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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中國佛教信仰價值趨向▪P3

  ..續本文上一頁多無法到寺院參加活動,只能在家自己燒香念佛。也就是說,現實條件的影響,都市佛教徒的宗教活動雖然以寺院爲主要活動場所,但是並非規範劃一,存在多種活動方式;而且,某一活動群體往往又是某種社會群體的聚合,因而也就是有著相同或者獨特信仰價值追求的階層組合。形式多樣,豐富多彩,是居士佛教信仰活動的基本特點。

  2、居士信徒在宗教活動中的物質投入依次是印經、建寺、法會、造像,而印經的比例最高。其它的投入依次是化緣、師父、社會救助、寺院補助,而用於“遊方僧人”的最多,竟然高於社會救助!根據我的調查,上海佛教徒建寺、造像的投入並非都用於本地的,甚至大多用於江浙等外地。多年來建寺熱潮持續不斷,有的是必要的修複和重建,有的是違法建築,但大多數屬於地方政府或者有關利益集團純粹的經濟行爲,與宗教信仰無關。他們的投入雖然大多出於自願,但是,不少人是被別人(我喜歡譽之是“托”,其中不少是“遊方居士”)“說服”的,並非真正的自願。至於遊方僧人,相當多的是假冒的或者說是“騙子”。這些原本出於信仰的經濟投入,有一定的盲目性,而其存在的廣泛性,反映了城市佛教徒的信仰理性還有待提高和進一步的引導。在印經活動中,往往也存在著隨意性,缺乏有效的規劃和組織。不過印經是信仰功德,弘揚佛法,無可厚非。因此,印經弘法,注重文化,曆來是城市佛教徒熱衷的事,相比農村信徒由於經濟困難、文化水平的限製,這一直是居士佛教徒信仰活動中的主要特徵。

  3、在信仰行爲的變化中,肯定自己在精神和行爲兩方面都有積極的改變。突出的是助殘扶困,培養了良好的處世方式。在被調查的居士中,多數是近幾年信仰佛教的,他們的感情是純真的。盡管他們的信仰心態中很自然地保持對來世的憧憬和佛菩薩保佑的期求,但是,越來越多的人更加關注對自己精神的提升和陶冶,更加熱心對社會有益活動的參與,也就是說,他們期望通過佛教信仰活動改變自己的精神面貌,確立自己人生的社會價值。調查中所反映出的一部分人存在著消極傾向,其中一個關鍵因素是他們對信仰期望較高,不滿足於一般性的或者是傳統的信仰活動,産生了失望等情緒所致。把自己的信仰行爲與社會人生價值聯系起來,並且積極尋求貢獻社會人群的途徑,是值得高度重視和熱情鼓勵、有效引導的大好事,是與當代社會發展要求相協調的良好行爲,是大乘佛教精神的實踐趨向。積極人世,展現個性,服務社會,是居士佛教信仰活動中的突出品質。

  4、城市信徒絕大多數都有的弘法意識,以及大都市人所具有的自信心和優越感,加之信仰素質比較高,經濟實力比較強,其中不少人都曾經幫助、資助甚至經常性地支持江浙乃至全國各地的佛教寺院和居士團體,有的還經常性地到固定的外地信仰群體中講經說法,扶持當地信徒。這當然與大都市的地位、影響、實力,特別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作用有關。上海佛教在近現代中國以及世界佛教中的影響,它所産生的巨大的輻射作用和曆史價值,已經是有目共睹的。自然,城市人所具有的一些毛病(比如驕慢、功利等)也會因爲有關人的缺乏正信,而産生消極甚至惡劣的後果,也是不能回避的。比如,有些人我執我慢太重,到外地特別是農村,習慣於反客爲主,盛氣淩人,並且參與矛盾,不利於佛教徒的團結和信仰的健康發展。這是我調查中耳聞目睹的實際感受。隨著大都市社會地位的進一步提高,都市佛教的影響也必將擴大。輻射範圍廣,活動影響大,是居士佛教的一個重要作用。

  六、中國佛教信仰價值趨向討論

  基於以上的調查結果,我們可以了解以上海爲代表的居士佛教信仰狀況,也爲我們了解當代中國佛教信仰價值趨向提供了比較有代表性的資料。最重要的一點,這些真實的資料可以幫助我們改變以往的成見,對包括佛教在內的中國宗教有一個比較准確的看法。只有具有了這樣契實的觀念,才能比較准確的把握一種宗教信仰未來發展的價值趨向。從宗教學視角,至少能夠得出以下幾個結論:

  1、宗教信仰的産生和價值趨向的表現,有著非常複雜的原因,不是單純的社會物質或個體精神因素作用的結果。宗教信仰存在於不同的社會人群之中,是他們生命自然需求之一,是一種深刻影響生命形態的生活方式。其信仰價值趨向的選擇與表現,是與信仰者總體生活狀態和生命體驗有著密切的關系,是信仰者所具有的社會的、個體的經曆共同作用的結果,與其現實生活狀況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但是,不論是生活的客觀條件還是主觀條件,雖然對某種信仰價值趨向産生一定的影響使其具有一定的可能性,但是並不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和決定性意義。

