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观四谛品
丁二十四、(观四谛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经云:“文殊见诸行无生故,而了知痛苦”等宣说了无有四谛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争论:你们中观派居然敢说“一切所知都无有自性”,从而遮破了诸法。这就无法避免所知四谛、殊胜三宝以及业因果等世间名言诸法也不存在的过失。(但所知四谛、殊胜三宝以及业因果等世间名言诸法却是存在的,所以你们的观点不正确。)
为了排除困惑、解答疑难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二:一、宣说对方问难;二、回答问难。
己一、(宣说对方问难)分四:一、应有所知四谛不存在之过;二、应有三宝不存在之过;三、应有业因果不存在之过;四、应有世间名言法不存在之过。
庚一、(应有所知四谛不存在之过):
若一切皆空,无生亦无灭。
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
如果你们想建立“内外一切诸法皆为空性”的理论,则如同石女的儿子一般,任何法首先不会产生,最终也不会坏灭。因为无生无灭,则有四圣谛法也被你们认定为无有的过失。
以无四谛故,见苦与断集,
证灭及修道,如是事皆无。
如果由集而生苦,以道而灭苦等等四圣谛法不存在,则了知苦谛、断除集谛、修持道谛、现证灭谛,在任何时候也不可能合理存在。
庚二、(应有三宝不存在之过)分三:一、无有僧宝之过;二、无有胜法之过;三、无有佛陀之过。
辛一、(无有僧宝之过):
以是事无故,则无有四果。
无有四果故,得向者亦无。
因为在心相续中生起的取舍四谛等法不存在,则预流果等四果也不应该存在。如果不存在四果,则安住四果者也不会存在,获得四向者也不会存在。
若无八贤圣,则无有僧宝。
如果获得四果与四向的八种圣贤补特伽罗不存在,则声闻僧众也就不会存在。
辛二、(无有胜法之过):
以无四谛故,亦无有法宝。
因为四圣谛不存在,则教法与证法也不应该存在。
辛三、(无有佛陀之过):
若无法僧宝,岂能有佛宝?
(原译:以无法僧宝,亦无有佛宝。)
如果所领受的胜法与领受者僧宝二者都不存在,则其果法佛宝又怎么能存在呢?
如是说空者,是则破三宝。
如果像“佛宝等诸法皆空”这样宣说空性,则完全是对三宝的破坏。
庚三、(应有业因果不存在之过):
空法坏因果,亦坏于罪福。
(按照你们的说法,)则善业罪业以及因法果法都不存在,不善法以及善法也不存在。
庚四、(应有世间名言法不存在之过):
亦复悉毁坏,一切世俗法。
(按照你们的说法,)则有将世间的见闻(觉触),以及制造陶罐、烹熟粥饭等等世间名言法全盘毁坏的过失。
己二、(回答问难)分三:一、宣说争论之因;二、无过之理由;三、通达中观之重要性。
庚一、(宣说争论之因):
汝今实不能,知空空因缘,
及知于空义,是故自生恼。
(中观论师)对发难者回答道:因为你们这些争辩者对空性的必要[因缘]、空性以及空性的含义一窍不通,才会自寻烦恼地认为这些见解损害了四圣谛等法。你们以自己的分别妄念,想当然地认为仅仅没有[单空]就是空性的内在含义,并由此而产生颠倒执着。
如果企图以“若一切皆空,无生亦无灭,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等说法来言说中观见的过失,是不可能对中观派有毫发之损的。你们将空性的含义仅仅执着为单空,这种理解方式并非我们论典中所说的空性。
我们(所说的空性),是将有无等一切戏论空掉,也即远离一切戏论的空。而仅仅单空的概念,则是必须予以遮破的颠倒空性。
因此,承许诸法为无实单空以及成实二者,都同样有令四谛等不存在的过失,我们对此二者都不予以承认。
你们所谓的“空性”,是对寂灭边戏的自性者[空性]之必要没有通达,而将其必要误认为是仅仅遮破有边,根本没有了知其真实必要。而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空性)见,却并非如此,而是与“彼等戏中戏,以空性而破”等,以及“诸佛之空性,乃破一切见”等偈颂中所说(空性)的内涵一样。
你们所谓的空性本体,只是将一个有边遮破的单空戏论之见,所以是错误的。而这里“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是则名实相”等所要表达的见解,是远离一切四边戏论的。如果带有偏袒、片面、观待他法的条件,则即使(称之为)空性,但这种自以为是的空性等等,都不可能空。既然如此,又在何处存在丝毫空的性相呢?这实在是对“空性”名称内涵的茫然不知。
你们所说的“空性”涵义,是断除所破的单空之义,是将“不空”的违品,命名为“空”的一种单独执着。但就空性而言,却是不存在单独执着的。
正如“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见本品下文偈颂)”等所说,凡是从因缘而生的法之本性,都是无有自性的空性之义,不存在任何舍弃显现的单独空性。因为你们的所谓“空性”,是建立在对现即是空,空即是现的缘起之义一无所知的基础之上的,所以也不可能对离边空性的本体有所领悟。既然不能领悟空性的本体,则不能通晓依靠这种领悟,而将一切有无戏论之网灭除的必要。所以,一提及所谓“空性”,就会执着于无有自性者之戏论,并就此问题而争辩不休。以上内容是根据《显句论》中的含义,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写成的。
