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成,帕竹貴族贈送土地、農奴等作爲基礎寺産,以後不斷有新的布施。黃教禁止娶妻生子,嚴格區分僧俗界限,所以寺廟經濟也要自身直接經營,改變了以前諸教派在經濟上同世俗領主緊密結合的狀況,取得了寺院經濟的完全獨立。此外,黃教還有一個特點,它不單純地歸屬于某一個地方勢力,而是爲各個地方勢力敞開大門,任何封建主均可做它的施主,這就使它可能免于地方政治變化引起的動蕩,使它的獨立經濟得到相對穩定的發展。這樣,黃教寺院很快遍布藏區,並形成母子聯寺製。
以甘丹、哲蚌、色拉、紮什倫布四大寺爲主寺,散布在全藏的其它大小黃教寺廟爲屬寺,建立起層層的隸屬關系像母子一樣,聯結成一個比較嚴密的整體。母子寺經濟上各有自己的寺屬農奴、莊園,之間雖有一定的聯系,但又相對獨立;在行政上,子寺的堪布等要職,均需由母寺派出的僧官擔任,或由母寺派出常駐代表掌權,組成了一個集中統一的、全藏性的教團體系。寺廟內部有嚴密的組織製度和寺廟法規,使其統一集中的團體體系得以維系和發展。
寺廟法規中最重要的一項是采取活佛轉世製度。它開始于宗喀巴的弟子根敦嘉措(1475—1542),目的是爲了同噶瑪噶舉派和仁蚌巴、藏巴汗等政敵作鬥爭,保持自身的鞏固和穩定,解決宗教法統和寺産的繼承問題。結果是鞏固和發展了寺廟的政治與經濟實力,同時形成了以活佛爲核心的、享有至高無上特權的僧侶貴族集團。
黃教的急劇膨脹,和其它教派及地方勢力的矛盾日益尖銳,從15世紀末到17世紀中葉,以噶瑪噶舉派、仁蚌巴、藏巴汗和漠北蒙古卻圖汗爲一方,格魯派、帕竹巴、青海蒙古土默特部和碩特部爲一方,展開了長達一個半世紀的鬥爭。教爭與政爭交織在一起,形成了僧侶貴族同世俗貴族、蒙古貴族與西藏貴族間,有聯合、有鬥爭,錯綜複雜的政治局面。
早在根敦嘉措時候,格魯派就向拉薩四周及康、青、阿裏等地擴展,遭到噶瑪噶舉派的強烈反對。1481年,噶瑪噶舉派在仁蚌巴家族的支持下,在拉薩附近修
建兩座寺院,以遏製哲蚌和色拉兩寺的勢力。繼之,仁蚌巴武力占領拉薩,規定黃教僧人路遇噶瑪噶舉派僧人,必須讓路致敬;禁止黃教僧人參加每年的大祈願法會;止貢噶舉還用武力強迫若幹黃教屬寺改宗。但這並沒有製止黃教在其它地區的急速發展。到素南嘉措活佛時,除繼續依靠帕竹政權的支持外,于1578年5月間,與蒙古土默特部俺答汗在青海湖東的仰華寺會晤,雙方律立了政治上的聯盟。同年,雙方互贈尊號,俺答汗贈給索南嘉措“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索南嘉措贈俺答汗“咱克喇瓦爾第徹辰汗”。索南嘉措曾向土默特部宣講黃教教義,爲它以後在蒙古民族中的廣泛傳播奠定了基礎。萬曆八年(1580),索南嘉措得到西康土司的資助,在康區建造了理塘寺(春科寺),納西族土司則贈他《甘珠爾》和《丹珠爾》。
萬曆十一年(1583),俺答汗死,索南嘉措應邀參加葬禮,萬曆十二年,再次到達土默特。一路上講經傳教,許多蒙族皈依黃教。他在途經甘州時,曾給宰相張居正寫信,表示效忠明王朝,爲皇帝念平安經,同時說明他勸說俺答汗率部返回土默特的情況,請求明廷准許他定期朝貢等。這些活動爲後來黃教求助蒙古統治者武力統治全藏作了准備。萬曆十四年(1586)在俺答汗葬禮舉行時,中央政權遣使封素南嘉措爲“朵兒只唱”(執金剛),並邀他進京。次年,在赴京途中病殁于卡歐吐密。
