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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師律學要略(海濤法師)

  弘一大師律學要略—一 海濤 輯

  ◎叁皈、五戒、乃至菩薩戒要略

  1.叁皈、五戒、八戒、沙彌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比丘尼戒、菩薩戒等,就普通說,菩薩戒爲大乘,余皆小乘,但亦未必盡然,應依受者發心如何而定。

  2.南山律,內中有雲:「無論受何戒法,皆要先發大乘心。」由此看來,哪有一種戒法專名爲小乘的呢!

  3.再就受戒方法論,如:叁皈、五戒、沙彌沙彌尼戒,皆用叁皈依受;至于比丘比丘尼戒、菩薩戒,則須依羯磨文受;又如式叉摩那則是作羯磨與學戒法,不是另外得戒,與上不同。

  4.再依在家出家分之:就普通說,在家如叁皈、五戒、八戒等,出家如沙彌比丘等,實而言之,叁皈、五戒、八戒,皆通在家出家。如:明靈峰蕅益大師,他初亦受比丘戒,後但退作叁皈人。如是言之,只有叁皈亦可算出家人。

  5.又若單五戒亦可算出家人,因剃發以後,必先受五戒,後再受沙彌戒,未受沙彌戒前,只是五戒之出家人。故五戒通于在家出家,有在家優婆塞、出家優婆塞之別。

  6.八戒何爲亦通在家出家?《藥師經》中說:比丘亦可受八戒,比丘再受八戒爲欲增上功德故。這樣看起來,八戒亦通于僧俗。

  7.叁皈:不屬于戒,僅名叁皈。叁皈者: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未受以前必須要了解叁皈道理,並非糊裏糊塗地盲從瞎說,如這樣子皆不得叁皈。

  8.所謂叁寶有四種之別,一、理體叁寶,二、化相叁寶,叁、住持叁寶,四、一體叁寶。總說很深奧複雜,且專就住持叁寶來說。

  9.叁寶意義是什麼?佛,法,僧。所謂佛即形像,如:釋迦佛像、藥師佛像、彌陀佛像等;法即佛所說之經,如:法華經楞嚴經等,皆佛金口所流露出來之法;僧即出家剃發受戒有威儀之人。以上所說佛、法、僧道理,可謂最初淺介紹。

  弘一大師律學要略—二 海濤 輯

  10.皈依即回轉的意義,因前背舍叁寶,而今轉向叁寶,故謂之皈依。但無論出家在家之人,若受叁皈時,最重要點有二:第一要注意皈依叁寶是何意義?第二當受叁皈時,師父所說應當十分明白,或師父所講的話,全是文言不能了解,如是決不能得叁皈;或隔離太遠,聽不明白亦不得叁皈;或雖能聽到大致了解,其中尚有一二懷疑處,亦不得叁皈。

  11.又正授之時,即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叁說,此最要緊,應十分注意;以後之「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是名叁結,無關緊要。所以諸位發心受戒,應先了知叁皈意義,又當正授時,要在先「皈依佛」等叁語注意,乃可得叁皈。

  ※以上叁皈說已。下說五戒。

  1.五戒:殺,盜,淫,妄,酒。當戒師父說明五戒意義時,受戒者聽畢,應先自思量如是諸戒能持否,若不能全持,或一,或二,或叁,或四,皆可隨意;甯可不受,萬不可受而不持!

  2.且就殺生而論,未受戒者,犯之本應有罪,若已受不殺戒者犯之,則罪更加重一倍,可怕不可怕呢!如果不能受持,勉強敷衍,實是自尋煩惱!

  3.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和不飲酒。至于戒殺與妄語,有大小之分,大者雖不易犯,小者實爲難持。又五戒中最爲難持的莫如盜戒。

  4.萬不可輕視叁皈、五戒!我們倘能得叁皈、五戒,那就是很好的了。因受持五戒,來生定可爲人;既能持五戒,再說念阿彌陀佛名號,求生西方,臨終時定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豈不甚好。

