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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常識百問▪P3

  ..續本文上一頁宙萬有”的意思。照佛教的解釋 ,佛根據自己對一切法如實的了解而宣示出來的言教,它本身也同樣具有“任持自性、軌生物解”的作用,所以也叫做法。

   “佛法”:是佛陀所體證,所宣說的真理,但非佛陀所創造。佛法是宇宙人生恒常不變的真理,依之而行,可以絕思慮,去纏縛,得自在;可以使衆生離苦得樂,轉迷爲悟,超凡入聖;可以成等正覺,到達涅槃彼岸。以世間人的觀點來看,叁藏十二部經教才是佛法。然而人人皆有佛性,因此每個人的自心本性無不具足一切清淨“法性”,故說學佛應該反求自心,切莫心外求法。

   “佛學”:佛教講的一切道理,稱爲佛學。佛學包含叁藏十二部經典與八萬四千種修行方法,是一門偉大、豐富、深奧的學問。廣義的佛學,含攝教、理、行、果等四法。教法與理法是理論的,行法與果法是實踐的,二者不偏不倚。

  是故佛陀說:「我初成道,觀誰可敬可贊,無過于法,法能成立一切凡聖也。」

   (五)僧的意義

   “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意譯爲“和合衆”, 即指信奉佛陀教義,修行佛陀教法的出家人;亦指奉行“六和敬”,“和合共住”的僧團。

   在佛教尚未興起以前,“僧伽”一詞早在古印度的社會中普遍使用。當時由于工商業的蓬勃發展,富人們于是依職業性質組織許多不同的團體,這樣的團體,即名爲“僧伽”;乃至當時所有的政治體製,也都稱爲“僧伽”。這些在社會上通用的名稱,後來被宗教團體吸收、引用。及至佛陀證悟之後,不忘出家的本懷,隨即展開弘法度衆的工作,至鹿野苑度化憍陳如等五人出家修行,佛教僧團(僧伽)于焉成立。

   僧是在家佛弟子的指導者,是佛法住世的象征,是割愛辭親,舍離世樂,信受佛陀教法,依教奉行而入聖證果的人。“僧”是續佛慧命,傳揚佛法,具足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的聖弟子。

   從廣義來說,“僧伽”,則是指佛教全體的教團。佛法的弘傳,人人有責,但是在家信衆畢竟有眷屬親人的牽絆,不易脫離親眷束縛,所以佛陀把正法久住世間的責任 托付給和樂清淨的僧團。僧團畢竟是修身養性,陶鑄聖賢的大冶洪爐,是住持正法,度化衆生的集體力量。僧團的重要,由此可知。

   (六)“叁寶”是什麼?

   答:佛陀是佛寶,佛所說的法是法寶,佛的出家弟子的團體--僧伽sangha是僧寶。稱之爲寶,是因爲它能夠令大衆止惡行善、離苦得樂,是極可尊貴的意思。佛初轉**,陳如等五人都歸依佛,出家爲弟子,于是形成了僧伽。所以說,從那時起開始具足了叁寶。

   (七)什麼叫做皈依

  

   答:皈依的意思是:身心歸向它、依靠它。皈依叁寶的人是佛教徒或稱佛弟子。“皈依”也可以寫成“歸依”,“皈”與“歸”的讀音和意義相同。

   (八)佛教與其它宗教有什麼不同點呢?

   答:一般人都以爲佛教只是世界上多種宗教的一種,凡是宗教,都是大同小異,其實佛法和其它的宗教有著大大的不同。這裏所謂的一般宗教,是指佛教以外的其 他宗教而言。這些宗教,在他們的教徒之間,也許認爲彼此的教義相差很大,不能相容相通;但我們如用佛教的教義來和這些宗教的普遍宣傳的教義比較,則覺得他 們的基本教義,實很少大不相同處,因此爲易于說明起見,我將佛教以外的宗教系,列爲一個系統,而拿佛法來和這個宗教系統作比較。

   第一:佛法否認上帝造世界及最初的開始

  所有一切的宗教,除佛教外,其他任何宗教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他們都相信有一個萬能的上帝,一個神聖不可侵犯的上帝;上帝創造世界,創造人類,上帝什麼都能做,什麼都可以做。

  可是佛法卻不承認有這麼一個創造世界萬能全能的上帝,因爲佛法在基本理論上,根本不承認有一個創造世界的最初開始。佛法的理論:“開始”這個觀念,是因人類“有限”的心理,不能涵括萬千的因果關系,爲其本身的假定罷了。

   一般宗教的“宇宙原始”論,即是犯了這個錯誤。將漫漫無究無盡的宇宙“因果大相續流”硬生生地憑著自己的有限性的意思將它截斷,硬說有個開始。因爲有這麼一個最初開始的假想,所以接著就弄出一個創造世界的萬能上帝來。問題是:上帝如果是萬能而又慈悲,他老人家爲什麼不把他自己創造出不的我們這些苦痛的衆生,當皮球一樣,一腳踢上極樂天堂,豈不痛快!可是事實上,他沒有這樣做。

   實則上帝也是思想上的假定。上帝這個概念,是由于古代人民震懾于宇宙間許多不能解釋的現象,如雷電、地震、海嘯、瘟疫等而來。人類創造出來這個“神的”觀念,不僅對宇宙現象的奇妙,有了解釋,同時也滿足了人類實際的需要,使他們得到了“安全感”。這種觀念,在人類政治社會的進展上有它的價值。可是要 談真理,這種人爲的假定,就很難自圓其說。佛法不但說明“最初的開始”是人類有限性思維的産物,而且告訴我們,這個創造世界,造人造物的上帝,也是人類思 想中的幻想。佛法的智慧因此超過了其他宗教的基本教義,這是佛法和其他宗教的最大的一個區別。