索南嘉措死後一年,俺答汗之孫,蘇密爾的兒子出生,被認定爲索南嘉措的轉世“靈童”,是爲四世達賴雲丹嘉措(1589—1616)。萬曆叁十年雲丹嘉措在土默特部蒙古軍隊護送下,進藏學經和坐床,翌年到達拉薩。蒙古族統治集團同黃教的關系日益緊密起來。
從索南嘉措離藏到回世達賴來藏後的數十年中,噶瑪噶舉及其支持者藏巴汗,同黃教及其支持者帕竹政權,各自引進蒙古勢力,展開了激烈的鬥爭。早在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仁蚌巴阿旺兒紮的家臣辛廈巴才旦多吉,聯合後藏的一些封建主,推翻了仁蚌迅的統治,自稱藏堆傑波(後藏上部之王),漢文史料稱爲藏巴汗。後經叁代征戰,控製了衛藏大部。萬曆四十六年(1618),藏巴汗噶瑪丹瓊旺波推翻了帕竹政權,建立第悉藏巴政權(噶瑪王朝)。與此相應,崇敬噶瑪派的藏巴汗,多方壓製黃教,“幾欲根本滅除”。黃教面臨失去帕竹支持的嚴重危機。四世達賴死後,藏巴汗“疑達賴詛咒,致感多病”,于是下令不准達賴繼續轉世,目的在于製造黃教集團分裂,切斷黃教與蒙古勢力的聯系。萬曆四十五年(1617)和天啓元年(1621),蒙古軍隊兩次進藏,與第悉藏巴交戰,紮什倫布寺主羅桑卻吉堅贊(後追認爲四世班禅)出面調解,藏巴汗不得不收回成命。另由羅桑卻吉堅贊主持,與哲蚌寺上層喇嘛及蒙古土默特“拉尊”(對出身王族僧人的稱謂)共同協商,確定山南窮結巴家族中的阿旺羅桑嘉措爲五世達賴的轉世“靈童”,天啓叁年(1623)被迎入哲蚌寺坐床。
時五世達賴尚爲幼童,黃教寺廟集團的實際領導人是羅桑卻吉堅贊。他引進青海、蒙古土默特部擊敗藏巴汗,收回了被兼並的黃教寺廟、土地、莊園等,黃教勢力有所恢複。不久,漠北蒙古喀爾喀部卻圖汗占領青海,征服了土默特部。支持藏巴汗和噶瑪噶舉。崇祯八年(1635),卻圖汗派其子阿爾斯蘭率兵入藏,冀圖消滅黃教,並說服察哈爾部的林丹汗由 支持黃教而改宗噶瑪噶舉派。但結果,阿爾斯蘭受到賄賂,轉而支持黃教,把噶瑪噶舉紅帽系六世殺死在當雄,次年,卻圖汗將阿爾斯蘭處死。1637年,由新疆進入青海的蒙古和碩特部固始汗消滅了卻圖汗。這樣,青海地區就成了固始汗的勢力範圍,支持黃教發展。
固始汗本名圖魯拜琥(1582—1654),以英勇善戰著稱于蒙古諸部,曾被黃教的東科爾寺(在青海惶源縣)和喀爾喀汗尊稱爲大國師,固始汗就是國師汗的轉音。他在消滅卻圖汗之前,曾到拉薩與黃教領袖密謀消滅政敵的辦法,決定共同派代表赴盛京(沈陽),和尚未進關的清政權取得聯系,8年後(1639),清廷派人去見第悉藏巴和“掌佛法大喇嘛”,邀請西藏高僧前去傳教。崇祯十二年(1639),固始汗出兵康區,消滅了信奉苯教、反對黃教的白利土司頓目多吉,十四年率軍入藏,十五年(1642)攻陷日喀則,殺死第悉藏巴·丹瓊旺布,結束了噶瑪噶舉控製的地方政權對衛藏地區24年的統治,黃教在西藏的優勢地位從此得以確立。同年,四世班禅、五世達賴、固始汗以及西藏各派勢力派人赴盛京,分別爭取清廷支持。清太宗皇太極給予極高的禮遇,並給這些教派領袖一一回信。
