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相介紹,至于更進一步的研究指導,不是本文的範圍了。
§佛教的典籍真是難懂難讀的嗎?
這個問題應當分做兩面來講:一面是否定的,一面又是肯定的。
現在的一般年輕人,都在詛咒佛教典籍的難懂難讀,那是由于他們看的佛書太少,同時也沒有看到大部的佛經;比如大般若經、大涅槃經、華嚴經、法華經、維摩诘經等,他們可能從未見過,至于阿含經,看的人就更加少了。其實,如果真想看佛經,應該先由阿含經看起,接著看法華、華嚴、涅槃、般若,那麼,我敢保證他絕不會覺得佛教的經典比耶教的新舊約更加難懂而更加使人厭煩。許多人以爲耶教的新舊約淺顯易讀,其實,基督徒中,很少有人曾經把舊約讀完的,一般他們所謂的查經家,只是教人翻前倒後地斷章取義,牽強附會,如果真的一口氣讀完舊約全書,如他不是職業的教士,不是盲目的附從,並且也不是另有目的,那麼,他對信仰即可能發生驚訝和動搖。然而,如想讀完全部舊約,實在是一種精神的虐待。不過,新約中的四福音,的確是比較易讀的,四福音中也只有馬太福音寫得最好。
佛經的特長是每以故事體裁的文學筆觸,寫出佛教的思想與境界──善用形象的描寫及比喻來表達抽象的形上理境,所以,胡適以爲佛經的翻譯作品,要比中國的古文──骈體文率真得多,他說:“因佛教的經典重在傳真,重在正確,而不重在辭藻文采;重在讀者易解,而不重在古雅。故譯經大師以“不加文飾,令易曉,不失本義”相勉。”又說:“鸠摩羅什譯出的經,最重要的是大品般若,而最流行又最有文學影響的卻要算金剛、法華、維摩诘叁部。”胡適尤其推崇維摩诘經是“半小說,半戲劇的作品,譯出之後,在文學界與美術界的影響最大。”又說:“法華經雖不是小說,卻是一部富于文學趣味的書。其中幾個寓言,可算是世界文學中最美的寓言,在中國文學上也曾發生不小影響。”又說:“佛所行贊經,乃是佛教偉大詩人馬鳴的傑作,用韻文述佛一生的故事”,“華嚴經末篇入法界品占全書四分之一以上,寫善財童子求法事,過了一城又一城,見了一大師又一大師,遂敷演成一部長篇小說。”(以上均見“白話文學史”第九及第十章)我們知道,胡適並不信佛,他對佛法的見解,我們無法苟同,但他是近代中國白話文學運動的開山鼻祖之一,他卻以爲佛教的經典富有語體文學的崇高價值,那麼試問:佛經是否真的難以讀懂呢?除非你老早存有成見,否則你當不致于點頭說“是”。
然而,如果讀到大小乘諸家的論典,那就真的要使你大傷腦筋了,特別是大小有宗的論著,那些陌生名詞,那些精密結構,那些深邃思想,若非有了相當高的佛學素養,看了便是彷佛是看的“天書”,縱然是學佛數十年的老佛教徒,如果不曾有過哲學思考及科學方法的訓練,也只能望書興歎而已;正像以一個“武俠小說迷”的讀者,突然去讀康得與黑格爾的著作,保證你也同樣地不得其門而入。那麼試問:這樣情形的佛典,應該要它呢還是不要呢?除非你僅是一個下層文化中的成員,否則你當不致說一個“不”字。
許多人以爲耶教的書容易讀,其實,如果跑進他們的神學──經院哲學中去看一下,你也會覺得不知所以的,中古時代的耶教教士們,爲了所謂“謀天啓與人智的調和”,而將神話套上哲學的外衣;爲將一切的問題,全部納之于天主的權威之下,所以要稱哲學是神學的奴婢,以致弄得迂曲不經,支離瑣碎,煩雜之極,並且也因此有了煩瑣哲學的賜號。
今日的佛教文章難懂的問題,我想那是出于少數人的作風而來,比如有些食古不化的“佛學家”,硬是生吞活咽,患著思想的胃腸機能障礙,他們看書不經過大腦,便將書中的文字,斷章取義,東抄西摘,湊成他們自以爲是的文章,這樣的文章,連他們本人也沒有弄得明白,到了讀者眼下,當然要“不知所雲”了。不過,據我的考察,類似的文章,目前已經逐漸地少了,因爲那些“博古”而不通今的“佛學家”,已到了自知“退休”的時期。
至于思想性的佛學論著,那是供給研究用的而不是通俗用的,自然不能要求他們寫得像西遊記和水浒傳一樣,雖然近代的日本佛教界,已在試用西洋的哲學名詞表達佛教思想,但也不能全部西洋化,否則便不成其爲佛教而失去了佛教的面貌。
總之,若從傳播的方式上說,佛教是絕對贊成文藝化或通俗化的;若從研究其思想的理論上說,佛教是不能不深邃化和精密化的。所以,我們固然要提倡通俗,卻不該咒詛難懂。
§佛教徒禁看異教的書籍嗎?
