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粒惟願十方出家凡聖食用,日夜修道,並非發心供俗。而凡聖僧衆以之資身,助成道業,也令施主得到無邊的利益,但如果盜竊濫用,自然會造下極重的罪過。
末法時代的衆生,不信因果,膽大妄爲。因爲貪欲的驅使,貪取福物,以用資身;濫用僧食,受用花果;借貸僧物,經久不還;倚仗權勢,吞奪信施,如此種種難以盡述。衆生可憐,無宿命通,見不到前因後果的關系。倘若能像阿羅漢那樣現見過去世在地獄受苦的情景,定會心驚膽顫、血汗交流,誰會爲一點五欲的享受而毀滅自己,去竊取、濫用這能將身心炸得粉碎的重業原子彈——僧物呢?
以下是盜竊常住僧物的果報:
宋道志,少年出家,住于宋北多寶寺,曾經典知殿塔,私下竊取帳蓋等物。後有一次去偷佛像眉間的相珠,偷後鑿穿牆壁,製造假象,使人看似外賊作案,所以當時僧衆都未覺察。事後不久,道志忽然得病,見有異人用戈矛來刺自己。異人時來時去,來時只聽道志驚叫,應聲即流血。始則每日兩次,以後次數更多。直到去世前兩叁天,道志才將往事完全發露,哭泣哀求大衆救護,道志說:“我愚癡昧道,以爲沒有塗炭之報,所以才喪失理智、造作罪業,未曾想到會招來如此惡報。生時要遭受楚栲的痛苦,死後更嬰刀镬之難。此身已經朽爛,唯願大衆慈悲哀愍。我別無余物,只有衣被氈履,或許以之還可充足一會,到時請故舊相知爲我忏悔。以前我偷的兩枚相珠,一枚爲一婦人所有,不可再得。一枚質錢在陳照家,現可去贖。”說完氣絕身亡。
大衆依其遺囑贖回相珠,並設齋忏悔。最初工人安相珠時,展轉廻旋仍不能諧合。衆僧又爲他燒香禮拜,這才得以相合。一年後,有同修一天夜暗聽到空中傳響,仔細谛聽,是道志的聲音:“我自死以來,備受痛苦,長劫漫漫,未有出期。幸蒙衆僧哀憐救護,贖回相珠,所以在酷苦之中,還時有間息,感恩不已,今暫來向大衆致謝。”僅說此數句而已。當時聞其聲時,傳來一股腥腐的臭氣,話音落後才稍止息。這是泰始末年的事。
唐僧覺,早歲出家,住在空慧寺。寺中福物甚多,覺屢次偷盜。至年,任知事職,擅用公錢,心中毫無愧悔。後有一日,忽然脫衣露體,手如反縛,號叫大呼,悲泣流淚。當時同寺僧僧泰等人,前去探問。僧覺苦言:“我現在是活著入地獄的人,有人在空中執鑿,鑿我額頭、腦後以及背部,諸處都已洞穿如孔。空中有錢,或編或貫,或千或百,從口中入即從背上孔中出;或從背上孔中入即從口中出;或從額入腦出、腦入額出。錢回之時,痛不可言。”如果有人爲他忏罪,當時即入迷悶狀態。這樣折磨數日之後,即告命終。
以上兩則都是偷盜僧物立遭現報的例子。因爲偷盜的對境是常住叁寶,偷盜的惡業又屢屢造作,而且盜後無有慚愧,並作覆藏,當屬現法受業,所以在今世就現前了慘烈的報應,死後惡道的果報更將痛苦無極。
常住僧物挪爲私用的果報:
釋道明,相州人氏,少年高尚,多奇節,以禅誦名聞遐迩。大業元年叁月間,圓寂于本寺。這年七月,有同房僧玄緒,出行至于郊野,時已暮夜,忽遇一寺,便進去投宿。剛至寺門,見道明從寺中出,儀容言語都與生前無異。道明將玄緒引進屋中,玄緒心中驚奇但沒敢問。至後夜,道明起床對玄緒說:“此非尋常之地,上人慎勿上堂。”曉鍾之時,明又來說過一次。但玄緒未聽而上堂,形體頓銷,顔色殊改。道明去後,玄緒即往食堂後窗暗自窺探,只見室中禮佛行香,都如僧法。維那唱施粥後,即見有人擡粥而來,都作血色。行食周遍之後,又見衆僧全身火燃,宛轉悶絕,時有一頓飯的功夫。等到維那打靜,諸僧一時苦相消失。玄緒驚懼害怕,遂返住所。不多時,道明回來,更顯憔悴。玄緒問:“此是何地?”道明答道:“此是地獄,苦不堪言。”又問:“公爲何至于此地?”“因往日曾用僧衆一束柴,煮汁染衣,忘記賠償,當受一年的燃足苦報。”說後道明以手牽衣,齊膝以下,都已焦黑,道明哭泣祈求:“上人慈悲,請爲救度。”玄緒歎道:“你是精練之人,尚且如此,象我等又會落得何等下場,不知如何方能免罪?”道明說:“買柴百束,賠償常住僧人,並寫《法華經》一部。”玄緒說:“我自應竭盡所有,爲君辦理妥當,願君早離此苦。”二人言畢分手,玄緒返回寺院,依道明之囑爲他酬還木柴,並且寫經。後再尋故迹時,已寂無所見。
唐貞觀年間,汾州界內寺僧伯達性嗜飲酒,每日常醉。後任常庫直歲,常常私自以公錢買酒喝,數年後身死。後來該寺僧衆,買得一牛,膂力甚大。一次,家人驅牛群入寺,新買之牛在群牛後數十步,時衆僧在寺門外,一僧忽有所悟,說:“這牛行步踯躅,很象從前的伯達。”牛聽“伯達”二字,就回頭面向衆僧。大衆都說:“可能就是伯達。”便對牛說:“你若真是伯達,就朝這邊走。”牛應聲即來,以頭叩地,眼中不禁淚如雨下。衆僧見此情景,都難過得流淚,之後大衆爲它忏悔受戒。
十九年,太宗遠征于遼東,令左丞宇文節至各州收牛,准備供軍食之用。當到達該寺時,惟獨此牛陸梁,抵拒不出。僧衆都來向宇文節使說明此事原委。宇文節令僧衆告訴牛,不再索取。衆人遂安慰牛說:“使人只想見你,不會將你抓去。”牛應聲即出,使人叫它下跪,牛即下跪。宇文節見此情景,大爲驚愕。
有照禅師,在南嶽僧衆之中,苦行禅定最爲第一。曾用僧衆一撮鹽,自作齋食,以爲所侵無幾,心裏並不在意。以後行持方等,忽見罪業相起,核計當初用鹽至此已有叁年,增長至于數十斛。照禅師趕緊賠償,將自己的衣資變賣,買鹽償還僧衆。
又修行人中,破戒者僞裝成具戒者,非法行者假裝如法行者,狡詐之徒冒充成就者,如是欺騙信衆,攏集信財、亡財,此種邪命,和不與取無有差別。藏王松贊幹布曾說:“若集信財、亡財養父母親屬等,則集財者將轉生爲駱駝,所有享用之人轉生爲駱駝崽,那些施主全部轉成駱駝的主人,需要如是還債。”博朵瓦格西曾說:“在家人天天造十不善業也不如戒律不清淨之人享用一口信食的罪大。”《彌勒獅吼經》說:“甯可一日還俗一百次,戒律不清淨之僧人切莫享用信財。”《教比丘經》說:“不守出家之學處的人,身著出家裝束享用信財、亡財,不如做一位正直的在家人好。”
大成就者唐東加波在莫年格山谷裏,看見一塊磐石中有一條一木轭許的大蛇,周身上下密布著成千上萬拇指大的青蛙吃著它。尊者向它吐了口唾液加持,將其超度。並對衆僧人說:“無有功德之僧人若享用信財、亡財,就會變成這樣。”
