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宣說種芽之喻):
如芽等相續,皆從種子生。
從是而生果,離種無相續。
如芽等的相續皆從種子而生,從該相續又産生果實;離開種子則不會有苗芽的相續,也不會有果實。
《中論釋·善解龍樹密意莊嚴論》認爲,從本頌開始的五頌都是經部宗的觀點。宗喀巴大師的《理證海》說,從《俱舍論》的內容來看,此處屬于經部及某些克什米爾論師的觀點。而從其他藏文講義則不太容易看出這裏是經部的觀點。
在他宗發出常斷的太過以後,經部宗開始解釋自宗如何安立業因果以及如何避免常斷之過。
經部宗依靠種芽的比喻說明自宗安立的業果之理。因緣具足時,青稞種子産生了青稞的苗芽、根、莖、葉等,最終産生了果實,如是前前的法産生後後的法,這一連串的法形成了一個不共他法的相續;沒有種子就不會有芽、根、莖等的相續,也不會有穗和果實。因果也是這樣的前後相續之法。
《顯句論》說:具足俱生緣時,微小的種子也會無欺成熟廣大的果。稍懂農業的人都知道,只要把未受損害的種子埋在地裏,輔以水、溫度等因緣,種子就會發芽、生長直至結果。這是現量的事實,任何人也不可能駁斥。因此,比喻本身是成立的。
辰二、(遠離常斷之過):
從種有相續,從相續有果。
先種後有果,不斷亦不常。
從種子而有相續,從相續而有果實。因爲先有種子後有果實,所以不斷也不常。
“從種有相續,從相續有果。”青稞種子産生了芽、莖等同類相續,從該相續又産生了果實。這怎樣離開常斷呢?“先種後有果,不斷亦不常。”因爲先有種後有果,所以不斷也不常。其原因是,如果種子一直存在就有常的過失,如果種子已滅盡而後面的相續及果實卻並不産生,就有斷滅的過失。但苗芽、莖、葉等相續及果法生起時,種子及前前的法都滅盡了,所以不會有常的過失;而種子等前前的法滅盡以後,苗芽等相續及果法不斷生起,所以不會有斷的過失。
卯二、(結合意義而宣說)分二:一、宣說業果相續;二、遠離常斷之理。
辰一、(宣說業果相續):
如是從初心,心法相續生。
從是而有果,離心無相續。
和種芽的道理一樣,從最初的心産生後後的心法相續,從此相續産生果報;離開最初的心則不會有心法相續,也不會有果報。
由種芽的比喻可以說明有情界的業因果不虛。比喻中,有了種子就會有芽、莖等的相續,有了相續就會有果實;離開種子則不會有後面的一切。同樣的道理,有情的每一套業果都從最初的造業心開始,有了最初的心,隨後就會有同類的心法相續不斷産生,有了心法相續必定會産生最終的果報;而離開了那一初心,相續及果報也就不存在了。可見,最初的造業心就像種子一樣,是一切業果的根本。所以,不論最初的發心是惡是善,苦樂的果報終究不會虛耗。
如果有人發了惡心,比如想殺害衆生或對叁寶起了邪見,這個惡心就會像種子産生芽、莖一樣在他的相續中滋長惡的心法相續,這一相續漸漸蔓延,便會積累起更多的惡業,因緣成熟的時候就會墮入惡趣,感受無邊的痛苦。這樣的苦果是從最初的惡心來的,如果最初不生惡心,隨後的心法相續也就不會生起,最終的痛苦果報也就不會出現。
如果最初發的是善心,比如發了菩提心,由這一初心引發的心法相續將會令你的善業功德不斷增上,最終成熟無量無邊的善果。《中觀四百論》雲:“菩薩初發心,勝過大地上,一切衆生類,轉輪王福德。”意思是說,一地菩薩最初發心的功德,超勝大地上所有衆生都獲得轉輪王的福德。當然,我們現在只能發起世俗菩提心,但這一世俗心引發的善心相續必將引導我們登地、成佛;離開了最初的世俗菩提心,也就無法現前暫時及究竟的果報。
辰二、(遠離常斷之理):
從心有相續,從相續有果。
先業後有果,不斷亦不常。
從初心而有相續,從相續而有果。由于先有業後有果,所以不斷也不常。
下面宣說經部宗安立的業果如何遠離常斷。不管是善心還是惡心,最初的一念心一旦生起就會有相續,有相續就會生果,由于先有業後有果,所以不斷不常。下面以發菩提心說明:如果最初生起的世俗菩提心直至成佛一直安住,就有常的過失;如果它生而即滅,且沒有産生同類心的相續及佛果,就有斷的過失。但實際並非如此,因爲菩提心刹那不住而滅盡,所以不常;菩提心滅盡後決定生起同類善的相續及佛果,所以不斷。由此可見,有情的業果不落常斷,絕不虛耗。
卯叁、(確定業果):
能成福業者,是十白業道。
二世五欲樂,即是白業報。
能成爲福業的是十種白業道,今生來世的五種欲妙之樂即是修持白業的果報。
佛陀所宣說的業有很多種類,但能成爲福德業的就是十種白業,也就是十善業道。十善業是哪些呢?不殺、不盜、不淫,這是身體的善業;斷除妄語、粗語、兩舌、绮語,這是語言的善業;斷除貪心、害心,生起正見,這是意的善業。十善業又可分成一般和特殊兩種:只受持不殺、不妄語、不生邪見等是一般的善業;如果不但不殺且以放生饒益有情,不但不妄語且以真實語弘揚佛法,不但不生邪見且以正見來抉擇佛法的甚深道理……這就叫做殊勝的善業。
