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相列舉之。今余只舉七名。
此法既攝二種秘密,故名爲“密”因其能遮由我執及具性相之作意而生之惡果,故名爲“咒”;勝義不壞,故名爲“金剛”;一切道之功德,其精華皆集聚于此,故名爲“乘”。
因其住爲一切法之究竟因,故名“谛”。彼乃所證之最根本,故名“勝義”;彼淨除一切過失與垢染,總容及內在通達身、智、道、果等一切法①(淨除(Chang)及通達(Chub)連文——Chang-Chub,即藏文“菩提”。亦可譯爲清淨圓滿,此即“覺”之義,故亦可用以稱謂佛陀。);彼亦爲“心”,住爲叁金剛之唯一命力,即于平等清淨中生起一切法種種相之基。
彼乃輪回、涅槃及道等叁者之“圓滿”;彼爲“大”者,因其爲諸乘共基,攝集諸乘于同一歸趣中,且趨于一。
因超越一切思維之方隅,故爲“明點”;因輪涅于菩提心中爲一味,故爲“唯一”。
因本覺體,即如來藏本性清明,離一切汙染,故爲“光明”;因具足七種金剛法,故名爲“金剛”;因其住爲輪回涅槃一切法之內藏精華,故名爲“藏”。
輪涅一切法既爲如來藏遍攝,且圓滿通達”故爲“輪涅遍達”。
因其離生死衰老,故爲“童”;因其外在之法爾顯現並無敗壞,故爲“瓶”;因其乃一切功德及智慧之本然聚集,故爲“身”。”
言至此,遂隱沒不見。
戊叁九乘次第功德趨上之際能圓滿具足之理
上來尊者所示,余試加以闡釋,以顯示九乘次第中一切功德皆爲圓滿。聲聞乘中,行者視一切明相皆顯現爲補特迦羅,此即一切我執之基,皆無自性。緣覺乘中”證悟一切內外實有法無非緣起所幻化。菩薩乘中,證悟空性之力用,生起爲大悲之體性,且自然無整而攝集一切方便與智慧。此能令衆生離苦之叁乘,其功德圓滿具足,故後後實含容前前。
事密者,乃以禁戒行與除障儀軌取悅本尊。行密者,以持咒及等持而得成就。瑜伽密者,乃勝觀之瑜伽,于不變金剛界無上壇城中,得勝義基界之加持。
此叁乘之一切功德與功能,于禁戒行中能啓發本覺,且于唯一俱生基界、即不可言诠之自心性、亦即成就之要素中,圓滿具足。
大瑜伽(父續)之一切法,于殊勝二谛無別之廣大法身中,本來清淨,或即具足七財之勝義谛。
依于經教之無比瑜伽,菩提心之大樂壇城,乃本然如是,及智慧法爾呈現,此二壇城之雙運初生。于此菩提心壇中,一切法之世間于廣大清淨及平等之境界中,圓滿具足。
真實自性大圓滿中,光明即離中離邊之唯一基界,本始基之相亦即如實法爾任運之明相,一切皆爲自生起,如是則不墮于支離或落于邊見。如是亦無二無別,即如黃金與其光澤之無分別。前此諸乘義理,皆同時攝于此大圓滿中,即于法身中不動、本覺離邊、以如來藏爲基界之真實義。
此諸乘之各別解說,僅爲須次第調伏者作開示。
乙二實際修持(分二)
丙一修持如何離所緣境之共說
一時,余于定中得見持明王吉祥獅子。
余問曰:“噫!上師!祈請開示大圓滿之道。”
上師因余之問而應曰:“大圓滿即輪回涅槃之無上共道。輪涅道等叁者,于廣大基界中圓滿具足。
了知此本然如是之實相者即“見”。
于此廣大本始體性基中,由當下自悟而得之自在,乃離依于所緣之“修”。此即如水滴融于海中,遂成大海而毋庸改變;或如瓶中之虛空與瓶外之虛空相融,直達天際而毋須改變。雖則本始基或心識無內外之分,然因有我執故,遂分而爲內外。此即如水,其性本流,因寒風所吹而成冰;本始基本爲自解脫,然因具我執故,遂有輪回建立。
丙二詳說根本位與後得位之次第
能了知此理者,則棄由身而作之善、惡及無記等叁業,靜坐如屍陀林中之屍首,無整無治;複舍棄叁種語業,有如喑啞;並舍叁種意業,無有作意,如秋日澄空離叁種汙染(譯按:即雲、霧及煙霞)。此名爲“平等住”,亦名“任運無整”或“無作”,因一切所作皆已舍棄,且“超逾凡夫心識”,蓋心識無有作意故。依此要義,則行者能生不退轉心。
複次,于行住坐臥、持咒、言說、思維或作一切行時,能知世間一切法寶如幻如化,而正見不失;複次,能不失定中修得之證信,則能知實相顯明;于所作不放逸,則能依止于四正行;此即至臨命終際仍須依止之要義,亦爲自解脫及超越凡夫心識之修持。
乙叁行持之利(分叁)
丙一爲見行無有顛倒而修學
行持之要義,乃舍棄如毒之不善身業及口業。以思維一切法既屬空性故,則所作所爲皆無過失,由是即無增上見以壞行持。行者須調柔,不放逸,如面見最高裁判。
然而,若只執身語意善業行持,視爲深義,則爲淩駕于正見與正修之上。若于輪回中,將此生只專注于積集福德,則有如爲黃金鎖鏈所縛。見、行二者中,不可偏重于行而輕于見,行者須如冰川上發莊嚴吼之雪獅,余獸無有能勝之者。
