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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問答(五)持戒▪P8

  ..續本文上一頁邪淫不可悔”是言犯不通忏悔之罪,“與直無犯”是言無犯不通忏悔之罪,非言不犯邪淫也。犯戒者,雖有許新之忏悔,然舉行忏悔,不有至誠慚愧,則無所獲效,因事忏禮繁,理忏心難消滅也。

  問:請問五辛指何物

  (顔貴聰)

  答:五辛指五種菜類,而有辣味臭氣者,即蔥、韭、蒜、薤、興渠等。興渠中土未來,或今日已有,而譯名不同,但凡辣而臭者,即不宜食,以其昏神而多刺激也。

  問:我是個受五戒的佛徒,曾在佛前受戒時,向佛禱告不戒煙及吃長素(中市靈山寺)自一九五八年冬供叁聖佛像,早晚拜佛念佛(每日念佛萬五千,彌陀經兩遍大悲咒十遍心經一遍(僅逾數月,而不能吃煙(乏味不戒自戒)嗣又經年後,忽不能吃肉食及魚是等。原擬不吃長素之願,又改吃長素矣,複于本年二月下午不能吃飯(不消化)而改爲早吃粥午吃飯,過午不食,這都是不持自持,不戒自戒,不過在目前,獨自個人自由生活,當無問題,如將來環境轉變時,又不知怎樣

  但現在有以下叁個問題,敬祈示知。(周星元)問一:未受菩薩戒者,是否可以持午或八關齋

  答一:貴居士自是夙根深厚,故能善緣增進,五戒爲戒之根本,功德無量。持午雖不受戒者,亦可爲之,雖不明其戒相,但亦有益衛生。八關齋亦如是,凡曾受皈依者,可皆爲之,進則未受皈依之人,亦許其受,蓋善欲人進,不加限製也。問二:持午與吃八關齋其功德孰大

  答二:八關齋乃出世之戒,戒事多而嚴,持午僅一端耳,自不及八關之殊勝。問叁:持午可否吃牛奶或果汁或補藥等

  答叁:持午不禁飲水,凡純液之體,可以通融,牛奶果汁許進飲,補藥亦如之,許飲湯液,實則過午不食,並不影響健康,眠無宿食,當益脾胃。如晚間有勞作者,可進牛奶補藥等,以其有消耗,需要補充,倘即昏便息,則不須多事矣。

  問:供奉佛像如果供奉于房中(我的居室既用作書房又用作睡房)是否不當

  是否不淨

  是否亵渎

  但我希望佛堂在身邊,如何辦法

  請賜答以釋懷。(蔡崇祈)

  答:心存誠敬,事取圓融,一房多用,不妨供佛,但取一布,在前作幔,瞻拜課誦則啓,晚間眠時則遮之。

  問:在家居士被請去給做佛事,(即念經)可否拿主人金銀,否則金錢全部布施寺院回向功德

  (黃永霖)

  答:在家專修,爲了生死,不宜多事,外赴經忏,倘系親友,助念乃系義務,不應受人襯錢,錢不應受,強受捐出,亦是非法。

  問:愚人前與一女人來往甚密,至今莫不相幹,數月有余,但每逢境遇,憶起倩影,辛酸湧湧,念佛號也難解消,不知有何法來控製

  (黃永霖)

  答:此真心魔矣,法弱魔強,足見淫業未消,道果亦必難成。倩影者,叁途之門戶,不自猛斷,佛亦無能爲力矣,可懼哉,可懼哉!

  問:學佛修道之在家身爲居士者,如未可能素食,但他人問起作何答呢

  (蔡麟定)

  答:佛製素食,爲慈悲不殺耳。倘初學之人,肉食習氣未能驟改,方便之法,許食肉邊菜,再不能,許食叁淨肉,即不見殺,不聞殺,不爲我殺者,居士既與佛有緣,宜先戒殺,方便食叁淨肉,便有功德也。應如是作,應如是向人說。

  問:虛雲和尚畫傳有雲,樟樹求戒,樹屬無情類,何有神力求戒,古人曾雲古樹有神,不可析,若然吾等在日常生活中,皆用樹木作柴薪,這豈不是亦犯了殺戒嗎

  (朝新班)

