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勿動其身勿發語
若時自心欲起貪嗔,其時身勿作事,語勿發言,力持對治如槁木而住。
午二掉舉或等時當如何
或由掉舉或戲笑 或具我慢或醉傲
或複由於激惱心 或複研磨思欺诳
或時自贊作阿谀 或複毀他與譏謗
或作輕侮或鬥爭 爾時應如槁木住
若於境散動而掉舉,或以戲言而爲調笑,或持功德而與我慢,或恃壯盛而起醉傲,或觸他隱惡故令激惱,研磨者求利不知足,或以詭谲诳惑於他,或稱已功德衒揚自矜,或诃他過失而與譏謗。或作輕侮,或與鬥爭,其時唯有依對治法寂然不動如槁木而住。
午叁於利養恭敬當如何
欲求名利與恭敬 或複貪求徒眷衆
或求於已心順承 爾時應如槁木住
欲求資財等利養,敷座等恭敬,及悅耳美聞,或欲求仆使眷屬,及令已身心適悅之順承,爾時應功持對治如槁木住。
午四思維自他利時當如何
利衆生事欲輕棄 渴欲追求唯自利
若時作意欲發言 爾時應如槁木住
思維自他利時,若輕棄他利,唯求自利,欲發諸語言,彼補特伽羅,爾時即應如槁木住。
午五欲生嗔忿怯弱時當如何
不忍懈怠而怖畏 如是無慚及诳妄
貪著自黨心生起 爾時應如槁木住
於嗔恚及苦等不忍,於善法不踴躍,由懈怠自在,於修善等之怖畏,如是毫不檢束之狂妄無慚,無稽妄語,貪著自黨親友,如是等心,應以加行力持對治,如槁木住。
巳叁攝義
如是恒應自觀心 若具煩惱勤無義
應如勇士具大力 對治克服堅執持
如是於煩惱心及動無義事之心先觀察已,爾時應如具力勇士對治其心,堅固執持,令勿趣於惡事。
卯二心之所學守護勿失分叁 辰一別以對治守護 辰二共通對治 辰叁修對治加行之理 今初
極深勝解殊勝信 堅毅恭敬謙下心
知慚識愧具怖畏 寂靜勤求悅衆心
若遇愚人作相違 於所欲求無厭患
煩惱使彼生此心 如是思維悲愍彼
雲何守護其心?於諸所學斷除猶豫及顛倒解,具極深勝解。於叁寶及諸所學深信悅樂至誠倚任具殊勝信。意樂加行堅固恭謹,普於一切具謙下心。由自尊重恥諸罪行具足慚愧。思維過患於異熟業果具足怖畏。諸根寂靜,諸有所作恒求令他歡喜。若於人作饒益,或有愚人積生嗔惱,作不隨順行,違所欲求,亦終不厭患,且生悲愍,謂彼是煩惱所生,自無主宰,故生此心,應令彼離煩惱,勿令自己隨煩惱轉。如經莊嚴論雲:“恒常思維彼由罪力不自主具智慧者,於人勿執責罪心”等。又四百論雲:“嗔恚病由鬼所持,非由醫人所迷亂,能仁觀見諸煩惱,但離煩惱不棄人。”
辰二共能對治
於諸無罪善事中 不損於已利有情
猶如幻化無自性 應常堅持如是心
無隨行自性諸罪之諸善事,多分以不損於己而能利益有情爲增上,由以通達空性般若攝持故,作事如幻化,常持其心令無驕慢。
辰叁修對治加行之理
得此殊勝有暇身 須經長劫熟思維
應當堅持如是心 令不動搖如須彌
費時經久備曆艱苦,方得此殊勝有暇之身,如是再再思維暇滿大義難得,如前所說思維應成辦大義之心,應堅固執持如須彌山無論如何終不動搖也。
