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無主宰
所有一切諸罪失 惡行種類多無量
悉從衆緣力所生 非能主宰得自在
煩惱所有諸罪,及由彼發起之種種罪失,悉由衆緣之力而生,自無主宰。思維此理,故應破除嗔恚,如於水之就下不應嗔恨也。
申二彼等之因緣亦不自由主
彼諸緣等亦未嘗 思維此苦當生起
彼所生者亦無心 思維我今當生起
煩惱等生苦諸緣聚會,彼等亦未嘗作是思維,言我當生起此苦,彼所生之苦,亦未思維我當生起。是故不應以彼思維欲作損惱爲因而生嗔恚也。
未二破能自主之因分叁 申一破數論之我及神我有自在 申二破勝論有自在之我 申叁知一切衆生皆如幻化不應嗔恚 初中分二 酉一破神我自在生起不安 酉二破能了知之士夫能自在於境受用 今初
所謂神我何所許 安立我名是何物
彼亦非由作是想 謂我當生始出生
若不生者彼非有 彼時許生是何物
所謂情塵暗叁等分具五性相之神我,能自在生起由不安所攝之諸損害者究何所許?又於能了知之士夫分別謂爲我,及分別彼能於境自在受用者複是何物?皆不應理。我及神我自性,非自有自在,爲於境受用,及生起不安故,言當生而便生起,不能作所作。等同兔角故,生果之時,許從神我生果,彼是何物,悉不應理。神我自性不生故。自性不生者,不以生果故。
酉二破能了知之士夫自於境受用
於境恒時馳散故 彼當不能得涅槃
能了知之士夫,應不能得有時於境不受用之涅槃,所許於境能受用者,若是常實,應常時於境馳散,無於境不執取之時故。
申二破勝論有自在之我分叁 酉一常則不應生果 酉二不應待緣 酉叁與緣無系屬 今初
彼我若許是常法 見無作用如虛空
勝論許我有色常實,及許彼能生損惱等。若彼我是常實,便等同虛空無爲,現見彼非能生果之作者。
酉二不應待緣
從遇一切諸外緣 終無轉變何所作
正作之時亦如前 能作於彼何所作
若謂自性是常,遇緣即能生果。常法不能遇緣,從遇勤苦等諸外緣,緣亦於彼有何作用?毫無作用,彼我無轉變故。緣能爲益之時,彼我仍不離前不能生果時之自性,若不離彼自性,彼能爲益者於彼我複何所作?不能作纖毫差別故。
酉叁與緣無系屬
謂此是彼能作者 此中何法相聯屬
若謂雖不能,轉變其體性,而能於他事作利益亦不應爾。言能令彼我生果之能作者,能於他事作利益者,即是此事,彼與我有何系屬?我之自身,與彼之生起毫無關聯故。
申叁知一切衆生皆如幻化不應嗔恨
如是悉由他自在 非由己力能主宰
於諸一切如幻法 如是知己無嗔恚
如是生果之一切所作,悉爲他所自在,而彼諸緣亦由前之因緣自在而生,生與不生彼果不能主宰,如幻如化。一切法自性不成猶如虛空,而能作所作事,如是知己於如幻諸法,不起嗔恚,便能摧壞煩惱,於緣生如幻之觀證,應當學也。
未叁遮止嗔之所爲
若爾以誰遮邏誰 今爲遮止亦非理
依此能斷諸苦流 是所許故理無違
若謂既無微塵許自性,何故應以何對治遮何所斷,不應能作所作,故亦不應遮止於嗔,作是說者,是不了知於自性,空中安立能作所作之義,執二谛相違而起邪見,能斷所斷自性空故,於彼非不應理。通達能斷所斷自性空,依此能盡嗔等煩惱,許煩惱盡便能斷諸苦流故。