  答:樟樹求戒者,乃依于樟樹之神鬼也,古人雲樹有神,亦同是理。如國家組織,有院部省局等長,長指主院部省局等之人,非謂院部省局等之建築物也。采取樹木,用作柴薪,乃取神所依,非取神之肢體,樹與神異,不得謂犯殺戒。然有例外之事,不得不慎,物老爲怪,故有魑魅魍魉,植物之上,每有寄生之蟲,自應采之擇處,燒之有時。

  問:佛經殘破不堪,與舊佛刊堆積太多時,如付火焚化不知對佛法有無亵渎罪過

  燒過紙灰,如何處理

  (鍾潔園)

  答:此事古德有訓,能補則補之,否則覓淨土淨水,焚之瘗之。經爲法身舍利,焚瘗收藏,不使受穢亵,非惡事也。

  問:利用語言之伸縮性與圓融性是否犯妄語

  如昔之高賢,稱病謝客,雖無身病,而豈無心病,故似妄而非妄矣,然而人誤以爲妄語,應否負其責

  (王心普)

  答:戒本有開遮,利衆之行可開,律有詳釋,亦是菩薩行權,可偶爲之,非可常作,如事事開之,何必受此。所舉稱病謝客,固可自園其說,但爲何而謝此客,應問自心之公私

  人以爲妄,是就迹相而言,既依迹相,不得稱誤,負責與否,應省自心。

  問:每周一到圖書館來參加念佛須帶課誦本,可否放在上衣袋內,是否算不尊重經典,若然可否用紅(黃)紙包著帶來

  (鮮純賢)

  答:小本經書,放入上衣袋內,尚無不敬,若大本者折卷屈曲,便失敬意。

  問:研讀經典在環境比較複雜之處,(如市場內)是否爲不尊重經典

  (鮮純賢)

  答:此須視個人生活狀況而言,如限于經濟,僦居湫隘,或鄰屠場,汙臭蒸薰,乃是個人依報,非是委淨投穢,何可爲境所障,不求上進。須知心淨土淨,心穢土穢,但求收得住心,萬境不妨隨緣。

  問:佛教徒兩人有一天到溪邊遇到一位女人,女人無法過溪,致要依賴兩位佛教徒過溪,起初甲乙兩人相讓,甲帶女人過溪後,甲不著女人在心,但乙有著女人在心,未知兩人何人犯戒

  請解疑慮。(林朝中)

  答:此舉說事簡單,論理則極複雜,心不著相,方便攜女渡河,善之善者也。攜女渡河,是濟人之危,心雖著相,而嚴守自身,不起邪心,亦善之次也。心著相,起邪念,但不忍見人之危而不顧,攜之渡河,別有存意,非爲救危,是純惡也。曾受戒者,方能曰犯與不犯,未受戒者,無戒可言,只是造罪而已。

  問:鄙人長齋禮佛,日吃雞蛋一枚,或謂可吃,或謂不可吃,究竟如何

  (趙蓮)

  答:居士既已長齋,功德自然無量,雞卵在原則上,不宜食之,以其雖無血毛,已有神識,仍在殺生之列。如爲他種原因,不能斷除,可揀無雄雞相乘之卵而食,是中無神識,即黃上無胚盤者,用之無傷。

  問:佛弟子是否適宜作養洋鳥之職業

  (葉天生)

  答:佛法慈悲爲本,與樂爲慈,拔苦爲悲,固不許殺害衆生,且亦不與惱亂。養鳥售賣,雖不殺害,因閉籠中,等于置諸囹圄,失彼自由,惱亂極矣。羅羅尊者,前世曾塞鼠穴,當生便久處胎獄,事有前鑒,養鳥決不可爲也。

  問:持午每月卅天,八關齋每月僅六天,其功德則比持午功德高超,其理由安在

  (我持午已叁年擬改持八關齋如何

  )(周星元)

  答:持午固多功德,不過一齋,八關乃是八戒,其力自大。且八關之戒,乃諸佛出世之戒,極爲嚴格,故教普通人僅持一日,可見難得繼續恒久。此應檢閱經文,始知其法之嚴,戒相既爲佛行,自然功德殊勝。一切戒相,雖能盡持,尚須加持八關,可見其要矣。若夫虛應故事,不合戒義者,乃系行不如法,便當別論。按此法只許受持一日一夜,雖雲月持六日,但須多持,並非不許,然持此者,亦非要棄去他戒也。

