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理性方面去。由于由言說而來的理性,必有非理性糾纏于其中,故要同時舍棄理性與非理性,舍去一切言說的思辨。結果便遠離言說,臻于解脫的直接體驗。』(注 18)即是說,以否定來『否定』(動詞)否定,或以空來『空』(動詞)空,是以言說來否定言說的一種思考,這即是『大乘起信論』的『以言遣言』,其結果是達致言亡慮絕的境界。(注 19)這種理解方式,頗能與空亦是假名一義理相應。凡言說都有限製性,都不能與實在相應,故最後都要被否定掉。空作爲一概念,自然是言說,故要被否定,而爲空空。當然我們也不能住止于空空,空空到底也不能執著,故空空之後還要空,如是下去,以至于無窮。即是說,主體性要在不斷否定不斷超越的思想曆程中,以保住其言亡慮絕的境界。這樣,最後必逼出一無住的主體性,一如禅宗『壇經』之所言。龍樹的空之哲學,似要歸于這個方向。至于龍樹思想本身是否達到這個階段,自是另一問題,這裏暫置不論。否定之否定當然不是只是對否定之否定,且亦涵對肯定之否定之意,故中道亦是『離有離無』,顯示超越有無或一切相對格局的絕對的理境。但這並不是一種形而上學的絕對主義,而無甯與上面所說的超越一切語言概念的限製相對應,其目標亦是言亡慮絕。這種離有無二邊的思路,在『中論』中相當普遍:佛能滅有無,于(如)化迦旃延;經中之所說,離有亦離無。(15:7) 若法實有性,雲何而可異;若法實無性,雲何而可異。(15:9) 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是故有智者,不應著有無。(15:10)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18:6)\涅槃不名有。(25:4) 有尚非涅槃,何況于無耶?(25:7)\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無。(25:10)\嚴格地說,空亦是假名和離有離無這中道的義理,都是\空義的補充,其作用是防止對空的執著。這些義理都應包涵于空中。故龍樹並沒有特別多提中道的名目,在『中論』與『回诤論』都只提過一次。(注20)龍樹並沒有特別把中道提出來,別于空(谛)而求一中谛之意。特別重視中道,而立中谛的名目,以之與空谛並列,是天臺宗的做法。
五、二論
龍樹有二谛的說法。這在『中論』中可以見到:諸佛依二谛,爲衆生說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義谛。(24:8)故二谛是世俗谛與第一義谛。但龍樹並沒有正面說明世俗谛是甚麽,和第一義谛是什麽,只說明兩者的關系,並牽涉到涅槃的問題: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24:10)這在『回诤論』中亦有說到。( 注21)即是說,此中有一認識上的階段或過程:要證得第一義谛,便要通過世俗谛;要證得涅槃,便要通過第一義谛。此中龍樹特別強調一點必須知道這二谛的分別,才能深入了解佛法的真實意義。 ( 注22)此中便有兩個問題:世俗谛與第一義谛到底何所指?這兩者的分別在甚麽地方和這分別何以這樣重要?下面我們便就此而討論。
相應于世俗的梵文爲Lokasamvrti 和 vyavahara。鸠摩羅什把這兩者都譯爲世俗。據囗山雄一所說,在中觀哲學, Lokasamvrti與vyavahara是同義的,都是世間的言說之意,這亦可表示一般的理解的世界。( 注23)故我們可視世俗爲言說與由言說所表示的東西,兩者的特性都是相對性。在哲學上,這是所謂現象界,或經驗界。世俗谛則是有關這方面的真理。相應于第一義的梵文爲paramartha,這是最高的,絕對方面的。第一義谛即是有關這方面的真理,所謂諸法實相 (dharmata, tatta)。『中論』論諸法實相謂: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18:7)自知不隨他,寂滅無戲論,無異無分別,是則名實相。(18:9)龍樹似乎很強調實相的遠離言說一面,這則與世俗的東西的言說性成一強烈的對比。對于他來說,世俗的真理,以言說來表示;最高真理,則是超言說。但後者是如何接融呢?囗山雄一以爲,龍樹是順『般若經』的思想家一路,他們以爲彼等所體會的神秘的直觀世界是超越乎語言與思維之上;此世界是透過瞑想而得。(注24)這神秘的直觀世界,實是最高真理的境界。這神秘的直觀,相當于康德哲學中的智的直覺 (intellectual intnition),這當然是一種瞑想。此中我們似乎可以看到這兩谛的分別:言說與超言說。龍樹特別強調這分別的重要性,是因爲它在實踐上提示出關鍵的一點:我們要由世俗谛以進于第一義谛,必須超越言說。這言說當然包含一切思惟,分別、判斷的作用。故囗山雄一說,龍樹以爲,要由思惟、判斷逆返而上,回歸至直觀世界。倘若能這樣做,即能離語言而叩實在。(注25)若以空假中配二谛,則假名自然相當于世俗谛,因假名即表示言說之意。空與中相當于第一義谛。空表示諸法的本質,這自是最後的,言極的層面。中道雖不同于空,但它到底是空義之所涵。離有離無,空亦是假名,都是空的意思。 (注26)龍樹實在沒有把中道從空中抽離開來,別立爲一中谛之意。
