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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疑明炬▪P3

  ..續本文上一頁但這並不妨礙各個地方、各種流派相互之間的互通有無、圓融無礙。有關這一點,諸位可參看《悲慘世界》、《放生功德文》等著作,我在這些書中曾就此問題詳細闡明過個人看法,這裏不再贅述。

  問(2):在聲聞的戒律中,以淫欲爲障道法。比丘戒中,以淫戒爲四根本戒之首。在大乘律典中,《梵網經》是以淫戒爲十重罪惡之一;《瑜伽菩薩戒》雖然沒有將淫戒列爲重罪,但在四十叁輕中,也只對在家菩薩有所開許,而修學解脫道的比丘是不可沾染的。因爲淫欲最易使人産生染著。衆生無始以來以無明爲父,貪愛爲母,使其流轉生死,無有了期。可在密宗道場中,往往供奉著男女雙身的造像。據說在密宗的無上瑜伽中,也有男女雙修的法門。這樣的修行方式,似乎和原始佛教及聲聞解脫道的禁欲思想嚴重對立。不知這樣的一種修行有沒有佛經的依據?修習這一法門是否有資格上的限定?它的指導思想是什麼?最後所要證得的境界是什麼?

  答:若只從文字、現象來看,不論大乘小乘、顯宗密宗,在很多方面似乎都有自相矛盾、互相抵觸的地方。但若以實論之,則八萬四千法門,法法皆是佛法,只看修行人能不能、願不願圓融觀之,並在實際的聞思修行中將其互攝貫通起來。比如戒律,一般而言就可分爲別解脫戒、大乘菩薩戒、密乘叁昧耶戒等叁種。凡是佛教徒都承認佛經中明確指出過的一種觀點,即在一個人的相續中可以存在叁種戒律。至于這叁種戒律在一個人的相續中得以存在的方式,按照無垢光尊者等智者的論述,則它們可以一本體異反體的方式並存,因不舍本體的緣故,叁者實無任何相違之處。以十不善業而論,別解脫戒將其判入自性罪,但凡受戒僧衆任誰都不能毀犯;但對一個大乘修行人來說,只要本著無絲毫自私自利、一心只爲他人之心性,則戒律中對其在特殊場合、條件下,身、語所可能行之七種不善業亦做了相應開許。

  說到淫戒,其實在密宗的所有宗派之中,從未開許過任何一個修行人在未了達貪欲本質的前提下去搞所謂的雙身修法。不過與上舉十不善業的道理一樣,如果一個修行人已達到了很高的修證境界,此時他便可以方便法攝受雙身修法。不僅密乘中有如此開許,聲聞乘中同樣對此做過相同的解釋。如果一個修行者已斷除了自相續中的煩惱,他也可依方便法在顯現上暫時“破戒”。《律藏》中就記載了這麼一個公案:

  有一阿羅漢名爲色迦桑目,她原本是一普通女衆,後通過修法而得阿羅漢果。在其顯現爲得果比丘尼時,未生怨王與她行邪淫,但因她早已斷除了貪欲之心,故在整個過程中未有絲毫出自個體貪心指使下的樂受。釋迦牟尼佛後來說她盡管身爲比丘尼,但因未生真實貪心之緣故,所以並不能將其行爲判定爲破戒。不僅對阿羅漢做了如是開許,《律藏》中還記載了一個已斷除了欲界貪欲的出家人,盡管也與人行過邪淫,但釋迦牟尼佛依然沒有將他的行爲指斥爲破戒,因他也無有絲毫貪愛故。這個出家人還僅僅只是斷除了欲界貪欲,但佛陀亦對他的行爲做了開許。

  大乘經典中再次對未被貪心所攝的所謂破戒之淫行做了相應開許,這方面的一個最典型的例子來自佛祖釋迦牟尼佛。

  據一些大乘經論記載,釋迦牟尼佛有一世曾轉生爲婆羅門子星宿,他于四萬兩千年中一直行持梵淨行。其後在一王宮中偶遇一位商主之女,那女人一見相貌莊嚴之星宿,心性立刻就動搖起來。她未有絲毫懷疑、猶豫,當下即在其腳下頂禮。星宿頗感震驚,就問她何以如此,女人此時就大膽表白說要做星宿妻子。星宿當然要予以回絕,他誠懇說道:“我乃持梵淨行者,豈可隨貪欲而轉,故實無法與你共同生活。”但女人心意已絕,她當下表示若星宿不能同她共結連理,她馬上就會因悲傷過度而自殺身亡。

  當這個嚴肅的問題擺在星宿面前時,他不覺陷入兩難的處境之中:若與女人結爲夫妻,四萬兩千年行持梵淨行之功德、努力頃刻間就灰飛煙滅,但若抛下女人自顧自修行,她又可能因我而死。星宿原本已扔下女人徑直走開,但在走過七步之後,對這個女人的悲憫之心終于讓他停住了自己的腳步。他下定決心,只要能令這個女人不再感受痛苦、不會因情喪命,自己即便舍棄戒行,並因此而身墮地獄也在所不惜。

  打定主意,星宿便于隨後之十二年中與那女人生活在一起。最後他則再次出家並修持四梵住,且于死後轉生梵天。以他當時憑大悲心攝持所行之故,星宿反因此而迅速圓滿了四萬大劫資糧。

  由此可見,對某些衆生來說當數必墮地獄之惡業,菩薩若能以悲心及善巧方便行持,反倒可以之而積累起無數福德資糧。若小乘、大乘戒律都對非以貪心及愚癡所攝之所謂邪淫做了方便開許,那麼以理推之,無上密乘在同樣的指導思想下特殊開許個別修行人將貪欲轉爲道用也就更不足爲奇了。出于密法要求保密的基本原則,這裏不可能廣說具體的行爲細則。但我們內心應該明白一點,即對叁乘戒律、對叁乘一切表面上的互相違背之處,都應該持有這種圓融不二的觀點。