  問:某某人愛看大腿舞以及看電影,請問他們犯戒嗎

  (聶雲霞)

  答:大海之中,魚龍混雜。讀孔子書者,亦有王莽曹操秦桧等,何辱于孔子

  世出世間聖人只爲衆生顛倒,故不惜千言萬語,誘掖上進,譬如良醫爲人治病,服與不服,醫生何能強迫,但因果不虛,誰作誰受耳。

  問:安士全書內有賣齋立攝:麻城王某,長齋叁載,忽染惡瘡心生退悔,友人曰:“公持齋人,佛天當默佑”。王曰:“持齋叁載,招此惡報有何益乎

  ”友曰:“汝不能此齋可賣與吾否

  ”王問如何賣

  友曰:“一日一分叁年當銀十兩八錢”王喜,遂書券價,明日將破齋。夜夢二鬼罵曰:“十個月前汝祿已盡,以持齋故,延至今日,今命算返透矣。”立欲攝去。王請緩一夕,當退銀誓複長齋。明日呼其友索券。友曰:昨持歸,即于佛前焚化矣。王悔恨立死。請問持齋功德無形相,怎可能賣呢

  (周慧德)

  答:按理萬法皆空,相皆虛妄,即皆無相。但心造萬法,是其力用,力即願所發也。持齋是願也,舍齋亦願也,若說舍而無效,則持亦應無效矣。推之回向,忏悔等,無非皆心之願力,不皆無效乎

  明乎此,不問安士全書所舉,是否有其事,然以理論之,心能造能轉,系鈴解鈴,理實可通。

  問:佛教裏用的那些木魚、磬、小鑼、小鍾、鼓等等樂器爲什麼不可以隨便打著玩,說打著玩有罪過,是什麼罪過呢

  (陶民治)

  答:此皆專爲誦經法器,應加恭敬,若當玩具,便是無禮亵渎。今設舉一例;國家製禮作樂,以教人民,雖不見古製,臺灣祭孔,當能聞之。廟中所陳琴瑟鍾鼓,非行禮不能亂敲,此其一。再軍中鼓號軍旗,乃一軍之令號,無故敲吹,持旗而舞,可乎不可,此其二。

  問:居士業商(營布店)布類各季均具,普通布與毛呢品質不同,原因是毛呢類必須取自鵝鴨羊等畜生之毛製作,學人明知取畜毛,然乃一般人及佛徒普遍穿用。同樣的;吃肉與穿畜毛製布之衣同感否

  素食者是否必念其所穿之毛呢,不得買賣亦不得穿用,以慈心憐愍減其製作

  (蔡麟定)

  答:只剪其毛,不殺其身,此與只取牛乳,不害其命,此類而觀,尚可方便。若嚴格論,佛律各有明文,飲食衣住,起居動止,皆有正條規定,受戒者皆當恪守,未受戒之佛徒,隨分隨緣而已。戒有開遮持犯,無不曲盡其善。

  問:飼養禽畜使它們長大,然後出售以至它們被殺害是否亦爲殺生

  (蘇泰元)

  答:殺生之義,已于前條略釋,自殺,教他殺,委之死地,殺則一也。再凡事有因,自觀起心動念,養家畜之意爲何

  果明此動機,因果已有,說到後來,不過已遂未遂而已。

  問:弟子擬受五戒,但不邪淫及不妄語二戒較無把握,應如之何

  (王志賢)

  答:戒重能持,不持何得爲戒。有把握者,謂之能持,否則是不能持,能持者受之,不能者則不受。五戒爲滿分,叁四爲多分,一二爲少分,皆可隨緣,非必五戒全受也。

  問:佛學院講學在家居士不得披福田衣,雖然未出家奉佛,但是在寺裏奉佛有否依據

  (曾啓源)

  答:古賢雲:“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佛家之事,俱有規律,各含深意,初學之人,只宜遵守,隨見隨學,久而自明。福田衣爲比丘所製,非爲居士所製,佛許人之修習,衣服不能亂穿。茲以簡單理喻之,警察有警察之服裝,兵士有兵士之服裝,普通人民便不許穿。不出家者,在家奉佛,若往寺中,只雲隨喜,因出家者居寺,受人供養,在家人不能受人供養,故不能住寺。若自備齋糧,而又得主僧許可,住寺修道,亦無不可。

