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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魯派▪P3

  ..續本文上一頁各教派寺廟共1807座,僧人97538人,其中黃教寺廟534座,僧人35087人,四十年後,即1737年,僅黃教寺廟就增至3477座,僧人達到316231人。

  固始汗受清廷冊封,表明中央王朝正式承認了固始汗在西藏的政權,他是清廷的屬臣,是藏地的最高行政首領。五世達賴則僅爲宗教首領,雖掌握全藏的經濟權,但行政上必須通過固始汗政權的第巴才能執行。這就勢必造成以達賴爲首的黃教寺廟集團和以固始汗爲首的蒙古汗王之間的矛盾。1654年固始汗死後,矛盾逐漸尖銳起來。到西元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桑結嘉錯(1653~1705)任第巴時,勾結新疆準噶爾部的噶爾丹汗,出兵青海,威脅固始汗的厄魯特部,及其孫達賴汗在藏的統治,以加強自己的權位。西元1682年(清·康熙二十一年)五世達賴死,桑結嘉錯秘不發喪,獨攬全藏大權,不僅不按康熙帝之命,規勸噶爾丹,反唆使其內犯,直至1696年康熙親征,消滅了噶爾丹汗,嚴厲斥責桑結嘉錯秘不發喪和唆使噶爾丹叛亂之罪,桑結嘉錯才被迫退位,以避鋒芒。1703年達賴汗子拉藏汗繼承汗位後,雙方爭權鬥爭更加劇烈。黃教寺廟集團大權實際仍由桑結嘉錯幕後掌握。西元1705年(清·康熙四十四年)桑結嘉錯企圖毒死拉藏汗未遂,欲以兵逐之,導致了雙方武力交戰,結果桑結嘉錯兵敗被殺。拉藏汗向康熙帝奏報經過,請求廢黜六世達賴倉央嘉錯(1683~1706)。康熙帝派侍郎赫壽等進藏處理,封拉藏汗爲“翊法恭順汗”,倉央嘉錯被械送北京。1707年拉藏汗立益希嘉錯爲六世達賴,但藏人不予承認,康熙帝爲安定西藏局勢,于西元1713年(清·康熙五十二年)冊封五世班禅羅桑益希(1663~1737)爲“班禅額爾德尼”(此爲班禅封號之始,從此這一封號固定下來),令其協助拉藏汗管理西藏事務。但不久,準噶爾部的策旺阿拉布坦(噶爾丹之侄)進兵西藏,1717年圍攻拉薩,殺死拉藏汗,囚禁六世達賴益希嘉錯,派達仔巴拉傑饒丹爲第巴,管理全藏政務。至此,控製西藏七十五年之久的固始汗政權宣告結束。

  準噶爾軍占領西藏後,大肆焚掠,西藏陷于混亂,川、滇、青等省安全亦受到威脅。1720年清朝調大軍入藏,平定了準噶爾之亂,清除了寺廟的準噶爾喇嘛,使西藏局勢穩定下來。康熙帝加封七世達賴格桑嘉錯(1708~1757)“宏法覺正”封號,廢除了第巴職位,任命拉藏汗舊臣達欽巴都(康濟鼐)爲藏王,管理全藏事務,另設四噶倫,首席噶倫爲阿爾布巴,隆布鼐、頗羅鼐、紮爾鼐協助,初步確定了西藏地方職官製度。不久,西藏地方執政貴族之間又爆發了變亂。西元1727年(清·雍正五年),以噶倫阿爾布巴爲首的貴族謀害了藏王康濟鼐,並企圖勾結準噶爾爲外援反對中央王朝。在平叛清軍尚未到達時,頗羅鼐率軍從後藏趕到拉薩,平定了叛亂,因功被封爲藏王,賞“貝子”銜,總理全藏事務。清雍正鑒于西藏上層疊次變亂,乃改革了西藏地區的行政區劃,並設置了駐藏大臣二人,派駐了重兵。

  頗羅鼐死後,其子珠爾默特那木紮勒承襲郡王爵,繼任藏王。他懷有野心,陰謀叛亂,被駐藏大臣發覺,誅殺于拉薩駐藏大臣衙門內,駐藏大臣亦因之爲珠爾默特那木紮勒部下所殺,七世達賴隨即消滅了叛亂余黨,平息了這場未遂的動亂。事後,乾隆帝除下令將藏北叁十九族和達木蒙古八旗,劃歸駐藏大臣直接管轄,以削弱統治集團勢力之外,爲防止貴族擅權,廢除了藏王製,取消封授郡王製,建立噶廈,直接受達賴和駐藏大臣領導。噶廈設噶倫四人,辦理日常事務,一僧叁俗,由僧噶倫領銜,地位平等,僧俗互相牽製,事權不能專于一人,並規定西藏官員任免賞罰等章程,其中噶倫、代本等重要官職,須奏請中央任命。又在達賴下成立譯倉,內設四大仲譯,均爲僧官,噶廈之一切政務公文,非經譯倉審核,不得上行下達,以牽製噶廈之權力。又在布達拉設立僧官學校,訓練各寺僧人充任宗本和噶廈各勒空(機關)中的官職,這些措施目的在于提高黃教寺廟上層喇嘛的地位,削弱貴族的實力,建立僧俗統治者之間的均勢,不能爲亂,同時加強駐藏大臣的權力,以利中央王朝對西藏地方的權力的實施。

