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第叁不來向。
向十六刹住彼果,爾時鈍根利根者,
分得信解見至名。得果未得勝果道,
未精勤修勝道故,名爲住果非爲向。
地地功過各分九,上中下品各叁種。
尚未斷除修所斷,如是住果極七返,
解脫欲界叁四品,二叁世生家家者,
摧毀一至五品間。亦爲第二果之向。
滅盡六品一來果,滅盡七品八品過,
亦名一生與一間。亦是第叁果之向。
滅盡九品不來果。中生有行及無行,
趨般涅槃諸上流,輪修禅往色究竟。
彼超半超與遍殁。余往有頂無色四,
他者此生趨涅槃。中生上流各分叁,
行于色界說九種,彼等別由業根惑。
其中上流未分類,則許爲七善士趣,
行善斷惡不還故。欲界命終之聖者,
無有趨往其余界,彼與轉生上界者,
無有遍失不煉根。最初輪修第四禅,
刹那相雜而成就,爲受生及現法樂,
畏懼煩惱故皆修。斷除五品唯轉生,
色界五淨居天處。獲得滅定不來者,
承許彼爲身現證。滅至有頂八品間,
皆爲阿羅漢之向,斷第九品無間道,
彼即金剛喻等持。
彼滅得生盡智時,稱爲無學阿羅漢。
有頂離貪依出世,其余地則依二種,
依世間道離貪聖,彼之離得亦有二。
有說依出世亦爾,已舍不具煩惱故,
解脫有頂之一半,生起上禅同不具。
依于無漏未至定,能離一切地之貪。
勝叁地由未至定,或禅生末解脫道,
上地非由未至定,聖八能勝自上地。
世間解脫無間道,依次而緣上下地,
即爲靜等粗等相。不動盡智起無生,
否則盡智無學見,彼諸羅漢皆具足。
沙門之性無垢道,果即有爲無爲法,
彼等各有八十九,解脫道及一切滅。
有五因故立四果,果前舍道得勝果。
總集滅法得八智,以及獲得十六相。
以世間道得果者,混雜持無漏得故。
彼名梵性即梵淨,亦爲梵輪梵轉故,
所謂*輪爲見道,迅速行等具輻等。
欲界中獲前叁果,末果則由叁界得,
此無見道無出離,經雲此始彼究竟。
許阿羅漢有六種,前五以信勝解生,
彼等解脫觀待時,不動法者不動搖,
故彼不待時解脫,彼由見至因所生。
有者初爲彼種姓,有者後由煉根成,
四由種五從果退,並非是從初退失。
有學異生具六種,見道之時無轉根。
當知退失有叁種,即得未得受用退。
佛陀唯有末受用,不動亦中余有叁。
從果退者無死亡,彼不行持非法事。
不動法者久串習,解脫無間道各九,
見至者各一即可,無漏人中得增上。
無學九地有學六,增舍勝果得果故。
二佛以及七聲聞,彼九乃九根性者,
七者以根加行定,解脫二者所安立。
彼等實體則爲六,如是叁道各爲二,
得滅定乃俱解脫,依慧即是慧解脫。
以諸等至根及果,稱爲有學之圓滿,
依根與定圓無學。總之道即有四種,
謂勝進道解脫道,無間道及加行道。
靜慮易道余難道,鈍根遲通利速通。
盡智無生智菩提,隨順于彼故得名。
謂叁十七菩提分,此由名立實體十,
即信精進念慧定,舍喜安戒正分別。
念住慧性勤真住,四神足則爲等持,
宣說主體實彼等,加行所生德亦爾。
七類依次初業者,順抉擇修見道行。
七覺支及八正道,唯是無漏余二者。
一禅之中具一切,未至定則不攝喜,
二禅無有正分別,叁四無喜正分別,
中間靜慮亦複然,前叁無色亦無戒,
除去覺支正道外,欲界以及有頂具。
若見叁谛得法戒,現證道亦得佛僧,
所謂之法即叁谛,以及緣覺菩薩道,
實體爲二信與戒,本體即是無漏法。
有學支中未宣說,二種解脫束縛故。
摧毀煩惱無爲法,以及勝解有爲法,
無學有爲二解脫,所謂菩提即正智。
將生未來無學心,由從障礙得解脫,
趨向滅盡之聖道,彼之障礙徹斷除。
無爲解脫稱斷界,盡貪欲謂離貪界,
斷界即除余煩惱,所謂滅界即斷事,
苦集忍智厭何斷,均離貪亦有四類。
第六品終
第七品 分別智
無漏諸忍非爲智,盡智無生智非見,
此外聖慧爲二者,余爲智六亦爲見。
智分有漏與無漏,有漏謂初世俗智。
無漏分二法類智,俗智對境爲一切,
