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印的見解與修法(叁)
諸法無我(上)
(一)總述
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叫做“我”。大家都知道,佛教是主張無我的,那麼,如何認定這個“我”,這個“我”又如何不存在,又怎麼會是空性呢?
佛教所講的“我”,可以分爲兩種:一種是“人我”,一種是“法我”。“人我”和“法我”當中的“我”,在藏文裏面叫做“2.$”。雖然這個字被寫成了你我的“我”,但它所表示的真正含義,卻並不一定是你我的“我”,而是實在、實有、真有而非假有的東西。
中觀所說的有,可以分爲兩種,一種是真有,也即真正存在的東西;另一種是假有,也即從凡夫的角度來說是存在的,但實際上並不存在的東西。其中的真有,也就是“我”。
“人我”當中的“我”,還有一點你我的“我”的意思,比如說,在“我要掙錢”“我要上班”“我要過好日子”“我要健康長壽”等等當中,都包含了這個“我”; “法我”當中的“我”,就根本沒有一點你我的“我”的意思,而僅僅表示一種實際的存在。
(二)人無我
什麼叫做“人我”呢?
從降生開始,每個衆生都頑固地堅信有一個“我”的存在。無論是一字不識的文盲,還是學識淵博的學者,甚至包括動物和剛剛出生的嬰兒在內,每個衆生都有這樣的執著。這種與生俱來的我執,就是俱生我執。
還有一種執著,屬于後天的執著,亦即遍計執著。它的教證,是錯誤的經典論著;它的理證,是錯誤的邏輯推理。這是很多外道宗教,與某些哲學的錯誤引導所致的。
比如,笛卡兒曾經說過一句很著名的話:“我思故我在”,意思是說,我們可以思維、懷疑、觀察外面的東西是否存在,卻不能懷疑“我”存不存在,因爲“我”正在思維,正在觀察樓房、花草的構成等等,這種思維者或觀察者是必然存在的,否則,思維者或觀察者又怎麼思維、觀察呢?所以,我肯定是存在的。
多年以來,很多追隨者與響應者都將其奉爲圭臬,不假思索地引用這句話作爲證明“我”存在的依據。這些錯誤的教證和錯誤的邏輯,加強了我執的力度。本來,在沒有任何教育的情況下,我們就有一種先天的俱生我執,這樣一來,我執就變得更加牢固了。
世俗人往往認爲,所謂的“敵人”,就是外面的某個人、某個動物或者某個團體等等;佛教卻認爲,外面的東西並不是真正的敵人,最可怕的勁敵不在外面,而是在裏面,那就是我們自己的我執。
古德雲:福禍無門,唯人自招。我們所感受的一切幸福與痛苦,全都是我們自己招來的。如果沒有這些源于我們自身的因素,地獄的烈火、獄卒;餓鬼道的饑餓、焦渴;世間的惡鬼、猛獸等等,都無法傷害我們。能夠傷害我們的頭號大敵,就是我們心裏的我執。其他的貪心、嗔心、癡心、慢心等等,都是我執所引發的。
世俗人認爲的勝利——亦即與人爭鬥所獲得的勝利並不是真正的勝利,這種勝利當中的獲勝者,實際上卻是受害者、失敗者。
按照世俗人的想法,今天我打敗或者打死了敵人,就獲得了勝利,但殊不知自己卻因此而造下了地獄之因,這不是自己害自己嗎?今天的勝利帶來了來世的地獄之苦,自己不是受害者、失敗者又是什麼呢?
釋迦牟尼佛從來就教導弟子們,不要去爭取人與人之間的鬥爭所獲得的勝利,而只需要追求挑戰自己、斬滅自己所取得的永恒之勝利。其中的自己,也就是指我執。作爲一名真正的佛教徒,就要與自己的煩惱作鬥爭,與自己的我執作鬥爭。
綜上所述,首先,我們要認定什麼是我執;接下來要知道,它才是我們真正的冤家對頭。
當我們認識了這個罪魁禍首以後,現在就要全力以赴地消滅它,與它決一雌雄。
當然,這是從顯宗的角度來說的,密宗的見解和修法與此不太一樣,但我們對顯宗的基礎都所知甚少的情況下,講密宗不會有什麼用處,所以此處不講密宗觀點而只講顯宗。本來這種觀點就沒有錯,在一開始,我們就應當依照這種方法來修行。
以前我們從來沒有懷疑,更沒有去觀察、思維過這個“我”是否存在,一直認爲有一個“我”。如果到從未受過佛教教育的人群當中去說“我懷疑我是否存在”之類的話,別人一定會認爲你精神不正常。
世人時常說這是迷信,那是迷信,其實,相信我的存在,才是最大的迷信,這種理念,是一種非常盲目的信念,但我們世人卻從來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如果佛陀沒有告訴我們,則即使再聰明,再有神通,再有學問的世間人,也永遠不會知道這一真相。東西方的哲學未能探知這個問題,現代科學也不能揭示這個問題,佛教的多數對境與範疇跟科學完全是毫不沾邊的兩碼事,哪怕是其他宗教,也沒有真正觸及到這個問題,因爲其他的所有宗教,都建立了一個不同層次的“自我”,所有的修行、行善,都是圍繞著這個“自我”而進行的。
只有佛法,才能從根本上打破我執,並將其作爲所有修行人的目標。
雖然在一開始,我們還不能做到徹底將我執斬草除根,但卻要像認准射箭的靶心一樣認准自己的目標,然後才射出置我執于死地的無我之箭。
