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創造模式的範例書:《失落的致富經典》
最近有人給了我一本書《失落的致富經典》,可能你們有人看過了。這本書寫的是發財致富秘密,兩百年前就寫的書,可是沒有人注意它,現在才有人把它提出來。書裏教你怎麼做呢?就是我剛才說的,把競爭模式的想法、習性、習慣全部把它丟掉不要,只專心相信、接受創造模式。只要你這樣做就會發財,富有得不得了。但是你要堅持,堅持什麼?主要就是,你要把你心裏面的那個競爭模式完全剔除掉。書裏有教人怎麼堅持,定得非常嚴格。
這本書只講發財而已,但是我們剛才講的,不只是發財,是涵括一切。
※創造模式的商業應用原則:物超所值
問題來了,我們生活在這個競爭的世界、競爭的環境裏面,要怎麼做到創造模式呢?在我們這個自由競爭的資本市場裏面,商業買賣是怎麼做的呢?就是我買進來的時候要便宜嘛!然後我賣出去的時候要貴,我才能賺錢,是吧?這種賺錢的模式就是競爭模式呀!要在這樣子的競爭模式裏面,實踐那本書說的創造模式,怎麼做呢?那本書裏面有提出辦法。作者說,你賣東西給人家,買你東西的那個顧客,他所得到的價值、好處要高于他付給你的錢。比如說,他用五百塊錢買了你提供的商品,他得到的好處,要遠遠超過那五百塊,這樣子才是創造模式。換言之,是你要讓他得到好處比他的付出還大。
作者舉例說:如果我有一幅畢卡索的畫,我把這個畫賣了愛斯基摩人,換他們打獵得到的那些皮毛,這樣子對于我的顧客愛斯基摩人而言,是沒有好處的,因爲畢卡所的畫對他來講,並沒有用途。他用他打獵的皮毛來給你,你是有得到好處,但是你的顧客沒有得到好處,所以這個生意就不能做。
你該怎麼做呢?作者說,你可以拿一支獵槍去跟他換毛皮。這麼一來,你當然是賺到了,因爲那張毛皮對你來講很有價值,而那個愛斯基摩人也賺到了,他得到的好處遠大于他付出的毛皮,因爲他得到獵槍,得到獵槍,就可以獵取更多的毛皮。所以作者就告訴你,要永遠記得,讓對方得到物超所值。
所謂的「物超所值」,並沒有固定准則,都是視個別狀況而定,你只要做到使你的狀況符合這前提就可以。所以在競爭環境裏面,你一樣可以實行創造模式。如果你的顧客永遠向你買東西,它就是物超所值。你會不會發財?這樣做下去就是會發財,就是這樣子。所以你要秉持這個原則,就是秉持創造模式,這樣做下去就會。
而且他說,曆史上有很多變得很有錢的人,他們其實都是這樣做。有些人是有意識的這樣做,有的人是不知不覺的這樣做。有的人開始這樣做,後來又變了,那他又失敗了。那些能夠絕對堅持這樣做的人,都是富有的不得了。
※圓覺宗的精神立基于創造模式之上
我看了這個以後,哎呀!我們圓覺宗的人一定可以啦!爲什麼?我們就相信這個創造模式的嘛!我們整個的體系、理論,都是建立在這個創造模式上的。所有的東西都是心性的流露,都是心性創造出來的。這也就是爲什麼我學到好東西就願意教給大家,如果說,教給大家了,哦!大家都修成佛了,我就修不成了,那我絕對不敢教。大家都修成了,跟我修不修得成,完全不會有影響、沒有壞處,而且大家都成佛,不是皆大歡喜嗎?如果弄到後來,做佛只能有一個,其他的人都做不成,哎,太痛苦了吧!只有你一個做佛,有什麼好玩呢?