法智緣欲苦谛等,類智行境上苦等。
彼等以谛別立四,由依四谛彼等智,
安立無生與盡智,初生即苦集類智。
由四智立他心智,不知勝地利根心,
羅漢過去未來心,法智類智互不知。
一切聲聞他心智,了知見道二刹那,
麟角喻知叁刹那,佛無加行知一切。
盡智則于一切谛,謂已遍知等決定,
謂我更無所知等,承許彼爲無生智。
由依自性與對治,行相行境及加行,
所作因圓立十智。修道滅或道法智,
乃爲叁界之對治,欲界對治非類智。
法智類智十六相,俗智知此及余法,
各谛行相各爲四,心智無漏亦道智,
有漏緣所知自相,乃各實體之行境。
余智唯具十四相,不攝空性與無我,
無垢十六無余相,謂有余相論中說。
行相實體爲十六,彼之本體乃是慧,
及諸具緣均能取,一切有法即所取。
俗智叁種余皆善;世俗智于一切地,
靜慮六地有法智,無漏九地具類智,
如是六智亦複然,四靜慮有他心智;
彼所依身欲色界,法智唯欲余叁界。
滅智唯是法念住,他心智叁余爲四。
法道類智各緣九,苦集智境各爲二,
四智對境乃十智,滅智所緣非爲智。
十法對應叁界法,無漏無爲各有二。
世俗智除自群體,以外他法知無我。
無漏第一刹那時,具貪者唯具一智,
第二刹那具叁智,此後四刹各增一。
見道生起忍與智,彼等一切未來得,
叁類智兼世俗智,是故稱謂現證邊。
彼即不生之有法,依于自地及下地,
滅邊所生末念住,具自谛相由勤生。
十六刹那具貪者,得六離欲貪得七,
彼上具貪修道中,悉皆獲得七種智,
勝伏七地得神通,堪達法證不動法,
輪番修之無間道,上八解脫道亦爾。
有學煉根解脫道,獲得六智七智或,
無間道中獲六智,勝伏有頂亦複然。
盡智之時得九智,不動法者則獲十,
轉彼解脫末亦爾。所說之余得八智。
于何離貪得彼時,亦得下地無漏法,
盡智亦得有漏德,諸地得前非得後。
有爲善法新習得,有漏則立治遣得。
佛陀之法不共同,即是力等十八種。
知處非處十智攝,知業果力爲八智,
定等根信解界九,知遍趣行九或十,
宿住死生世俗智,知漏盡力六或十。
宿住死生依四禅,余者則依一切地。
何故唯佛稱爲力?因彼具有無礙故。
身即無愛子之力,他師承許各骨節,
大象等七十倍增,彼之本體所觸處。
無畏四種依次第,如初第十二七力。
所謂叁種之念住,本體正知正念性。
大悲乃爲世俗智,資糧行相與行境,
及平等故上品故,與悲不同有八相。
諸佛資糧與法身,行利衆事平等性,
彼等身壽與種姓,以及身量非相同。
他法則與有學共,有同異生即無染,
願智無礙解通等。無染乃爲世俗智,
依第四禅不動法,依人而生欲界惑,
未生有事行境者。願智亦爾緣諸法。
法義詞辯無礙解,初叁次第無礙知,
名稱意義與詞句,第四無礙明宣說。
道自在性緣語道,本體九智依諸地,
義十或六一切地,余者則爲世俗智,
法于欲界四禅具,詞依欲界初靜慮。
若不具全一不得,彼六德依邊際獲,
邊際有六靜慮邊,彼者隨順一切地,
依次增上至究竟,佛外他者加行生。
神境天耳他心通,宿命生死漏盡通。
彼爲解脫道慧攝,其中四通世俗智,
他心通則爲五智,漏盡通如漏盡力。
五通依于四靜慮,自與下地爲對境,
所得由修熟離貪,他心通具叁念住,
神境天耳眼唯身,眼耳無記余皆善。
最後叁通即爲明,遣前際等無明故。
無學漏盡初二者,彼相續生故謂明。
許有學具無明心,是故經中未稱明。
神境他心漏盡通,即叁神變教爲勝,
此必毫無錯謬成,能引利樂之果故。
神境乃爲叁摩地,從中幻化與運行,
佛陀唯有意勢行,余者運身勝解行。
欲界化外四處二,色界所攝二幻化。
能化之心有十四,定果次第二至五,
非化上界所生心,依于靜慮得化心。
淨定自生彼生二,以自地心能幻化,
化語由下亦可言,非佛必具幻化者。
加持令他言亡具,不穩固無余許非。
初時多心化一身,純熟之後則相反。
由修而生無記法,俱生而得有叁種。
神境通由五種生,即由咒藥業所成。
