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點,他們能夠分辨這個是實有、非實有,是勝義有、還是勝義無。他們怎麼說的呢?就是分別叁性,其中“遍計所執性”不是實有的;有爲法的“依他起性”是實有的;還是空性本身──“圓成實性”──是實有的;也就是說,唯識派把後二者安立爲實有。
這個更深了,境是“有(存在)”的,可是境不是“獨立于心之外而實有”,境不過是心的體性的顯現而已,沒有心外之境(唯識宗主張萬法唯心造,不承認外境)。這樣的說法已經更細于前面講說“諸法是觀待而有的”的說法。
一切色法對識顯現,一切顯現在外面的色法,並不如其所顯現而成立,它不過是心識中體性的蘇醒(心的習氣起現行)所顯現的而已。對一般而言,講臺中市的時候,這個城市顯現得實實在在,因而對它執著、貪著。事實上,從唯識派的觀點來說,臺中市之所以存在,是因爲心的習氣種子的現行而存在的。那是否真有這個“實有的臺中市”呢?唯識派說不是這樣的,如其顯現這樣實有的臺中市根本是沒有的,它的存在不過是我們心的體性的現行罷了,心的體性投射顯現出來一個臺中市罷了,此外沒有一個實有的臺中市。
以“我”來說,顯現爲實有,我們執著實有(谛實成立或勝義有),事實上“我”的存在並不是這樣子,它不過是依心的體性而安立,心的體性的顯現罷了。心是實有的,所以“我”的顯現也是實有的,但是“我”的存在是來自于心,離心之外,境本身是沒有的。外境存在不過是你心的顯現罷了。
“境”是沒有的沒錯,那爲什麼說境是實有呢?“境”也是實有的,所謂實有是因爲它來自于心,因爲安立心是實有的。那心怎麼會是實有的呢?因爲它的自證分是實有的。看心的那個心叫自證分,亦即以心當作對境的那個自證分是實有的緣故,所以心是實有;因爲心是實有的關系,所以境是實有的;雖然顯現爲實有外境,但就外境本身而言是沒有,不過是心的顯現罷了。總之,唯識派一定要承認有自證分。但應成派壓根兒就不認爲有什麼自證分。唯識派說自證分一定有的,沒有自證分的話,以前的工作你想不起來,你沒有辦法計劃什麼事情,以前做過的事情都忘記了。之所以現在還能夠記取過去的點點滴滴,都是因爲自證分的恩澤,現在學習很多佛法都不會忘記,那是自證分的功德、恩德所致,你才有辦法能夠不忘失。
但應成派認爲,你能憶念,不一定要成立自證分。應成派破唯識宗說,根本就沒有自證分,心不需要自證分來證成,心不需要自證分的安立來觀察它,就像酥油燈的燈光本身不能照亮酥油燈的燈光。爲什麼?如果說光可以照亮自己的話,同理,黑暗也能遮蔽自己,那黑暗就不可能存在。心識根本不需要安立自證分,心還是可以憶取、憶念過去的事。《入中論善顯密意疏》有個比方這樣講,冬天你被老鼠咬到中毒。咬到的時候你不知道中毒,到明年春天的時候發作了,你回想知道原來是去年冬天的時候被老鼠咬中毒的,但當你被咬時並不知道已中毒啊!這裏被咬不知中毒,比喻領略境時沒有自證分。但後來毒發知道是被咬所致,比喻沒有自證分還是可以回憶中毒之事。總之,不需要自證分還是可以生起憶念力。
更深一層是“中觀自續派”的說法,也就是諸法“非實有”,哪有實有呢?但是諸法是“自性有”的,此處“自性有”與“實有”必須分開來看。一切法是由沒有錯亂的心識所安立的,它雖然不是實有,可是那個境本身必須是自性有、自相有(自性有與自相有,在中觀自續派而言是同義詞)。比如說“我”若有自性,去找,一定找得到,這是中觀自續派的說法。【問:爲什麼自續派說找得到?】如果有的話,找一定可以找得到。如果沒有我,那這樣就無我(斷滅)了,就成了斷滅空了。
用比喻來說明這個事情。自續派的說法,比如那魔術師以木石、還有咒語,可以幻化出舞臺上的象、馬,那你說這個象、馬沒有嗎?如果沒有所謂象、馬的話,眼睛怎麼會看得到啊!所以象、馬是有的。怎麼有的呢?幻有。他是怎麼個有法?是魔術師經由咒語與木石,所幻化出來的,而讓你的心看到,所以兩個和合,變成諸法的存在。木石本身存在,魔術師所變出來的象馬,還是有木石自性之存在,透過咒語幻化,讓你的心看得到,心可以安立這是象馬,所以兩聚和合,成立諸法存有,他們認爲這種譬喻是最好。諸法是無谛實成立的,可是卻是“自性有”。(自續派對空性的主張是:“諸法勝義上無谛實成立,世俗上有自性成立。”)
剛剛說諸法不是實有的,可是諸法若有一點自性的話,表示所遮品的安立還有一點剩余,並沒有完全遮止。唯識派認爲一切法的存在是心的體性所顯現出來的,二派見解並不一樣。好象越來越微細了!
