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所以因地修道,如律如法地受持淨戒是至關重要的。
癸貳、諸菩薩如是持戒住相
猶如大海與死屍,亦如吉祥與黑耳,
如是持戒諸大士,不樂與犯戒雜居。
此頌以兩種比喻來說明二地菩薩亦不願與破戒者共住。猶如大海是清淨龍神所居之處,凡有死屍扔進大海,龍王即以神力掀起海浪,將其屍體推到岸邊,絕對不與死屍共住。亦如吉祥與黑耳(不吉祥)彼此不可能同時共存。如是守持清淨戒律的諸大士夫,絕對不樂意與毀犯根本戒行的人雜居共住。比如,大海雖然寬廣無垠,但亦不容留宿一具屍體,如是佛門雖然廣大,但亦不容犯戒之人。
破根本戒者不與共住,這也是謹遵佛敕與曆代祖師們在叢林中流傳下來的製度(律規),亦是佛法住世、清淨僧團的必要,若在清淨僧團中雜居有破戒者,清淨僧團則被染汙,故應將犯戒者擯除。如當今世界之最、教法中心的喇榮五明佛學院,每次在整頓僧團紀律時,均將破毀根本戒者擯除。這並不是佛法不慈悲容人,而是爲了佛法的純潔與確保僧團清淨的一大善舉,正是體現了佛法的慈悲。因此若不將破戒者清除,則以他破戒的過失來染汙僧團會有更大的過患,況且他繼續受用僧衆之財物,非但不能消災,反而會結上更多的罪業,因此以免他在破戒外産生更多的罪業,故很有必要將他擯出僧團。《大般若經》雲:“亦不攝受破戒惡見謗法有情以爲親友。”又雲:“乃至夢中不近惡友,況于覺時而親近彼,所以者何?諸菩薩于破戒人,著邪見人,不律儀人,行邪命人,無義語人,住懶惰人,樂生死人,背菩提人,愛俗務人,雖常憐愍而不共住。”金剛上師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雲:“我們將自己修行的善根回向于他,使其罪業清淨,是對他最大的慈悲與善待。”從小乘別解脫戒乃至金剛頂乘叁昧耶戒之間,凡是毀犯根本戒者均當遠離。否則如同一滴酸奶能染壞一鍋牛奶,又如芭蕉樹毫無實義,故當遠離。《毗奈耶經》雲:“故佛以法攝受僧,使得清淨立僧團,目的正法久住世,住持佛法清淨衆。”嚴格來說,只有和樂清淨的僧團,才能真實延續佛陀教法之慧命,使得正法久住,進而成爲照亮一切衆生的智慧明燈。《華嚴經》雲:“于去來今,佛所說之法,所製之戒,皆悉奉持,心不舍離,是故能令佛法僧種永不斷絕。”
壬叁、戒度之分類
由誰于誰斷何事,若彼叁輪有可得,
名世間波羅蜜多,叁著皆空乃出世。
戒律波羅蜜多以有無叁輪體空的般若攝持而分爲兩種。諸如由誰能斷、于誰所斷、當斷何事,若彼叁輪執著有可得者,名爲世間的戒律波羅蜜多;若彼叁者皆了達爲空性,乃名出世間之戒律波羅蜜多。
一般尚未通達無我空性的異生凡夫,于受持戒律的過程中會有種種分別作意,諸如由誰能斷、于誰所斷、當斷何事,倘若于彼叁輪生起執著,認爲有可得法,名爲世間波羅蜜多。《大般若經》雲:“彼著叁輪而受持戒,一者自想,二者他想,叁者戒想。由著此叁輪受持戒故,名世間淨戒波羅蜜多。何緣此戒名爲世間,以與世同共行故,不超動出世間法故。”