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青年人的手上說:“這只梅花鹿 是你獵到的,本來應該交還給你,但因鹿懷有身孕很可憐,如果還你也是捉去賣悼,我們就 以微薄的錢買下來,你願意賣嗎
”年青人心想,吃了人家一頓豐盛的酒菜,又給了二百元 ,加起來也不算少了,于是答應了這樁買賣。
山地青年走後,廖先生請了一位獸醫來爲鹿醫治,並在後院搭個棚子供鹿靜養,打算等鹿傷口痊愈時再送回山上,這件事很快的傳遍整山,有的人稱贊他們的善舉;有的人卻笑他 們傻,竟然對獸類花了那麼多精神。不管別人怎麼說,夫婦倆始終是很小心的照顧那頭受傷 的鹿。
鄰居有吳、陳二人,整天只知計劃如何來發橫財,如何占別人的便宜,是屬于好吃懶做,無所事事的人。當他們知道梅花鹿的事情後,吳對陳說:“難道天下有那麼傻的人嗎
爲了 一頭鹿,請人吃了一頓飯又給二百元,還特地花錢去請獸醫來醫治
如果是我才不那麼傻呢! ”陳說 :“要是我,就幹脆賣悼,還可以賺到一筆錢呢!聽說鹿肉很補又好吃,而廖先生只要等鹿 傷口痊愈就要放它回山上去,我們不妨等在鹿的後面,只要廖先生把鹿一放,我們就趕快把 鹿捉回來好嗎
”
梅花鹿的傷口在廖先生夫婦細心照顧下很快的痊愈了,廖先生就開放後門要送它回山上,但鹿要走時還現出依依不舍的樣子,頻頻的轉過頭來看廖先生夫婦倆。想不到夫婦倆一離開 鹿就被躲在樹下的吳、陳二人捉去殺了還各分一半,事後還故意跑到文山旅館,得意洋洋的 告訴廖先生說:“昨天我們獵到一只懷著身孕的鹿,鹿肉很嫩很好吃呢!”廖先生夫婦聽了 很難過,也很後悔,知道他們所說的正是昨天才送回山上那只鹿,如果當時留在家裏飼養就 不會置于死地了。時間一久,這件事也漸漸被人們淡忘了,唯有廖先生夫婦還會常懷念著那 只既可愛又可憐的梅花鹿。
有一天黃昏,吳、陳二位剛從工寮睹博回來,因整夜沒睡,山路又不好走,兩人累得在路旁的一棵樹下休息,正巧這棵樹下就是以前他們殺鹿的地方,不料這個時候,當他們才剛坐 下,頓時閃電雷雨交加,他們正慶幸躲得快,怎知雷來勢凶凶的將樹劈斷,結果二人都被樹 給壓死了。據附近的村民推算,這一天正是鹿被殺死的周年忌,所以村民們都非常相信這是 惡有惡報的下場,所謂“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惡之家必有余殃。”廖先生因做了善事,事 業一直都很順利,凡是去阿裏山遊玩的人都喜歡住在他們的旅館,不但生意興隆,家庭又美 滿,子女孝順,成長後,目前都已是社會上有地位、有名望的人。(1983、6、30, 慈雲雜志七卷一二期)
20、雞販魚販 惡報叁則(俞仁溥)
在東北仙臺的地方,有一個開業不久的醫生,醫道很高明,一天 ,來了個四十多歲的婦人,咽喉有病,請求療治。
醫生仔細瞧著她的容態,這病者像雞似的發出一種“皮鼓!皮鼓!”的聲音,同時身體猛烈的顫動,兩手像雞翅膀一樣艱苦地猛烈的向左右擴張著。醫生再診察她的咽喉,並沒有什麼異狀,他感到很奇怪。這位醫師是濃尾人,而且是個虔誠的佛教信徒,他有一個美滿幸福的 佛化家庭。他看患者的樣子,很像絞殺雞時的狀態,或者可以這樣猜想,她可能是位商人。 請教之下,結果正是這個地方上有名販賣雞商的太太,于是他拒絕了她的求診。這位太太聽 了以後,兩手如翅般的顫動,“ 苦呀!苦呀!”地叫著,誠如雞被殺時的苦狀,回到家裏倒地便死了。
