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廣解卷六
寂天菩薩造頌 傑操大師注釋
庚叁學余四波羅密之理分四 辛一學忍辱之理 辛二學精進之理 辛叁學共不共止所攝禅定之理 辛四學觀之體性般若之理 初中分二 壬一釋論文 壬二出品名 初中分二 癸一修對治 癸二遮安住之障 修忍辱於成就忍之方便作意 初中分二 子一思維嗔之過患 子二思維忍之功德 初中分叁 醜一不見之過患 醜二現見之過患 醜叁總明過患 初中分二 寅一嗔能斷善根 寅二了知忍與嗔之功過應勤修忍 今初
百千劫中所積集 布施妙供供如來
所有一切諸善行 一念嗔心能摧毀
能爲諸善法生住之障者,悉是嗔恚,應觀其過患精進防止。百千劫中所積集由布施所生之善法及供養如來等供養叁寶修行持戒所生之妙行,由緣於菩薩起一念嗔心,悉能根本摧毀。不僅此也,集學論引一切有部所誦律雲:“比丘於佛發爪塔以信心禮拜,其身份所壓之處,直到金輪際有幾許微塵,即有能得千倍爾許轉輪王之善根,如是善根,若傷同梵行者,即能摧毀。”言嗔恚能斷百千劫所積之善根,所嗔之境須是菩薩也,入中論中亦作如是說。房舍健度廣解中說嗔恚能斷戒者,明許有力之嗔恚能斷善根也。又複分別熾然論中說邪見及害心能斷善根,故於嗔恚等應勵力防護也。
寅二了知忍與嗔之功過應勤修忍
重罪無如嗔恚罪 難行無如忍辱行
是故於此應殷勤 以多方便修忍辱
能爲道障能斷善根之罪無如嗔恚,能摧煩惱熱惱之難行無如忍辱,故應殷重修忍,以多種方便而修習之。
醜二現見之過患分二 寅一由嗔恚故身心無安樂 寅二失壞親友 今初
苦懷嗔恚逼惱心 心不寂靜不平等
不生歡喜及安樂 寢臥不安難入寐
能生猛烈苦故,若懷嗔恚逼惱之心,心即不能享受痛苦息滅之歡喜,心不能得歡喜,身亦不能得安樂,不能入睡,心無休息之境界也。
寅二喪失親友
利養恭敬施恩惠 從令其人相親附
若使其人懷恚心 能令變叛相殺害
由嗔親知生憎厭 施恩攝受不相親
諸具嗔恚者,從以名利施惠於人,撫養饒益,令人依附。於彼具嗔之首領,亦有能變叛殺害之者。由嗔恚故令親友厭患,雖以布施攝受,亦不能令其歡喜依附,故應勵力斷除也。
醜叁總明過患
總之人若有嗔心 終不能得安樂住
由嗔恚魔於其中 便能興起諸苦惱
總之若有嗔恚,決定無有能安樂住,故嗔恚賊,有前述諸過患,是能生後來諸苦無上正因也。
子二思維忍之功德
若人謹慎伏嗔心 現生後世皆安樂
若有補特伽羅善思維嗔忿過患,謹慎降自嗔恚,定爲其人現生他世安樂之因,應勵力斷嗔,若不斷除,如文殊遊戲經說,過患極大也。
癸二遮安住之障,修忍辱於成就忍之方便作意分二 子一遮止嗔恚之因 子二修習忍辱功德 初中分四 醜一因之體性及過患 醜二誓於遮止嗔恚之方便致力 醜叁正明遮止方便 醜四于生嗔恚之因應勵力審觀斷除 今初
作所不欲遮所欲 嗔恚由斯二者生
心不愉悅如飲食 長養嗔心應摧伏
嗔恚生苦之相雲何?謂於我及我所作,所不欲或障其所欲成辦,由此而生心不適悅,便是增長嗔恚之食,若得心不適悅之食,嗔恚身心便增長,無論如何應摧伏之。
醜二誓於遮止嗔恚之方便致力。
