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煩惱盜匪緊緊尾隨在喪失正念者的後面,就像盜賊搶奪財物一樣將他們昔日所積的福德一掃而光,從而使他們墮入惡趣之中。
此群煩惱賊,尋隙欲打劫,
得便奪善財,複毀善趣命。
《大疏》中解釋道:這群煩惱的土匪盜賊勢力增長壯大以後便尋找作害的機會,一旦有機可乘便搶劫所有善法的財産,同時也摧毀獲得善趣的命根,原因是無有善法的路糧資本(也就不會獲得善趣)。
庚叁(護持之方法)分二:一、護持正念之方法;二、護持正知之方法。
辛一(護持正念之方法)分叁:一、護持方式;二、生起之因;叁、護持之果。
壬一、護持方式:
故終不稍縱,正念離意門,
離則思諸患,複住于正念。
《大疏》中解釋說:如果沒有護持正念,就必然會有許多過患産生,因此時刻也不能讓正念離開心意的家門。假設它已離開,那麼就要憶念它的後果——惡趣痛苦,從而再度安住于正念中。
壬二、生起之因:
恒隨上師尊,堪布賜開示,
畏敬有緣者,恒易生正念。
依止堪布等上師與修行正法的道友,他們會開示取舍的道理,如果違越取舍之處,唯恐遭到他們的恥笑,所以恭敬學處的具緣者依此輕而易舉便可生起正念。
佛及菩薩衆,無礙見一切,
故吾諸言行,必現彼等前。
如是思維已,則生慚敬畏。
此外,想到諸佛菩薩具有時刻無礙照見一切萬法的慧眼,我的所有言談舉止恒常都會呈現在他們面前,考慮這一點而懷著知慚、恭敬學處與害怕他們恥笑的畏懼,這樣一來,自然就會具足正念。如《本生傳》中雲:“未被見中造諸罪,然如食毒豈有樂,天衆以及瑜伽士,清淨慧眼必現見。”
壬叁、護持之果:
循此複極易,殷殷隨念佛。
爲護心意門,安住正念已,
正知即隨臨,逝者亦複返。
隨著如此這般深思也會自然而然不斷隨念佛陀。什麼時候,正念一直站崗守在心的門前防止煩惱乘虛直入,當時正知也會毫不費力地到來,而且以前已經離開的也會再度返回。
辛二(護持正知之方法)分叁:一、正知之前行;二、一同趨入;叁、略說護持正知之法相。
壬一、正知之前行:
心意初生際,知其有過已,
即時當穩重,堅持住如樹。
在行事之初,首先要觀察內心,如果發現它處在汙染性的狀態,就說明這種心具有過患。當時,自己一定要做到如樹般安穩,不爲煩惱所動而安住。
壬二(一同趨入)分四:一、觀察叁門狀態;二、觀後當控製;叁、控製後作修心之行;四、成圓滿學處之支分。
癸一(觀察叁門狀態)分叁:一、觀察身體所做;二、觀察心之動態;叁、開許放松之時。
子一、觀察身體所做:
吾終不應當,無義散漫望,
決志當恒常,垂眼向下看。
任何時候,我都不應該毫無意義地散亂觀瞧,要一門心思專注在取舍的道理上,恒時目光垂視一木轭許的地方。
蘇息吾眼故,偶宜顧四方,
若見有人至,正視道善來。
當眼睛過于疲勞的時候,爲了休息可以偶爾眺望四方。如若看見有人,就該平和正視溫和說道“您善來”。有些注釋中解釋:“說善來,爲事而觀看。”
爲察道途險,四處頻觀望,
憩時宜回顧,背面細檢索。
啓程上路的時候,爲了察看歧途、盜匪等危險畏懼,緩慢觀察相應的方向。當有必要再叁迅速觀看四方,爲了消除掉舉的危害,稍作休息,這時候應回過頭來觀望,對後方進行詳細檢查。
前後視察已,續行或折返,
故于一切時,應視所需行。
對前前後後作了詳細審視之後,才可以繼續前行或者返回。以這方面爲例,在四威儀的一切時分,都應當了知必要而行。
欲身如是住,安妥威儀已,
時時應細察,此身雲何住。
即將置身于值得做的事情時,要清楚心的動態,確定或妥善安排好之後在行事的過程中也要關注身體是否按照前面所思維的那樣安住了。
子二、觀察心之動態:
盡力遍觀察,此若狂象心,
緊系念法柱,已拴未失否?
我們應當盡心盡力仔仔細細觀察心的這只狂象,是否已拴在思念利益自他正法的大柱子上而沒有讓它跑到顛倒的歧途上去。
精進習定者,刹那勿弛散,
念念恒伺察,吾意何所之?
觀察的方式:竭盡全力精進修持一緣專注善法的等持,一刹那也不散亂于顛倒的對境,心心念念細致觀察我的這顆心到底在享用善不善何種對境?
