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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在人間 七、佛法與人類和平

  七、佛法與人類和平

  

  一 和平的意義

  和平本爲人類一致的願望,在飽經戰爭苦難,或時局惡化而瀕臨戰爭邊緣的時候,人類的和平願望,也就更爲迫切起來。然從古來今,人類一直在仰望和平,祈求和平,而和平始終不容易獲得。一部廿四史,充滿了血腥氣;大部分的日子,都在戰爭中渡過。所以要求和平,必須探求和平的意義,不容易和平的症結,而探索那達到和平的坦道。我們佛教徒,對于和平的願望,無疑比一般人懇切得多。我們應接受佛陀開示的聖訓,去把握和平的真義;應仰承佛陀的慈悲願力,而盡著爲實現和平的努力!

  

  人類有要求安定,要求福樂,要求生存的共同意欲,所以人人有共同的和平 [P144] 願望。但和平並不能從空洞的願望得來;相反的,缺乏理智的和平願望,每招來戰爭的苦難,害了自己,鼓勵了敵人。一般所想念的和平,大抵與沒有戰爭或戰爭停止同一意義,這是並不正確的。如甲乙兩國相爭,甲勝乙敗,乙方簽訂了賠款,割地,甚而接受征服、接受奴役的條約。這那裏是實現和平!這是弱肉強食,強迫承認不和平的戰爭惡果。如某方爲了松懈對方的戰爭意志,延遲對方的戰力積集,或破壞對方的戰友合作,虛僞地唱導和平,裝出和平共存的外交姿態。而自己,卻秘密地更積極的在備戰。這也算和平外交嗎?這是和平騙子,戰爭的陰謀者。如信以爲真,自取毀滅,這也決非和平的功臣,而只是天真的和平悲劇。又如局部的不和平因素,越來越嚴重,不能迅速的設法消除,而只是拖延,或犧牲部分來換取和平。弄到大戰勃發,變局部爲全體,糜爛到不可收拾。這不能稱爲維持和平,反而是戰爭的培養者。我們本著佛陀的真理,當然崇仰和平,但真正的佛弟子,決不以虛僞的欺騙的和平爲和平。不倫不類的僞和平,實在是戰鬥的變形,戰鬥的延續,值不得我們歌頌,也值不得我們追求。 [P145]

  

  和平的反面,是不和不平。不和是暴戾、仇恨、沖突、鬥爭、不合作;不平是強淩弱,衆暴寡,一切的不平等。真正的和平,決不能從不和的暴戾、仇恨、鬥爭中得來,也決不能實現于不平等的基礎上。和與平,有著相互的依存關系,失卻一端,即會失去一切。所以暴戾的共産集團,從不和的情緒中,使用不和的殘酷恐怖手段,到處鼓動仇恨,製造鬥爭,這是決不能達到真正和平的。他們雖標榜平等,鼓吹蘇聯式的和平,而不知在不和的情況中,求平等而離平等愈遠。「大力鎮壓」所造成的廣大奴工群,即充分證明了不和必然不平的道理。我們不能贊同出發于不和的僞和平,然對于現世間所有的不平因素,也不能同情。經過重重糾紛,在長期曆史中造成的世界現狀,不平等是到處存在的。如基于不平的現狀,企圖不平的維持,那雖然宣傳博愛,鼓吹合作,也只是維持不平等的和平僞裝,彼此間終于不免情感惡化而嚴重的不和。如埃及、伊朗與英,摩洛哥、突尼斯與法,最近的糾紛,即是這不平必然不和的最好說明。所以,如厭惡共産黨徒的暴戾,鬥爭的不和手段,而不能自己糾正不平等的現狀,那末美麗的和平願 [P146] 望。不一定被共産的不和所毀棄,卻可能爲他自己的不平所粉碎。咒詛共産黨徒的殘酷恐怖,並不等于愛好和平,忠于和平。和與平,必須相依共進,從和諧合作的空氣與方法中,進求平等;從平等的基礎上,感召大家來和諧合作。真正的和平,才會接近人間,到達人間。

  

  

  

  二 不和(不平)的心因

  人人想望和平,而和平不容易實現。不容易實現的原因,有充分探討的必要。依佛法說:內有不和(不平)的心因,外有不平(不和)的事緣,彼此相互影響,這才興風作浪,造成從來難得和平的局面。

  

  不和,佛典稱之爲诤。诤,見于語言文字,見于行動,而實深刻的存于內心。扼要來說:內心的诤有二:一、見诤;二、愛诤。這二者又根源于「受」與「想」,所以稱受想爲「诤根」。見,是見解,這裏專指主觀的成見、偏見、倒見、邪見。當人類觸對對象時,必然的攝取境相。所取的境相,有著局限性,片面 [P147] 性;攝取境相時,必覺有異于其他的特性,如此而並不如彼(「取境分齊」),這才成爲一個個的心象。從此「構畫名言」表現于思想議論,這是認識過程中「想」的力用。這種有著局限性,片面性,是此非彼個體性的心象,使我們的認識,不能有完整的認識,不能把握真正的事理,不免錯亂,不免矛盾,不免畸輕畸重,自是非他。有了這執一概全,以末爲本,以非爲是等,一切如盲摸象的異見、異說,世間即由此而糾纏不清。『衆義經』說:「各各自依見,戲論起诤競;知此爲知實,不知爲謗法。……若依自見法,而生諸戲論,若是爲淨智,無非淨智者」。真的,誰不自以所見爲正確,誰不執己見而排斥他說。如以成見、偏見爲正智,爲能得真理,那末誰都獲得真理了!這種從認識缺陷性而來的見诤,一向就「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以見欲系著故,出家(與)出家而複共诤」。宗教與哲學者,由于見執而聚訟紛纭,釋尊早就爲我們說破;而到這思想鬥爭尖銳的現代,越發顯出他的重要性來。