午二攝義
是故不論怨與親 若見行於非理事
謂由如是因緣生 如是思維獲安樂
以是之故,不論怨親,若見非理而作損惱,當如是思維,彼補特伽羅自無主宰,由如是煩惱之緣故爾,應如是息滅嗔恚心不安樂者作安樂想,而忍受之。
若自所求悉成就 痛苦是何人所欲
於諸有情任何時 悉應不生諸苦事
若非他緣自在,自有所需,由自主宰即能得果,任何有情亦不欲痛苦,於諸有情,誰亦不應遭遇苦事。現見有痛苦發生,補特伽羅自無主宰,故不應嗔彼補特伽羅,而應反責煩惱也。
巳叁耐他怨害忍分叁 午一悲心方便作意 午二遮止嗔恚之因 午叁遇不欲之事當思己過 初中分叁 未一有情或以無知之故自作損害 未二無知故自身亦能殺害損惱他人不足爲奇 未叁是故於彼應起悲心 今初
有情有時偶不慎 辄以尖扡自戳傷
或爲欲求財色等 思慕傍徨而絕食
若人被詛或投岩 或服毒物諸不宜
以如是等非福行 而於自身作損害
損惱他之諸補特伽羅,有時放逸,爲煩惱自在,爲自求解脫,或爲解脫他人,能自穿尖扡,或投險地等而自傷害,或爲求財色等思慕傍徨,忿怒斷食等,或爲煩惱被阻,或投懸岩,或食不宜毒物,以非福惡趣因之罪行,於己現生及後世而作損惱因他於己作損惱,豈宜以此爲由,便生嗔恚乎?
未二無知故自身亦能殺害損惱他人不足爲奇
若爲煩惱自在時 不恤殺自所愛身
若時彼等於他身 何能顧恤不損惱
若自爲煩惱自在時,即自心所極愛憐之我,亦能殺害,爾時彼等於他人身,何能顧恤不加損害,若作損害,便執爲不宜而生嗔恨,不應理也。
未叁是故於彼應起悲心
如是煩惱生起時 能殺自身無顧恤
於彼從未生大悲 但生煩惱何其愚
如前所說煩惱生時,令人能損惱他,亦能自殺,於彼應起悲心,縱或悲心,未能生起,而於彼等嗔恚豈有是理。極不應起嗔恨也。
午二遮止嗔恚之因分叁 未一若是凡夫本性則不應嗔 未二若偶然過失而作損惱亦不應嗔 未叁觀現前及展轉之因不應嗔恨 今初
若於他人作損惱 凡愚自性本如是
於彼生嗔不應理 如嗔於火燃燒性
若於他人作損惱,是凡愚之本性,或味於取舍,或雖知而煩惱太重,則於彼固不應嗔,如憎厭火之燃燒性而生嗔恚,不應理也。
未二若以偶然過失而作損惱亦不應嗔
若彼有情性決定 偶然生起此過失
於彼亦不應生嗔 如嗔虛空聚煙雲
若損惱他之過失偶然生起,有情本性決定賢善,是亦不應以作損惱而生嗔恚,如於虛空中偶聚煙雲,不應於虛空而起嫌恨也。
未叁觀現前及展轉之因不應嗔恨
於杖等事起嗔恚 若嗔於彼投杖者
彼亦由於嗔恚逼 二者之中應責嗔
若謂他人作損惱故應嗔恨,若嗔現前作損惱者,刀杖等物現加於人而作損惱,應嗔刀杖等。若謂彼非由自主而作損惱,乃人所投擲,而嗔能投擲者,人亦由嗔恚所逼,不由自主,二者之中當嗔於誰?縱使生嗔,應嗔於嗔恚也。
午叁遇不欲之事當思己過分二 未一正義 未二斷诤 初中分五 申一他人損我當思己過 申二苦因身執過患 申叁前生貪著苦因之過患 申四以自業故遇他苦因不應嗔彼 申五嗔即顛倒非理 今初
由我昔於諸有情 曾作如斯損害事
故應有情受害者 於我如是作損惱