我們平時最珍愛、最喜歡的就是“我”,無論什麼階層的人,大家都認爲我是最珍貴的,除了我和我的生命之外,世界上沒有更重要的東西,這些念頭就是“我執”。
我們現在要消滅的,就是這個“我”以及對“我”的執著。
如何消滅呢?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要消滅我執,首先應順藤摸瓜,設法揪出我執的來源。
我執的來源與對境是什麼呢?就是五蘊。
佛教當中的五蘊概念比較細致,此處就不講了,如果用現代語言來诠釋五蘊,則可以歸納爲叁種:肉體、精神,以及肉體與精神的運動。在這叁者當中,包含了人的整個五蘊的範疇。
肉體的運動,大家都比較容易理解;精神的運動,則包括各種各樣的思維、看法、觀念等等。在每天的二十四小時內,每個人都會有聯翩而至、生生滅滅的各種念頭,這就是精神的運動。
我們都認爲有一個“我”的存在,其中所謂的“我”,無非就是前叁者。其中被世人所公認的、毫無爭議的“我”,就是肉體;其他宗教和一些世間學說,又承認精神爲“我”;包括肉體和精神兩個體系的運動,也被劃分到 “我”的範疇之內。
我們可以仔細地分析一下,除了這叁者之外,還有什麼可以稱之爲“我”呢?不會有的,因爲那些都是身外之物。我們從來不會認爲這朵花是我,這座房子是我,正是有了這種觀念,這些東西也就從來沒有給我們帶來過自我的麻煩。如果真有一個“我”的存在,就應當存在于這叁者或這叁者的綜合體當中,如果在這叁者當中都找不到一個“我”,那麼所謂的“我”就不可能存在。
原來我們一直認爲,我是獨立的。所謂“獨立”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無論來來去去,“我”都是獨來獨往的一個人,雖然有父母、姊妹等一大堆的血緣關系,但我不是他們,他們也不是我;另外,我們還認爲,我是常住不滅的。什麼叫做“常住不滅”呢?比如說,我們會認爲,我前一世是天人,現在投生爲人,下一世我還是繼續存在,要麼是人,要麼是天人,也有可能成爲畜生等等,不管怎樣,我是始終存在的。
當我們初步了解到“我”是什麼的時候,問題就出來了。什麼問題呢?當我們回頭觀察的時候,發現無論是肉體、精神,還是它們的運動,都不符合“我”的概念,都與“我”的概念是矛盾的。
首先,肉體並不是獨立的東西,僅從宏觀的角度而言,大家也知道,身體是由很多的複雜結構組成的綜合體,就像汽車是由很多零件組裝而成的一樣。毫無獨立可言的肉體又怎麼能稱之爲“我”呢?肉體不可能是所謂的“我”。
其次,精神也不是獨立的東西,而是由很多的雜念、思維等等所組成的綜合體,就像由鋼筋、水泥、玻璃等建築材料所組成的大樓一樣。精神跟 “我”的獨立性質是完全相抵觸的,所以,在精神上面也不可能存在所謂的“我”。
接下來,是肉體與精神的運動。我們應當清楚,除了肉體以外,並不存在什麼單獨的肉體運動,比如說,我們從這個房間走到另一個房間的移動過程,叫做肉體的運動。在運動的過程當中,肉體既不會增加什麼,也不會減少什麼,仍然是原來的肉體,只是發生了方位的轉移,便稱之爲肉體的運動;同樣,精神的運動也離不開精神,各種善的念頭、惡的念頭的産生以及消失,就稱之爲精神的運動。在慈悲心、信心等善念誕生與消失的時候,除了這些念頭之外,有沒有一個獨立的誕生或者滅亡呢?沒有。只是這些念頭的生起叫做誕生,這些念頭的消失叫做滅亡。因此,在肉體與精神的運動之上,也不存在所謂的“我”。
除了以上叁者之外,在我們身體的內內外外,有沒有一個符合所謂的“我”的東西呢?誰也無法找到。
佛陀告訴我們,如果你希望找到一個“我”,就可以不進行觀察而盲目地繼續執著、愛護這個“我”,爲了它過得好,爲了滿足它,你可以做很多很多的事情——求取功名、賺取錢財等等,這是可以的,但令人大失所望的是,剛才我們已經找過了,不管在哪裏,都沒有一個所謂的“我”存在。
幾乎每一個世間人,都像笛卡兒所說的一樣,從來不去懷疑自己是否存在。都想當然地認爲:“我明明就在這裏,怎麼可能不存在呢?神經錯亂!無稽之談!”
此處我要再次提醒大家,釋迦牟尼佛從來就沒有說過假有的“我”不存在,假有的“我”當然是存在的,因爲有了這種假有的“我”,所以我們要去上班掙錢來養活它,但它是否真的存在呢?是否是真有呢?我們的這個理念是否正確呢?現在我們要觀察、判斷的,是真有的層面,而不是假有的現象。
墨守成規、人雲亦雲,是愚癡的表現。即使是世間的知識——無論是家庭、學校,還是社會灌輸給我們的,我們都可以重新加以審視,以便驗明其真僞,那麼,在有關生死解脫的大問題上,我們更應當仔細推敲鑒別。先不要去下結論,自己去觀察辨別,自己去尋找答案,以期消除我們的執著。
今天…
《慧燈之光四 四法印的見解與修法(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