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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报应实证(净松居士)▪P13

  ..续本文上一页青年人的手上说:“这只梅花鹿 是你猎到的,本来应该交还给你,但因鹿怀有身孕很可怜,如果还你也是捉去卖悼,我们就 以微薄的钱买下来,你愿意卖吗

  ”年青人心想,吃了人家一顿丰盛的酒菜,又给了二百元 ,加起来也不算少了,于是答应了这桩买卖。

  山地青年走后,廖先生请了一位兽医来为鹿医治,并在后院搭个棚子供鹿静养,打算等鹿伤口痊愈时再送回山上,这件事很快的传遍整山,有的人称赞他们的善举;有的人却笑他 们傻,竟然对兽类花了那么多精神。不管别人怎么说,夫妇俩始终是很小心的照顾那头受伤 的鹿。

  邻居有吴、陈二人,整天只知计划如何来发横财,如何占别人的便宜,是属于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人。当他们知道梅花鹿的事情后,吴对陈说:“难道天下有那么傻的人吗

  为了 一头鹿,请人吃了一顿饭又给二百元,还特地花钱去请兽医来医治

  如果是我才不那么傻呢! ”陈说 :“要是我,就干脆卖悼,还可以赚到一笔钱呢!听说鹿肉很补又好吃,而廖先生只要等鹿 伤口痊愈就要放它回山上去,我们不妨等在鹿的后面,只要廖先生把鹿一放,我们就赶快把 鹿捉回来好吗

  ”

  梅花鹿的伤口在廖先生夫妇细心照顾下很快的痊愈了,廖先生就开放后门要送它回山上,但鹿要走时还现出依依不舍的样子,频频的转过头来看廖先生夫妇俩。想不到夫妇俩一离开 鹿就被躲在树下的吴、陈二人捉去杀了还各分一半,事后还故意跑到文山旅馆,得意洋洋的 告诉廖先生说:“昨天我们猎到一只怀着身孕的鹿,鹿肉很嫩很好吃呢!”廖先生夫妇听了 很难过,也很后悔,知道他们所说的正是昨天才送回山上那只鹿,如果当时留在家里饲养就 不会置于死地了。时间一久,这件事也渐渐被人们淡忘了,唯有廖先生夫妇还会常怀念著那 只既可爱又可怜的梅花鹿。

  有一天黄昏,吴、陈二位刚从工寮睹博回来,因整夜没睡,山路又不好走,两人累得在路旁的一棵树下休息,正巧这棵树下就是以前他们杀鹿的地方,不料这个时候,当他们才刚坐 下,顿时闪电雷雨交加,他们正庆幸躲得快,怎知雷来势凶凶的将树劈断,结果二人都被树 给压死了。据附近的村民推算,这一天正是鹿被杀死的周年忌,所以村民们都非常相信这是 恶有恶报的下场,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廖先生因做了善事,事 业一直都很顺利,凡是去阿里山游玩的人都喜欢住在他们的旅馆,不但生意兴隆,家庭又美 满,子女孝顺,成长后,目前都已是社会上有地位、有名望的人。(1983、6、30, 慈云杂志七卷一二期)

  20、鸡贩鱼贩 恶报三则(俞仁溥)

    在东北仙台的地方,有一个开业不久的医生,医道很高明,一天 ,来了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咽喉有病,请求疗治。

  医生仔细瞧著她的容态,这病者像鸡似的发出一种“皮鼓!皮鼓!”的声音,同时身体猛烈的颤动,两手像鸡翅膀一样艰苦地猛烈的向左右扩张著。医生再诊察她的咽喉,并没有什么异状,他感到很奇怪。这位医师是浓尾人,而且是个虔诚的佛教信徒,他有一个美满幸福的 佛化家庭。他看患者的样子,很像绞杀鸡时的状态,或者可以这样猜想,她可能是位商人。 请教之下,结果正是这个地方上有名贩卖鸡商的太太,于是他拒绝了她的求诊。这位太太听 了以后,两手如翅般的颤动,“ 苦呀!苦呀!”地叫著,诚如鸡被杀时的苦状,回到家里倒地便死了。

  在本乡汤岛附近的街上,也有一件相似的事情发生;一个鸡贩,在日本桥边做生意,, 起初是与人合伙,但过了不久却成了资, 产者。五十岁时妻子死了,遗下男女五个孩子,长女和次 男在母亲死后不久也死了,主人自己也有难治的毛病,从此对金钱的看法,渐渐不重视了。 过了几年,当他五十七岁时病状极度转恶,每天辗转病榻,将要临终时,把长男夫妇叫到 枕边来说:“苦呀!赶快把我身边那些鸡儿驱走。”说时显得非常痛苦,孩子们想问理 由,他艰苦地又说道:“你们没看见吗

  我以前所杀的鸡,统统集结到我身上来了,拿鸡爪 蹴我的身体,还用嘴啄我,苦呀!有什么办法把这些鸡赶走呢

  苦呀!可怕呀!赚了很多钱有 什么用,不要再做这种生意了!”说完气就断了,儿子夫妇俩从此也停止了这买卖。

  还有在芝街,有个卖鳗鱼的商贩,赚了很多钱,可是金钱虽然多,家里的灾害却不断,病痛缠身,百治不愈,在临终的前几天,很艰苦地对家人说出自己病痛的情形,他说:“苦呀!你们快替我想个办法,把那些咬我颈项的鳗鱼赶走吧!”就要断气时,他有气无力地对儿子们说:“我……我死了……你们……要……要停止……这买…买卖”说完便死了,从此他的后辈再没有人敢做这行生意了。 (1988、3、11,觉世旬刊三一八期)