  第二:佛法的目的,是要使人人成佛,但其他宗教,卻絕不許可人成上帝

   佛教裏有至高的佛陀,有菩薩,也有天神;但是佛教裏的至尊的佛卻與其他宗教的上帝完全不同。要說明這一點,我想先對“佛”下個簡單的定義。通常我們簡稱釋迦牟尼佛爲佛。在曆史學家的眼光裏,釋迦牟尼佛是二千五百余年前印度的一位思想家;在佛教徒的心裏,釋迦牟尼佛是這個世界裏佛教的創始人或教主,可是在佛法裏,釋迦牟尼佛是萬萬千千,在無盡世界中,無量諸佛中的一位佛。我這裏所要向各位介紹的“佛”,是無量諸佛的通義,是廣義的。我試下的“佛”的定義如下:

   “佛”是一個理智,情感和能力都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格。讓我重複一遍:“佛”是理智、情感和能力都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格。換句話說,佛是全智、全悲與大能的人。這裏請注意佛法與其他宗教的不同點,佛不是萬能,佛不能賜我們以解脫。他只能教導我們,我們還要憑自己的努力得解脫。佛不能使我們上天堂,或判我們入地獄。

   佛不僅是和其他宗教中的萬能上帝不同,釋迦牟尼佛且告訴我們:這個理智、情感及能力都能同時達到最圓滿境地的人格(佛法中也叫做佛性)人人原都具有。只有像平靜的湖面上起了波濤,失去了明鏡似的水面一樣;人類戀著于外境及現象,與假定的諸般設想,爲所謂生存、名利、情愛、權力疲于奔命,一直到老死,還不覺悟,因此埋沒了本具的佛性;使其本具的至高的理智,至富的情感及無限的能力,不能同時達到最圓滿的境地,不能從煩惱苦痛中解放出來。佛陀(釋迦牟尼佛)說法應世的目的,即是在教導衆生,開顯其本具的佛性。佛的悲願,是要使人人及一切衆生都成爲和自己一樣至善至上的佛陀。所以在佛的眼光中,一切人類及衆生,同具佛性,一律平等。

   其他的宗教則不然。在其他的宗教中,上帝和人是永遠二個對立的單位。上帝是上帝,人是人。這位萬能的上帝,是一切教示的中心。人要信奉上帝,才能得上帝的救,人要得到了上帝的恩典,死後可以上天堂,去和上帝住在一起。可是人卻永遠不能成爲上帝,上帝與人之間,始終有一條鴻溝。基督教和回教中,有所謂神 秘主義派,雖也能達到很高的所謂:與上帝合一的境界;但此“合一”“Unification with God”,始終意味著一個二元,人畢竟不能完全成爲上帝,只能與上帝“合一”而已,此一對立“Dichtomy”概念,實爲其基本教義的限定所形成。因此許多有高深境界的耶教聖哲,如埃克爾(Master Eckhart)及回教聖哲阿哈那佳(Ai Hallaj)皆被指爲異端。前者受到教會的嚴厲譴責,後者竟身遭遇害而被處死。

   佛不以自己成佛爲滿足,他要人人成佛,也教導大家如何成佛。這一個一切平等、大智、大悲的懷抱,其偉大及深廣處,確在一般宗教之上。總之,佛法是教人要有自尊自信,爲使自己從生死痛苦中解脫出來,爲使一切衆生從生死痛苦中解脫出來。我們應該珍惜佛陀傳給我們的教導方法,加倍努力,開顯我們本具的佛性, 使人人成佛,完成理智、情感、能力之最圓滿境地的人格。

  第叁:佛法是一個具有包含性和圓通性的教理,其他的宗教,卻多半是具有排外性的

   佛法,尤其是大乘佛教的中心思想建築在人人平等,衆生皆有佛性的理論上。因此在佛教中,找不出像基督教十誡中的第一條:“你不可相信假神”之類的教義。基督教徒,以回教徒或印度教徒等等所信奉的神爲邪神,回教徒或印度教徒,也認基督教徒的上帝爲邪神。彼此都說,你不可信奉假神。問題是哪一個宗教的神是真 的,哪一個是假的呢?這一個爭端,競致用戰爭去求解決,十字軍東征,和基督教的新舊教戰爭,都是曆史上的實例。佛教就沒有這種毛病。佛法相信佛性平等,人人都可成佛,所以沒有排外和專橫的氣氛。進一步說:佛教的大包涵性與大容納性,能包涵容納一切宗教的教義。任何宗教中所講的理論,佛法中都具足。但佛法中不共的高深道理,卻有很多在其他宗教中找不出來。例如就慈悲救世這一點來說:佛教不但與其他宗教有共同的講法,還進一步有無緣大慈,和同體大悲的說法。廣 大菩提心和無盡莊嚴的菩薩行願,以及甚深廣大的空慧學,也是在任何宗教教義中找不出來的。佛法絕不诋毀其他宗教。佛法相信衆生根器不同,教導之法,自不能泥一。各種宗教與哲學,皆有其價值和功用,各種宗教,皆能在某一時間空間中,對某一類衆生發生教化與利益的作用。依循任何一種好的宗教,都可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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