固始汗的軍事政權,統治著青、康和整個藏區。他讓他的十個兒子率部駐牧青海,在當雄駐紮八個旗的蒙古軍隊,自己坐鎮拉薩。將莊園和農奴分封給有功的蒙藏貴族,同時任命爲各級行政官員,五世達賴的第巴索南群培被任命爲地方政權的第巴。把衛藏地區的賦稅作爲對黃教的供養贈給達賴喇嘛。此外,在前藏和德格地區分別建成13座黃教寺廟,扶植黃教的擴展。
清順治二年(1645),固始汗贈四世班禅羅桑卻吉堅贊以 “班禅博克多”尊號,並將日喀則周圍的土地撥歸他管轄。四世班禅在當時複雜、危機的局勢中,爲拯救黃教並使之最終強大起來,起了巨大作用。“班禅”原是後藏用以簡稱學識淵博的高僧,“博克多”是蒙族對智勇雙全英雄的尊稱。班禅活佛的轉世體系,也就從羅桑卻吉堅贊開始。
順治九年(1652),清帝邀請五世達賴阿旺羅桑嘉措進京,禮遇異常殊厚,更特爲他興建黃寺,作爲在京住所。翌年,順治冊封五世達賴爲“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並賜金冊、金印。同時遣使進藏封固始汗爲“遵行文義敏慧顧實汗”,指示他“作朕屏輔,輯乃封圻”,要他給皇帝保衛邊疆,把封給他的地區治理得平安和睦。這表明,清朝中央正式肯定了固始汗爲領有西藏封地、掌握地方政權的王,承認達賴喇嘛爲西藏的佛教領袖。
順治十一年(1654),固始汗病殁于拉薩,五世達賴的號召力逐步增大,黃教與和碩特蒙古的聯盟日漸瓦解。五世達賴爲黃教在政治上取得獨占地位,和鞏固封建農奴製度,他清查寺廟,規定僧人數額,確立寺院組織製度和經濟製度,清查寺院屬民,讓寺屬莊園向黃教寺廟集團交納一定數量的實物地租;他還幾次巡遊各地,委任宗本,製定法規和服飾等級,以削弱蒙古汗王的勢力。康熙十八年(1679),五世達賴任命桑結嘉措(1653—1705)爲第巴,並安排了自己的權力繼承人,1682年去世。但桑結嘉措密不發喪,利用五世達賴名義繼續掌握教權,同時請求清廷封他爲王,以取得與和碩特蒙古汗王分庭抗禮的地位。此外,他還加強了與新疆蒙古准噶爾部噶爾丹的聯系,以牽製和碩特蒙古的力量。這樣,黃教和代表世俗政權的拉藏汗(固始汗的第叁代)間的矛盾愈演愈烈,直至兵戈相見。
康熙叁十六年(1697),清朝中央發覺了五世達賴去世被隱瞞一事,桑結嘉措受到嚴詞責問,只得呈報事實真相,禀明轉世“靈童”早已選定,並按宗教規程進行“供養”。是年十月,15歲的“靈童”在布達拉官正式坐床,這就是六世達賴倉央嘉措(1683—1705)。
康熙四十二年(1703),在拉薩正月大祈願法會上,桑結嘉措和拉藏汗雙方部衆發生沖突,拉藏汗被迫退出拉薩,組織兵力反擊,于是戰爭爆發。中經休戰,四十四年戰事又起,桑結嘉措兵敗被殺。拉藏汗把事情原委奏報清廷,康熙下令廢黜倉央嘉措,解送京都,途中死于青海湖畔。此時拉藏汗扶植意希嘉措爲六世達賴喇嘛,受到藏族內部及和碩特部汗王的反對。康熙了解此情況,于1713年遣使齎金冊金印,封五世班禅羅桑耶歇爲“班禅額爾德尼”。“額爾德尼”是滿文,意爲寶,這是康熙有意再扶植一個黃教領袖。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爾部以武力占領西藏,殺拉藏汗,另立第巴,引起西藏僧俗的強烈不滿,請求清廷中央出兵幹預。