在原則上,不但不禁止,甚至還鼓勵。因爲佛教相信,佛教的信仰是合乎理性的,凡是信仰佛教並且已對佛法有了相當程度的認識之後,縱然要他改信其他的宗教,也是辦不到的。所以,異教的任何宣傳,對于一個正信的佛教徒而言,是足夠接受考驗而無法動搖他的信心的,又因佛教不是獨斷信仰的宗教,所以不否定異教的應有價值。佛教將化世的法門分爲五乘,人天乘便是五乘的基礎,是一切法門的共通法門,也是一切宗教與哲學的共通善法。因此,佛教對一切異教的經典書籍,除了那些武斷、迷信、不合情理的部分之外,都會給予它們應有價值的肯定。
同時,一個正信的佛教徒,應當也是一個佛法的傳布者,對于弘揚佛法的技術來說,爲了使得異教徒們改信佛教,或者爲了攝化那些正在徘徊于佛教及異教信仰
之間的人們來歸依佛教,對于宗教比較學的知識,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能說出佛教的信仰優勝于其他宗教的信仰,豈能使人心悅誠服地信仰佛教?所以,一個理想的佛教徒,應該要具備若幹程度的異教知識。(注十叁)
當然,對于一個初信佛教的人來說,研究異教的義理是沒有必要的,所以佛教主張學佛有余,可以用叁分之一的時間去看外書,否則,自顧不暇,那有閑工夫去研讀異教的書籍呢?
注十叁:十誦律卷叁八佛言:“從今爲破外道故,誦讀外道書。”根本雜事卷六佛說:“不應愚癡,少慧不分明者令習外書,自知明慧多聞,強識能催外道者,方可學習。”“當占叁時,每于二時佛經,一時習外典。”“于日初分及以中後,可讀佛經,待至晚時,應披外典。”
§佛教以爲異教徒是罪人嗎?
不。佛教雖將一切佛教以外的宗教一律稱爲“外道”(是指不向內求明心見性而朝外求神鬼的賜予),但是,佛教並不否定各該宗教的應有價值,佛教將宗教的層次分爲五乘,已如上文約略介紹過了,這五乘都是善的,下級的人乘與天乘,雖未解脫生死,然已行了五戒十善。依照佛教的尺度衡量,除了佛教之外的一切宗教,都屬人天的範圍;能爲人天的善業而努力,當然不能看做是罪人了。
因此,正信的佛教,雖然自信佛教的宗教價值超勝過其他的宗教,卻不歧視其他宗教的宗教價值;能夠共同來爲人天的善業而建設,豈不是比破壞人間的康樂者,更夠資格作爲佛教的朋友?
所以,佛教雖然鼓勵異教的信徒改宗佛教,佛教卻從來不用排他的手段去摧殘異教,這在二千五百多年以來的世界史上,可以得到明確的答案。
§佛教的苦相當于基督教的罪嗎?
一般無宗教信仰的學者,的確是作如此觀的,他們以爲佛教也好,基督教也好,勸人爲善,總是一樣的。從這勸人爲善的基礎上,他們就順理成章地推想到,佛教的苦和基督教的罪,當然也是一樣的了。
因爲,佛教講叁界的生死是苦海,衆生的感受,無非是苦,所以修持的目的,是在脫苦;基督教講人類都是罪人,是由人類的第一對祖先──亞當和夏娃,不聽上帝的警告,而偷吃了伊甸園的生命和智慧的禁果,所以人類有了生命和智慧,但也得罪了上帝,上帝要罰亞當和夏娃的子子孫孫,都要受苦,這就稱爲人類由第一代祖先遺傳下來的“原罪”,基督徒信仰上帝,原因是上帝派他的獨生子耶稣上了十字架,代替“信他的人”贖了罪。
事實上,佛教所講的苦,與基督教所講的罪,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回事。佛教所講的苦,是由衆生自己的業感報應而來,衆生的業感,是由無始的無明覆障而來,純粹是個人負責的事,與上帝沒有關系,與祖先也沒有瓜葛。衆生由于無明之惑的煩惱,而造生死之業,由于生死之業,而感生死之苦,正在感受生死之苦的生死之間,又因生死而造無明之惑;就這樣,由惑造業,由業感苦,因苦生惑,惑業苦叁者,連成一個生死之流的環狀,頭尾銜接周而複始,永無了期。因爲惑是苦的種子,業是苦的陽光空氣水,苦才是惑與業的結果,也唯有結果才是真正的感受。所以佛教要把生死之流,稱爲“苦趣”或“苦海”,所以要求超越這個生死之流而不受生死的束縛,自由生死、自主生死、不生不死,便是解脫的境界。
不過,佛教求解脫,並不是僅靠佛菩薩的救濟,佛菩薩只能教導我們如何解脫,卻不能代替我們解脫,這與耶稣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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