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中論講記 上▪P44

  ..續本文上一頁就是斷,比如瓶子碎了、人死了。按果仁巴大師的說法,這裏的常斷是觀察後認定的宗派的常斷,並不是名言共稱的常斷。如果是名言共稱的常斷則有過失,月稱論師在《顯句論》中說:一個人先前有眼翳,通過治療現在不存在了,這並不是墮入斷邊,如果這墮入斷邊,那佛經中卻說“往昔有貪嗔癡,現在無貪、無嗔、無癡……”,這是否也墮入斷邊呢?所以,名言中不經宗派觀察所建立的常斷並不是這裏所認定的常斷。

  另外,常斷又可分爲人我的常斷和法我的常斷。執我和五蘊一體,五蘊壞滅了我也隨之壞滅,這就是人我的斷;執我和五蘊異體,五蘊壞滅了我還存在,這就是人我的常。承認叁世實有則是法我的常,承認過去、未來無則是法我的斷。

  辛二、(以教證總結):

  《般若波羅蜜經》雲:“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不斷不常,如是受想行識不斷不常,若色至識不斷不常,此是般若波羅蜜””

  《叁摩地王經》雲:“有無是二邊,淨不淨亦爾,是故有智者,離邊不住中。”

  《妙力伏經》雲:“色法不具有實無實……”

  經雲:“有者是常見,無者是斷見,是故有及無,智者不應依。”

  《中觀根本慧論·觀有無品》傳講圓滿

  

  十六、觀縛解品

  庚叁、(破暫時縛解)分叁:一、破輪回之本體;二、破彼能立之因果;叁、宣說趨入真如之方便。

  本品觀察縛解。縛是束縛,解是解脫。內外道執實有的修行人都認爲有束縛解脫,但實相中並沒有這些法,《般若經》雲:“色法無生故,無縛也無解。”學習本品我們就是要通達無縛無解的道理。

  辛一、(破輪回之本體——觀縛解品)分二:一、以理證廣說;二、以教證總結。

  壬一、(以理證廣說)分叁:一、破輪涅自性成立;二、破縛解自性成立;叁、斷除太過。

  癸一、(破輪涅自性成立)分二:一、破輪回自性成立;二、破涅槃自性成立。

  子一、(破輪回自性成立)分二:一、總破五蘊人我流轉;二、別破人我流轉。

  醜一、(總破五蘊人我流轉):

  諸行往來者,常不應往來,

  無常亦不應,衆生亦複然。

  所謂的五蘊往來其實不成立,因爲它是常法則不應往來,是無常法也不應往來;衆生也是同樣的道理。

  有實宗認爲:輪回存在,因爲往來流轉的五蘊及人我存在。破曰:這不成立。頌詞中的“諸行”即是指五蘊,它要麼是常要麼是無常。如果五蘊常有則不應往來,因爲這就有人轉生爲天人後仍是人的五蘊的過失:一方面這與現量相違,因爲當人轉生天界時人的五蘊一點也見不到;另一方面,常有的五蘊不舍棄自本體又能轉生各趣以比量根本無法成立。再者,如果五蘊是無常法,則更不應往來。無常法刹那不住、生而即滅,如果五蘊是無常法,那麼第一刹那的五蘊在第二刹那時便滅盡了,滅盡了還能否流轉呢?不可能。如果滅盡了還能流轉就有《顯句論》所說的“石女的兒子也可以流轉”的過失。因此,常有的五蘊和無常的五蘊都不能流轉。

  五蘊不能流轉,人我或者衆生可否流轉呢?也不能流轉。外道承認蘊和衆生分開,離蘊有我;內道承認衆生依靠五蘊,即蘊有我。不管是哪一種“我”,依靠上面的推理都能破除其流轉。

  此外,《顯句論》還有一體異體的觀察方式:如果人的五蘊與天人的五蘊是一體,那麼我做天人時仍然是人,這樣便談不上流轉了;如果人的五蘊與天人的五蘊是他體就更不能流轉,如果他體也能流轉,那麼人和阿羅漢之間也能流轉了。

  醜二、(別破人我流轉)分二:一、觀察流轉者不存在而破;二、觀察前後往來中間無身而破。

  寅一、(觀察流轉者不存在而破):

  若衆生往來,陰界諸入中,

  五種求盡無,誰有往來者?

  如果說人我衆生在流轉,但于五蘊、十八界、十二處中以五相推理尋求都不見人我存在,那到底誰在流轉呢?

  犢子部認爲:雖然常有的人我與無常的人我都不能流轉,但不可思議的人我可以流轉。

  中觀宗破斥道:認爲有不可思議的衆生或人我在流轉是不合理的。因爲在五蘊、十八界、十二處中以“五種”來尋求都找不到人我,“五種”即《觀燃可燃品》中的一體、他體、能依、所依、具有五種觀察方式。下面以五蘊爲例略作觀察:如果人我和五蘊一體,五蘊是生滅性人我也成了生滅性,五蘊有五個人我也成了五個。人我和五蘊他體也不合理,因爲五蘊之外不可能有人我。五蘊依靠人我或者人我依靠五蘊都不合理,因爲二者沒有他體關系。五蘊具有人我也不合理,因爲人我和五蘊不是一體他體,這就無法成立具有的關系。五蘊中沒有人我,十八界、十二處也是同樣。因此,所謂的不可思議的人我根本不存在。沒有人我,誰是流轉者?誰在往來?根本沒有。月稱論師的《顯句論》中說:你們所謂的人我跟石女兒沒有差別,因爲以五相推理在蘊界處中都找不到它。其他講義中還將這一人我比喻成兔角,道理是一樣的。

  寅二、(觀察前後往來中間無身而破):

