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见佛,着重于超越色相、有无的胜义(如、法界等),如『诸佛要集经』卷上(大正一七·七六二下)说:
「无形而现形,亦不住于色,欲以开化众(生),现(色)身而有(所)教(化)。佛者无色会,亦不着有为,皆度一切数,导师故现身」。
佛没有色像,为众生而现色像,色相庄严是示现的,不可以色、声等相去拟想如来。这是「法身无色」说,从「真空观」来,是上座部(说一切有部等)色相非佛,功德、法性为法身的大乘化。
『般舟三昧经』的念佛、见佛,佛是具足色相庄严的。见佛而了解为「唯心所现」,然后悟入空性。这一思想,充分发达而表显于『华严经』。色相庄严与法界不二,佛超越一切,惟有虚空勉强的可以作为譬喻,然到底着重于从色相庄严的无尽无碍,去表现如来的究竟圆满。这是「法身有相」说,从「假相(胜解)观」来,更近于大众部「色身无边际」的佛身。在如来藏说中,法身为如来藏的同义词,色相庄严,是与『华严经』的如来相近的。
『增壹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五四九下)。
『阿□达磨大□婆沙论』卷三四(大正二七·一七七上)。
『杂阿□昙心论』卷一0(大正二八·九五三上)。
『阿□达磨俱舍论』卷一四(大正二九·七六下)。
『阿□达磨顺正理论』卷三八(大正二九,五五七上)。
『杂阿含经』卷二四(大正二·一七六下)。『相应部』 「念处相应」(南传一六上·三八五)。
『般若灯论释』卷一四(大正三0·一二七下)。
『佛藏经』卷上(大正一五·七八六下)。
『中阿含经』卷七『象迹喻经』(大正一·四六七上)。『中部』(二八)『象迹喻大经』(南传九·三四0)。
『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0中──下)。又卷一五(大正二·一0一上──下)。
『义足经』卷下(大正四·一八五下)。
『增壹阿含经』卷二八(大正二·七0七下──七0八上)。
『瑜伽师地论』卷一九(大正三0·三八二中)。
1.『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五中)。2.『阿□达磨大□婆沙论』卷四四(大正二七·二二九上)。3.『阿□达磨大□婆沙论』卷一七三(大正二七·八七一下)。
『增壹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二·六五七中)。
『妙法莲华经』卷四(大正九·三五中)。
『鸠摩罗什法师大义』卷上(大正四五·一二三下)。
『阿■佛国经』卷下(大正一一·七六0中)。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五中)。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大正八·七四九上)。
『如幻三昧经』卷上(大正一二·一三九中)。
『诸佛要集经』卷上(大正一七,七六二下)。又卷下(大正一七·七六五中──下)。
『文殊师利所说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上(大正八·七二八上)。
『思益梵天所问经』卷三(大正一五·四八中)。
『维摩诘所说经』卷下(大正一四·五五五上)。
『般舟三昧经』卷上(大正一三·九0五上──九0六上)。
第二节 如来与界
如来界tatha^gata-dha^tu,是如来与界的结合词。在如来藏tatha^gata-garbha说成立以前,「初期大乘」经中,已有如来界一词;而「原始佛教」中,「界」是极重要的术语。在佛法的发展中,界是怎样的成立如来界,又进而与如来藏合流呢?这是非常有意义而值得探究的!在原始结集中,界与界相应而组成一类──「界相应」dha^tu-samprayukta。「界相应」中,十八界、七界、六界等,数量是很多的。『中阿含经』有『多界经』,共立六十二界,是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所传的。南传『中部』立四十一界,是铜□部Ta^mras/a^t!i^ya所传的。赵宋法贤的异译本,名『四品法门经』,立五十六界。在早期的经典中,界是重于「多界」──种种界的。如『杂阿含经』说:「当知诸界,其数无量」,界是无量无数的。界的重要意义,一、「众生常与界俱,与界和合」。如善心与善界俱,不善心与不善界俱;如善行者与善行者共俱,恶行者与恶行者共俱。众生与界和合,如「胶漆得其素,火得风炽然,珂乳则同色;众生与界俱,相似共和合,增长亦复然」。界不是现行心,也不是众生,而是与(心)众生相对应、相和合,而助增势力的。二、「缘种种界,生种种触」等,界是十八界。言说,见,想,思,欲,愿,士夫,所作,施设,建立,部分,显示,受生,这都是缘(根、境、识)界而生起的。三、众生生死流转,都缘界而起;出离方面,解脱界──「断界、无欲界、灭界」,是修止观而得的。光界……灭界──七界,是正受(三摩跋提)所得的。从上来所说,界的含义,是相当复杂的!『瑜伽论』说:「因义、……本性义,……是界义」。界dha^tu 。从dha而来,有「根基」、「成素」的意义。构成事物的元素,对成果说,是「因义」;约自体说,是「不失自性」的本质、质素(性)。界是种种不同的,所以『俱舍论』说:「有说:界声表种类义」。如地是坚性,水是湿性,立为「地界」、「水界」。对他,是不同的别类(别性);对同一性的,是共同的通类(通性)。不过遍通一切的大通性(界),在原始的教典中,似乎还没有说到。界有「性」义,「类」义,「因」义,但因是依止因,如「无明缘行」,「根境识缘触」,与后代的种子因不合。
