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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功德甘露妙雨(含放生儀軌)——索達吉堪布▪P2

  ..續本文上一頁?設使無有菩提心的種子,其余善法從何增長?《華嚴經》雲:“善男子,菩提心者猶如種子,能生一切諸佛法故。”若殺害衆生,則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中的第叁條嗔恨總道友和第四條對衆生舍慈心之戒。

  無論修顯宗或密宗,若殺害衆生,則諸佛菩薩不會歡喜,若他們不喜,則永時不得加持和成就。寂天菩薩雲:“衆樂佛歡喜,衆苦佛傷悲,悅衆佛愉悅,犯衆亦傷佛。遍身著火者,與欲樂不生,若傷諸有情,雲何悅諸佛?”

  因此,很多修行人不得成就和不見本尊的根本原因,恐怕是由前世或今生中傷害有情而來,故應忏悔自己的殺業,立誓從今以後再不做令諸佛不喜之事。如寂天菩薩雲:“因昔害衆生,令佛傷心懷,衆罪我今悔,祈佛盡寬恕。爲令如來喜,止害利世間,任他踐吾頂,甯死悅世主。”

  吾等大恩根本上師、顯密圓融、衆生怙主法王如意寶金剛阿阇黎晉美彭措勇列吉祥賢尊者,亦于今年近五千僧俗弟子中,傳講《釋迦牟尼廣傳》,講到悲苦衆生時,不能自已而哽咽流涕,再叁發誓縱遇命難亦不害任何衆生。此時,吾等衆多弟子,亦從內心深處,發誓永遠不加害衆生!

  

忏悔殺業

  我們應當從現在起盡量不害任何衆生,對前世或今生所造的殺業,應精勤忏悔。若誠心忏悔,便能消盡惡業,譬如以前印度指鬘王,性情凶殘,曾殺九百九十九人,每殺一人即取一指節,擬爲項鬘,但因不滿千數,想殺釋迦牟尼佛時,終于認識了自罪,內心忏悔,後證得羅漢果位。

  若想:前經說殺生住一中劫地獄,此說今生解脫,此二不相違嗎?答:此二不違。前者是指未忏悔者而言,此說以忏悔力除殺罪之障,便能今生成就。例如,本來犯死刑罪的人,後來依人力或財力等,此人不但不受死刑,且有改過自新、東山再起之機會。同樣,依金剛薩埵的誓願力和自己的悔心力,能除惡業,也有依靠菩提心進行忏悔的方法。所以殺生深重的人,一心忏悔是最最重要的!

  忏罪的方法,主要用《叁十五佛忏悔文》,或誦百字明、金剛薩埵心咒等極爲殊勝的陀羅尼。《妙臂請問經》雲:“如春林火猛焰熾,無勵遍燒諸草木,戒風吹燃念誦火,大精進焰燒諸惡。猶如日光炙雪山,不耐赫熾而消溶,若以戒日念誦光,炙照惡雪亦當盡。如黑暗中燃燈光,能遣黑暗罄無余,千生增長諸惡闇,以念誦燈能速除。”《猛厲叁調續》雲:“念金剛薩埵十萬遍,犯根本誓言也能清淨。”《大圓滿前行引導文》雲:“每天念二十一遍百字明,不增上罪業。”《無垢忏悔續》雲:“念一百零八遍百字明,能清除一切罪障,解脫叁惡趣。”《金剛薩埵修法如意寶珠》雲:“若具足四對治力,如法念誦四十萬遍金剛薩埵心咒後,則破根本誓言罪亦能清淨;且今生成辦一切所願之義,來世亦決定往生極樂世界等自己所欲之淨土。”

  如是忏悔者,能得淨罪之相,其相即如《准提陀羅尼》所雲:“若于夢中夢吐惡食,飲酪乳等,及吐酪等,見出日月,遊行虛空,見火熾然,及諸水牛,製伏黑人,見比丘僧比丘尼僧,見出乳,樹,象及牛王,山,獅子座及微妙宮,聽聞說法。”