Gmb法王年僅六歲時,從所住之處貢布嘉卡山谷附近的平原到安閑散步去的路上,在戲耍過程中將鞭柄插入一塊磐石中,結果石頭裂開,石頭中間有生形如肺髒一樣的旁生,身體外面有許許多多芝麻許的黑白小蟲殘食著它。法王Gmb向它吐了口水作加持,使其命絕身亡,並將它的屍體火化。衆眷屬問:“這是什麼原因?”法王說:“我往昔轉爲遊戲金剛(第四世Gmb)時,此地的一位享用信財、亡財的上師祈禱過我,因此如今我將它從惡趣中救脫出來。否則,它仍要墮入地獄中,那些白色的小蟲是他享用活人信財的異熟果報;黑色的小蟲是他享用死者亡財的異熟果報。”
在世間,父母是嚴厲的對境。《極樂願文大疏》中說:對叁寶之財、上師之財、父母之財,甚至僅竊一根針也將墮入無間地獄中。古代的中國以孝治國,善根淳厚的古人以孝養父母作爲人子的天職,孝行之中以自己勞動所得來贍養父母,本是份內應盡之事,並不算是孝之正行,比起養父母身來,孝敬之心才是根本,這也是人與禽獸的差別所在。因爲,在動物世界,我們同樣可以看到烏鴉反哺、羊羔跪乳的行爲。可惜當今社會,人心不古,變得連禽獸都不如,子女長大唯利是圖,只知榨取父母的血汗,千方百計將父母之財占爲己有,有些甚至明目張膽,強行奪取,這種逆天背倫的獸行,需要多少世的作牛作馬才能償還這重如泰山的業債!
唐貞觀年間,魏王府長史韋慶植,有女先亡,韋氏夫婦悲痛惋惜。女亡後二年,一次慶植准備邀集親朋,設宴款待。家人買得一羊還未宰殺。當日夜裏,慶植妻夢見亡女,穿青裙白衫,頭發上有一雙玉钗,是她生前的飾品,亡女見母,聲淚俱下地說:“以前曾用父母物而未告知,所以才落得如此業報,今生報受羊身只能以命來還父母債。明早當能見殺白頭青羊,特願慈恩,乞救我命。”母夢驚醒,清晨親自去看,果見有青羊,項膊皆白,頭上有兩點白,左右相當,形如玉钗。母見後對羊悲泣,囑咐家人勿殺青羊,等慶植來時,再行放送。不久慶植來到,催取飲食。廚子陳白:“夫人不許殺此青羊。”慶植當下怒起,即令宰殺。屠夫懸羊欲殺之時,數客來到,見眼前懸一女子,容貌端正,正向客人哭訴:“我是韋長史之女,乞救我命。”客人驚愕,都來勸阻屠夫,但屠夫怕長史不悅,又只見青羊哀鳴,遂將青羊宰殺。宴席開時,客人都端坐不食,慶植頗覺蹊跷,當客人告以實情之後,慶植悲痛不已,從此一病不起,京下士人多知此事。
又高官要員,利用權勢,巧立名目,刮取民脂民膏。其現世的報應如《太上感應篇》上所說:“橫取人財者,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漸至死喪,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值。”所以非理非法橫取他人的財富,既屬份外不應得之財,命不該有而強行剝奪,以此業感,這財也將被水火盜賊、疾病口舌等所消,或者殃及妻兒家眷,減其福報,令其死喪。其後世之報,經中說:搜刮民財的高官多數將轉生到餓鬼惡龍之中。所以雖然人能善于心計,巧于謀略,但畢竟難逃因果的報應。所造之業即使微如毫末也一點不會空耗,其果報必定會變本加厲地成熟于造業者的身上。
呂師造,做池州刺吏時,侵漁百姓,一朝厚載歸來,忽然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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