法界dharma-dha^tu,『杂阿含经』已经说到了。在十八界中,与意根界、意识界相关的,是法界。依古人解说,法界的内涵极广,十七界以外的,都属于法界。如约意识能知一切法来说,一切法都可以摄属法界。『中阿含经』说:舍利弗S/a^riputra自己说:世尊如在一日一夜到七日七夜中,以异文异句而问同一意义,我也能够在一日一夜到七日七夜中,以异文异句来解答同一意义。佛赞叹舍利弗,的确能这样的回答,因为「舍梨子比丘深达法界故」。舍利弗的「深达法界」,就是大智的「深入法界」,法界是什么意义呢?佛为比丘说缘起法prati^tya-samutpa^da,pat!icca-samuppa^da,说到了法界。这一段文,与大乘深法性有深切的关系,引有关的不同译文如下:
1.『杂阿含经』:「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缘起)法常住,法住,法界。……此等诸法,法住,法空(?)、法如法尔,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审谛、真实、不颠倒」。
2.『舍利弗阿□昙论』:「若诸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住彼法界。……若如此法,如尔非不如尔,不异不异物,常法,实法,法住,法定:如是缘,是名缘」。
3.『阿□达磨法蕴足论』:「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缘起,法住,法界。……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实,是谛,是如,非妄,非虚,非倒,非异:是名缘起」。
4.『阿□达磨大□婆沙论』:「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
5.『瑜伽师地论』:「……。法性……法住……法定……法如性……如性非不如性……实性……谛性……真性……无倒性非颠倒性……此缘起顺次第性」。
6.『相应部』:「诸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界,法住,法定,即相依性。……如,不虚妄性,不异如性:此相依性名为缘起」。
不同译本的『缘起经』,有二节。『大□婆沙论』仅引用前一节;『瑜伽师地论』是在解说后一节中,将解说的术语摘录下来。从经文中,可以理解到几点:一、『大般若经』中,作为真如的异名,(真)如tathata^,法性dharmata^,法住dharma-sthitita^,法定dharma-niya^mata^,法界dharma-dha^tu,不虚妄性avitathata^,不异如性anayatathata^等,都可以从上引经文中发现。在大乘法中,真如、法界等是极重要的术语,都见于『缘起经』,这实在是理解从声闻佛法,而演化为大乘佛法的关键性经典。二、法住,梵语dharmasthitita^,巴利语作dhammat!t!hitata^。梵语的dharma-niya^mata^,巴利语作dhamma-niya^mata^,玄奘是译作「法定」的,近人或译为「法决定性」,「法确立性」。在鸠摩罗什Kuma^raji^va的译典中,有「法位」一词。入「正性离生」samyaktva-niya^ma,或作「正性决定」。入正性决定,或译作入正决定,罗什是译作「入正位」的。niya^ma──尼夜摩,罗什译作「位」,所以「法位」是dharma-niya^mata^的别译。依此,『杂阿含经』的「法空」,比对其他译本,可断定为「法定」的误写。三、『阿含经』说缘起法,法性、法住、法定、法界,是表示缘起法的意义。缘起「法」是佛出世也如此,不出世也如此,有常住nitya-sthita,恒住dhruva-sthita^的意义,所以分别论者Vibhajyava^din立缘起无为。四、『相应部』但说「界」,说缘起法是相依性idappaccayata^『瑜伽论』没有「法界」,而说「缘起顺次第性」。依因而果的次第决定性;「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的相依性,就是缘起法的「界」性,界是相依因。五、佛依中道说法,就是缘起。依缘起而向两方面展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相依而起的因果次第,开示了世间生死。又从「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因灭则果灭的相依性,显示了出世的涅槃。这两方面,就是有为与无为;佛称叹为缘起甚深,…
《如来藏之研究(印顺法师)》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