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以一體的方式而成立,則爲二者皆非。如果將恒常視爲無常,將無常視爲恒常,但(常與無常)二者是如同光明與黑暗一樣不可位于同體的法,又怎麼能在見到其中一者的時候,又見到另一者呢?
法若定有來,及定有去者。
生死則無始,而實無此事。
如果對方認爲:從無始以來,(衆生)以連續不斷的生生死死一再流轉漂泊,以及未來的流轉漂泊是實有存在的,這種恒常存在的輪轉者,就稱之爲人我。
如果承許人我或者五蘊從以往向此時的來,以及前往何處的去以自性而存在,則人我就成爲沒有開始,也即從無始以來即恒常存在的法。但事實上,這種情況並不存在。因爲在十六品[觀縛解品]等各品中,已經宣說了人我或者五蘊無論以自性而成立爲常與無常,其來去[流轉]都不合理的理由。因此,所謂“無始輪回”的說法,只不過是分別心假立的法而已。
今若無有常,雲何有無常,
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
由此可見,如果輪回不存在絲毫的恒常,那麼無有始終的輪回又怎麼會是無常的呢?因爲無始無終並非一刹那的法,而無常又是刹那之性。既然如此,那麼所謂前後世的取舍者又怎麼可能應理呢?決不可能。
還有,如果恒常之法絲毫也不存在,那麼寂滅的無常又是指什麼呢?作爲無常之法,就不能被無常所吞噬,因爲是刹那性的,故而以他法不可毀滅,如同以水不能使水潮濕一樣,並且不存在非無常的法。
既然如此,那麼無常究竟是什麼樣的呢?
對此,諸大派別都異口同聲地說過:“以“恒常無常中,悉皆無無常”就可以將(無常)駁得毫無立錐之地;而以“無常中無常,常亦無無常”又可以舉一反叁地類推二者兼具的情形;這樣一來,證明二者皆非不存在的破斥方法也就一目了然了。”所立之法也因此而不可存在了。
因此,包括單獨的恒常與無常,以及彙集其二者的二者兼具都被駁得蕩然無存,二者皆非的情形也隨之而不可能再有安身之處了。
辛四、(破依後際而安立之恒常等四種邪見):
若世間有邊,雲何有後世?
若世間無邊,雲何有後世?
如果世間的人我及五蘊爲有邊,則爲斷滅之法,那麼又怎能會有輪回世間的後世呢?如同阿羅漢最後的身體一樣;
反之,如果輪回世間爲無邊,又怎能會有輪回世間的後世呢?因爲並沒有新産生跟隨前世五蘊的後世取受五蘊,前後世的五蘊完全成爲了一體。
五陰常相續,猶如燈火焰。
以是故世間,不應邊無邊。
爲什麼呢?因爲,五蘊既在接連不斷地延續,又在(接連不斷地)毀滅前法[前面的五蘊],如同燈火的火焰也是以接連不斷生滅的方式出現的一樣。因爲前法的毀滅,所以遮破了有邊;又因爲後法的産生,所以又遮破了無邊。
以燈的比喻可以揭示出:所謂前際僅僅爲有邊,或僅僅爲無邊的說法,都是不合理的。
若先五陰壞,不因是五陰,
更生後五陰,世間則有邊。
如果前一刹那(的五蘊)已經毀滅,並且依靠前面正在毀滅的五蘊,也沒有産生後面的五蘊,如同燈火熄滅了一般,那麼世間也就成了有邊。
若先陰不壞,亦不因是陰,
而生後五陰,世間則無邊。
如果前面(的五蘊)沒有毀滅,並且也沒有依靠前面的五蘊,而産生後面的五蘊,那麼世間也就成了無邊。但以上的兩種假設都是不合理的。
(鸠摩羅什原譯中“真法及說者,聽者難得故,如是則生死,非有邊無邊”一偈,在藏文原文中遺缺。)
若世半有邊,世間半無邊。
是則亦有邊,亦無邊不然。
如果(世間的)一半是有邊,而另一半是無邊,那麼世間就成了有邊無邊二者兼具的法。但是,因爲其二者相違,所以這種假設不合理。
彼受五陰者,雲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是事則不然。
其理由是:怎麼能說取受(五蘊)者的一半已經壞滅,而另一半又尚未壞滅呢?我們通過兩方面所闡述的理證,都可以將其推翻。因此,取受者不應該是(壞滅與非壞滅)二者兼具的法。
受亦複如是,雲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是事亦不然。
還有一個理由:作爲近取五蘊的受蘊,怎麼會的一半已經壞滅,而另一半又尚未壞滅呢?這種情形也是不合理的。
若亦有無邊,是二得成者。
非有非無邊,是則亦應成。
如果所破之法亦有亦無邊可以成立,那麼就應該承認遮破該法的第叁種法——非有非無邊也能以本體而成立。但這種假設也是不合理的。
由此可知,正是對因果的取舍,從而導致五蘊如同燈火一般持續不斷地往後延展。
因爲以五種方式在取受五蘊上都不可尋覓,所以相違的壞滅與非壞滅不可能聚集于同體之上。
庚二、(安住于勝義離戲而破邪見,或爲共破):
一切法空故,世間常等見,
何處于何時,誰起是諸見?
依照勝義離戲的觀點:因爲內外一切法,都是如同影像一般的緣起空性之法,所以,關于(世間)恒常、無常等的四邊十六見,無論在任何處所、任何時刻,哪位補特伽羅又能以什麼理由而生起呢?決不可能,因爲已經證達彼等一切皆爲空性的緣故。
《中觀根本慧論》之第二十七觀邪見品釋終
《中論釋 二十七、觀邪見品》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