  

大悲爲要

  《大智度論》說:“慈悲是佛道之根本。”《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說:“于最初入大乘數,亦以唯發此心安立,後出大乘,亦以唯離此心安立。故大乘者,隨逐有無此心而爲進退。”法王如意寶所作的《勝利道歌•天鼓妙音》中說:“爲沈恐怖輪回衆,獲得永樂之佛果,當負利他之重任,舍棄愛自如毒食。以此可阻惡趣門,亦可獲得善趣樂,趨至究竟解脫地,切莫散亂修此要。”

  故對于放生,不能僅僅當作一件表面上的好事,而應以大悲心爲本而放生,否則實不應理。如宋朝的大文學家蘇東坡的愛妾,是一位虔誠的佛教徒,熱衷于放生。有一天到山林裏放生回來,看見庭中一群螞蟻正在爭食掉落的糖,她一舉腳把螞蟻都踩死了。蘇東坡看見後,不禁感慨地說:“你放生是爲了慈悲,原是好事,但是爲何獨厚禽鳥,而薄待于螞蟻?這不是真實的慈悲呀!”《勸發菩提心文》雲:“嘗聞入道要門,發心爲首;修行急務,立願居先。願立,則衆生可度;心發,則佛道堪成。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經塵劫,依然還在輪回,雖有修行,總是徒勞辛苦。”

  同樣,對渺小衆生也不能輕視。《賢愚經》雲:“莫想諸罪微,無害而輕視,火星雖微小,能焚如山草。”《入菩薩行》亦雲:“刹那造重罪,曆劫住無間,何況無始罪,積重失善趣。”漢地大德亦雲:“萬物傷亡總痛情,雖然蟲蟻亦貪生。”若對衆生不具大悲心,雖是僧人或居士等,也僅是外表形象而已,而不是真正的佛教徒。

  此外,要想修本尊法有所驗相,也需具備利益有情的大悲心。比如,無著論師在雞足山苦修十二年,一無所獲,未能親見其本尊彌勒菩薩,氣餒下山,于中途看見一母狗,二足皆跛,腹上遍滿小蟲,痛苦不堪。無著菩薩因此生起極難忍的猛厲大悲,用手去除蟲又恐將其殺死,乃不顧狗身爛壞、膿液熏人,閉目伸舌,欲以舌去舔掉諸蟲。然舌觸到的卻是地面,睜開雙眼,狗身已不現,而出現在面前的卻是光明赫奕的本尊彌勒菩薩。無著菩薩悲喜交加,請問彌勒菩薩爲何不垂慈悲,十二年中不現真身。彌勒菩薩答言:“非不現身,實我與你從未分離,只因你業障太深,故不能見。你十二年苦修,業障略薄,今見我幻化之母狗而生起大悲,業障淨除無余,故能真實親見我身。”

  現在在漢地以及國外,人們所造的殺業很重,飯店中菜譜上的花樣越來越新,被食用動物的範圍越來越廣,製作的手段也越來越殘忍,餐桌上成百上千的生命屍身橫陳,真好似一個人間地獄,悲慘世界。而那些殺生燒製的人,何時能還清這沈重的債務呢?

  而藏地雪域是諸佛大悲總集觀世音菩薩所化道場的緣故,98%的人從小就念佛行善,很少殺生,若一家殺了一頭牛,全家就會爲它發願念咒,並請寺院僧人念經超度;當發現有兔、貓、烏鴉等死亡後,人們也會請僧衆誦經超度,然後埋葬。在食肉前,人們習慣上都要念觀音心咒七遍或一百遍。在有人出錢買下將被宰殺的牛羊等准備放生時,賣方也往往會減低價格,作爲對放生的一種隨喜。