倘若已具無我空智的二地菩薩在入定時,其二取皆一味地融入于法界而安住本然,在出定時,雖然二相(二取)尚未滅盡,但亦絕對沒有第六分別意識來對叁輪生起實執,對修道位的菩薩來說,是有相無執的一種境界,其相無力成爲修道之障礙。若以徹悟諸法本性的無漏智慧攝持,相應無漏的清淨戒律,爾時由誰能斷(自己能斷),于誰所斷(爲衆生所斷),當斷何事(一切不善之舉)皆無執著,了達叁者皆爲大空離戲的本體,出世無漏的般若智慧境界,是超越分別作意與言說之境,于本來清淨的戒性中安住,乃爲出世無漏的戒律波羅蜜多。大般若經雲;“若菩薩受持戒時,叁輪清淨,于其中不見少相,由都無所執而受持戒故,名出世間淨戒波羅蜜多,不與世間同共行故,能超動出世間法故。”
凡夫持戒難免起念,如想“我爲清淨戒律的比丘,爲饒益衆生而斷一切惡,修一切善”等觀待小乘來說,如此作意亦並非不可,仍屬應理,但觀待超勝二乘的大乘聖者來說,則成非理作意,因爲不相應勝義中道之義。仍屬分別妄心,故名爲著相的世俗持戒。凡是超越實執分別心,以般若智慧攝持,亦不分別作意,則名出世無漏的戒律波羅蜜多。
辛叁、結說此地功德
佛子月放離垢光,非諸有攝有中祥,
猶如秋季月光明,能除衆生意熱惱。
該頌將上述二地菩薩之功德作一總結。彼地佛子于自性罪、佛製罪恒時亦不毀犯,清淨離一切垢染。如同月放離垢光明,彼菩薩並非諸叁有中所攝,而成了叁有中的吉祥,猶如秋季的月輪光明,能夠消除衆生之意中熱惱,獲得清涼安樂。
二地菩薩以恒持無漏淨戒之功德力,現證諸法本性光明,斷盡了生死流轉的一切業因,故非諸生死叁有中所攝(不是隨業力轉生輪回)。而由悲願之故,以大方便力倒駕慈航回入娑婆世界,永無休止的廣利有情,在彌勒菩薩的《經觀莊嚴論》中如是所說。因彼菩薩戒行莊嚴,具有無漏淨戒之功德力,有緣的衆生一見到他,不但不會遭遇損惱,而且會得到很大的利益,身心的一切懊惱與不安,完全化爲烏有而獲得清涼安樂,故彼菩薩成了叁有中的吉祥。一切功德隨彼而轉,能作四大部洲的轉輪聖王,以十善業來饒益衆生,以佛法之真理來教化有情,令諸衆生離苦得樂,乃爲人中之真實如意寶。猶如秋季最爲莊嚴皎潔的滿月光明,能夠消除衆生的酷熱之惱,獲得涼爽清新的安樂。如是二地菩薩月放離垢光明,以此消除衆生的意中熱惱,帶來清涼無比的安樂。又如月光不但自身清涼光潔,且能照明世間諸物,如是菩薩不但自身心非常清淨,且能光照一切衆生的心相續,使有緣的衆生究竟離苦得樂。此等皆爲大菩薩不共之功德力所在。
庚二、結尾本品
入中論第二勝義菩提心終
入中論日光疏第二勝義菩提心終
吉祥門塔
第叁勝義菩提心
己叁(發光地)分二:一、真實;二、結尾本品。
庚壹(真實)分叁:一、差別體地之釋詞;二、地之差別法;叁、結說此地功德。
辛壹、差別體地之釋詞
火光盡焚所知薪,故此叁地名發光,
入此地時善逝子,放赤金光如日出。
叁地菩薩所發的智慧火光,能夠焚盡柴薪般之煩惱障與所知障,故此叁地取名爲發光地,凡是趣入此地時之善逝子,皆能放射出赤金色光,如同日出時之前相。
