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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的佛教▪P5

  ..續本文上一頁所說,由僧能持能傳,所以也都稱之爲寶。佛陀在世,佛教以佛陀爲皈依的中心,佛陀滅後,佛教則以僧團爲皈依的中心;皈依叁寶,是爲要學法寶,要學法寶,需由僧寶作良導──包括思想的傳授及行爲的影響。所以佛陀滅後的佛教,供養叁寶的物件,乃是偏重于僧寶。又因爲佛教主張“依法不依人”的緣故,特別重視正法的流布與皈依,僧人的生活行爲是他們個人的事,只要他們的見解正確,能夠開演佛法,縱然破了禁戒,仍該接受俗人的恭敬供養──這是倫理的要求,好像一般所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又像小學的老師未必受過大學的教育,大學畢業的人,總不能否認小學時代的老師。

  

  因此,對于一個正信的佛教徒來說,崇拜佛寶是由于法寶的理由,又爲了法寶的信受,所以要崇拜僧寶。崇拜菩薩,也是敬僧的一種。對于聖僧大菩薩及阿羅漢,固然要恭敬供養,對于凡夫僧的持戒而能說法者,也要恭敬供養,乃至不持淨戒但有正見能說正法的出家人,也要恭敬供養(要緊的是要有正見能說正法)。事實上,在去佛世已遠的時代之中,聖僧很難遇到,敬僧的物件,當是凡夫的比丘比丘尼衆,經中也說供養凡夫僧與供養聖僧無異,同有不可思議的無量功德。

  

  佛教的高明博大,叁寶兩字即可概括無遺,所以信仰佛教,即是信仰叁寶。對于僧寶的信仰,在佛陀時代,乃至迄今的泰緬錫蘭等國,根本視爲當然的事。但在中國的佛教,敬僧的觀念,始終未能形成普遍的風氣;由于僧尼素質良莠不齊,一般所敬的出家人,僅是少數的高僧而已。上焉者是恭敬高僧的德學,下焉者是把高僧當做神道來盲目崇拜。正由于高僧信仰的風氣,也促成了一些劣僧的虛僞作怪,以期博得低級的神道式的崇拜。這些都是亟待修正的觀念,作爲一個正信的佛教徒,他是不會如此的。(注二)

  

  注二:易經觀卦之疏雲:“微妙無方,理不可知,目不可見,不知所以然而然,謂之神道。”

  

  易經觀卦雲:“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惑,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娼妓屠宰漁獵販酒等人可以信佛嗎?

  

  可以。佛教的恩德,浩如大海,只要能有一念信心,均可進入佛門,成爲叁寶的弟子。

  

  雖然,佛教的五戒之中,禁止邪淫、殺生、飲酒。同時,也將上列的這些行業稱爲惡業邪業或不正業。但是,住于海島的人民,如果除了打漁不能生活;住于山區的土人,如果除了打獵就要挨餓;貧困的婦女,如果除了賣淫、賣笑、伴舞等,就不能從事其他的職業來謀求最低限度的生活所需;如果上一代經營屠業或酒業,自己也只學會了屠業或酒業的謀生技能。如果由于這些唯一的求生存的理由,佛教並不要求他們首先放棄了原有的行業再來信佛。不過,當他們一旦信佛之後,如果能夠設法改業的話,佛教是會積極地鼓勵他們的。因爲佛教的宗旨,是在鼓勵大家都能從事于善良而正當的職業。何況那些行業的本身就是一種罪惡,不受戒者,雖無破戒之罪,但仍有其根本性質的罪過。

  

  萬一由于各人實際狀況的原因,無法改業的話,佛教也不以爲他們是破戒。因爲,信仰佛教的初步,可以僅是皈依叁寶。受戒持戒,雖是佛教所希望的,也是有很多功德的,但不是勉強的。如果不持戒,就不必受戒,既沒有受戒,當然無戒可破,也沒有破戒的罪過。如要受戒,受戒的機會,隨時都在等待他們,五戒之中,能受幾戒就受幾戒,如果受了之後,不能持守,也可隨時舍戒,舍了戒再作惡業,也不算犯戒。舍了戒之後,也可以重新再受。要是不舍戒而破戒,破戒便是犯罪!

  

  佛教,非常的寬大。雖然不能受持最起碼的五戒,只要能對叁寶生起一念的信心或些微的敬意,就有很大的功德,就是種下了將來必可成佛的善根,何況是皈依了叁寶?皈依叁寶之後,只要求不另信奉其他的宗教,並不要求非受五戒不可。所以,佛教是不會拒絕任何一個願意信仰的人的。

  

  §佛教相信忏悔嗎?