  問:弟子前于舊歲十二月在一個機緣下已斷葷長素了,但罪障深重,自己吃素,家人吃葷,每日須照舊切肉煮葷,這五辛之味很難受,且下意識念已吃素的人,煮葷給他人吃,很不是,處這環境持長素應如何觀感爲安

  請師切言賜教爲盼!(李伍春華)

  答:斷葷長素,非善根深厚之人,不能作到,汝能如是,福善皆大。家人機緣不到,不能同一素食,自己如能作主,只可代爲切煮叁淨肉,不問受戒與否,切不可親手殺生!于切煮時,與誦往生咒,或彌陀聖號,心存超度,安排塵勞,巧作佛事,此之謂也。

  問:牛酪是植物油或動物油,有很多人不清楚。吃長素人未知可以吃不可以呢。有時候吃餅幹有此油味道,如果是動物油,吃長素人吃下就犯了破戒罪是不是

  (鍾雲昌)

  答:牛酪乃牛乳所提,並不殺生,素食之人,可以食之。

  問:最近發現有些佛徒佩戴鋁質佛像,菩薩像或楞嚴咒,以爲護身之用,倘進入不潔處所(如廁所等)是否有嫌亵渎

  請釋示,以資警惕。(後學)

  答:身佩佛像一事,古曾有之,彼時交通不便,水陸多險,有護身佛之設備,安放佩帶皆有時處,俟達到目的之地,則高置供養,並非如今,以充裝飾,今人學佩,應體原意,出外不妨暫攜,居家實可不必,不但入廁汙穢,自招罪過,即見人作禮,入廟拜神,種種動作,皆涉侮慢。以律儀論,身披袈裟,尚不入廁,亦不拜神,而況佩帶佛像,而作諸不潔耶

  此事印光祖師在日,早有禁語,大概文鈔中,有記載也。

  問:不殺生是佛教戒律之一,但不益于人的病菌,是否可以殺

  (林洪桂)

  答:戒律不殺,是對有情衆生之慈悲平等,不忍加于痛苦之義,菌非有情動物,滅之無傷。

  問:聽到老師說在拾到他人東西是有犯戒;弟子因每在路拾到金錢皆投入功德箱作爲遺失的布施,願老師指示如何有犯沒犯

  (馮梅柳)

  答:不私囊,固是廉潔不苟,但所見之數,亦應分別,臺幣五元以內者,可代爲捐施,多則報交警局招領爲佳耳。

  問:畜生道衆生,是因前世所造惡業受的果報,報盡才能身死,再依其業力投生;如此說,我們先將它殺死,免其受苦受罪,使之早日投胎不亦善乎

  (廖清華)

  答:衆生善惡之業,皆非一端,假若有相,可塞虛空,安得遽雲報盡。衆生之死,只是一次壽盡,後仍連續,早日投胎,還是惡道,何能免其受苦

  此真揚湯止沸,抱薪救火之計也。

  問:以動物調配之藥類,齋日可服否(非滋補用治病用)

  (王清漢)

  答:疾病藥中,自可不忌,若爲調養,何在一天,尚是不用,而求心淨爲佳。

  問:危害人類或植物之害蟲,以殺蟲液預防或滅除可否

  (王清漢)

  答:學佛之人,戒殺爲原則,如爲保護舒適,對一切害蟲,善巧方便,使其不能加害可也,不宜殺之。用殺蟲液作預防,兩全其美,宜將住室日日清掃,掃後蟲未來時,將液噴灑,自然拒其不來,亦無行殺之事矣。

  問:佛屢唱一切有情,悉皆平等,一視同仁,古有埋兒以孝親,殺生以敬親,雖稱孝子,然以平等之義,顯然有違,到底世間法與出世間法勢難兩全,長者尊意如何

  親欲葷,子不忍殺,奈何!(鄭朝信)

  答:所謂法者,是足爲一般人取而遵之者也。稱世間法者,須以世間聖人爲准,非一般平庸人,可以作人法則,不可誤解!郭巨埋兒,是愚癡人辦糊塗事,大爲儒教所不許,只爲俗人加謬贊,如以此概世法,則誤矣。按出世法,親若有病,思肉可食叁淨肉,圓融之道尚多,此不過聊述一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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