一切天眼與天耳,靜慮之地清淨色,
恒時有依無或缺,能取遠細等對境,
羅漢麟角喻佛陀,次見二叁千無量。
俱生不能見中有,他心通則有叁種,
尋思明咒成亦爾,獄初知人無生得,
第七品終
第八品 分別定
四種靜慮各有二,其中果生前已說。
定即一緣專注善,若具從屬五蘊性。
初靜慮具伺喜樂,後禅漸離前前支。
如是無色四蘊性,遠離下地而出生,
以及叁種未至定,稱爲滅除色之想。
無色界中無有色,彼色乃由心中生。
所謂識與空無邊,無所有名加行立,
低微之故稱無想,其實亦非無有想。
如是定正行實體,八種前七各有叁,
著味相應淨無漏,第八唯具味淨二。
著味則具相應愛,世間之善稱謂淨,
彼者亦爲所著味,無漏乃是出世間。
第一靜慮具五支,尋伺喜樂與等持,
二禅四支淨喜等,叁五舍念慧樂住,
末禅具四正念舍,非苦非樂及等持。
實體則有十一種,初二禅樂即輕安,
內等淨支乃信根,違二教故喜意樂。
染汙初禅無喜樂,二無內淨叁知念,
四禅無有舍念淨,有謂無有輕安舍。
解脫八種過患故,第四靜慮名不動,
八過尋伺出入息,以及樂受等四受。
生之靜慮依次第,初具意樂樂舍受,
二舍意樂叁樂舍,四禅唯一有舍受。
第二禅等生身眼,耳識有表之等起,
皆爲第一靜慮攝,彼乃無記非煩惱。
前所未有之淨定,由離貪及轉生得,
無漏唯以離貪獲,染定由退轉生得。
無漏無間則生善,上下至第叁地間,
淨定無間生亦爾,兼起自地煩惱性,
染定生自地淨染,亦起下地一淨定。
死時淨定生煩惱,染定之中非生上。
淨定有四順退等,依次隨順于煩惱,
自地上地與無漏,漸次生二叁叁一。
與八地二相關聯,超越一者順逆式,
以不同類至第叁,即是超越之等至。
靜慮無色依自下,非上下者無必要,
唯生有頂之聖者,現前無所有盡漏。
有愛緣于自地蘊,淨無漏定緣一切,
無色正行善行境,非爲有漏之下地,
以無漏斷諸煩惱,未至淨定亦複然。
彼等八種未至定,體淨非樂非苦受。
初未至定亦有聖,有者說爲具叁種。
無尋殊勝之靜慮,具叁舍果大梵天。
勝禅以下有尋伺,中定唯伺上無二。
無相等持滅谛四,空性無我入空性,
無願彼外余谛相,善中無漏叁脫門。
所謂空性空性等,余外複說叁等持,
二緣無學空無常,末緣靜相非擇滅,
有漏人中不動者,不攝七種未至定。
爲成現法樂住者,即修第一善靜慮,
欲得殊勝知見者,則修清淨天眼通,
爲得分別智慧者,則修加行所生善,
爲得一切漏盡者,當修金剛喻定也。
無量四治害心等,慈悲無量無嗔性,
喜爲意樂舍無貪,相次願樂離苦悅,
衆平等緣欲有情,喜初二禅余六地,
有許爲五不斷惑,人中方生必具叁。
所謂解脫有八種,初二不淨二禅具,
第叁末有體無貪,無色定善滅盡定,
微微心末無間入,由自淨下聖心出。
初叁緣欲攝見色,無色行境上自地,
苦谛等及類智品。所謂勝處有八種,
前二相同初解脫,二同第二余如淨。
遍處十種八無貪,第四禅有緣欲界,
二遍處爲無色淨,行境自地之四蘊。
滅盡前品已宣說,余皆離貪加行得,
所謂無色依叁界,剩余唯有人中生。
上二界由因業力,生起無色之等至,
色界所有諸靜慮,亦由法爾力量起。
第八品終
佛之妙法有二種,教法證法之體性,
持教法者唯講經,持證法者唯修行。
說此對法我多依,克什米爾有部理,
若有錯誤均我過,正法理量唯諸佛。
本師世目今已閉,堪作證者多入滅,
未見真谛放肆者,以邪分別亂佛教。
佛陀已趣勝涅槃,持彼教者多隨滅,
無怙無教滅德衆,當今此世任意行。
既知如來正法壽,漸衰亡如命至喉,
一切汙垢具力時,求解脫者莫放逸。
此《俱舍論頌》,乃佛陀親口授記之大德、能背誦九十九萬部經典、具有不退智慧自在者共稱爲第二遍知的大阿阇黎世親撰著圓滿。印度堪布則那莫劄即佛友與大譯師華哲僧侶翻譯、校正並以講聞方式而抉擇。
《俱舍論頌》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