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就是有實法的自然規律,這種自然規律誰也沒辦法推翻。《釋量論》雲:“有實依自性,安住各本體,同類依賴于,遣除他有實。”關于法爾理,《雜集論》這樣宣說:“法爾道理者,謂無始時來,于自相共相所住法中,所有成就法性法爾;如火能燒、水能爛,如是等諸法成就法性法爾。如經言,眼雖圓淨,空無有常、乃至無我,所以者何?其性法爾。”
名言中的自然規律有簡單和深奧兩類,簡單的規律,就像前面所講的風的本體是動搖等一樣,這些大家都知道;但是,善的本體永遠給人們帶來安樂,惡的本體永遠對衆生帶來痛苦,這些深奧的規律現在沒有受過佛教教育的人根本不懂。雖然世間有些人認爲,我讀過很多書、學過很多知識,但依靠這些相似知識,並不能清楚認識事物的法爾。比如說,一個人的心裏長期存在著嗔恨心,這對身體、心靈乃至整個生活都會帶來痛苦,但是他自始至終都不知道。如果發菩提心或發善心,自然會帶來和諧、快樂與吉祥,但這個道理絕大多數人都不明白。雖然他們不知道,但這樣的法爾誰也沒辦法否認。
前一段時間,我在別後二十年相聚的同學會上,講了一些無常道理,有一位崇信唯物論、認爲佛教是迷信的領導聽後,也完全明白了人生無常的道理。當然,二十年的悲歡離合,無疑成了這一真理的最佳注腳,如果有二十年來的不同照片,無常會體現得更明顯。昨天有人帶來他感謝我,他發自內心這樣說:“以前我只覺得人生無常是一種說法,但通過您講的道理,我完全明白了人生無常。人生的確是無常的,現在我有了深深的體會,不說別的,以自己從小學到現在的經曆也可說明。”確實,有時一句話也能讓他人獲得受益,有時雖講很多,他人也不一定得到真正的利益。
萬法無常、一切痛苦的來源就是惡業,這些道理很多人都不知道,如果我們能通過聞思正理來産生定解,那就非常稀有難得。這樣的道理,誰想否認也沒辦法,就像火是熱性誰也沒辦法否認一樣。如果有人膽敢這樣冒昧,那他不但不能否認,恐怕還會招來故意毀謗世間名言的過失。當然,這樣的道理只有從佛陀的教言中才能明白,任何一位世間智者,他們也只是對表層的道理有所研究、有所探索,並不可能觸及這樣甚深的真理。因此,我再次勸勉大家,一定要花一定的時間和功夫來研究佛教,佛教的教義定會給我們帶來暫時與究竟的安樂。當然,這種勸勉並不和當今社會有些人做的廣告一樣,想爲自己謀什麼利益,而是真正想將內心所獲得的快樂與大家分享。
癸二、彼之安立:
一法由異法,建立遣余名,
安立無邊義,以自體性住,
下面講法爾的安立。雖然一切諸法皆安住于自己的法相當中,但要判斷、了知這些法的時候,往往需要分出很多法,其具體方法分爲建立和遣余兩種。比如柱子,也有以“是”、“有”等來建立,以“非”、“無”等來遣余(可理解爲遮破)的各種各樣情況。總而言之,任何一個法都可安立無邊無際的意義,在人們的分別念和判斷力沒有窮盡之前就不會消失。
那麼,在本體上是不是也有這樣的法呢?應該有。比如說,從肯定方面講,柱子具有很多法,那在柱子的本體上這些法就一定存在;同樣,否定方面的很多道理,在柱子的本體上也應該具有。總之,每一個意義都以各自的體性安住在自己的本體上,就像前面《釋量論》的教證所講的那樣。
現量所取境。何者以反體,
假立似異法,分別識分析,
當然,通過現量來取,就取的是自相,比如眼睛看見柱子,那柱子上面的色法就會以無有混雜、無有前後的方式而照見。如果對這樣的所取境以分別念進行剖析,就可以從柱子不是常有的反體來安立無常,從不是非所作的反體來安立所作,等等。也就是說,可以假立很多在一事相中似乎是異體的法。
學過遣余的道友都知道,本來柱子的本體是一個,但依靠分別念來進行剖析的時候,即將共相和自相混爲一體來取境的時候,可以在柱子上面安立很多很多的法。因此,通過分別念,一可以分爲多,多可以攝爲一,這是遣余的特點。當然,無分別識是以顯現的方式來緣取對境,所以只要顯現便已完事。
實體反體立,由此二方式,
亦了諸所知,彼廣多安立。
所謂實體,就是不依靠、不觀待其他法,獨立自主體現自己的本體。比如眼睛看見柱子,柱子並不需要觀待他因,就可以在眼識面前清晰顯現,這就叫實體。所謂反體,就是依靠自己的本體並不能體現自己的體性,而要依靠其他理由或觀待其他因緣假立的法,這樣的法就叫反體。依靠實體、反體兩種方式,可以通達一切所知法相。
實體可分四類:一、能起功用的一切有實法;二、以理成立實際存在的法;叁、相續穩固安住輪回階段的法;四、獨立自主自在顯現的義共相。假有也分四種:一、部分假有,比如,吝啬心實際上是一種貪心,雖然我們說是吝啬,但它包括在貪心中。二、階段假有,諸如十四種不相應行。叁、增益假有,諸如所謂的“我”本來不存在,但很多人卻認爲存在。我們很多人雖然說“我”不存在,但下完課以後——“我到底吃什麼?喝稀飯還是吃其他東西?”爲了“我”馬上做吃的,這就是增益在作怪。所謂增益,是指本來不存在的法,人們卻認爲存在。四、他法假有,就像婆羅門的兒子是塌鼻子,人們卻叫他“大獅子”一樣,其實這只是形狀方面有點像而已。印度人喜歡取綽號,鼻子大的人叫“大象”,鼻子小的人叫“獅子”,這也是他法假有,其實並不是獅子,也不是大象。
無論如何,一定要懂得實體和反體之間的關系,因爲通過實體、反體兩種方式,就能如理如實通達無邊無際的一切所知法相。這是因爲,由此廣泛引申出的名相、法相和事相,以及相屬與相違、建立與遣余等安立多之又多。所以,大家一定要懂得境與有境以及取境的方式。
當然,四種理中,本論主要講後面兩種理、尤其是證成理講得比較廣,前面的作用理和觀待理都講得比較略。從本論整個內容來看,則主要講證成理及其作用四法依。但我始終覺得,大家學習以後一定會有收益。因爲有些人分別念很重,依靠這些分別念還經常産生邪見,這對自己很不利;但是,如果在道理上根本說不下去,那就不得不放棄。因爲按照麥彭仁波切的觀點,四種理都包括在事勢理當中,其實事勢理就是法爾理,也就是說一切萬法的客觀規律本來如此,而否認客觀規律的智者根本不存在,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學習。
<待續>
《解義慧劍釋 第二課》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