尤有甚者,若聽隨彼等雲“雖證悟空性,然仍須于他處生起悲心”,此則如既已得水,複須于余處求濕性;亦如既已得火,卻須于余處求暖氣;亦有苦被風所吹,卻須于余處求涼快。能得輪涅決定之覺受,即能得廣大空性,便爲無上菩提心,同享輪回涅槃平等清淨之慈悲。
複有等已得了悟見之直指、修本然如是之密義,卻即雲得此直指教授已足。因仍執于輪回法,故彼等遂浪費生命于以貪瞋爲基之行持中。彼等一切見與修,遂全爲輪回之能作與所作所蓋過。
丙二分別道上之歧路(分二)
丁一辨識覺受之歧路
行者之心識相續覺與往昔相異即覺受之明相。“大樂”所生之安閑覺受,引生于欲界天;“光明”所生之明亮覺受,則令引生于色界;“空性”之覺受,入深定如沈睡之無想天;無有思憶或知覺,則令引生于無色界之四空天。未通達空性見,行者或決定思維心之所以爲空,無非因其不可建立爲實有,由是而專一定住于此空性中。此見地遂引生于無想天,是爲緣起法之極致。
丁二分別障礙之歧路。
複次,行者或遇障礙。外障者,乃種種影響根識之如幻顯現,此如由天人或魔魅所策動之凶兆。內障者,即種種疾病與痛楚。密障者,即心中一切不定苦樂。若覺知此潛隱之過失,即知彼等皆錯亂之覺受,且如實具此決定見,則彼等自然消融。然若以希疑增益之,複視之爲實有,則可成致命之因緣,如顛狂、昏倒或悶絕等。專觀明相顯現爲天人或魔魅者,則爲殊勝行者退轉爲凡夫之因。”
言畢,遂隱沒不見。
丙叁指示其他正行
一時,余于遍滿光明火舌之屍陀林中,入色究竟天自顯現最清淨界,見宿·般若名稱尊者。
余曰:“噫!勝上師!祈賜汝心精要之竅訣教授。”
尊者應余所請而開示曰:“噫!善知識!其谛聽之!汝已同時積集福德與智慧資糧,且自阿僧祗劫以來,願力及宿緣與時增上。若欲達遍智境及佛道,則應于行持中以不退轉信意取悅上師;無時不具慈心及正見以待金剛兄弟及後輩;對有情則具廣大悲心,以求達解脫及遍智境;複舍棄墮輪回之作爲,恒時思維一切有爲法之實相皆無常。此住于無作境地之法,即殊勝圓滿佛法之無上心要。
下來即叁要訣:能不失壞竅訣即承事上師;遵行誓句,表裏一致,即本尊與護法之“神魂石”;將此生融于佛法中,則能令此心生起死而無憾之感受。
護持誓句如護持生命,乃確保大修行人不墮爲凡夫之要訣。于妙欲則應知足,此乃不爲卑下外境所惑之忠告。須了知輪回無自性,此乃斷除執于貪瞋之忠告。
須知:有如香鍾之燃燒連續不斷,輪回中一切所作亦無了期,此唯直指教授可以斷之。
乙四現得果位(分二)
丙一根本解脫之真實次第爲果
初際,行者依修習以知之。後際,行者思維分別自心相續中之覺受,令證悟增上。然只止于了知或覺悟,則仍不能解脫,此即如雖有肉而不食,則仍不得飽。
譬如破曉一至則黑暗頓消。若因修持力已舍棄一切行,則于當下境界頓能得定。若于本覺之總相無有支離,則頓能證知當下境界中之內自信意。
縱達致此境,仍未可說爲已至佛道。當明相消融于法性之際,即于無上無遺之法界中得自在,且超越明相及輪回心識等極微細汙染。此便即登解脫地。于此覺受境界中,縱使極微細之所知障亦清淨無余,遂得自在于如如真實法性及諸法別相之無上智慧。是故,行者于虛空法身中證覺成佛,此法身即叁身之平等展現。
丙二生起清晰辨別及無誤指示要義之口訣(分四)
丁一辨別心與本覺
噫!善種姓子!心識之實相,毋乃本始基中本覺之無明,而妄念之集與滅則爲此無明之力用。本覺之實相,乃現證本始基,而自無始以來已具之廣大真實自性則爲其力用。
本覺之“根”,乃覺知本始基之實相。本覺之“道”,乃微細光明覺性,離汙垢及現證真實法性。當此二分同時,即爲大圓滿,本覺既廣大且周遍。
丁二辨別意與般若
“意”(Yid)者,現證一切浮現明相,無非爲妄念所作之識。
“意識”(Yid kyi Nam-shes)者,即六塵無間浮現種種顯現之處所。
般若之根,乃如實了知輪涅之實相即廣大空性。般若之道,乃直指于赤裸及任運覺性,本來如是之無間處所。當此二分同會,則名爲“能遍般若”。
丁叁辨別識與智
“分別識”者,即妙欲生起種種顯現之無間處所。“業風”者,即賦予明相種種實性之尋思分別。意識之粗細二分雙運,遂有輪回圓滿建立。
“智”者,了知法性本來如是,了知如來藏之實相。能了知種種別相之智,乃于實相本來如是之際,無間現證真實法性,遍知遍證之處所。此二者雙運,即“本淨平等性智”。
丁四辨別阿賴耶與法身(分二)
戊一真實之辨別
因本始基之無明,遂有無記業境界。業力之種種微細方分,于阿賴耶中流轉,猶如于昏睡中展現之種種夢境。此即一切輪回之根。一切事物之明相,于輪涅大平等清淨中倏爾醒現,即于離名言戲論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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