  第三章 祸殃子孙的报应

  

  “祸殃子孙”的事,一般人多认为没有道理,因为祖先父母作恶 ,无辜的子孙却要受连累而遭殃,这样的因果法则未免有失公平。其实,所谓“祸殃子孙” 只是一句惯用语,也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它的背后有更深的道理在。

  佛在出曜经说:“作恶自受其殃,无能代者。”这句话告诉我们,“自作自受”是一条因果的铁则,不可能自己作恶,却由子孙代受恶报。

  依佛法因果理论来看,这种“祸殃子孙”的现象之形成,根本原因乃是由于“同业相引,共业召感,后报转为现报”所致。

  所谓“同业相引”是指往世造了相同种类的善业或恶业的人,彼此间有互相成为眷属的趋向。例如往世勤于布施济贫的二人,今世成为父子,父亲赚钱致富,儿子出生于此,同享富报。所谓“共业召感”是指往世共同参与,造作同一件善业或恶, 业的人,有互相成为眷属的趋向。例如往世父子共同偷盗,今世父亲成为贫穷乞丐,儿子则生为乞丐之子,共同承受贫 穷之果报。所谓“后报转为现报”是指原本是未来世才要承受的恶报,由于环境中遇到相关 的缘来促发,使其恶果提早成熟,而于今世就受到恶报;或者是本应于年纪较大时才受的恶 报,提早于年纪较小时就受报。

  在本章的许多例子中,造杀业的人本身未见到受恶报,是因应享的福报尚未享尽,恶报的缘尚未成熟所致。这时子孙受到连累而遭殃的情形和原因有二种:(一)犯了杀生恶业之后, 生的孩子有残废、畸形、多病、短命情形之时,这是因当事人犯了杀业,藉由“同业相引, 共业召感”的缘故,召感到往世犯了严重杀业、应受残废畸形等果报的人,来投胎做他的子女。这时子女的遭遇实由于往世造恶业今世应受报所致,绝非代父母祖先受罪。(二)生了孩子以后才造杀业的人,若是他的孩子今生福报较薄,而且往世曾造杀业,这时父母的杀生恶 行,会促使孩子的杀生果报提早成熟,本应于未来才受报,却提早于现在就受报,而发生多 病、短命、灾横的情形。就孩子来说,他的遭遇只是“后报转为现报,仍是自作自受,并无不公平之处。 由上可知“祸殃子孙”乃是因果律中重要的一环。它可使今生作恶,但因福报大而看不见 今生受恶报的人,藉由子孙的不幸遭遇而知所警惕戒惧;也可使“因果报应”的事理,在隐 微难明之下,仍有蛛丝马迹可循。智者见微知著,可不谨守杀戒,预为子孙明日绸缪乎

  

  1、杀食伤狗 报在子身(慈 正)

    凡每年冬天来临之际,尤其一般劳动界朋友,似乎对黑狗特别有兴趣,尤其是香肉店生意特别好。让我来说段黑狗讨命显化,在斗六附近乡下有人养了一只黑狗, 有一天此狗遭车撞至奄奄一息,主人云:“趁其未死,可将之杀而进补。”于是就把狗的头与四肢斩断,并将它宰食,过了数天,主人有一儿子突然学狗叫,且在地下学爬走状,走 上走下,夜不思眠,狗叫不已,白天又两眼发直开口咬人,向著家人云:“还我命来”。起 初家人也不知道其内容,后来有位修道者刚好经过,就此进去看看,此狗才借人的口说出: “我就是主人家养的黑狗,想不到主人心狠,我死后还要吃其肉,更可怜的是把四肢与头分 尸,使我无法超生,今日是来索命的”。后来经过那位修道者向主人解释因果循环,冤孽相 报之理,才恍然大悟,跪地求饶,当场全家人办香案棹,四果素食,拜请诸天神圣作证,发 大愿做善事礼忏,于此功德回向,且全家茹素至儿子的病痊愈。(1982、6、2,阿 弥陀旬刊二八九期)

  2、疮作人形 旁现猪蹄(煮云法师述 慧 峻记)

  王阿梅,女,住台北县新庄市,今年二十八岁。一九八 二年春天,左大腿上突然长了一个棺材疮,里面站著一个人(形状),人头上冒水,日夜疼痛难熬。后来到中坜市三银国术馆的张女士医疗,好不容易地将病疮医治好了。不知怎的,第二次又于 十二月廿六日再度发作,换成手臂上的一个疮,现了人形,人形边还有猪蹄,据说她的养父 以杀猪为业有十二年,现在虽然不做了,可是以前的杀猪冤孽怎会甘愿

  这次张女士实在也 无能为力,恰巧煮云法师在场,张女士商请为她的“冤亲债主”诵地藏经超渡,在超渡后又 为她说三皈依法,自此冤仇皆已解释,那人形猪蹄才渐渐痊愈了(1883、9、30,慈 云杂志八卷二期)

  3、屠牛酷残 三代不安(慧深法师)

  不久前,有位蔡明聪先生,他告诉我他家的因果报应事实。他的曾祖父,有很多田产,用牛耕种。有一天曾祖父为了替一只小牛钻鼻洞,在小牛的鼻子里摩擦, 此时小牛由于鼻粘膜被刺激得又痒又痛。就把脚一踢,踢死了主人。蔡明聪的祖父看见父 亲被踢死,很气愤的拿出槌子来要砍死小牛,母牛见小主人持武器,马上跪下来哭叫,意思 是求小主人不 要杀小牛,但他祖父怒气难平,无情的对著小牛头上打了一槌,小牛马上头破血流的倒地。 又将牛脚一只一只的砍断,身体挂在树上,先将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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