我遭遇如是損害,應當思維,是我往昔生中於有情曾作如是損害之事,是故彼作損惱之有情,應於我作如是損惱,如是思維而修安忍。
申二苦因是身執過患
由他兵仗及我身 二者共爲生苦因
若由他仗我身出 二者之中何所嗔
複以此故亦不應嗔。他之兵仗及我之身,二者共爲我生苦因。彼補特伽羅出其兵仗,我出其身,二者共造我之苦,應嗔於誰,惟嗔他人不應理也。
人身苦聚如瘡疱 偶一觸之痛難忍
貪愛愚盲自取之 於彼損惱當咎誰
人身猶如瘡疱,偶一觸之,其苦難忍,由貪著身等,及由無明盲其慧目,我自執取此身,芒刺之微亦能害彼,於彼損惱當嗔於誰,應思是己過也。
申叁前生貪著苦因之過患
愚夫於苦非所欲 而於苦因常貪慕
咎由自取受其害 何能嗔恚責他人
譬如地獄諸邏卒 亦如刀山劍葉林
皆由自業之所生 當於何人生嗔恨
諸愚夫不欲受苦,而貪慕於殺等苦因,由己昔時造罪自種其因,果時自遭其害,何須怨恨他人,唯是己業之所造也。譬如地獄鬼卒及劍葉林等,於己生苦,非由他人,亦從自業生不能責他,現生所受損害,亦從自業生,當嗔何人?唯是自身罪業,今後應勵力斷除苦因也。
申四以自業故爲他苦因不應嗔彼
由我先業所招感 遇諸有情爲我害
彼若因此墮地獄 得非由我令顛墜
複次,由我往昔不善業所招感,今世始有彼諸補特伽羅爲作損惱。由於我作損惱故,彼諸補特伽羅若墮地獄中,豈非我第彼諸補特伽羅而令顛墜耶?謂己心中有意欲系墜彼等也。
申五嗔即顛倒非理
由依彼等修忍辱 令我衆罪得祛除
由我彼等墜地獄 長劫沈輪受諸苦
是我於彼作損害 彼等鹹皆饒益我
雲何作是顛倒行 於彼悖忤生嗔恚
複次,以彼諸補特伽羅爲忍之所緣境,令我得修忍辱,祛除衆罪,而彼諸補特伽羅因我而墮地獄中長劫受苦,是我於諸怨害作損惱,而彼等於我作饒益,於作饒益者,而生嗔恨,汝心何故如是顛倒悖謬而生嗔恚,應歡喜也。
未二斷诤分叁 申一遮他不應能於我作饒益 申二遮我不應能於他作損惱 申叁破於作饒益顛倒行 今初
若我意樂有功德 何能墮於地獄中
或謂若我爲他之罪緣,我亦應入地獄。若思維此事於我作饒益,以此意樂功德而成忍辱,我不入地獄而罪成清淨也。
申二釋難我不應能於他作損心惱
若我於己善防護 於彼有何福可生
或謂彼能盡我之罪果,且於我作饒益。彼亦不應入於地獄。我於損惱修忍,自能防護得免於罪,彼諸補特伽羅,於此有何福德可生?不作善業唯作損惱也。
申叁破於作饒益顛倒行
若以損害爲酬答 即於彼不能防護
我之善行即失壞 且亦壞我忍辱行
或謂若作損惱,即是作饒益,我亦應以損惱報之,雖然,若以損惱報損惱,即於作損惱不能防護,我所承許四善法行及慈悲心之善行,即成失壞,亦壞殊勝難行之忍辱行也。
辰二於作輕蔑者應忍分四 巳一輕罵等於己身無損 巳二爲嗔所纏之補特伽羅我不應嗔彼 巳叁於障利者不應嗔 巳四他入於我不敬不應嗔 今初
心非色質無形體 誰由何處能損壞
若於色身起貪著 此身始爲衆苦侵
或說輕蔑粗惡言 或作譏誹不悅耳
於汝身肢…
《入菩薩行論廣解卷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