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廷派兵護送七世達賴喇嘛格桑嘉措(1708—1757)入藏,驅逐准噶爾軍隊,平定戰亂,加強對西藏的直接治理。次年,清廷廢除了第巴總管政事的製度,另設四噶倫總理地方行政事務。不久西藏各地貴族之間鬥爭又起,數數發生內哄和叛亂,于是清廷決定強化黃教寺廟集團的作用。雍正年間,先後多次調整達賴與班禅的地位,到乾隆十六年(1751),正式诏令七世達賴格桑嘉措掌管西藏地方政權。黃教寺廟集團由此開始掌政,噶廈政府歸達賴喇嘛領導。噶廈政府的僧官系統和俗官系統也從這時逐漸發展起來,終于形成了一個在清廷直接管轄下、由僧侶和貴族聯合專政、組織完整嚴密的西藏政教合一體製。它用神權支持政權,政權擴大神權,二者相互爲用,成了製約西藏地方發展的重要因素。
四、黃教教義略介
黃教的基本教義是宗喀巴奠定的。宗喀巴曾以隱語詩的形式宣布自己是阿底峽的繼承者,他的思想體系也確實是對噶當派的發展。因此,當時組織渙散的噶當派寺廟和僧侶,先後改宗黃教,擴大了黃教在民間的影響,故有新噶當派之稱。他從阿底峽的《菩提道燈論》出發,發展爲《菩提道次第廣論》,以此爲中心教法,創顯宗修習次第,立“叁士道”,注重“出離心”、“菩提心”、“空性見”叁要,最後以密宗爲究竟,著《密宗道次第廣論》,使密教修持規範化,在哲學理論上,以後期中觀派爲主,宗奉緣起性空之說,指導顯密兩教的修持,比其它教派的教義更加嚴密系統。
宗喀巴在其《緣起贊》中說,世間一切煩惱皆由無明起,只有懂得“緣起性空”的道理,才能克服“無明”,達到“明”(智慧),最後超出世間。因此。他將“緣起性空”作爲全部佛教的“心要”。“緣起性空”也就成了黃教的認識論和世界觀。
黃教把“緣起”與“性空”作爲觀察事物的兩個相互依存、互有聯系的範疇。一切事物都是因緣頁起,和合而成,此即謂之“緣生”;“如果不是從緣起而生,任何事物都是無有”,此即謂之性空。“性空”的全稱是“自性空”。“自性”指不依賴任何條件,永恒不變的實體。這樣的實體,內外探求均不可得;實際所有的只是處于各種條件製約下、不斷生滅的現象。因此,任何現實的事物既是“緣起”有,也是“自性”空,“緣起”與“性空”指的是對同一對象應該同時具有的認識。
“緣起性空”的理論爲黃教的宗教出世修習和入世參政提供了根據。“緣起”中最根本的是“業感緣起”,即善有福報,惡有罪報,業力不失,因果輪回。因此,佛教應該是入世的。
拯救衆生于苦海;但“性空”又強調一切都虛而不實,所以又可對社會不負責任,以至不拘俗法,放蕩不羁。
黃教的修持,強調止觀並重。但這與內地天臺宗主張的“止觀並行”在內容上有所不同。他們把瑜伽行派在修定中所要達到的“輕安”狀態作爲最高境界,認爲以修止控製自己的心理活動,達到“心住一境”,即可獲得身的“輕安”;修觀在于“依止”如理思維,最後達到“心”與“理”的合一,可以獲得心的“輕安”。所謂“輕安”,就是心身甯靜安適的自勃感覺,有利于調節沈重煩躁紊亂的心緒。
《格魯派(黃教)的興起和發展》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