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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藏之研究(印順法師)▪P5

  ..續本文上一頁見佛,著重于超越色相、有無的勝義(如、法界等),如『諸佛要集經』卷上(大正一七·七六二下)說:

   「無形而現形,亦不住于色,欲以開化衆(生),現(色)身而有(所)教(化)。佛者無色會,亦不著有爲,皆度一切數,導師故現身」。

  佛沒有色像,爲衆生而現色像,色相莊嚴是示現的,不可以色、聲等相去擬想如來。這是「法身無色」說,從「真空觀」來,是上座部(說一切有部等)色相非佛,功德、法性爲法身的大乘化。

  『般舟叁昧經』的念佛、見佛,佛是具足色相莊嚴的。見佛而了解爲「唯心所現」,然後悟入空性。這一思想,充分發達而表顯于『華嚴經』。色相莊嚴與法界不二,佛超越一切,惟有虛空勉強的可以作爲譬喻,然到底著重于從色相莊嚴的無盡無礙,去表現如來的究竟圓滿。這是「法身有相」說,從「假相(勝解)觀」來,更近于大衆部「色身無邊際」的佛身。在如來藏說中,法身爲如來藏的同義詞,色相莊嚴,是與『華嚴經』的如來相近的。

   『增壹阿含經』卷一(大正二·五四九下)。

   『阿□達磨大□婆沙論』卷叁四(大正二七·一七七上)。

   『雜阿□昙心論』卷一0(大正二八·九五叁上)。

   『阿□達磨俱舍論』卷一四(大正二九·七六下)。

   『阿□達磨順正理論』卷叁八(大正二九,五五七上)。

   『雜阿含經』卷二四(大正二·一七六下)。『相應部』 「念處相應」(南傳一六上·叁八五)。

   『般若燈論釋』卷一四(大正叁0·一二七下)。

   『佛藏經』卷上(大正一五·七八六下)。

   『中阿含經』卷七『象迹喻經』(大正一·四六七上)。『中部』(二八)『象迹喻大經』(南傳九·叁四0)。

   『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0中──下)。又卷一五(大正二·一0一上──下)。

   『義足經』卷下(大正四·一八五下)。

   『增壹阿含經』卷二八(大正二·七0七下──七0八上)。

   『瑜伽師地論』卷一九(大正叁0·叁八二中)。

   1.『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五中)。2.『阿□達磨大□婆沙論』卷四四(大正二七·二二九上)。3.『阿□達磨大□婆沙論』卷一七叁(大正二七·八七一下)。

   『增壹阿含經』卷二一(大正二·六五七中)。

   『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叁五中)。

   『鸠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上(大正四五·一二叁下)。

   『阿■佛國經』卷下(大正一一·七六0中)。

   『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叁(大正八·叁八五中)。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八·七四九上)。

   『如幻叁昧經』卷上(大正一二·一叁九中)。

   『諸佛要集經』卷上(大正一七,七六二下)。又卷下(大正一七·七六五中──下)。

   『文殊師利所說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上(大正八·七二八上)。

   『思益梵天所問經』卷叁(大正一五·四八中)。

   『維摩诘所說經』卷下(大正一四·五五五上)。

   『般舟叁昧經』卷上(大正一叁·九0五上──九0六上)。

  第二節 如來與界

  如來界tatha^gata-dha^tu,是如來與界的結合詞。在如來藏tatha^gata-garbha說成立以前,「初期大乘」經中,已有如來界一詞;而「原始佛教」中,「界」是極重要的術語。在佛法的發展中,界是怎樣的成立如來界,又進而與如來藏合流呢?這是非常有意義而值得探究的!在原始結集中,界與界相應而組成一類──「界相應」dha^tu-samprayukta。「界相應」中,十八界、七界、六界等,數量是很多的。『中阿含經』有『多界經』,共立六十二界,是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所傳的。南傳『中部』立四十一界,是銅□部Ta^mras/a^t!i^ya所傳的。趙宋法賢的異譯本,名『四品法門經』,立五十六界。在早期的經典中,界是重于「多界」──種種界的。如『雜阿含經』說:「當知諸界,其數無量」,界是無量無數的。界的重要意義,一、「衆生常與界俱,與界和合」。如善心與善界俱,不善心與不善界俱;如善行者與善行者共俱,惡行者與惡行者共俱。衆生與界和合,如「膠漆得其素,火得風熾然,珂乳則同色;衆生與界俱,相似共和合,增長亦複然」。界不是現行心,也不是衆生,而是與(心)衆生相對應、相和合,而助增勢力的。二、「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等,界是十八界。言說,見,想,思,欲,願,士夫,所作,施設,建立,部分,顯示,受生,這都是緣(根、境、識)界而生起的。叁、衆生生死流轉,都緣界而起;出離方面,解脫界──「斷界、無欲界、滅界」,是修止觀而得的。光界……滅界──七界,是正受(叁摩跋提)所得的。從上來所說,界的含義,是相當複雜的!『瑜伽論』說:「因義、……本性義,……是界義」。界dha^tu 。從dha而來,有「根基」、「成素」的意義。構成事物的元素,對成果說,是「因義」;約自體說,是「不失自性」的本質、質素(性)。界是種種不同的,所以『俱舍論』說:「有說:界聲表種類義」。如地是堅性,水是濕性,立爲「地界」、「水界」。對他,是不同的別類(別性);對同一性的,是共同的通類(通性)。不過遍通一切的大通性(界),在原始的教典中,似乎還沒有說到。界有「性」義,「類」義,「因」義,但因是依止因,如「無明緣行」,「根境識緣觸」,與後代的種子因不合。