所以這個創造模式,是存在于我們這個世界裏面的,我們人可以用。只不過它經常都會被競爭模式壓抑甚至取代。如果我們會用這個模式,不但可以發財還可以成佛。所以我們圓覺宗開宗明義就說了,圓覺宗的法是給王爺修的,修下去就都會變成王爺。其實你們現在已經是王爺了,跟兩百年前的人類比,你們已經是王爺了。這是一個現實上根本存在的東西,它本來就存在,但是我們一直以來,都沒有好好的去接受它。我們都被那個競爭模式所壓抑。
※接受競爭模式才能入世,更要超越,達到「競爭即非競爭,是名競爭」
當然也不能說,競爭模式就不好,它有它好的地方、也有它可用的地方。以前,我只看到競爭模式的缺點和創造模式的優點,所以我堅持要創造模式,而拒絕競爭模式,也可以說,我反競爭模式。我的所作所爲一直是在反競爭模式。但是最近曆代祖師就告訴我,說我這樣子,入不了世間,進不了這個世界。有天眼的人來看我,說我總是懸在半空中,腳踩不到地。祂們給我的訊息就是,你沒有辦法入世,你心裏想入世,但是你就好像氫氣球一樣,它就是要往上升,下不來。我很用力的想把自己拉下來,可是腳就是碰不到地,就是懸空。
一直到我明白了要接受競爭模式與宰製系統,不可以去反它,要接受它,再超越它,我一雙腳才踩到地。這是誰教我的呢?是蓮花生大士,就是寫《無染覺性》的祖師蓮花生大士。祂說,你要接受它;接受它,並且立刻超越它。不能夠等全部接受完畢才超越,要隨時接受隨時超越。咦!當我一會這樣子做的時候,我兩個腳就踩到地了。哦!原來是這樣子呀!這才真正的入了世。我一直拒絕,不肯接受它,所以沒有辦法入世。還有一個重點,入世了以後還要超越,競爭即非競爭,是名競爭。
在是名競爭的狀況下,那些競爭模式的缺點統統不見了,它可以容納創造模式的優點在裏面。一方面接受了競爭,同時又超越了競爭,超越了競爭才能夠得到創造模式的優點。人類生存在這個地球上,必須接受競爭模式,然後超越它,達到是名競爭。這個時候,就會得到創造模式的優點,所有的優點都會得到。
這個部分對我來講還沒有做到,還在持續努力中,進行式,是現在進行式,不斷的要去做。這個地方也不適合多講,方向就是這樣。以前我完全要采用創造模式,結果是失敗的。爲什麼?因爲根本進不了這個世界,入不了這個世間。你想要入這個世間,做到創造模式,只有先接受競爭模式,然後超越競爭模式,達到是名競爭的狀態,這個時候創造模式才能真正的落實進來。
其實這整個操作就是在修行,就是在修圓覺宗的法。所以哪一天大家都修得很富有,你學圓覺宗變得很富有,表示你修對了。如果修圓覺宗,還修得很窮,沒有修對,所以這個可以拿來檢驗,還沒有成佛之前,拿這個財富來檢驗一下。
好,我要講的《競爭與創造》,就講到這裏了。大家有沒有問題?給大家問問題了。
【現場問答】
陳:請教師父,剛才師父說我們可以創造出更有價值的東西跟人家交換,是嗎?
師:對。
陳:那別人也可以創造出比我們更有價值的,這樣就會變成又陷入一個競爭狀態,對吧?
※別被「通則」所限製,萬事萬物皆是獨一無二,盡情自由自在發揮
師:你就要超越這個競爭狀態。
陳:所以就是師父剛才講的,我們要超越競爭,就是要創造出最有價值的。別人沒有辦法做出比我們更有價值的,這個就是超越嗎?
師:不是,這個還在競爭。因爲你做了一個假定,好像你做的東西跟別人做的東西是一樣的,所以是可以比較的。你真會創造的話,他創造他的,你創造你的,他們互相間根本不會競爭、不會比較。所以這又牽涉到我們昨天講的事情,我們以爲我們做的事情都和別人一樣,事實上每個人做的東西都是獨一無二。既然是獨一無二,有什麼好競爭?根本無法競爭。這和我們的思考有關,我們一直都在思考通例,因爲通例都是相通的,所以可以比較、競爭。如果我做的都是特例,獨一無二,那還有什麼好比?沒有辦法比!
陳:所以就是說,我們要改變競爭的法則,是嗎?
師:也不是競爭的法則,你要把你那個通例的模式消除掉,你什麼東西都是通例,都是通則,這樣就會製造出一個競爭環境來。所以要改的話,其實就是要拿掉這個通則,把這個基礎拿掉,就沒有競爭。每一個都是special case,你說special case,怎麼競爭,我每一次都是special case,就無法競爭。你的思維,有這個根,有競爭模式的根。競爭模式的根是什麼東西啊?我們昨天就有講,是吧!什麼東西都搞出一個通則,而且我們都盡量在找那個通則,舉的例子都是通例,我告訴你,我們沒有通則也沒有通例,我們全部都是特殊、特例。你真正在實踐的時候,全部都是特例,沒有通例,通例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陳:謝謝。
生:師父,根據剛才的問題,我想在這個商業上,如果要做到創造的情況,就是要針對市場的需求,我們去造一些他們需要的東西,這個才叫做創造。
師:對。像我以前提出的貢獻主義,就是創造,就是爲了創造。
生:師父!我想問,在商業上,我們都有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要升遷,互相就有競爭。我現在還沒有找到把工作人員間的競爭,變成是一個創造,讓大家都以平靜的心,大家一起創造,不用競爭。
師:可以的。這個是要努力的,你先接受這個競爭的結構,接受它以後,你要超越這個競爭結構,達到是名狀態的競爭結構。這個時候你的創造就可以放進來,就能夠成功。所以這個時候競爭的結構或者競爭的影子,還是在,但是它已經不能妨礙你把創造模式放進來……
生:您是說放在我們…
師:放在已有的這個競爭結構裏面,這個是要努力的。有沒有人努力成功?有啊!最近我看有一個報導,報導美國製造動畫的公司叫做Pixar(皮克斯)。那家公司是一個創意的産業,它爲了鼓勵裏面的員工把創意做出來,公司內部做了很多改變。我讀過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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