  乾隆帝對西藏政治的改革,表明這時中央王朝已正式授權達賴管理西藏行政事務,確立了黃教寺廟集團對西藏的統治,使宗教和政治更加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形成典型的僧俗領主聯合專政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製度。

  西元十六世紀中葉,格魯派寺院集團的形成是藏族曆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大約從這個時候起,藏傳佛教也就從上升發展,開始進入遲滯衰落的階段。數百年來,格魯派在藏區和蒙古等地有著廣泛的信仰基礎,它給這些少數民族社會的影響是極爲明顯而深刻的。

  格魯派教義淺釋

  藏傳佛教發展到格魯派,在宗喀巴一代宗師的開創及其影響下,在明、清兩朝的扶掖和政教合一製度的推動下,不論是佛學思想理論的發展、佛教學者的輩出、寺院僧人的增加、經法教育和修持實踐的製度化等等方面,都達到了曆史發展的最高峰。

  格魯派屬于大乘晚期中觀宗應成派。所謂應成,是源于印度佛學家佛護、月稱的一種佛教辯論方式,“這種方法概括起來就是︰如果按照你的論法,則“應”如何如何。”“是采用“應戰”的方法,即隨著對方的論法加以破斥,所以被稱爲“隨應破派”。”在破斥中,只要指摘出敵論的過失,就算成理,達到了目的。格魯派大乘中觀見認爲僧人應按經、律、論叁藏教法見、行、修,隨順戒、定、慧叁學證法行持,具方便智慧雙運之道和空性大悲之心,止修(禅定)和觀修(智慧、對對象觀察思維)並重,離斷見和常見而持中道。所以它規定要聞思經藏,以抉擇大、小乘叁學;聞思律藏,以修習戒、定二學;聞思論藏,以修習慧學,親證無我的空性認識,尤其注重要發大菩提心,修十地,行六度,守菩薩戒,由顯入密,以顯爲因,以密爲果,依此法門,達到成佛境地。

  黃教教義是以噶當派阿底峽的《菩提道燈論》爲宗,衍釋爲《菩提道次第廣論》,作爲中心教法,創顯教修行次第,立叁士道,注重出離心、菩提心、空性見叁要,最後以密宗爲究竟,理論以中觀見爲主,即宗奉緣起性空的理論,比其他教派教義更爲嚴密系統化了。

  宗喀巴在他的〈緣起贊〉中說,人世間一切煩惱皆由無明而起,懂得了“緣起性空”的道理,就能從無明到明。並說“緣起性空”爲佛家之“心要”。這就說明“緣起性空”的見地是格魯派的認識論,是他們對宇宙一切事物的根本看法。

  格魯巴把“緣起”與“性空”作爲觀察事物的兩個相互依存、互有聯系的範疇。它的主要論點是︰一切事物的産生都是因緣而起,和合所成的,也就是由若幹部分(條件)或因素合成的。若不從緣而生,任何事物均爲無有。如人爲父母因緣配合而生,樹爲樹種、日光、水、土等諸因緣和合而成,房子爲泥、瓦、草、木而成。但把這些分解開來,或沒有這些因緣,就不成其爲人、樹、房子了。可見,“緣起論”是黃教觀察和解釋世界的方法論。黃教所說的“性空”即“自性空”(待緣而生的均爲無自性,不待緣而生的則有自性),認爲客觀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無自性的。這就是說一切事物均無實體,都不是實有的,是非有非無,空不可得。二者聯系起來,意思是說一切事物都是待緣而起,凡由緣而生,由緣而滅的一切事物都是無實體,不存在的。從相對意義上說,在時間的一段之內,空間的一點上,事物是存在的;但是從終極意義上看,事物之有,不過是虛有,因爲一切事物無時無刻地不在變化,故不能看成實有、永恒的東西。當事物的諸緣沒有齊備,或是分散了,事物就不存在,就是“無”。所以事物本身不能說成實有,而是性空。這就是格魯巴“緣起性空”的基本釋義。這種唯心主義的宗教哲學,認爲一切事物不過是由于衆多的關系(因緣)湊合在一起而産生的,雖然它承認事物的聯系,但把關系擴大化、絕對化,置于存在之上,是關系第一,而不是存在第一。

  [參考資料]《西藏佛教》(一)、(二)、《西藏佛教教義論集》(一)、(二)(《現代佛教學術叢刊》{75}~{78});班班多傑《藏傳佛教思想史綱》;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呂澄《西藏佛學原論》;楊貴明、馬吉祥編譯《藏傳佛教高僧傳略》。

  

《格魯派》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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