最高的見解,中觀應成派說,諸法存在不過是你的心給予假名安立罷了,境上壓根兒也沒有微塵許的實有。這種修法在我們行者的相續中若要生起的話,是有個次第的。首先要證得“人無我”,再證得“法無我”。“法無我”之“法”又分:“有爲法”與“無爲法”。“有爲法”之“法無我”又分叁種,就是所謂的“色法”、“心法”及“不相應行法”的自性無;然後,無爲法就是指虛空,虛空是無我的,這樣歸之爲“法無我”;依次而證得。
以墜機爲喻,當飛機要掉下來的時候,或者快要掉到懸崖去的時候,觀察一下自己的自性實有的我的感覺,可以很明白的看出來,“我”快要掉下去了。好象有一個很真實的我、自性實有的我,但那是壓根兒就沒有過的。一般所謂我,有叁種:一、已經證入空性的行者所顯現的我;二、沒有證空性,執爲實有的我,像四部宗義之下叁部(有部、經部、唯識)所執的實有;叁、像我們現在的凡夫衆生,也分不出什麼自性有、自性無,也不知道什麼叫實有實無,就執爲自性實有的那個“我”,很俱生的執著那個“我”。比如說,親見空性的行者觀我的時候,這個我不過是唯名言假立罷了,在境上壓根兒沒有真正實有的我,不過是我的心予以假名安立罷了。下叁部他們認爲諸法實有,但對中觀應成派而言,這個不過是錯謬的心識所安立出來的我罷了。名言有的我,它是有的。比如說,我吃飯、我走路、我上課,那個我是有的,不能說沒有,那是名言有的我。這樣一個名言有的我,就是你無始以來安立黑白業的地方,黑白業的安立處不是心,是名言假立的“我”。輪回者是我,輪回者不是心,從前一世跑到這一世來的是誰?
事實上目前的情況,我們觀一切法都自性實有的,顯現如此,執著然後貪著。不管你有沒有趣入宗派見的錯謬,所謂的“分別我執(亦即遍計我執)”與“俱生我執”是不一樣,除非你有趣入宗派見的執著,才有分別我執。但包括小蟲、動物等等,則都有俱生我執,剛剛說,在很自然狀況下,觀一切法現爲自性實有的那個,就是俱生我執。比如有個小蟲在蠕動、爬行的時候,你用一根小棍子擋它、打它的時候,它會縮起身體,那就是俱生我執的標志(相狀)。【有人說:它要樂不要苦啊!】即使親證空性的菩薩,也是要樂不要苦的啊!要樂不要苦是衆生的體性,他還沒有成佛,他還是有情,只是他已經沒有我執了。
什麼是無明我執以及輪回的根本呢?就是當你很害怕、很畏懼的時候,會顯現很實有“我”,那你要用另外一個心識去觀察這個“我”。上次講過,心識可粗分兩部分,用一個心跳出來去觀察它,看心對這個境怎麼貪執的?怎麼去執著的?這樣執著,就是所謂的無明,輪回的根本。
如果再有回來的一天,我們就再複習一下“止”。一定要修行!
【注釋】
注一:粗相道──指下界的粗糙;及靜相道──指上界的細微。此時不僅“止”,已進入觀了。在未至定時已經得到止,九住心加上身輕安及心輕安,此時再做粗、靜相道,是世間道的止觀雙運叁摩地;空性是出世間道。
注二:非想非非想天──“非非想”藏文直譯是“非無想”。思惟無所有處之“全無所有”的想法,亦知如病如(毒)箭,故應永斷,漸滅漸細,無複有粗想。此時又思惟,此想若歸全無,亦複不可,從而住于非無想,最極細想之叁有頂。
注叁:“叁有頂”與“有頂天“同義,是無色界四天:一、空無邊處天,二、識無邊處天,叁、無所有處天,四、非想非非想處天中,此最高的非想非非想處天即稱爲叁有頂。
注四:所緣的對象,一切的所知皆可當做所緣的對象。所知分爲:常法及無常法(有爲法)。有爲法又可以分爲:色法、無色法(心法與不相應行法)。欲修定一般先從色法,因爲色法較易指出,用意根記住樣子,易現起義共相,以之當所緣,令不散。可是有人偏好以無色法的心法當所緣境,而心法(識)的體性(定義)是明且了知(或譯唯明唯知)。
《菩提道次第綱要(下冊) 第二十四講 奢摩他(止)》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