  

  是的,佛教確切地相信忏悔的功能。

  

  佛教相信,除了重大的如殺生、偷盜、邪淫、大妄語(妄稱自己是聖人)等的已遂罪,必須隨業受報之外,其他的未遂罪,以及過失犯戒與威儀犯戒等罪業,均可依照佛所規定的方法忏悔。

  

  忏悔的作用,是在毫不容情地自我反省和自我檢束;是在自覺心的警惕和自尊心的洗瀝,從此之後再不複犯;只要能有改過自新的決心,往事已過,不複追究,心地便會從罪惡感中得到解救,恢複平靜,這就是忏悔的功能。犯罪之後,必須坦誠地發露(以情節輕重,分向衆人、向叁數人、向一人、乃至自對良心,吐露所犯的罪行,懇切悔過,決志不複再犯),否則,這一罪惡的陰影,勢將永藏心底,也就成爲他日感受報應的種子;忏悔之後,這一罪惡所感的種子,也就隨即消失。

  

  不過,忏悔的目的,是在自淨其心不複再犯,如果常常犯罪,常常忏悔,又常常再犯,那末,忏悔的行爲,便會失去應有的功用了。同時,佛教的忏悔決不同于耶教的祈求上帝赦罪,佛教不相信有任何神只能夠赦人的罪。佛教的忏悔是在洗刷染汙了的心,使之恢複清淨。

  

  §佛教相信天堂與地獄嗎?

  

  是的,佛教毫不懷疑天堂與地獄的存在,因爲天堂與地獄,都在生死範圍的輪回之中。佛教相信,只要不出生死的界限,天堂,地獄,人人都有經驗的可能,甚至可說,人人都曾去過天堂地獄。修了上品的五戒十善生天堂,造了十惡五逆的大罪下地獄。苦報受完了,地獄的衆生可以生天堂;福報享盡了,天堂的衆生可以下地獄。所以佛教相信,天堂雖好,不是究竟的樂土,地獄雖苦,也有出離的日子。

  

  同時,由于所修善業的不等,天堂也有等次,由于所造惡業的輕重,地獄也分層級。

  

  佛教所說的天堂,共分叁界二十八天。接近人間的欲界天共有六層,往上的色界天共有十八層,再往上的無色界天共有四層。事實上,修善業的人,只能生在欲界六天,色界天及無色界天中除了色界上層的五淨居天是小乘的叁果聖人所居,其余都是修習禅定者所生的禅定天。

  

  佛教所說的地獄,大大小小的有無量數目,那是由于獄中所受苦報的不同而分,主要則分爲根本地獄、近邊地獄、孤獨地獄的叁大類,佛經中通常所稱的地獄是指根本地獄。根本地獄的主要區分,則有上下縱貫的八大炎熱地獄,以及四方連橫的八大寒冰地獄。依照各人所犯罪業的差別等次,便到應到的地獄中去受報。通俗的說,下地獄是由鬼差獄卒的捉拿,就實而論,生天堂下地獄,都是由于各自的業力所感,業力傾向天堂就生天界享福,業力傾向地獄便生地獄受苦。

  

  §佛教相信閻王嗎?

  

  從大體上說,佛教是相信有閻王的,因爲,在許多的佛經中,都可見到閻王的記載(例如中阿含經卷一二天使經)。

  

  但是,閻王並不是佛教首先發現的,佛教只是接受了印度古宗教的觀念而加以佛教化的。

  

  在印度的古吠陀中,將宇宙分爲天、空、地的叁界,天界有天神,空界有空神,地界有地神,佛教的叁界──欲界、色界、無色界,可能也是受了這一暗示而觀察分列的。至于閻王,在吠陀經中,稱爲耶摩(yama),他本是天神,後來轉爲人類的第一祖先──第一死者,但是他在天上,所以梨俱吠陀相傳,說人死之後,至天上第一面谒的,就是耶摩及司法神婆樓那,到了後出的阿闼婆吠陀中,則說耶摩執掌死亡,同時更有對人死後的裁判權,這個在天上的耶摩,倒有點像耶教的上帝了。到了佛教,才將天上的耶摩天(欲界第叁天)王與地獄的閻羅王分了開來。

  

  閻王司理死者的審判管理及處分,閻王在地獄中的地位,相當于上帝在天上的地位。佛教既不崇拜上帝,自然也不會崇拜閻王。同時,佛教雖在大體上爲了隨俗教化的方便而相信閻王的存在,但在本質上並不肯定閻王的獨立性,故有部分部派佛教教派,相信閻王及獄卒均是由各個地獄衆生的業力所感──佛教相信唯識所現。

  

  再說,正信的佛教,也不承認人死之後必須經過閻王的審判,在大體上只承認鬼道及地獄道的衆生,與閻王的職權有關。至于閻王派了獄卒來捉拿將死的人,那是民間的傳說,站在唯識所現的觀點上,佛教並不反對如此的傳說,那是自識的變現,所以佛典中也有類似的記載。

  

  清朝的紀曉岚,在他的筆記中,對于地獄及閻王界的情形,雖信而仍不得其解,他說世界之大,人有中外東西之別,何以凡從陰間得來的消息,只有中國人而不見外國人?難道中國的陰間跟外國的陰間也是兩個分治的世界嗎?其實,紀曉岚如果懂得了佛教所說“唯識所現”的道理,這一疑問,就可迎刃而解了。中國人的心中只存有中國型的陰間,當然現不出聯合國型的陰間了。

  

  §佛教相信超度亡靈的功用嗎?

  

  不用說,佛教是相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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