  如果說前面所著重探討的是判定破戒與否的一個標准——有無離貪之心與方便善巧,那麼下面即將展開論述的則是另一個判斷指南與旨歸——是否遠離了執著。脫離不了執著的守持戒律,其戒行又焉得究竟清淨。考察男女之間的所謂淫行時,也必須參照此條標准。

  《寶積經》中非常明確地宣說了“行”清淨戒與“見”清淨戒的區別:“迦葉!若有比丘住清淨別解脫戒,善護根門,一切行爲皆如律製,乃至微細毀犯亦無,清淨一切應行學處,然唯執有我我所,迦葉!是比丘名第一破戒,似善持戒。若比丘具足修行十二杜多功德,然比丘見有所得,住我我所,迦葉!是比丘名第四破戒,似善持戒。”《大集經》中又說:“若有菩薩自作是言,我是持戒,彼是破戒,如是菩薩,名诳如來。”以此之故,《大智度論》中也說:“下人破戒,中人著戒,上人不著戒。”

  由此觀之,如破除不了我與我所之執著,則決定不得見清淨戒。而異生位之凡夫,尚未離開叁輪執著,這樣看來,即便他們將根本與支分戒嚴持不犯,也只能算作行清淨戒圓滿而已,故而見清淨戒的能持與否才是衡量一個修行人戒律是否清淨的最根本之標准。這個標准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已得聖果之阿羅漢都不能被稱爲戒行究竟清淨。這個觀點對許多小乘修行人來說,也許實在是有些不可思議,但對大乘修行人來說,它卻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那麼對密乘的有些戒律,我們的眼光同樣也應該放長遠一點,畢竟對所有未接受過密乘灌頂的人而言,這都是一個讓他們倍感陌生的領域。

  至于密宗道場中供奉著的男女雙身像,只可在此略作說明:對這種雙身塑像不應以世間凡夫不清淨的分別念去妄加揣度,它們根本就不是男歡女愛的象征,也絕非是在鼓動衆生的無明與貪愛。男身代表的一般是方便或顯現,女身則代表了智慧或空性。這方面的道理只能暫時講到這裏,因在未經密法灌頂者面前宣講這些會引起諸多過失。密宗戒律裏有嚴格規定,以圖片、文字、講說等方式,在非爲密宗根基者前公開展示、宣傳密法,並令彼等生起對密法的邪見,此等行爲均屬破戒之舉。

  然而放眼當今社會,有多少雙身像都在各種公共場合中被多方展覽、暴露著;商店裏也公開出售各式各樣的唐卡;打開計算機,網絡裏有著數不清的五花八門的雙身寂忿像,這些作爲都嚴重違反了密宗戒律中有關要求保密的條文,這實在令人痛心疾首。

  關于雙身修法還有一點要予以說明,即這種修法毫無疑問是釋迦牟尼佛親口宣說。在佛陀臨近圓寂之前,他于印度南方哲蚌地方爲衆人宣講了《時輪金剛》法門,而《時輪金剛》中則廣講了雙身修法。再比如釋迦牟尼佛以報身佛的形象在密嚴刹土宣說了《大幻化網續》,那裏面就提到了四十二尊寂靜本尊以及五十八尊忿怒本尊,這一百位本尊就全以雙身的方式出現。講到雙身的續部經典還有很多,這些全部是佛在不同環境中爲不同根基的衆生開示的無上大法。如果連這些都要懷疑的話,那所有的大小乘經論就都得面臨同樣的可信度問題。

  其實佛陀在顯宗經典中也絕非只字未提密法、未提密法中的雙身修法,只不過他提到的方式比較隱秘而已,這也是佛陀一貫的傳法方式。他在大乘經典中明顯、廣泛宣示的教義,在小乘佛法中往往是以不明顯、略說的方式出現。比如講到空性,佛陀就在小乘根基衆生前著重抉擇了人無我空性,至于遠離一切戲論的大空性則並未作明顯、公開的開示,但也早已在其中留下了可供利根者未來向更究竟的空性境界邁進的階梯。同樣,佛陀也在部分顯宗經典中暗示了密法的某些方便法門,只是未做更多的引申與鋪陳,否則也就不會有顯密之分了。比如《女身令佛歡喜經》中就說道:“菩薩者,爲令諸佛生喜,將自身化爲女身,常行于善逝之前。”這就是所謂的以隱藏方式宣說,類似的經典教證還有許多。

  法師又提到雙身修法的適用範圍、資格限定、所欲目標等問題,這裏一並給以作答:

  密宗修行者並不一定各個都得修學雙身大法,密法的萬千法門中,有很多種都與雙身修法所要達到的目的不謀而合。而且密宗中能真正實修雙運法的人非常少,故而密宗曆來都不是最強調此種修法。假雙身修法之修行路徑在密法中被稱之爲方便道,除此之外的萬千法門則可大致歸納爲解脫道。在條條大道中,最穩妥的便是解脫道,這才是從古至今的大成就者們所共稱的最勝解脫方便法門,已有無數密宗行者依此而獲得成就。當一個人的貪心強烈且又難以認清貪欲的本性時,最保險的修行法門便是依止解脫道,否則就很有可能出偏差。對凡夫而言,連自私自利的心性都難以克服,再假雙身修法之名而隨順自己的貪欲,如此修行,離解脫的目的地又何其遙遠!

  密宗大成就者布瑪莫紮在其所著的《成智慧論》中說過,密宗中的雙身修法絕對不是讓修行者去執著自身的生理感受,空樂無別才是它應該達到的目標。此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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