子叁、開許放松之時:
危難喜慶時,心散亦應安,
經說行施時,可舍微細戒。
在有損生命等的危難情況下或者供養叁寶等歡慶節日,尤其是與衆生重大利益等攸息相關的時刻,假設實在無法做到這樣嚴格約束的威儀,則開許相應場合的舉止酌情而爲,諸如在布施時某些戒律可以擱置。《無盡慧請問經》中雲:“布施之時,歸戒可舍置。”此義在《釋論》中解釋說:例如,爲了賜予遭殺的衆生無畏施,明明看見他而妄說沒有看見。
思已欲爲時,莫更思他事,
心志應專一,且先成辦彼。
如是事皆成,否則俱不成。
隨眠不正知,由是不增盛。
對于力量相等的所有善事,首先考慮好做哪一件,一開始做時就要放棄其余的事,而專心致志地成辦這一件事。待此事完成以後再做其余之事,這樣一來,前後的一切事情都會順利成辦,否則前後兩件事都不會圓滿。有條不紊次序井然奉行善法,就不會導致非爲正知的隨眠煩惱增盛。
癸二(觀後當控製)分叁:一、中止非事;二、行持應事;叁、修未如是行之對治。
子一(中止非事)分叁:一、斷除貪執散漫;二、斷除無義之事;叁、斷除煩惱引發之事。
醜一、斷除貪執散漫:
無義衆閑談,諸多賞心劇,
臨彼境界時,當斷意貪著。
當介入各種各樣的閑言碎語、無稽之談中或者觀賞神奇魔術等豐富多彩的節目時,一定要斷除迷戀這些的心理。
醜二、斷除無義之事:
無義掘挖割,于地繪圖時,
當憶如來教,懼罪舍彼行。
如果在毫無意義的情況下進行挖地、割草、在地上畫畫等,就要憶念如來所製定的不應做的那些學處,以懼怕違越佛製戒的心態立即予以放棄。
醜叁(斷除煩惱引發之事)分叁:一、略說;二、廣說;叁、攝義。
寅一、略說:
若身欲移動,或口欲出言,
應先觀自心,安穩如理行。
無論是身體要行動還是口中要講話,首先都要觀察自心的動機,絕不能隨煩惱所轉,而務必做到穩重如理地奉行善法。
寅二、廣說:
吾意正生貪,或欲嗔恨時,
言行應暫止,如樹安穩住。
什麼時候發現自己在萌生貪念或者嗔心,當時,由此心態導致的業必將是不善業,所以言語行爲應該中止,了知一切法無作而如樹般安住于無作的狀態中。
掉舉與諷刺,傲慢或驕矜,
或欲評論他,或思僞與詐,
或思勤自贊,或欲诋毀他,
粗言並離間,如樹應安住。
心思旁骛,附帶著口中冷嘲熱諷,心中也是生起我慢,驕傲自滿,對自己的財富過分貪執喜愛,或者想對別人的過患品頭論足,或者考慮以虛僞狡詐的手段欺騙他衆,善天尊者總結“僞與詐”而解釋爲谄诳。或者,想竭力自我贊歎或诋毀他人,口出粗語,挑起爭端,在懷有這些念頭的時候應該如樹般安住。
或思名利敬,若欲差仆役,
若欲人侍奉,如樹應安住。
如果貪圖名聞利養,恭敬愛戴,或者想差遣仆從眷屬做事,或者心裏想讓別人爲自己洗腳等作承侍,當出現這些心態的時候應該如樹般安住。
欲削棄他利,或欲圖己利,
因是欲語時,如樹應安住。
如果貪圖自私自利而想放棄利他而希求眷屬,有些注釋中將“圖己利”講解爲貪圖弟子。並且想說有關自利方面的言語,當萌生這些心念時,要如樹般安住。
不耐懶與懼,無恥言無義,
親友愛若生,如樹應安住。
不能忍耐、懈怠懶惰,生起恐怖,厚顔無恥、廢話連篇,對于自方過分貪愛之心生起時,一定要做到如樹般安住。
寅叁、攝義:
應觀此染汙,好行無義心,
知已當對治,堅持守此意。
我們應當觀察是否出現了具有染汙性、勤于無義之事的心態,如果出現了,那麼菩薩勇士即刻就要對治,不要偏向動搖在自我一方而要穩固地受持這顆菩提心。
子二、行持應事:
深信極肯定,堅穩恭有禮,
知慚畏因果,寂靜勤予樂。
對此,《普明論》中是如此講解的:恒時深信不移、極爲堅定地立誓行善,見到善法的功德而歡欣鼓舞,縱遇困難也不退步,意志穩固,滿懷恭敬之心意念頂禮,所謂的“恭敬”是指身體等禮拜。警惕惡行知慚有愧,畏懼罪業,(謹慎因果,)守護根門,從而做到威儀寂靜調柔,努力使其他有情心生歡喜。
愚稚意不合,心且莫生厭,
彼乃惑所生,思已應懷慈。
凡夫愚者的意願互不相合,對此心裏不要生起厭煩,即便受到他們的加害,也應當想到他們是由于生起煩惱而不由自主地萌生害心,這樣思維以後會對他們更加滿懷慈憫之情。如《經莊嚴論》中雲:“衆無自在恒造罪,智者不執彼爲過,謂不欲中顛倒行,于其悲憫更增盛。”
爲自及有情,利行不犯罪,
更以幻化觀,恒常守此意。
爲了利益自己與一切有情而行持無罪之事,或者按照《釋論》中所說,分別從自己與衆生的角度而說知慚、有愧。倘若做到了這一點,那麼所作所爲再進一步觀如幻化,無有傲慢而恒時守護此心。
子叁(修未如是行之對治)分二:一、思維暇滿難得;二、已得當取實義。
醜一、思維暇滿難得:
吾當再叁思,曆劫得暇滿,
故應持此心,不動如須彌。
我應當反反複複思維,曆經累劫才幸運獲得了難得殊勝的暇滿人身,因此要像前面所說那樣受持這顆心,力求宛如須彌山一般不爲煩惱所動搖。
醜二(已得當取實義)分二:一、身體無有所貪精華;二、依身當修法。
寅一、身體無有所貪精華:
禿鷹貪食肉,爭奪扯我屍,
若汝不經意,雲何今愛…
《入行論釋·善說海 第五品 正知正念》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