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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心理與佛教正信(明晖)

  信仰心理與佛教正信

  明晖

  

  信仰的一般界說

  信仰,一般主要指宗教信仰而言,這通常被理解爲確信某種具終極意義、人生價值,而在不信仰者看來不能以理性證明爲實在的東西;信仰者對之懷有虔誠神聖的感情。韋伯辭典解釋說:“信仰意味著全面、盲目地接受某種不靠理性加以證明的事物。”這種解釋未必經得起推敲。即就宗教信仰來說,世界諸大宗教,幾乎無不有其理性論證的依據。美國現代哲學家喬治·桑塔亞那說:“宗教較之社會、科學、藝術,是對理性生活的更自覺、更直接的追求。”佛教,尤以富哲理性、智信著稱。籠統地說信仰者全面、盲目地接受不靠理性證明的東西,難于被宗教徒尤其佛教徒所認可。而且,通常說信仰,並不限于宗教對于某種具人生觀意義的學說、主義的信受、也常被稱爲、自稱爲信仰。其所信仰的學說、主義,即使有自以爲是的理性依據,但不信者、反對者往往也有非議,指爲非理性的。正如莊子所言:“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以是否有理性證據來判別某種確信是否爲信仰,似乎未抓住信仰的特質。信仰一語,按目前通用的慣例,是否可以這樣解釋:它指一種對具有超越性的、人生價值意義上的東西的信念。此所謂超越性,指超越現前存在。無論是期求來世的幸福,或向往某種未來的理想社會,或追求某種解脫自在的精神境界,都具超越性的特點。

  宗教信仰乃至其它信仰,作爲人類的一種精神、文化現象,依佛法觀來,屬因緣所生法,必依一定的條件而産生、存在。自然壓迫、社會曆史、經濟政治、文化等,固然爲孽生信仰不可或缺的外在條件,但信仰的産生,尚有其根本的內因或基礎,須求之于信仰主體,求這之于人心、人性。自馮特以來,近現代各家心理學,都認爲宗教信仰的基礎是人類心理因素,提出了各自對信仰現象的心理學解釋,形成了專從心理學角度探討宗教現象的宗教心理學。這是一個有前途的研究領域,通過心理學的方法弄清宗教的心理根源、心理特征,對于宗教徒如實認識自己的信仰,對于人類如實認識自己,具有重要意義。

  宗教的心理起源

  關于宗教的心理起源,西方學者的說法,大略可歸納爲叁種:

  一、心理錯覺說。認爲信仰源出某種心理錯覺,爲一種精神的病態現象。如留芭說宗教源于類似服用致幻藥物所産生的某種神秘經驗;弗洛伊德認爲宗教是人被壓抑的本能欲望尤其性欲的轉移與升華。二、下意識說。認爲宗教的根源深植于人的意識層之下,如詹姆士說信仰源于潛意識中“真我”的被發現,他在研究了大量宗教經驗後作結論說:“宗教是一切屬于人的功能中最重要的功能,它是人的本性中具有的根本事實,它的功能是我們本性的任何其它部分不能成功地履行的。”(《宗教經驗之種種》)叁、超越之需要說。如蒲特魯認爲宗教源于個人和社會超越自然的需要,這種需要深藏于人類的天性中。總之,認爲宗教信仰源于人的心理和本性,可謂西方宗教心理學研究的基本結論。

  信仰心理的層次

  概觀各種信仰及其發展史,信仰的心理基礎或心理機製,大略有這樣叁層:第一、怖畏心或畏懼心理。人在強大壓力和威脅之下,自感無力抗爭時,必然産生恐懼的心理反應,可謂信仰的低層次心理機製,被近代以來不少學者指爲宗教的第一根源。第二、依怙心或依賴心理。人在自感孤弱無力時,會有嬰孩依怙父母的心理反應,産生依賴、歸投、敬愛等感情,它往往與恐懼聯系在一起,被認爲宗教信仰之源。第叁、超越心或超越的心理機製,一種超越現實的向上追求,這是人本性深處潛藏的一種意向,一種驅使人不斷向前向上的力源,正如人類學家M·舍勒等所說,對較高級宗教而言,超越心理是更爲本質、更爲重要的心理根源。怖畏心、依怙心、超越心,乃人性中所本具,無人不備,可溯源于嬰幼時期的恐怖心理,對父母的依怙及超越自然的想象。

  由于人的心理結構和自性中有以上叁層反應機製,所以,只要現實中有阻礙壓仰人實現其本性中對幸福需求之不利條件時,便必然會産生信仰,這是古今中外的曆史和現狀所證明的事實。然而,只要對信仰的心理基礎予以反思審視,便會發現怖畏心、依怙心乃至超越心,從倫理角度而言皆呈不定性,有可能産生對人生和社會有益的、積極的作用,也有可能産生對人生和社會無益的、有害的、消極的作用或副作用。信仰心之利害、善惡,關鍵在有無正見之導向。當缺乏正見引導,與非正見、邪見相聯結時,怖畏心、依怙心至超越心,都有可能産生消極,有害的作用、副作用,或使人墮入迷信之暗井,或被宗教狂熱迷亂理智。

  如怖畏心,當所怖畏的對象爲風雨雷電、地震旱澇等自然災害,認爲此乃神靈鬼妖之震怒懲罰,或認爲人類的命運一系于主宰萬物的神時,便會驅使人向鬼魔神妖卑屈服從,獻媚供祭,乞哀祈禱,歪曲人本應具有的健康形象,使人喪失依自己力量戰勝厄難、改變現狀的信心,心靈因受到沈重壓抑而被扭曲。更下劣者則崇拜魔怪、圖騰、老樹、蛇神、黃鼠狼等,嚴重損害了人的形象。即孔子所謂“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也不無壓抑人理智與自由創造精神的消極作用,使人迂腐拘執,缺乏生氣。