在本鄉湯島附近的街上,也有一件相似的事情發生;一個雞販,在日本橋邊做生意,, 起初是與人合夥,但過了不久卻成了資, 産者。五十歲時妻子死了,遺下男女五個孩子,長女和次 男在母親死後不久也死了,主人自己也有難治的毛病,從此對金錢的看法,漸漸不重視了。 過了幾年,當他五十七歲時病狀極度轉惡,每天輾轉病榻,將要臨終時,把長男夫婦叫到 枕邊來說:“苦呀!趕快把我身邊那些雞兒驅走。”說時顯得非常痛苦,孩子們想問理 由,他艱苦地又說道:“你們沒看見嗎
我以前所殺的雞,統統集結到我身上來了,拿雞爪 蹴我的身體,還用嘴啄我,苦呀!有什麼辦法把這些雞趕走呢
苦呀!可怕呀!賺了很多錢有 什麼用,不要再做這種生意了!”說完氣就斷了,兒子夫婦倆從此也停止了這買賣。
還有在芝街,有個賣鳗魚的商販,賺了很多錢,可是金錢雖然多,家裏的災害卻不斷,病痛纏身,百治不愈,在臨終的前幾天,很艱苦地對家人說出自己病痛的情形,他說:“苦呀!你們快替我想個辦法,把那些咬我頸項的鳗魚趕走吧!”就要斷氣時,他有氣無力地對兒子們說:“我……我死了……你們……要……要停止……這買…買賣”說完便死了,從此他的後輩再沒有人敢做這行生意了。 (1988、3、11,覺世旬刊叁一八期)
第叁章 禍殃子孫的報應
“禍殃子孫”的事,一般人多認爲沒有道理,因爲祖先父母作惡 ,無辜的子孫卻要受連累而遭殃,這樣的因果法則未免有失公平。其實,所謂“禍殃子孫” 只是一句慣用語,也只是一種表面現象,它的背後有更深的道理在。
佛在出曜經說:“作惡自受其殃,無能代者。”這句話告訴我們,“自作自受”是一條因果的鐵則,不可能自己作惡,卻由子孫代受惡報。
依佛法因果理論來看,這種“禍殃子孫”的現象之形成,根本原因乃是由于“同業相引,共業召感,後報轉爲現報”所致。
所謂“同業相引”是指往世造了相同種類的善業或惡業的人,彼此間有互相成爲眷屬的趨向。例如往世勤于布施濟貧的二人,今世成爲父子,父親賺錢致富,兒子出生于此,同享富報。所謂“共業召感”是指往世共同參與,造作同一件善業或惡, 業的人,有互相成爲眷屬的趨向。例如往世父子共同偷盜,今世父親成爲貧窮乞丐,兒子則生爲乞丐之子,共同承受貧 窮之果報。所謂“後報轉爲現報”是指原本是未來世才要承受的惡報,由于環境中遇到相關 的緣來促發,使其惡果提早成熟,而于今世就受到惡報;或者是本應于年紀較大時才受的惡 報,提早于年紀較小時就受報。
