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觀四谛品
丁二十四、(觀四谛品)分二:一、經部關聯;二、品關聯。
戊一、(經部關聯):
經雲:“文殊見諸行無生故,而了知痛苦”等宣說了無有四谛的道理。
戊二、(品關聯):
如果對方提出爭論:你們中觀派居然敢說“一切所知都無有自性”,從而遮破了諸法。這就無法避免所知四谛、殊勝叁寶以及業因果等世間名言諸法也不存在的過失。(但所知四谛、殊勝叁寶以及業因果等世間名言諸法卻是存在的,所以你們的觀點不正確。)
爲了排除困惑、解答疑難而宣說本品。
此品分二:一、宣說對方問難;二、回答問難。
己一、(宣說對方問難)分四:一、應有所知四谛不存在之過;二、應有叁寶不存在之過;叁、應有業因果不存在之過;四、應有世間名言法不存在之過。
庚一、(應有所知四谛不存在之過):
若一切皆空,無生亦無滅。
如是則無有,四聖谛之法。
如果你們想建立“內外一切諸法皆爲空性”的理論,則如同石女的兒子一般,任何法首先不會産生,最終也不會壞滅。因爲無生無滅,則有四聖谛法也被你們認定爲無有的過失。
以無四谛故,見苦與斷集,
證滅及修道,如是事皆無。
如果由集而生苦,以道而滅苦等等四聖谛法不存在,則了知苦谛、斷除集谛、修持道谛、現證滅谛,在任何時候也不可能合理存在。
庚二、(應有叁寶不存在之過)分叁:一、無有僧寶之過;二、無有勝法之過;叁、無有佛陀之過。
辛一、(無有僧寶之過):
以是事無故,則無有四果。
無有四果故,得向者亦無。
因爲在心相續中生起的取舍四谛等法不存在,則預流果等四果也不應該存在。如果不存在四果,則安住四果者也不會存在,獲得四向者也不會存在。
若無八賢聖,則無有僧寶。
如果獲得四果與四向的八種聖賢補特伽羅不存在,則聲聞僧衆也就不會存在。
辛二、(無有勝法之過):
以無四谛故,亦無有法寶。
因爲四聖谛不存在,則教法與證法也不應該存在。
辛叁、(無有佛陀之過):
若無法僧寶,豈能有佛寶?
(原譯:以無法僧寶,亦無有佛寶。)
如果所領受的勝法與領受者僧寶二者都不存在,則其果法佛寶又怎麼能存在呢?
如是說空者,是則破叁寶。
如果像“佛寶等諸法皆空”這樣宣說空性,則完全是對叁寶的破壞。
庚叁、(應有業因果不存在之過):
空法壞因果,亦壞于罪福。
(按照你們的說法,)則善業罪業以及因法果法都不存在,不善法以及善法也不存在。
庚四、(應有世間名言法不存在之過):
亦複悉毀壞,一切世俗法。
(按照你們的說法,)則有將世間的見聞(覺觸),以及製造陶罐、烹熟粥飯等等世間名言法全盤毀壞的過失。
己二、(回答問難)分叁:一、宣說爭論之因;二、無過之理由;叁、通達中觀之重要性。
庚一、(宣說爭論之因):
汝今實不能,知空空因緣,
及知于空義,是故自生惱。
(中觀論師)對發難者回答道:因爲你們這些爭辯者對空性的必要[因緣]、空性以及空性的含義一竅不通,才會自尋煩惱地認爲這些見解損害了四聖谛等法。你們以自己的分別妄念,想當然地認爲僅僅沒有[單空]就是空性的內在含義,並由此而産生顛倒執著。
如果企圖以“若一切皆空,無生亦無滅,如是則無有,四聖谛之法”等說法來言說中觀見的過失,是不可能對中觀派有毫發之損的。你們將空性的含義僅僅執著爲單空,這種理解方式並非我們論典中所說的空性。
我們(所說的空性),是將有無等一切戲論空掉,也即遠離一切戲論的空。而僅僅單空的概念,則是必須予以遮破的顛倒空性。
因此,承許諸法爲無實單空以及成實二者,都同樣有令四谛等不存在的過失,我們對此二者都不予以承認。
你們所謂的“空性”,是對寂滅邊戲的自性者[空性]之必要沒有通達,而將其必要誤認爲是僅僅遮破有邊,根本沒有了知其真實必要。而我們在這裏所說的(空性)見,卻並非如此,而是與“彼等戲中戲,以空性而破”等,以及“諸佛之空性,乃破一切見”等偈頌中所說(空性)的內涵一樣。
你們所謂的空性本體,只是將一個有邊遮破的單空戲論之見,所以是錯誤的。而這裏“自知不隨他,寂滅無戲論,無異無分別,是則名實相”等所要表達的見解,是遠離一切四邊戲論的。如果帶有偏袒、片面、觀待他法的條件,則即使(稱之爲)空性,但這種自以爲是的空性等等,都不可能空。既然如此,又在何處存在絲毫空的性相呢?這實在是對“空性”名稱內涵的茫然不知。
你們所說的“空性”涵義,是斷除所破的單空之義,是將“不空”的違品,命名爲“空”的一種單獨執著。但就空性而言,卻是不存在單獨執著的。
正如“衆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見本品下文偈頌)”等所說,凡是從因緣而生的法之本性,都是無有自性的空性之義,不存在任何舍棄顯現的單獨空性。因爲你們的所謂“空性”,是建立在對現即是空,空即是現的緣起之義一無所知的基礎之上的,所以也不可能對離邊空性的本體有所領悟。既然不能領悟空性的本體,則不能通曉依靠這種領悟,而將一切有無戲論之網滅除的必要。所以,一提及所謂“空性”,就會執著于無有自性者之戲論,並就此問題而爭辯不休。以上內容是根據《顯句論》中的含義,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寫成的。
