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的特質
水野弘元著
如實譯
六、實踐修行論
以佛教而言,向理想進行的修行是最爲重要的,所以有關修行的方法,以種種形式,在原始聖典中隨處有所說明。在部派佛數,乃將原始聖典中所說的這些修行方法予以歸納,通常作爲叁十七種,而稱爲叁十七菩提分( bodhi pakkhiya dhamma)。這是到達菩提的叁十七部分之意。其內容爲:
四念處(cattari satipatthanani),亦譯爲四念住,是正確憶念身(kāya)、受(vedanā )、心(citta )、法(dhamma)之四種而不忘之謂。即是憶念身(肉體)是不淨的,受是苦的,心是無常的,法是無我的,這相當於八正道中之正念。
四正勤(cattāri sammappadhānai),亦譯爲四正斷,這相當於八正道中之正精進,即爲了未起之善令得生,已起之善令增長,未起之惡令不生,已起之惡令斷滅而精進努力。關於此,已如在八正道之說明所揭舉。
四如意足(cattāro iddhipādā),亦譯爲四神足,此爲欲(chanda)如意足、精進(viriya)如意足、心(citta)如意足、思惟(vlmamsa)如意足四種。即是對正確理想的欲求、精進努力、心統一之禅定與思惟之智慧,能自由如意地作用之意。
五根(pancindriyāni)是信(saddhā)根、精進(viriya)根、念(sati)根、定(samādhi)根、慧(panna)根五種。根是自由作用之能力。即指對佛法僧叁寶的信,以及精進、念、定、慧等向理想作用之能力。
五力(panca baiani)雖與五根同一德目,但對於五根爲能力上的作用,五力則是更進一層發揮更大的力量,兩者可視爲是程度之差別。
七覺支(satta bojjhangā),是念(sati)覺支、擇法(dhamma-vicaya)覺支、精進(viriya)覺支、喜(piti)覺支、輕安(passaddhi)覺支、定( samādhi)覺支、捨(upekkhā)覺支之七種,這是到達證悟的七個部分之意。此中,擇法是將真理之法。予以判別思惟而研究的智慧,喜是得最高禅定前的精神之滿足喜悅,輕安同樣是得禅定前的身心之輕快明朗,捨就是離取捨憎愛之念,而對任何事皆心不偏倚,心平靜而不亂之謂。
八正道,這已如前節所說明。
以上七項目加起來共爲叁十七種。然七項目之一一,自成一種修行方法之體系,通常只要修行其中一種,則大體可完成修行法之情形較多。
故就原始聖典來看,例如四念處或四如意足之修行,皆被認爲是一乘道(注一)。所謂一乘道(ekāyāna magga),就是僅依此即可達到開悟之理想的道。又認爲依四念處、五根、七覺支、八正道,各可得聖者之四種悟果(四果)(注二)。
因此,無有將上述之七項目叁十七種皆修行之必要。將同樣的修行道,以種種項目揭舉,可能是佛陀爲了要適應弟子們的性格、能力之緣故。例如五根、五力,其中將信置于最初,因信是爲了智慧低的初學者,不用理論,唯依信佛典指導者而令其趨向理想的方法,故五根五力是爲初學者而說的。又七覺支之中,有關禅定的敍述甚多,故可能是以禅定之修行爲主,而達到理想的修行法。故在此七項目之中,選擇適合自己性格之任何一種修行均可。所謂一乘道,即是僅依一項目,從最初之修行,直到最高悟道之修行,一貫進行的修行法。
另外,在原始經典中所說的修行法,列有二種。一種是就右述之七項目或其以上者,從修行之初至最後,僅用同一修行法的方法。另一種是從初步隨修行之逐漸進展,而改變修行項目予以進行的方法。這可謂是佛教的教育法。就佛教以外的一般教育法來看,古來之學問技藝之道,均以自始至終,僅教一種的方法爲多。若是論語,則僅令其讀論語百次、千次,以此作爲其畢生之修養指針。若是習字,則僅令其練習千字文幾千次,後來即使其中沒有的字,亦自然地會自由書寫。反之,近代教育法乃以階段式爲主,以數學而言,小學乃教算數,中學則教算盤與綜合性的淺易算數,高中教以幾何、解析幾何,大學或研究所則教更高級的數理。
就原始聖典所說之修行法來看,自最初至最後唯依一種方法令其修行之例,則除於前述一乘道時所舉的四念處、四如意足之外,亦敍述觀察五蘊與四谛之修行。就觀察五蘊的無常、苦、無我之修行而言,經典中說,首先應從凡夫觀察五蘊;爲開悟須陀洹果亦應觀察五蘊,更爲得斯陀含果,得阿那含果,得最高的阿羅漢果亦應常觀五蘊,又開悟得一切果而得解脫之後,亦應常觀察思惟五蘊之無常、苦、無我(注叁)。
同樣對應觀察四谛之修行亦說,爲得須陀洹果有觀察四谛之必要,爲得斯陀含果,得阿那含果,得阿羅漢果亦必須如實觀察四谛。進而欲得辟支佛(緣覺)果亦依四谛觀,欲得無上等正覺而成佛,亦依如實觀察實踐體驗四聖谛始可得之(注四)。