在本章的許多例子中,造殺業的人本身未見到受惡報,是因應享的福報尚未享盡,惡報的緣尚未成熟所致。這時子孫受到連累而遭殃的情形和原因有二種:(一)犯了殺生惡業之後, 生的孩子有殘廢、畸形、多病、短命情形之時,這是因當事人犯了殺業,藉由“同業相引, 共業召感”的緣故,召感到往世犯了嚴重殺業、應受殘廢畸形等果報的人,來投胎做他的子女。這時子女的遭遇實由于往世造惡業今世應受報所致,絕非代父母祖先受罪。(二)生了孩子以後才造殺業的人,若是他的孩子今生福報較薄,而且往世曾造殺業,這時父母的殺生惡 行,會促使孩子的殺生果報提早成熟,本應于未來才受報,卻提早于現在就受報,而發生多 病、短命、災橫的情形。就孩子來說,他的遭遇只是“後報轉爲現報,仍是自作自受,並無不公平之處。 由上可知“禍殃子孫”乃是因果律中重要的一環。它可使今生作惡,但因福報大而看不見 今生受惡報的人,藉由子孫的不幸遭遇而知所警惕戒懼;也可使“因果報應”的事理,在隱 微難明之下,仍有蛛絲馬迹可循。智者見微知著,可不謹守殺戒,預爲子孫明日綢缪乎
1、殺食傷狗 報在子身(慈 正)
凡每年冬天來臨之際,尤其一般勞動界朋友,似乎對黑狗特別有興趣,尤其是香肉店生意特別好。讓我來說段黑狗討命顯化,在鬥六附近鄉下有人養了一只黑狗, 有一天此狗遭車撞至奄奄一息,主人雲:“趁其未死,可將之殺而進補。”于是就把狗的頭與四肢斬斷,並將它宰食,過了數天,主人有一兒子突然學狗叫,且在地下學爬走狀,走 上走下,夜不思眠,狗叫不已,白天又兩眼發直開口咬人,向著家人雲:“還我命來”。起 初家人也不知道其內容,後來有位修道者剛好經過,就此進去看看,此狗才借人的口說出: “我就是主人家養的黑狗,想不到主人心狠,我死後還要吃其肉,更可憐的是把四肢與頭分 屍,使我無法超生,今日是來索命的”。後來經過那位修道者向主人解釋因果循環,冤孽相 報之理,才恍然大悟,跪地求饒,當場全家人辦香案棹,四果素食,拜請諸天神聖作證,發 大願做善事禮忏,于此功德回向,且全家茹素至兒子的病痊愈。(1982、6、2,阿 彌陀旬刊二八九期)
2、瘡作人形 旁現豬蹄(煮雲法師述 慧 峻記)
王阿梅,女,住臺北縣新莊市,今年二十八歲。一九八 二年春天,左大腿上突然長了一個棺材瘡,裏面站著一個人(形狀),人頭上冒水,日夜疼痛難熬。後來到中坜市叁銀國術館的張女士醫療,好不容易地將病瘡醫治好了。不知怎的,第二次又于 十二月廿六日再度發作,換成手臂上的一個瘡,現了人形,人形邊還有豬蹄,據說她的養父 以殺豬爲業有十二年,現在雖然不做了,可是以前的殺豬冤孽怎會甘願
這次張女士實在也 無能爲力,恰巧煮雲法師在場,張女士商請爲她的“冤親債主”誦地藏經超渡,在超渡後又 爲她說叁皈依法,自此冤仇皆已解釋,那人形豬蹄才漸漸痊愈了(1883、9、30,慈 雲雜志八卷二期)
3、屠牛酷殘 叁代不安(慧深法師)
不久前,有位蔡明聰先生,他告訴我他家的因果報應事實。他的曾祖父,有很多田産,用牛耕種。有一天曾祖父爲了替一只小牛鑽鼻洞,在小牛的鼻子裏摩擦, 此時小牛由于鼻粘膜被刺激得又癢又痛。就把腳一踢,踢死了主人。蔡明聰的祖父看見父 親被踢死,很氣憤的拿出槌子來要砍死小牛,母牛見小主人持武器,馬上跪下來哭叫,意思 是求小主人不 要殺小牛,但他祖父怒氣難平,無情的對著小牛頭上打了一槌,小牛馬上頭破血流的倒地。 又將牛腳一只一只的砍斷,身體挂在樹上,先將牛…
《因果報應實證(淨松居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