  依怙心理較易産生虔誠、摯愛、崇敬等善的或較善的感情,令人身心易于調柔,但當它與神創神宰論信仰相聯結時,也難免使人喪失自信,壓抑積極自主的精神,片面發展對外在力量的依賴性,變得畏畏縮縮,有失心智之健全。即超越心,雖本來帶有積極向上的趨向,但當它與一味厭世、渴求來世幸福的信仰相聯結時,也會使人對待現實生活的態度變得消極,對社會的進步和人間的建設發生不良作用。信仰心理與迷信、低級宗教、神教相聯結的負面社會效應,近代以來遭到不少進步思想家的批判,固然不無其理由。

  縱觀人類曆史,宗教思想的發展,大略與人智的開發、理性的深化相應,經曆著從低級向高級發展的過程。理智程度越低,則信仰越低級,理智程度越高,信仰亦隨之升高。原始人對魔力、鬼怪的敬畏,對圖騰的崇拜,媚神獻供以至以活人爲犧牲的祭典,出于最低層次的怖畏心,其信仰在今天看來甚顯低級、愚昧。後來對英雄神和多神的崇拜雖然進了一步,但也未超出依怙心理,迷信色彩仍甚濃。近代以來神教從崇拜人格化的神轉向對人心中神性的崇拜,提倡人文宗教、倫理宗教,重超越心的開發,但仍未脫卻主宰神觀念的束縛,尚未成熟爲真正以人自性開發爲本的高級宗教。

  佛法大海,信爲能入

  與多數宗教一樣,佛教也強調以信爲首爲本。佛法的修學,一般分爲信、解、行、證四個次第,信爲入道之門坎。大乘菩薩道五十二個階位,以十信位爲始基。《華嚴經·賢首品》雲:“信爲道源功德母。”《叁慧經》雲:“信爲道。”《大智度論》卷五雲:“佛法大海,信爲能入。無信不能入,如牛皮未柔,不可屈折。”這裏所說的信,與通常所謂對超自然力量的信仰和儒家五常中純道德意義的信不同,指對佛法僧叁寶的決定信受,名曰正信、淨信。《唯識叁十論》釋雲:“信者,于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爲性,對治不信,樂善爲業。”謂正信包括信實(諸法如實不妄的事理)、信德(叁寶真實清淨之功德)、信能(自信自已能成就一切善法功德)叁義,這種正信所信的對象是真實不妄的,能信的心是清淨離垢的,它具有促使人樂于修善修道,積極向善向上的作用。正信,是一種能産生無量善淨功德的善心所法,爲“七聖財”之首。正信的建立,須對所信對象佛法僧叁寶有正確的了解認識。正信在初生時不妨依對佛陀、僧寶、善知識的人格、威望的信賴而建立,從而信受佛言祖語,未必對佛法深徹的理解,更未必自己實修而證。如《成實論》卷七所雲:“未見自法,隨賢聖語心得清淨,是名爲信。”但只要肯親近善知識,接受佛陀、賢聖所說正法,生起正信,以正法爲指導而學解學行,便能將本具怖畏、依怙、超越之信仰心理導入正確軌道,令其朝開發自性善功德的積極方向發展,出生自利利他的清淨功德,避免墮入無正見爲導發展信仰心理所導致的迷信、邪見、消極厭世、宗教狂熱等弊端。

  佛教認爲人應有叁畏

  因此,佛教雖然強調信,並利用自性所具怖畏、依枯、超越叁心作爲入道門徑與解行之基,但因強調以正見爲導,故其正信與一般信仰不同。就怖畏心而言,與低級信仰怖畏魔怪鬼妖及神教怖畏主宰神、創世主不同,佛法認爲其所信魔怪鬼妖乃至創世主或者根本不存在,或者雖存在亦不足畏、無須畏,更無須卑屈畏服,媚神事鬼。人應當有所怖畏,但這應當怖畏的東西,卻常被衆生所忽視,反而不怖不畏,卻去怖畏那些不應怖畏的東西。在佛法看來,人應怖畏者主要有叁。一者生老病死可畏。生老病死,爲人生普遍的根本大苦,爲人存在之根本悖論,爲最大的自然壓迫,于人關系最大,尤生死一事,能生無量無盡苦,豈可不畏!此事真實易見,每人都難以避免,不若鬼魔神靈之不可眼見,唯憑想象安立。對生老病死視爲不見,見而不畏,麻木不仁,則豈能正視之,又豈能超越之

  佛法正信的建立,第一須觀生老病死可怖可畏,樹立出離生死之志,轉怖畏心爲奮出生死的向上心、求道心、超越心。釋尊當年出家求道,便是從對生老病死現實的深刻反省所生怖畏心出發。《大善權經》載,釋尊初出家後托家仆車匿向父王表白:“但以畏彼生老病死,爲除斷故,來至此耳。”不僅自己怖畏生老病死,而且怖畏一切衆生生老病死,雖然憂畏,卻不向生老病死屈服,不向神靈祈求,不掩飾矛盾,不轉移問題,而決志戰勝生老病死等衆苦的威脅,探求實踐出離之道。這是釋尊現身說法所示正信的怖畏心。

  二者業因可畏。依緣起法則如理思維,發現自己所造惡業,是造成生老病死等衆苦的直接原因。欲求出離生死,只有永斷惡業之因。經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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