  因此,我們所有皈依佛門者,應詳細觀察自己,若不具大悲心,那就成了一個僅具名相的佛教徒。故應千方百計使自己發起悲心,盡力放生,饒益受苦的衆生。我們哪怕在一個月當中能救一個有情的性命,也有重大的意義和功德。往昔的諸佛菩薩和高僧祖師們,爲了拔濟衆生的痛苦不惜犧牲自己的身體乃至生命,據《大智度論》卷十一記載:往昔雪山中,有一仙鴿,生活優遊自在。有一天,鴿見一人,爲大雪彌漫而失道,窮厄困苦,饑寒交迫,命在須臾,鴿見此人,大發慈悲心,即飛行求火,聚薪燃之,爲此人烤火取暖;又複以己身投火自焚,以施此饑人果腹。仙鴿以此功德,後來轉世成佛,即釋迦如來。與這些大菩薩們相比,若我們連放生的這一點錢也舍不得,難道還算是發大乘菩提心的人嗎?

  

肉食與素食

  在《楞嚴經》等大乘經典中,佛陀著重宣說了戒殺斷肉以及素食的功德。如《楞伽經》中雲:“得生梵志種,及諸修行處,智慧富貴家,斯由不食肉。”《受十善戒經》雲:“啖肉者多病……當行大慈心,奉持不殺戒。”因此在曆史上,梁武帝也根據《涅槃經》等佛經教義,出于慈悲心腸反對吃葷,著《斷酒肉文》四篇,主張僧尼一律斷肉。他又召集叁律師入宮會議,使僧尼斷肉食素,從此在漢地佛教徒中,吃素成爲了良好的定製。直到如今在漢地,絕大多數寺院的法師居士都在堅持吃素,獲得佛經所說的無量斷肉功德。

  不過在食肉的問題上,藏地及奉行上座部的東南亞地區與漢地有著不同的傳統習慣,又均有教證依據,欲解釋此現象、推知佛經的深奧意義,應根據具德上師的教言、清淨的傳承以及廣大的智慧,以此方能了知各種經論的不同破立之處。

  有人以爲藏地食肉是密宗風行所致,事實並非如此。確實基于密宗最高的見地,吃肉與雙運、降伏等一樣皆屬于密宗的最高行爲,但這僅對于證悟很高的瑜伽師而言,非一般凡夫所能企及。如大成就者帝洛巴常吃生魚,那若巴對此未生起邪見,如理依止後,也獲得了究竟成就。又如漢地濟公和尚一生吃肉喝酒,然人們依然推崇其爲聖者的權巧示現,而未敢譏侮或效仿一樣。藏地佛教徒食肉的習俗,即是基于高原地理不長莊稼的客觀現實,以本師釋迦佛在別解脫戒中的方便開許爲根據而形成的。

  印度律宗祖師功德光和釋迦光在各自所著的《律經根本律》與《毗奈耶叁百頌》中都開許食用叁淨肉。又《毗奈耶經•藥事品》中雲:“世尊告,不得食用非清淨之肉。”《律儀經》雲:“觀察缽中之魚肉等,若非人肉等,則可食用。”印度阿阇黎巴西在《中觀精華論》中雲:“聲聞乘論中,開許叁淨肉,食亦無過失,已成精等故,如乞食無過……食肉非有過,時衆無害故。”《中觀精華論釋》中亦雲:“大悲怙主釋尊者,于大乘經典不僅未開許食肉,且雲遮止。小乘經中食用叁淨肉亦說無過失。”此叁不淨肉,多數智者根據《律儀頌》中“利衆如來雲:故意宰殺肉,或見或聞疑,其肉不得食”一偈,解釋爲或見、或聞、或疑爲我殺者,但也有些論典說凡是爲食肉而宰殺者,全爲不淨肉,如釋迦光論師所著的《毗奈耶具光論》雲:“不食故意宰殺之魚肉等,若殺或勸殺,及隨喜殺者,雖是叁淨肉,但故意宰殺乃無慈悲心故,亦非合理,不得食用,余肉乃無遮也。”

  但大乘經論對食肉作了嚴格的遮止,如《大象力經》、《大雲經》、《涅槃經》、《指鬘經》、《楞伽經》、《妙臂請問經》以及中觀諸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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