由上述觀之,任何一種項目的修行法,應該是僅修行其項目即可,不過,亦有將幾個項目作階段式修行之情形。爲最初佛弟子的五比丘,依初轉*輪之說法,聞四谛八正道之教法而達到初果,得法眼,其後彼等又聞五蘊之無常、苦、無我之法,依觀察思惟五蘊,而得阿羅漢果。又有一種成爲一種型式的修行道,即是先由調整出息入息的安般念(ānāpāna-sati)出發。使精神統一,其次進入四念處之觀法,充分修得之後,更入七覺支之修行,七覺支熟習之後,始得明(vijjā)智慧與解脫(vimutti),而至證悟的境界(注五)。
然而此兩種修行法,並非說一定僅採用其中之一種,實際上,將此予以拼用的情形較多。及至部派佛教,將原始聖典所說的這些修行項目,加以歸納,如上述之叁十七菩提分,更加上四禅定、四無量心(慈、悲、喜、捨之四種,亦稱四梵住),而成爲四十幾種,但其中共通於幾種項目而重複的德目不少。以叁十七菩提分而言,其精進德目,相當於四正勤之所有德目,更有精進如意足、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全部九種屬於精進。同樣的,以念而言,四念處全部及念根、念力、含覺支、正念等八種相當於此,定則有心如意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之五種,慧則有思惟如意足、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之五種。如此觀之,叁十七菩提分若除去其重複者,則僅有十二、叁種德目。
可是,如前所述,叁十七菩提分是各項目爲獨立而自成一體系的修行方法,是應學者之智慧與性格而立的,所以即使將之全部歸納,亦無法整理出一種統一的修行體系。因此部派佛教雖予以歸納而稱叁十七菩提分,但並未以此作爲修行方法而採用,而是由各部派想出與此不同的新的統一修行法。諸如巴利佛教與說一切有部所說的,各自詳細的修行法,即屬於此,關於此,在此無有涉及之必要。然則成爲此部派佛教修道論之先驅者,既已見於原始聖典之中。
這是在原始聖典之中屬於後期,而於其中已顯現幾分阿毘達磨傾向的中阿含之中可見。於此述說者乃與叁十七菩提分中之修行法無直接關系,是以獨自的立場,將修行的道程,自發足至最後之證悟,作階段式的歸納述說。例如根據中阿含一八二、馬邑經;巴利中部叁九、馬邑大經(mahā-assapura-sutta),修行道程有下列十七階段(注六):
(1)慚愧具足(hirottappena samannāgata)
(2)身行清淨(parisuddha-kāyasamācāra)
(3)語行清淨(parisuddha-vaci-samācāra)
(4)意行清淨(parisuddha-manosamācāra)
(5)活命清淨(parisuddha-ājiva)
(6)守護根門(indriyesu-guttadvāra)
(7)於食知量(bhojane mattannu)
(8)警寤精進(jagariyam anuyutta)
(9)正念正知具足(sati-sampajannena samannāgata)
(10)獨住遠離、五蓋捨斷(vivitta senasana,pancanīvarana-pahāna)
(11)~(14)初禅乃至第四禅(pathama jjhāna……(catuttajjhana)
(15)宿住隨念智(Pubbenivesānussati-nāna)
(16)天眼智(sattānam cutǔpapāta-nāna有情生死智)
(17)漏盡盡智(asavānam khaya-nāna)
此十七階段不用說是敍述出家修行者的修行道程的,其中,第一慚愧具足是對世間,對自己的內心要知恥而具足正確的良心。作爲出家者的第一要件,就是應當具有健全的良心。第二身行清淨,相當於八正道中的正業,第叁語行清淨,相當於正語,第四意行清淨,相當於正思惟。第五活命清淨雖相當於八正道之正命,但第六守護根門與第七於食知量亦應包含在正命之中。此中,守護根門就是守護感官,於感覺知覺的認識作用之際,不執著於外境(對象),不陷於放逸無慚。於食知量,就是應知自己吃食物的分量,而不過食暴飲。第八警寤精進,被視爲相當於八正道之正精進,這是坐禅時不瞌睡,而專心努力之謂。
以上八階段,主要是調整適於進人坐禅的身心狀態,若配當於後述之戒定慧叁學的修行法,則想必是屬於戒學。而從第九至第十四階段,屬於叁學中的定學,最後叁種智慧,則屬於慧學。
第九正念正知具足,相當於八正道之正念,第十獨住遠離、五蓋捨斷是禅定…
《原始佛教的特質 六、實踐修行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