  若從身至身,往來即無身。

  若其無有身,則無有往來。

  如果說有從前世的五蘊身到後世的五蘊身的流轉,但這中間並不存在人我的所依五蘊身,沒有五蘊身也就不會有往來流轉。

  對方認爲:衆生的流轉是存在的,比如今生爲人後世爲天人。對此進行觀察:人我流轉需要依靠五蘊身,比如人死了以後要去叁十叁天作天子,那在人的五蘊身已滅盡而天身還沒有得到的時候是否有身體呢?如果沒有,就會有天人與人二者同一時刻出現的過失,如此則有補特伽羅成爲兩個的問題,還會導致所有六道輪回同時出現。而且,此時既然沒有五蘊身人我就失去了所依,那又如何流轉呢?如果有五蘊身,那我們就可按《顯句論》的推理觀察:雖然有五蘊身,但這個身不會是人身,也不會是天身,只能是中陰身。那同樣,在已舍棄人身而中陰身尚未得之時有無五蘊身?有則不合理,因爲中陰身本身就是一個過渡之身,除了它還會有什麼身呢?無也不合理,要麼人身與中陰身同時出現,要麼無有所依之身而無法流轉。所以對方的觀點不成立。

  對于這個問題,全知無垢光尊者在《如意寶藏論》中也講得很清楚:人身天身之間接不接觸?接觸,那人道和天道就成爲一體了。爲什麼呢?因爲人身、天身不同時則不能接觸,若是同時,那就有既是人身也是天身的過失;如果不接觸中間有間隔,那中間有沒有其他身體呢?如果有中陰身,那人身和中陰身、中陰身和天身之間有沒有其他身體?如果還有其他身,那有何教證理證?

  這種觀察非常深。人們一般認爲舍棄人身後馬上就得到天身,但這種“馬上”只是一種假想的概念。在勝義分析時,我們要看這中間有沒有間隔,有沒有接觸,這樣分析之後就會知道,最終的結論就是無身,而沒有身人我的流轉也就不存在了。

  我們應知道:衆生、輪回都是分別念假立的,其實流轉的人我及所流轉的輪回也不存在。

  子二、(破涅槃自性成立)分二:一、破諸蘊涅槃成立;二、破人我涅槃成立。

  醜一、(破諸蘊涅槃成立):

  諸行若滅者,是事終不然。

  說五蘊寂滅而獲得涅槃,這是不能成立的。

  對方認爲:五蘊與人我的流轉成立,因爲二者的涅槃成立。

  破曰:不僅五蘊和人我的流轉不合理,二者的涅槃也不合理。我們可以觀察:五蘊是常有還是無常?是常有則不能改變,先前不是涅槃最後變成了涅槃,這不成立;是無常則是刹那壞滅,之前已經壞滅現在又趣入涅槃,那就有兩次壞滅,這也不合理。所以五蘊不能寂滅而獲得涅槃。

  醜二、(破人我涅槃成立):

  衆生若滅者,是事亦不然。

  說人我衆生能獲得涅槃,這也不成立。

  對方認爲:人我可以趣入涅槃。

  破曰:人我也不能趣入涅槃。請問,人我是常有還是無常?是常有,則以前怎樣以後也必須怎樣,若常有也能入滅,那就有常有與入滅兩種相違之法共存的過失;無常也不能入滅,因爲無常的人我一刹那間已經壞滅了,壞滅的法也就不會再趣入涅槃。因此,人我涅槃也不成立。《般若經》雲:“須菩提,涅槃如幻如夢,設更有法勝涅槃者,我亦說爲如幻如夢。”《叁摩地王經》亦雲:“勝義谛如幻如夢,涅槃亦如幻如夢,智者知此則成就勝義戒。”

  月稱論師針對犢子部不可思議的人我還有兩種觀察方式,第一種:不可思議的人我是了知而趣入涅槃還是不了知而趣入?如果是了知而趣入,那就不是不可思議了;如果是不了知而趣入,那自他誰也不知道這種趣入,這樣的入滅也徒勞無益,沒有任何作用。第二種:不可思議的人我是常有還是無常?如果它本來常有,則沒有必要趣入涅槃,因爲它已具足涅槃;如果是無常則不可能趣入涅槃,因爲一旦趣入涅槃,也就不是不可思議,而成了可以思議。果仁巴大師特別提到,在其他注釋中對犢子部不可思議的人我進行遮破的推理並不是特別清楚,而在《顯句論》中卻很明確。

  癸二、(破縛解自性成立)分二:一、共破;二、別破。

  子一、(共破):

  諸行生滅相,不縛亦不解;

  衆生如先說,不縛亦不解。

  五蘊是刹那生滅的體相,沒有束縛也沒有解脫;人我衆生也是如此,沒有束縛也沒有解脫。

  對方認爲,因爲束縛和解脫存在,所以輪回和涅槃也存在。

  破曰:五蘊和衆生沒有束縛也沒有解脫。首先觀察五蘊,色受想行識五蘊並非常有,而是刹那生滅的本性,沒有片刻停留,這樣的無常法不可能有束縛,也不可能有解脫。爲什麼呢?因爲,在它生起之前由于本體還未産生所以不會受到束縛;而在它生起的刹那馬上就滅亡了,由于沒有一個安住的過程,所以根本沒有束縛的機會。要受到束縛,必須要有一個安住的過程,在此期間受到束縛。但五蘊這樣刹那生滅的法,根本不會有一刹那的停留,這樣的法怎麼束縛呢?沒有束縛又怎麼會有解脫?就像石女兒沒有本體自然不會有束縛和解脫一樣。

  有的修行人經常覺得:“我總是被相續中的貪嗔癡束縛著,非常痛苦……”學佛過程中的確會有困難,但學了中觀也要會觀察:自己的五蘊是刹那刹…

《中論講記 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中論講記 下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