因此,如果没有说空性,就不能破除边执,而即使是说空性,也不是要建立单空。具体理由陈述如下: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
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
诸佛为众生明示任何法,都确实是依靠二谛来进行宣说的。何为二谛呢?第一是世间世俗谛,第二是实相胜义谛。
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
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
无论是谁,如果不能通晓明辨此二谛,此人则不能领会佛陀所宣说的深奥真如法性之义。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
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
而要表述所宣胜义的内涵,也必须依赖能诠所诠、能知所知等等世间名言。如果不依赖这些世俗表达方式,就永远不能诠释胜义实相[第一义];如果不能诠释胜义实相,就无法证达胜义实相;因为对胜义实相不能证达,也就不可能获得究竟涅槃。
所谓“空性”,并不是仅仅将某一个边遮破,而是遮破四边、远离戏论,以名言分别念难以彻见其真面目,并超越世间的。
为了趋入超离世间心境的胜义实相,对任何边戏的任何耽执,都必须以缘起理论予以破斥,并安住于远离一切边戏的境界之中。
遮破某一边戏的单空是名言,而不是真正的胜义。其必要也因为空性必须背离一切戏论的缘故,所以对任何法的耽执,都应该予以破除。就像驱除强大的病魔所使用的泻药一样,泻药最终也是必须排泄出来而不能将其留在腹内的。
如果从“无色”的角度进行表述,愚痴凡夫们就会将仅仅遮破色法理解为空性及其必要。(佛陀)考虑到成就大义的目的,所以(暂时)没有遮破一切边,而是(为众生逐步)传授了迂回的对治(边戏)之方。
虽然如何诠说的“空”,都属于名言中安立的法。但是,如果不这样安立,就不能遮破耽执之境,如果不能遮破耽执之境,则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希望远离戏论。因此,如果不用言语来诠释空性,就不会有任何办法(诠释空性了)。
正如“为假立说故”所言,如果不懂得单空虽然仅仅属于名言,但却是证悟究竟实相必不可少的因,究竟之义是超越空与不空等一切名言戏论的道理,将名言执着为胜义,彼等之人则永远也无法通达超离名言的甚深境界。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如此,则仅仅宣说胜义已经足够,又何必阐释名言呢?
针对被名言戏论所束缚的人而言,如果首先不破除名言戏论,则无法睹见真如法性;如果没有被引往名言正道之中,则无法为其宣说实相真如。所以,(阐释名言是)必要的,如同渡河必须具备的船只一样。因为不宣说胜义,而仅仅安住于名言,就不能获得寂灭一切戏论的究竟涅槃。
由此可知,针对个别众生,是无法同时阐明各别自证的所证——远离四边戏论的,只能逐渐断除增益之边。因为他们将单空理解为胜义,并对(空性)的意义、必要以及本性持颠倒邪见的缘故。
这种情形,就如同将泻药贮留于体内一样,终将招致损害;也如同(用手)为人指示空中之月,对方却只知紧盯着指尖;或者如同为了让人明白虚空不存在的道理,而告知“虚空是无论如何也不存在的”,对方却不但没有断除虚空之想,反而认为存在“虚空是无论如何也不存在”的法相者,并再次对此耽执不已。无论怎样为其解释,都一如既往,要想令其破除耽执,实在是困难重重一般。
正如《显句论》中“心、名、用三法(使用名言的三种情形。“此乃柱也”之想,为分别心;呼“柱”之声,为名言;“是柱故,能营造家宅”为功用)皆为名言,于胜义中无有且不可诠释”等所要表述的道理一样。因为诸法无有自性,才能使因果以及能作所作等法成为合理。在其他前提下,(这些法)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合理。如果能对远离一切边戏的真如法性,具有不倒正见,就可以用这种摧灭老死的甘露,根除轮回之过患,并从而获得恒常离戏无住涅槃法身之果位。
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
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
因为上述之人难以正确彻见甚深空性之义,这些乏智钝根者的荒谬见解最终必将毁害自己。
如果对方提出:怎么可能毁害自己呢?就像如果没有播下种子,只是不能得到收成而已,但对作者应该是毫发无损的一样。(如果不能理解空性,)又怎么会受到什么伤害呢?
这二者之间是迥然不同的。就像不善于捉毒蛇,以及不善于修持明咒一样。其中的第一个比喻是说,如果能利用适当的明咒、法药与窍诀,如理地去擒获毒蛇,就能得到(毒蛇头上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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