是故我應於此故 毀其糧秣令無余
唯除如是爲我害 此敵更無他事業
是故我之怨敵嗔恚之食糧,即心不適悅,應多方消毀之。嗔恚怨敵,除與我爲害外,不作他事,此是怨敵之首,應勵力摧毀之。
醜叁正明遮止方便分二 寅一不應心生不悅 寅二明其故 今初
我今任爲何因緣 不應動亂歡喜心
不樂所求仍不得 且令諸善皆失壞
若爾,心不愉悅如何防止耶?當善思維受苦之功德,無論如何,我終不應動搖我之歡喜心。心歡喜者,即是心不安樂之對治。遇任何不樂之事,雖於彼心不歡喜,所樂之事仍不能成辦,且能與所樂果之善法皆失壞,諸苦悉能生起也。
寅二明其故
若求補救猶可及 此時何用不樂爲
若於此事無補救 爲之猶惱有何益
若於何事,心生不樂,於彼境中若有可補救,複何故不喜?立即補救之,心便無不樂矣。若無可補救爲之不喜,複有何利益,如爲太空有礙,對虛空而不喜,等無益也。
醜四於生嗔恚之因應盛力審觀斷除分叁 寅一總明生嗔恚境差別 寅二於作所不樂者遮止嗔恚 寅叁於障所可樂者遮止嗔恚 今初
衆苦逼惱輕蔑行 逆耳惡名粗惡語
不欲施我及所親 豈能禁敵不出此
於我或我之諸親友,施以苦受及輕蔑,令其所求不得,或以粗惡語面譏,或以惡名背毀,四種不樂之事,欲其不爲,我樂不樂,豈能禁怨敵不出此耶?總而言之即世間八法也。
寅二於作所不樂者遮止嗔恚分叁 卯一遮於已作惡者起嗔 卯二遮嗔於己親友作惡者起嗔 卯叁遮於己怨敵作利益者起嗔 初中分二 辰一生苦者應忍 辰二成辦所求者應忍 初中分叁 巳一安受衆苦忍 巳二谛察法忍 巳叁耐他怨害忍 初中分五 午一思維有漏皆苦 午二思維習苦之功德 午叁思維熟習自不難 午四力斷煩惱之功德 午五廣說習苦之功德 今初
安樂之因偶一生 苦困極多數無量
生死輪回中,安樂之事,僅偶一發生。苦事極多,未離生死自性所生之苦悉應忍也。
午二思維修苦之功德
無苦出離心不生 故心當生堅定解
應思生死以苦爲自性,不思維苦,則無超生死之出離心,是故汝心應生堅定解了忍受衆苦。
爲遮苦行好角鬥 燒身斷肢諸苦受
爲無義事尚能忍 爲求解脫複何恨
能遮壞自在天苦行者,謂字摩天母。諸信彼天母者,爲求所好之事,每於仲秋月初九日等,或一日或叁日,斷食已或焚身或斷肢體。南部種族住於嘎拉紮巴等地者,爲互相角鬥故,傷殘肢體。如是衆苦,爲無義事尚且能忍,爲解脫有情衆苦成大義利故,我分應受苦,何忿爭爲?應忍受也。
午叁思維熟習自不難分二 未一廣說 未二攝義 初中分四 申一久習自成順易 早二以喻成 申叁所忍之境 申四熟習則生忍力之喻 今初
難事久習轉爲易 世間何事不如此
故於小事當練修 令於大事能堪忍
若修堪忍,則雖苦亦能忍。一切心所執受,皆是修習之根本,練習而不轉易者,如是心法決定無有。以此之故,應知若於何時有人說粗惡語等輕微損害練習忍受,地獄火等大苦惱亦能忍也。父子集會經廣說雲:“世尊有叁摩地名於諸法安樂行,若誰證得彼叁摩地彼菩薩緣一切法唯受樂受,不受苦受”,乃至“若以有情地獄之苦逼惱於彼,亦能隨時正住安樂之想”雲等。
申二以喻成
不見蛇蟲蚊蚋苦 或爲饑渴等苦逼
或生疥癞身掻癢 諸無義苦久亦安