醜二學攝善法戒之理分二 寅一斷除身執去不學戒之因 寅二於修善應善巧 初中分五 卯一於身不應貪著之喻 卯二修身不淨觀 卯叁身不堅實想 卯四於身不應貪著之理 卯五身速壞故就用以修善 今初
鳥鸢貪食死屍肉 互相攫奪與鬥爭
死時汝心不知憂 今何爲身起诤競
執持此身爲我所 何爲防護勞汝心
心與此身既別異 身之所屬心何涉
人死之時鳥鸢等鳥,貪死屍肉,悉來攫其屍身,互相爭奪曳之他處,心於其時不知憂惱,然則今時何故貪著於身而與诤競。不應貪著也,以此之故汝何故執此身爲我所而愛樂守護之;貪著此身能生衆多不可愛樂事故。若謂此身是自己之所切需,汝心與身二者既各各別異,心既不久即舍此身,身亦舍心身之所屬於心何涉?不應執爲我也。
卯二修心不淨觀
問愚癡心爾何故 不於木像而執持
此不淨聚朽機輪 勤加防護有何益
若謂從本以來久執爲我不應棄舍,於無我中愚昧執我之愚癡心,汝於不淨之身若執爲我,何故於潔淨木像不執爲我,而守護此不淨聚積垢穢朽壞之機輪,是何理耶?不應貪著故。
卯叁身無堅實想分二 辰一於身分分剖析而觀毫無堅實法可保信者 辰二於無堅實法不就貪著 今初
先從皮膚次第觀 以自慧心而分析
血肉骨瑣聯絡中 般若利刃今剖割
乃至骨骼悉分散 從頭至足當觀察
此中有何堅實法 自身於此應熟觀
從皮膚起,以己慧心,別余身分,依次層層分析,實無堅實唯有血肉骨瑣綱絡中應以智慧刀,理解剖析。觀其有無堅實法。骨等亦紛紛剖析,從頭至足觀之,自身以慧觀察,此身中有無堪忍觀尋之堅實法,可以保信之堅實纖毫亦無也。
辰二於無堅實法不應貪著
如是雖已勤尋求 不見其中有堅實
汝當何故堅貪著 於此軀骸勤守護
如是勵力尋求,與此身中仍不見有堅實法,汝心今何故以貪著愛染心,守護此此身,於彼不應增上貪染也。
卯四於身不應貪著之理
汝既不能食不淨 汝亦不能飲膿血
不能吸吮諸髒腑 此身於汝有何益
唯爲狐狸及鸱枭 供食啖故護此身
雖然此身終有纖毫可貪著者。於身不應貪著,此身爲不淨蘊,汝既不能食身中所有不淨,膿血亦不可飲,如是腸胃等亦不可吸食,身有何可供汝受用者,何所用之。若仍加守護,唯爲供狐狸鸱枭啖食是唯一應守護之因也。
卯五身速壞故應以修善分四 辰一速當死滅之身應以修善 辰二不就貪著守護纖毫不作之喻 辰叁既與雇值應令成辦所欲之事 辰四應安立如船之心成辦一切有情義利 今初
如是圓滿有暇身 唯應倚彼成盛業
汝當防護雖勤劬 死王於汝無悲愍
奪取投之鳥獸食 其時於汝複何有
此身山自性之門毫無需要,得暇滿全備之圓滿人身,唯應用以成就善業,汝雖守護不用以成辦所求義利,死王仍從汝手奪之毫無憐恤而斷其命投之鳥獸,其時之心,任汝如何,決不能不與彼相離也。
辰二喻明不應貪著守護毫不作事
若雇仆使不聽命 不應報酬與雇值
此身受雇複他往 何用辛勤與衣食
譬如世間仆使,不聽命作事,主人亦不與衣食等辭而去之,勵力奉養聘請此身,仍不聽主宰而他往,爲汝計者,汝何苦辛勤奉養之,不就爾也。
辰叁既與雇值應令成辦所欲之事
於彼已酬傭雇資 今須令作我家事
於彼若無利可圖 何苦一切皆施予
若於此身已與養命之緣衣食等以爲傭值,今應令我之義利善業,不應於此身衣食等悉皆施予而毫無利益也。