按照《俱舍論》的觀點,業有定、不定兩種。定業有即生受報的順現法受業、來世受報的順次生受業、來世之後受報的順後生受業;而不定業何時受報不一定,並且有對治就能遣除。
十善業的果報是什麼呢?就今生而言,由于斷除了殺盜淫妄等不善行,自然會處于善心的狀態,由此人格會變得健全、道德會變得高尚;而且,由于善業的力量,現世即能感召許多悅意果報,來世也能享用人天善趣的五欲快樂。
有些講義中把本品開頭的頌詞“人能降伏心,利益于衆生,是名爲慈善,二世果報種”放在本頌之後。原因是:在宣講十善業之後再宣說則說明,善業不單單有這十種,任何具有調伏自心、利益衆生及慈悲體性之法,都可名爲善法。
寅二、(說有部宗觀點)分二:一、對經部觀點進行破斥;二、承許不失壞法遠離常斷過患。
卯一、(對經部觀點進行破斥):
若如汝分別,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說,于義則不然。
如果像你們所分別的那樣則有很多過失,所以你們的觀點與真實的道理不符。
一般來講,有部的觀點由經部來駁斥,經部的觀點由唯識來駁斥,唯識的觀點由中觀來駁斥。《入行論·智慧品》雲:“瑜伽世間破,平凡世間者。複因慧差別,層層更超勝。”但此處例外,是有部宗的論師對經部觀點進行駁斥。
有部宗認爲:經部宗安立業果的方式不合理,如果像經部宗所認爲的那樣,業像種芽一樣以同類的法相續不斷,則會有無量無邊的過失。頌詞雖然沒有宣說經部宗有什麼過失,但月稱論師在《顯句論》中說:如果像種芽那樣,業果之間唯是同類的法在相續,那麼一個人的相續就只能存在一種心法。比如最初生了一念善心,那麼同類的善心將會相續不斷,也就是說,從此之後只能生起善心,不可能再生起無記或惡心。如果最初生了嗔恨心,那麼嗔恨心將相續不斷,永遠無有轉變的機會。
不僅如此,如果只能生起同類的法,那麼每一個有情將不會再有升墮的變化。爲什麼呢?因爲六道衆生是不同類別的有情,如果各自都像青稞種子産生青稞芽莖的相續一樣——只産生同類的法,那麼人的相續就只能産生招感人身的心念,不會出現轉生天人以及墮餓鬼、地獄的心念,但這明顯違背事實。所以,經部宗的安立方式不合理。
卯二、(承許不失壞法遠離常斷過患)分叁:一、略說;二、廣說;叁、攝義。
辰一、(略說):
今當複更說,順業果報義,
諸佛辟支佛,賢聖所稱歎。
現在由我們來宣說真正符順于業感果報的安立方式,這才是諸佛、辟支佛等賢聖所稱歎的道理。
有部宗認爲不失壞法的安立方式才真正符順于業因果之理,它並非世俗人的臆造,而是所有佛陀、辟支佛(緣覺)以及聲聞等賢聖所共同贊歎的道理。
在《般若燈論釋》中,本頌並非龍猛菩薩的原頌,只是釋文中所引用的《阿含經》的偈子:“諸佛及緣覺,聲聞等所說,一切諸聖衆,所共分別者。”但在《顯句論》、《青目釋》以及全知麥彭仁波切、果仁巴大師、宗喀巴大師的注釋中,都認爲本頌是《中論》的頌詞。所以我認爲,它應當是龍猛菩薩的原頌。
辰二、(廣說)分二:一、以比喻說明不失壞法;二、抉擇不失壞法的自性。
巳一、(以比喻說明不失壞法):
不失法如券,業如負財物。
不失壞法就像借貸所用的債券,業則如所欠的債務。
對于業果,有部宗認爲,所造的業第二刹那雖然不存在了,但依靠在業感果之前一直不失壞的“不失壞法 ”保證了感果,它就像賴以索要債務的債券。比如別人借了我的財産,打一張借條給我,我的財産雖然消失了,但到期的時候我能憑借條連本帶息索還。同樣,所造的業雖然已失壞了,但依靠不失壞法,會相應善惡之業而無欺成熟苦樂果報。
有部宗對業果的解釋確實很合理:不失壞法就像債券,業則如所欠的財産,業造了以後壞滅就像財産被借走了,依靠不失壞法現前果報就像主人依靠債券要回財産,果報的增長則相當于財産的利息。
雖然以經部的相續和有部的不失壞法建立業果都有合理之處,但以中觀的觀點來看,在名言中業果並無自性,只是一種緣起顯現,在勝義中都經不起觀察。
巳二、(抉擇不失壞法的自性)分五:一、不失壞法的本體與分類;二、如何斷除不失壞法;叁、如何生起不失壞法;四、如何滅盡不失壞法;五、歸納分類。
午一、(不失壞法的本體與分類):
此性則無記,分別有四種。
不失壞法的本性是無記法,分別來說則有四種。
不失壞法的本性既不是善也不是惡,而是無記法。爲什麼呢?如果它的本性是善,那麼在生邪見或中斷善根者的相續中就不應該有不失壞法,但他們也有;如果它是惡,那在已經斷除了惡業者的相續中則不應該有,但他們也有。
不失…
《中論講記 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