  

  愛,是貪欲。權力、名譽、生命,都是人類所貪著的;而衣食住等經濟生活 [P148] (及男女性生活),尤爲欲界人類貪求的對象。在我們觸對對象時,內心必起反應而領「受」于心。這一內心的反應,有自己主觀的標准,起著合意的,不合意的,或無所謂的領受。合意的樂受,即引起愛欲而戀戀不舍。沒有得到的,一心一意的去追求。得到了,一心一意的希望增多,無限的增多;保有,永遠的保有。所以說:受爲愛欲的根元。然經濟生活,本爲一切屬于一切,也可說不屬于任何一人。以愛欲的習見,而想攝屬爲自己,以爲屬于自己,已含有嚴重的錯誤。何況經濟的物質生活,從個人說,決非一人所能完全取得,終不免陷于無限欲求而永不滿足。從大衆說,你以愛欲而想占有,不斷的占有,他也想占有,無限的占有,當然要引起沖突,而成爲不息的鬥诤。這一由于物欲而來的诤競,釋尊更說得分明:「以欲爲本故,母共子诤,子共母诤,父子兄弟親族展轉共诤。…… 以欲爲本故,王王共诤,民民共诤,國國共诤。彼因共相诤故,以種種器仗轉向加害:或以手扠,或以石擲,或以杖打刀斫」。這種家庭、社會、國際間的鬥诤,古今有何差別?不過現在多了飛機、大炮、原子彈、毒氣等而已。總之,我們 [P149] 有見解,即使理解到並不完全,並不徹底,而多少希望別人服從自己的意見。我們有物質的需求,即使理解得別人也一樣需要,而多少希望自己得到的勝過別人。見與愛,爲精神生活與物質生活中的兩大诤執,而這實根源于認識中的受與想。佛說五蘊,特立受、想爲二蘊,即重視他是見诤與愛诤的根源。

  

  如廣泛的說,內心的一切活動,無論爲感情的,意志的,知識的,凡不能正確而恰當的,一切是诤,一切是「煩動惱亂」,不得和諧的安甯。所以說:「一切煩惱,皆名爲诤」。尤其是狂喜時,憤怒時,渴想時,失望時,悲痛時,恐怖時,憂慮時,內心是:烈火一樣的在焚燒,狂飙一樣的在震動,山一樣的險峻,海浪一樣的洶湧,電一樣的閃爍,煩動惱亂到極點。然一切煩惱中,重要而根本的,是「愛」、「見」、「慢」、「無明」。愛有自體愛、境界愛;或色(性欲)、欲(資生物)、定境愛。見有我見、我所見,常見、斷見,一見、異見,有見、無見等執見。慢,主要的是我慢,這是個性(人格性)的特征。每一生命, [P150] 雖爲前後的不斷似續,同時的相互依存,而現爲一合相,即形成一個個的單位。由于個體獨存的錯覺,在接物待人時,總是自他對立而著重自己,流露自尊自大的我慢。即使是事實所逼,自慚形穢,自卑中也不脫「卑慢」的因素。從深細的自尊自重感,發展爲妄自尊大的優越感,控製一切的主宰欲(權力欲)。現實是不能盡如人意的,因而轉化爲瞋恚、忿怒、敵視、仇恨、怨結、殘酷。甚至見到他人的境遇良好,雖無關自己,也要嫉妒而心裏難過起來。這比起執見與物欲,要嚴重得多。在同一思想,物資平衡分配的場所,每因意氣、權力的爭奪而事態惡化,即因慢而诤的實證。見從識別而來,愛從領受(情)而來,慢從形成個性的意志中來。這叁者,同爲不能正確而恰當的心理活動,無明是這一切的通相。如約特殊的意義說,無明是不能覺了事事物物的真相,特別是不能認識自己,不覺自我(無我的假我)的真相。無明或稱愚癡,雖似乎重于知識的謬誤,而實形容知情意的共同錯亂,心意的盲目活動。因此,歸根結底的說,內心的根本诤因,是無明──不能覺了自我的迷蒙。這是世間不得和平的诤因,也是人生不得解脫的錯亂根本。 [P151]

  

  

  

  叁 (不和)不平的事緣

  不和不平的鬥诤,無論爲語文的,或行動的,必爲了某一事,名爲「诤事」。某一事件的所以成爲诤事,雖有純由內心诤因所引起(誤會而來),而大都也由于這一事件的不平等。釋尊曾標舉僧團和合的叁大要素,爲「見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這指示了和合必基于同一(平等),而不同即無法和諧的真理。見是思想的;戒是戒條、法製、規章;利是經濟生活。一切诤事,總不外思想、法製、經濟。這叁者的不合理,不平等,是外在的诤緣。由于外在的(不和)不平事緣,引發內心的不和(不平)心理;由于內心的不和(不平)因素,加深了事緣的(不和)不平狀況。內因與外緣的交織,世間是一直在動亂中,鬥爭中,想望和平而始終不能實現真正的和平。

  

  唯物論者,強調诤緣,特別著重于經濟;以爲思想與製度的不平,依經濟生活的不平等而成立。唯心論者,強調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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