因此,如果沒有說空性,就不能破除邊執,而即使是說空性,也不是要建立單空。具體理由陳述如下:
諸佛依二谛,爲衆生說法。
一以世俗谛,二第一義谛。
諸佛爲衆生明示任何法,都確實是依靠二谛來進行宣說的。何爲二谛呢?第一是世間世俗谛,第二是實相勝義谛。
若人不能知,分別于二谛。
則于深佛法,不知真實義。
無論是誰,如果不能通曉明辨此二谛,此人則不能領會佛陀所宣說的深奧真如法性之義。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義。
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
而要表述所宣勝義的內涵,也必須依賴能诠所诠、能知所知等等世間名言。如果不依賴這些世俗表達方式,就永遠不能诠釋勝義實相[第一義];如果不能诠釋勝義實相,就無法證達勝義實相;因爲對勝義實相不能證達,也就不可能獲得究竟涅槃。
所謂“空性”,並不是僅僅將某一個邊遮破,而是遮破四邊、遠離戲論,以名言分別念難以徹見其真面目,並超越世間的。
爲了趨入超離世間心境的勝義實相,對任何邊戲的任何耽執,都必須以緣起理論予以破斥,並安住于遠離一切邊戲的境界之中。
遮破某一邊戲的單空是名言,而不是真正的勝義。其必要也因爲空性必須背離一切戲論的緣故,所以對任何法的耽執,都應該予以破除。就像驅除強大的病魔所使用的瀉藥一樣,瀉藥最終也是必須排泄出來而不能將其留在腹內的。
如果從“無色”的角度進行表述,愚癡凡夫們就會將僅僅遮破色法理解爲空性及其必要。(佛陀)考慮到成就大義的目的,所以(暫時)沒有遮破一切邊,而是(爲衆生逐步)傳授了迂回的對治(邊戲)之方。
雖然如何诠說的“空”,都屬于名言中安立的法。但是,如果不這樣安立,就不能遮破耽執之境,如果不能遮破耽執之境,則在任何時候都沒有希望遠離戲論。因此,如果不用言語來诠釋空性,就不會有任何辦法(诠釋空性了)。
正如“爲假立說故”所言,如果不懂得單空雖然僅僅屬于名言,但卻是證悟究竟實相必不可少的因,究竟之義是超越空與不空等一切名言戲論的道理,將名言執著爲勝義,彼等之人則永遠也無法通達超離名言的甚深境界。
如果對方提出:既然如此,則僅僅宣說勝義已經足夠,又何必闡釋名言呢?
針對被名言戲論所束縛的人而言,如果首先不破除名言戲論,則無法睹見真如法性;如果沒有被引往名言正道之中,則無法爲其宣說實相真如。所以,(闡釋名言是)必要的,如同渡河必須具備的船只一樣。因爲不宣說勝義,而僅僅安住于名言,就不能獲得寂滅一切戲論的究竟涅槃。
由此可知,針對個別衆生,是無法同時闡明各別自證的所證——遠離四邊戲論的,只能逐漸斷除增益之邊。因爲他們將單空理解爲勝義,並對(空性)的意義、必要以及本性持顛倒邪見的緣故。
這種情形,就如同將瀉藥貯留于體內一樣,終將招致損害;也如同(用手)爲人指示空中之月,對方卻只知緊盯著指尖;或者如同爲了讓人明白虛空不存在的道理,而告知“虛空是無論如何也不存在的”,對方卻不但沒有斷除虛空之想,反而認爲存在“虛空是無論如何也不存在”的法相者,並再次對此耽執不已。無論怎樣爲其解釋,都一如既往,要想令其破除耽執,實在是困難重重一般。
正如《顯句論》中“心、名、用叁法(使用名言的叁種情形。“此乃柱也”之想,爲分別心;呼“柱”之聲,爲名言;“是柱故,能營造家宅”爲功用)皆爲名言,于勝義中無有且不可诠釋”等所要表述的道理一樣。因爲諸法無有自性,才能使因果以及能作所作等法成爲合理。在其他前提下,(這些法)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合理。如果能對遠離一切邊戲的真如法性,具有不倒正見,就可以用這種摧滅老死的甘露,根除輪回之過患,並從而獲得恒常離戲無住涅槃法身之果位。
不能正觀空,鈍根則自害。
如不善咒術,不善捉毒蛇。
因爲上述之人難以正確徹見甚深空性之義,這些乏智鈍根者的荒謬見解最終必將毀害自己。
如果對方提出:怎麼可能毀害自己呢?就像如果沒有播下種子,只是不能得到收成而已,但對作者應該是毫發無損的一樣。(如果不能理解空性,)又怎麼會受到什麼傷害呢?
這二者之間是迥然不同的。就像不善于捉毒蛇,以及不善于修持明咒一樣。其中的第一個比喻是說,如果能利用適當的明咒、法藥與竅訣,如理地去擒獲毒蛇,就能得到(毒蛇頭上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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