  6.五戒尚有廣狹之說,例如:飲酒一戒,凡盡法界虛空界之戒緣境酒,皆不可飲。殺,盜,淫,妄,亦複如是。所以受戒功德普遍法界,實非人力所能思議。

  弘一大師律學要略—叁 海濤 輯

  ◎八戒:具雲八關齋戒。「關」者禁閉非逸,關閉所有一切非善事。「齋」是清的意思,絕諸一切雜想事。

  1.八關齋戒本有九條,因其中第七條包含兩條,故合計爲八條。前五與五戒同,後叁條是另加的。

  2.後加叁者,即:第六,華香璎珞香油塗身,這是印度美麗裝飾之風俗,我國只有花香,並無璎珞等;但所謂香如吾國香粉、香水、香牙粉、香牙膏及香皂等,皆不可用。

  3.第七,高勝(廣)床上坐,作倡伎樂故往觀聽。這就是兩條合爲一條的。現略爲分析:「高」是依佛製度,坐臥之床腳,最高不能超過一尺六寸;「勝」是指金銀牙角等之裝飾,此皆不可。但在他處不得已的時候,暫坐可開:佛製是專爲自製的,得罪;如別人已作成功的不是自製的,罪稍輕。

  4.作倡伎樂故往觀聽,音樂影戲等皆屬此條。所謂故往觀聽之「

  故」字要注意,于無意中偶然聽到或看見的不犯。以上高勝(廣)床上坐,作倡伎樂故往觀聽,共合爲一條。

  5.第八,非時食。佛製受八關齋戒後,自黎明至正午可食,倘越時而食,即叫做非時食——即平常所說的「過午不食」。但如病重者,于不得已中,可在大家看不到地方開食粥等。

  6.受八關齋戒普通于六齋日受;六齋日者,即:初八、十四、十五、甘叁,及月底最後二日。倘能發心日日受,最好不過了。

  7.又八戒與菩薩戒比較別的戒有區別;因爲八戒與菩薩戒,是頓立之戒。(這是局就《梵網》、《璎珞》等戒本而說的;若依《瑜伽》戒本,則菩薩戒仍屬漸次之戒。)

  8.所謂「頓立之戒」乃指:未受五戒、沙彌戒、比丘戒,皆可即受菩薩戒或八戒,故日頓立;若漸次之戒,必依次第,如先五戒,次沙彌戒,次比丘戒,層層上去的。

  9.現代人若無法每月六日受菩薩戒,可減至一日或兩日亦無不可;因僅受一日,即有極大功德,何況六日全受呢!

  弘一大師律學要略—四 海濤 輯

  ◎沙彌戒、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

  1.沙彌戒,此乃正戒,共十條。其中九條同八戒,另加手不捉錢寶一條,合而爲十。此手不捉錢寶(不捉持金銀財寶)一條,是易持之戒,律中有方便開緣之法,叫做「說淨」,經過說淨的儀式後,亦可照常自己捉持。

  2.沙彌戒最爲繁難者,是正戒十條外于比丘戒亦應學習,所以持沙彌戒亦是不容易的事。

  3.沙彌尼戒:——即女衆,法戒與沙彌同。

  4.式叉摩那戒——梵語式叉摩那,此雲學法女。已受沙彌尼戒的人于十八歲時,受式叉摩那法,與學戒法,學習二年,然後再受比丘尼戒。

  5.但式叉摩那要學叁法:

  一、學根本法,——即四重戒。

  二、學六法,——染心相觸,盜減五錢,斷畜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

  叁、學行法,——大尼諸戒,及威儀。

  ◎菩薩戒

  1.受菩薩戒要有菩薩種性,又能發菩提心,然後可受菩薩戒。什麼是種性呢?就是多生以來所成就的資格。所以當受戒時,戒師問:「汝是菩薩否?」應答曰:「我是菩薩!」這就是菩薩種性。戒師又問:「既是菩薩,已發菩提心否?」應答曰:「已發菩提心。」這就是發菩提心。

  2.關于犯相重輕,依《舊疏》、《新疏》有種種差別,應隨個人力量而行。如:妄語戒,《舊疏》說大妄語乃犯波羅夷罪,《新疏》說,小妄語即犯波羅夷罪。至于起殺、盜、淫、妄之心即犯波羅夷,乃是爲地上菩薩所製,我等凡夫是做不到的。

  3.所謂菩薩戒雖不易得,但如有真誠之心,亦非難事;且可自誓受,不比沙彌比丘戒必須要請他人授。因爲菩薩戒、五戒、八戒皆可自誓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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