若謂小苦久習不能忍,蛇蟲蚊蚋等擾饑渴等受,癍疹疥癞等,所生毫無義利之苦,久習亦易忍受,不習則難,何故不見?現見此理應修忍也。
申叁所忍之境
若遇寒熱風雨侵 疾病拘囚及捶打
不應嗟籲以爲苦 若以爲苦害轉增
若以寒熱風雨疾病繩系杖[扌*擊]等逼惱,堅忍不應退卻,若於小逼惱事如此。余逼惱事當更增長,忍力漸轉小故。
申四熟習則生忍力之喻
或人見自身出血 臨敵無卻倍勇毅
或人見他身出血 驚惶顛倒身仆地
彼由心性或堅毅 或複怯弱而差別
或有勇士爲他兵刃所傷見自身出血,轉增勇毅,或有懦夫,見他人出血亦驚惶顛仆,非由外物力之大小,亦非由身之強弱等而有差別,由心性勇怯而分,故應勵力修安受衆苦忍也。
未二攝義
是故雖負致命傷 應不以其苦爲害
諸有智者受苦時 不令心體受昏擾
是故若心堅毅,從受重傷甚至斷命,亦應不以其苦爲苦。修大乘道善巧者,雖遇苦受,能行忍辱,不就以嗔恚擾亂其心極清明之體性也。
午四勉力斷煩惱之功德
與諸煩惱作戰鬥 臨陣之時傷害多
雖有極苦斷命傷 嗔等怨敵終降伏
是爲勇士稱勝者 否則惟殲自死敵
嗔等諸所斷煩惱,與對治法戰鬥之時,創痛雖多,然世間之人,爲刀劍等傷受大創痛,仍勇敢殺敵。受身心衆苦所傷,而能催伏嗔等諸煩惱敵,能勝諸煩惱,故稱勝者,若殺其余不殺自死之人,如殺死屍,不應稱爲勇士也。
午五、廣說習苦之功德
次應於苦觀功德 由厭患故除驕慢
於輪回者起悲心 於罪羞慚樂善法
複次,修苦者,修行之障礙甚大,思維苦過患之功德,依自苦爲增上,由彼厭患故除我慢驕傲。依他苦爲增上,見彼苦故欲令彼離苦,故於輪回者起悲心。知彼苦是不善之果,不樂苦故於罪羞慚。不苦而欲求安樂,知彼是善法之果,故於善法生起歡喜。
巳二谛察法忍分二 午一廣說 午二攝義 初中分叁 未一嗔及有嗔者皆依因緣不由自主 未二破能自主之因 未叁遮止嗔之所爲 初中分二 申一嗔及具嗔之補特伽羅不由自主 申二彼等之因緣亦不由自主 初中分叁 酉一不應嗔有煩惱之人之理 酉二嗔非隨欲樂而生 酉叁諸惡悉由嗔出不由自主 今初
於諸大苦出生處 膽等病原不嗔恨
何故嗔於諸有情 獨亦緣逼不自主
若謂他人損害於我故應嗔恨,此不應理。自身膽等病憂亂身分令不平等,是大苦出生之處,於彼不嗔,何故嗔諸有情?若謂膽病因緣所生自無主宰是故不嗔,於補特伽羅亦不應嗔,有煩惱之補特伽羅,悉由煩惱爲緣而爲損惱,亦自無主宰故。如飲酒者,雖非所欲亦因酒而病。嗔恚雖非彼補特伽羅所欲,然由心不適悅等因素,煩惱自然而生,故應嗔煩惱,不應嗔補特伽羅也。
譬如吾人遭病苦 雖非所欲病自起
如是彼雖非所欲 亦由逼迫生煩惱
酉二嗔非隨欲樂而生
雖未思維彼應嗔 世人率爾生嗔恚
雖未思維彼應生 如是嗔心自生起
若謂他思維欲作損惱,與煩惱不同,彼人雖未思維當以諸緣生起嗔恚,而緣具時其人嗔恚率爾自生,雖未思維應生煩惱,而嗔恚亦如是自然生起悉自無主宰故。
酉叁諸惡悉由嗔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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