何故第叁稱爲發光地呢?因爲叁地菩薩在入根本定時,能所二取皆融入于法界,安住無生無滅的法性本體,得無生忍,以此功德力在出定位見赤色或黃色之虹光遍一切處,故名爲發光地。此等均爲菩薩入定修後,在出定位中所出現的不共驗相。那麼此光從何處所發呢?諸多佛經中說由戒、定、慧叁學功德相依而生,彼菩薩依無垢地之淨戒功德,生起了一心不亂、穩固如山王的叁摩地,故于出定的境界中發出智慧光芒。由此可見,叁地菩薩的定境已是非常深邃了,此智慧之光,遍照一切處、一切空間、一切萬法,爾時諸法融入于法界,如同烈火能燒盡一切柴薪,如是叁地菩薩的智慧火光亦能焚盡屬于本分的一切障礙,現前本來清淨的法性,放寂靜光明。與此同時彼菩薩又獲得一種不共殊勝的聞持陀羅尼,凡是已聞法義皆能永持不忘,于此不忘陀羅尼中,亦放出智慧之光,此光是通過聞思成就之禅定所發。《解深密經》雲:“由彼所得叁摩地,以及聞持陀羅尼,能爲無量智光依,故彼叁地名發光。”所以凡是入于叁地的佛子,因定力深、聞思勝,故能放出赤金色之光輝,如同早晨日出之前的兆相、那赤金色之虹光一樣,菩薩所放的智慧光明亦複如是。光之作用能破除黑暗、現前朗照萬法本性。爲顯示大菩薩安忍波羅蜜多最爲增勝圓滿,以放赤金色光之相而明示。《寶鬘論》雲:“叁地名發光,發靜智光故,起靜慮神通,永盡貪嗔故,由此地異熟,常作天中王,增上行忍進,能遣諸欲貪。”(所謂欲貪者,是指欲界煩惱。)
辛貳(地之差別法)分二:一、宣說此地增勝忍度;二、宣說此地生其它功德。
壬壹(宣說此地增勝忍度)分叁:一、此地增勝忍辱;二、忍辱之修法;叁、忍度之分類。
癸壹、此地增勝忍辱
設有非處起嗔恚,將此身肉並骨節,
分分割截經久時,于彼割者忍更增。
假設有人于非可嗔處對菩薩妄起嗔恚損害之心,並手持刀劍無緣無故將其身體之皮肉、骨節分分逐漸地割截,又複經曆長久時日,彼悲智雙運的大菩薩于彼割者所修之忍辱只能會更加增上堅定。
叁地菩薩具有無量的善巧方便,以大悲心饒益有情,每時每刻善加護念他心,決定不于衆生而起惱害之心,究竟圓滿忍辱波羅蜜多之功德。按理衆生應該知恩報恩,相反卻恩將仇報,一般沒有安忍力的普通凡夫很難接受、堪忍這種非理邪行。如《四十二章經》雲:“被辱不嗔難。”雖然大菩薩很難遇到這種對境,但爲闡明圓滿安忍波羅蜜多的界限,故作假設說:有人對菩薩非理加害,無緣無故生起很大的嗔恚心,手持刀劍將其身體的皮肉、骨節並非是大塊割,而是一分一分地割截下來,這種痛苦已是無可言喻了,又並非短時割,而是長久割,甚至經曆很多大劫,在這樣漫長的時間裏割截,被大悲心激發的大菩薩于彼作害之割截者,非但不生絲毫的嗔惱之心,反而還會更加增勝對衆生的悲愍之心與忍辱之力。佛在《遺教經》中雲:“以修安忍之功德,持戒苦行不能及。”爲何菩薩被辱不起嗔恚,反而增上悲忍之力呢?這是因爲叁地菩薩觀因察果,深深體會到衆生的愚癡和苦難,所以情不自禁地增勝悲忍。如寂天菩薩雲:“此非有情過,此是煩惱咎,智者善觀已,不嗔悲有情。”衆生非理加害于菩薩本非衆生自之過失,因彼身心毫無自在,全然被煩惱驅使,才作出這樣非理愚昧的行爲,對我造種種違害,真實苦不堪言,甚爲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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