  法界dharma-dha^tu,『雜阿含經』已經說到了。在十八界中,與意根界、意識界相關的,是法界。依古人解說,法界的內涵極廣,十七界以外的,都屬于法界。如約意識能知一切法來說,一切法都可以攝屬法界。『中阿含經』說:舍利弗S/a^riputra自己說:世尊如在一日一夜到七日七夜中,以異文異句而問同一意義,我也能夠在一日一夜到七日七夜中,以異文異句來解答同一意義。佛贊歎舍利弗,的確能這樣的回答,因爲「舍梨子比丘深達法界故」。舍利弗的「深達法界」,就是大智的「深入法界」,法界是什麼意義呢?佛爲比丘說緣起法prati^tya-samutpa^da,pat!icca-samuppa^da,說到了法界。這一段文,與大乘深法性有深切的關系,引有關的不同譯文如下:

   1.『雜阿含經』:「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緣起)法常住,法住,法界。……此等諸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谛、真實、不顛倒」。

   2.『舍利弗阿□昙論』:「若諸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住彼法界。……若如此法,如爾非不如爾,不異不異物,常法,實法,法住,法定:如是緣,是名緣」。

   3.『阿□達磨法蘊足論』:「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谛,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是名緣起」。

   4.『阿□達磨大□婆沙論』:「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

   5.『瑜伽師地論』:「……。法性……法住……法定……法如性……如性非不如性……實性……谛性……真性……無倒性非顛倒性……此緣起順次第性」。

   6.『相應部』:「諸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界,法住,法定,即相依性。……如,不虛妄性,不異如性:此相依性名爲緣起」。

  不同譯本的『緣起經』,有二節。『大□婆沙論』僅引用前一節;『瑜伽師地論』是在解說後一節中,將解說的術語摘錄下來。從經文中,可以理解到幾點:一、『大般若經』中,作爲真如的異名,(真)如tathata^,法性dharmata^,法住dharma-sthitita^,法定dharma-niya^mata^,法界dharma-dha^tu,不虛妄性avitathata^,不異如性anayatathata^等,都可以從上引經文中發現。在大乘法中,真如、法界等是極重要的術語,都見于『緣起經』,這實在是理解從聲聞佛法,而演化爲大乘佛法的關鍵性經典。二、法住,梵語dharmasthitita^,巴利語作dhammat!t!hitata^。梵語的dharma-niya^mata^,巴利語作dhamma-niya^mata^,玄奘是譯作「法定」的,近人或譯爲「法決定性」,「法確立性」。在鸠摩羅什Kuma^raji^va的譯典中,有「法位」一詞。入「正性離生」samyaktva-niya^ma,或作「正性決定」。入正性決定,或譯作入正決定,羅什是譯作「入正位」的。niya^ma──尼夜摩,羅什譯作「位」,所以「法位」是dharma-niya^mata^的別譯。依此,『雜阿含經』的「法空」,比對其他譯本,可斷定爲「法定」的誤寫。叁、『阿含經』說緣起法,法性、法住、法定、法界,是表示緣起法的意義。緣起「法」是佛出世也如此,不出世也如此,有常住nitya-sthita,恒住dhruva-sthita^的意義,所以分別論者Vibhajyava^din立緣起無爲。四、『相應部』但說「界」,說緣起法是相依性idappaccayata^『瑜伽論』沒有「法界」,而說「緣起順次第性」。依因而果的次第決定性;「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相依性,就是緣起法的「界」性,界是相依因。五、佛依中道說法,就是緣起。依緣起而向兩方面展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相依而起的因果次第,開示了世間生死。又從「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因滅則果滅的相依性,顯示了出世的涅槃。這兩方面,就是有爲與無爲;佛稱歎爲緣起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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