辰四應安立如船之心成辦一切有情義利
於身建立如船想 若往若來所依托
爲成有情義利故 此身重名如意珠
此身僅爲勉成善事往來所依,故應於彼建立如船之心,依彼能渡生死大海,爲成辦有情義利故,應轉成如牟尼寶大覺果位之身也。
寅二於修善應善巧分叁 卯一庸常細行悉應莊嚴 卯二與他爲伴應善巧 卯叁於叁門作業應善巧 初中分叁 辰一遇他人時當如何 辰二舉置器物時當如何 辰叁隨智慧行成諸所作 今初
如是自身得自在 常時悅豫含笑顔
颦眉蹙額若見時 是爲親友正直語[SUN2]
如是於自身心能自主宰,常對他人舒顔含笑,若悉見颦眉蹙額愁容者,是爲衆生親密善友,當發言時,應作質直語也。
辰二舉置器物時當如何
慎勿投擲床座等 輕率粗浮令有聲
勿不經意率爾投擲床座等器具,令大聲震動,損惱他人故。
辰叁隨智慧行成諸所作
若啓戶時勿粗猛 恒時慬畏悅他意
猶如水鳥貓狸賊 蹑足潛行勿有聲
欲成所求大義利 佛言恒應如是行
啓戶勿粗猛有聲,致驚室內之人,常應作生福生樂之威儀,威儀娴雅能成義利,喻如水鳥貓狸及竊賊等,悄聲匿迹而行,能成各各現前所求之事,佛言諸發願菩薩,常應行於如是威儀也。
卯二與他爲伴應善巧無罪分五 辰一作饒益語應如何 辰二於作谛實語者應如何 辰叁於作福德者應如何 辰四贊他功德時當如何 辰五隨喜他善之功德 今初
於他善巧而勸請 未請而作饒益語
歡喜恭敬頂戴持 謙下恒求居學地
於他善巧勸請善法加行求得教授,或已未請而彼爲我作饒益語,當歡顔恭敬頂戴受持,恒離驕慢,善自檢束,於一切人前鹹居學者之地。
辰二於作谛語者應如何
於諸一切善言詞 應悉贊揚稱善說
於一切說谛實語之善言。應贊言善哉。
辰叁於作福德者應如何
若見他人作福事 當善稱揚生歡喜
若見他人作供養叁寶等福德,應現前贊揚,並善發歡喜踴躍之心。
辰四贊他功德時當如何
贊他功德勿面谀 聞贊他善當隨許
若聞人稱自功德 唯應知爲功德事
若恐現前稱說令其面愧,當背其人贊其功德,若聞人贊他人功德,當隨許言:“實爾”。若聞人贊己功德,當以無驕慢心,觀己有無所說功德,若有應知是有功德事,不就起驕傲心。
辰五隨喜他善之功德
一切精進悉隨喜 重價難購極珍罕
由是隨喜功德故 現當歡喜受大樂
現生於我無衰損 後世亦得多安樂
若不隨喜現生苦 後世還成衆苦因
於菩薩叁門精進一切隨喜故,此隨喜心重價難購極爲希有,由如是隨喜功德,今生不受他人嫉妒,能備受歡喜安樂。修隨喜於己現生受用等是否有損,當然無有後世複能得大安樂故。若不爾者,於他功德生嗔恨心,由斯過失,現世心憂身苦,後世複能生大苦受。
卯叁於叁門作業應善巧分叁 辰一語時如何 辰二視時如何 辰叁唯應作屬於善業之事 今初
志誠發心義聯屬 文義顯明令歡喜
遠離貪嗔善說詞 軟語及時應當說
與他談論時,也於至誠,前後聯貫,文義顯明易曉,適悅人意,發起心無貪嗔,軟語善說,多少適時,應如是說,如十地經論所說。
辰二視時如何
目見一切有情時…
《入菩薩行論廣解卷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