  2、信仰者物質生活的貧困或富裕,對信仰價值趨向中的某些傾向的産生有著一些不同的影響,但是,它們並不能決定著對信仰價值趨向的必然選擇。目前,隨著社會生産力水平的不斷提高,物質生活處於絕對貧困的人數越來越少,因爲溫飽問題而祈求神靈保佑的因素也越來越少。在上海城鄉雖然仍然存在貧困現象,但是,在所調查的佛教信徒中因爲生活貧困才信仰的人數比例並不多。即使因爲下崗造成了一定的物質生活狀況改變,但是,並非主要因爲“物質因素”的作用,特別是情感與精神因素的影響更大些。

  3、信仰者宗教信仰活動最基本的價值追求仍然延續過去的一般功能取向,即對來世幸福的憧憬、臨終痛苦的緩釋、現實精神的安頓與整合。不論社會文明如何發展,人類都無法回避生與死所帶來的變化、痛苦、焦慮、無奈、失望,以及因此所可能産生的對已經經曆的和將要經曆的、甚至暫時無法預知的生老病死等諸苦的關心、遐想、探索,而這種“衆生平等”的定式,正是現實宗教信仰最本質的原因。

  4、目前宗教信仰價值趨向多樣化,但是,隨著信仰者文化素質等因素的有益改變,信仰的理性化傾向日益明顯,對信仰活動的形式、內涵、場所、功能、意義,特別是其信仰活動的社會認同性更加關注,信徒的社會參與意識日益增強。因此,注重某一宗教信仰活動的社會道德意識和作用,已經是當前佛教信仰者們的突出的價值追求。這有利於社會主體信仰的樹立和發揮導化作用。

  5、宗教界內部的信仰建設是非常必要的,這關系著宗教信仰活動能否健康地進行。目前,在宗教(特別是佛教)信仰活動中,存在著商業化傾向,一些宗教團體信仰的主體價值理念弱化,失去了導世化俗、淨化心靈的精神整合功能,一味地追求金錢,個別人不擇手段,侵害了信衆的利益,汙染了社會風氣。在不違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前提下,利用國家法律手段與宗教信仰規範,幫助和促進宗教職業者素質的提高,去僞存真,純潔信仰品質,應是積極引導宗教信仰活動與社會文明發展的內容之一。

  6、宗教信仰活動是社會人群、特別是社會弱勢群體作爲精神保障而獲得社會支持的途徑之一。一般地講,所謂“社會支持”不僅包括社會物質保障,同時應該包括社會精神保障,兩者應該是有機的和諧的統一的,不可偏廢。就人類的本性來講,在基本的生存需求得到保障之後,精神生活的要求更加突出,尋求多樣的、符合自己內在情感取向的精神活動,是必然的。因爲弱勢群體普遍存在的敏感、脆弱、消沈等心理障礙,使他們更需要社會群體的安慰、幫助、理解,使他們在感到被認同、有歸屬感、有寄托的心理自慰中,自強自立。這是一個文明社會應該允許並加以積極引導的事業,是社會公正民主的標志。因此,當前在建立和實施社會保障體系的時候,應該注重建立顧及各種人群的多樣的社會精神保障體系,應該保護並引導社會主體信仰之外的精神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健康發展。

  當代中國正處於社會轉型之中,當代中國佛教也必將隨之而變化發展。當代中國佛教信仰能否健康地發展,根本還在於佛教信仰者能否選擇並堅守好自己的信仰價值趨向,從而推進佛教文化與社會文明發展相融合,並起到導吐化俗的作用。

  當然,與其它宗教一樣,佛教界關注什麼,如何發展,都必須與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相適應,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要求,更應該有利於人類社會的和平與發展、文明與進步。這是都市佛教發展的社會前提。目前,中國共産黨和政府已經爲宗教營造了發揮積極作用的政策保障與社會氛圍,思想界、學術界也在不斷提出科學求實的理論觀點,推動宗教界積極地發揮有益的作用。2001年12月16日,《深圳特區報·文縱橫版》發表了時任中國國務院經濟體製改革辦公室副主任潘嶽先生的《我們應有怎樣的宗教觀——論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必須與時俱進》一文,比較權威的論證了“宗教的特殊功能”等有關問題,具有重要的啓示意義。他認爲,“在經濟與科教飛速發展的今天,宗教並沒有消亡,其原因在於宗教對於人類社會生活有著科學與物質財富無法替代的特殊功能。”關於宗教的“無法替代的特殊功能”,他認爲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心理功能。人不僅是物質存在,也是精神存在;不僅是理性存在,也是情感存在。壓力與困惑,幸福與快樂,都是心靈對現實的主觀反映。很多人對人生的種種不幸與壓抑,需要通過宗教的途徑來求得慰籍。在今天,宗教顛倒的幻想形式裹有著美好內容,宗教的自律與操守,更是其服務社會主義的切人點。

  其次是道德功能。宗教曾在理想主義普遍失落、功利主義到處泛濫時期,是一種保持信念道德的精神生活方式。社會不能沒有法律,更不能沒有道德,法律與道德如鳥之兩翼,缺一不可。道德是法律的基礎,防患犯罪行爲於前;法律是道德的保障,懲罰犯罪行爲於後。宗教勸人爲善的精神,是宗教影響社會生活最重要的功能。一個民族的精神産生於文化,文化的靈魂體現於道德,道德的支撐在於信仰,而一個沒有信仰的民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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