六、兩谛不離
龍樹一方面說兩谛的分別,一方面又說兩谛的不分離。關于後者,可從空假中偈的『衆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中見到,更可明顯地見于『中論』的這兩句:不離于生死,而別有涅槃。(16:10)因緣生法,生死是世俗方面,空、涅槃則自然是第一義方面。這種兩谛的相即不離的關系,到底是甚麽意思?龍樹在同書中特別論及涅槃時,曾明顯地表示世間法與涅槃有同一的外延: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25:19)涅槃之實際,及與世間際,如是二際者無毫厘差別。(25:20)上一偈表示涅槃與世間法相互間無絲毫分別。下一偈則明確地點出,這無分別不是在別的方面,而是在『際』方面。這際的相應梵字爲kotih,是邊際、限製、領域之意;在邏輯上來說,這是外延。即是說,涅槃與世間法都指涉同一範圍的東西。在這方面,涅槃不在世間法之外,世間法亦不在涅槃之外。故兩谛是在外延方面相即不離,兩谛都指涉同一範圍的東西。
注 解
(注 1) 另一钜著「大智度論」,傳爲龍樹所作。但現代學者多懷疑此是譯者鸠摩羅什所寫,而托名于龍樹;起碼有什公的潤筆。由于作者問題尚未解決,故我們暫時不涉及它。
(注 2) 大正藏第叁十頁叁叁中。以下所引「中論」,皆取自大正藏。
(注 3) Ibid;下注五
(注 4) 牟宗叁先生直據羅什的譯文而推斷梵文原偈的意思,結果甚爲正確。參看牟氏所著「佛性與般若」上冊(臺灣學生書局印行,一九七七年六月,P.94)
(注 5) 能仁學報第一期,一九八叁年。
(注 6) 參看該文。
(注 7) 「中論」:性名爲無作,不待異法成。(15:2)
(注 8) 「中論」:性若有異相,是事終不然。(15:8)
(注 9) 「中論」:諸法有異故,知皆是無性;無性法亦無,一切法空故。(15:2)
(注 10) 「中論」(24:19)
(注 11) 空必是自性的空,因它是自性的否定。
(注 12) 梅爾蒂以爲中觀學爲一種非常具有一致性的的絕對主義形式。 ( T.R.V.Murti, 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Brddhism, London: Ceorge Allen and Unwin Ltd., 1960. P. 234)
(注 13) R. Pandeya, Indian Studies in Philosophy, Delhi, Varanasi, Patna: Motial Banarsidass, 1977. P. 87
(注 14) 「摩诃止觀」卷五下,大正藏卷四六頁六叁中。
(注 15) 「中論」(22:11)111頁
(注 16) Vol. 9. 1965. PP. 823-824.
(注 17) 青目解釋此偈謂:「衆緣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屬衆因緣,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亦複空。但爲引導衆生故,以假名說。離有無二邊,故名爲中道」。(大正藏卷叁○頁叁叁中)。
(注 18) 末木剛博,東洋の合理思想,東京:講談社,一九七○年,P.124
(注 19) Ibid.,P.125.
(注 20) 「回诤論」:空自體因緣,叁一中道說。(大正藏卷叁二頁一五上)。
(注 21) 「回诤論」:若不依世谛,不得證真谛;若不依真谛,不得涅槃證。
(注 22) 「中論」:若人不能知,分別于二谛;則于深佛法,不知真實義。(24:9)
(注 23) 囗山雄一著,吳汝鈞譯:空之哲學,臺灣:彌勒出版社,一九八叁年,P.113.
(注 24) Ibid.,PP.41-42.
(注 25) Ibid.,P.49.
(注 26) 牟宗叁先生說中道是形容假名說的「空」的。故「中論」雖有空假中叁字,仍是二谛論。(牟宗叁,Ibid.,P.95.)
《龍樹之論空假中》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