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常載有天龍八部,地藏經載有山川草木等神,楞嚴載有種種天及仙人,種種魔及鬼王,是信其有矣,佛法一律施供超度,是加以恭敬,惟不承奉皈依耳。因彼與我同是凡夫衆生,不能自覺而度,奉之無益,不過如孔子所雲,敬而遠之,非反對也。且佛法修持,貴乎專精,若腳踏兩船,終必墮海,是信之範圍,而有區別,切勿誤會。
問:有某教向我盤問,吾人生從何來,死從何去,我恐答錯,祈指示。(賴阿裏)
答:從六道而來,再向六道而去。六道分上叁善,下叁惡,泛言之,來雖從六道,實言之,去卻向叁途。
問:菩提樹第九十六期第二十四頁上說:“宇宙間的萬物乃衆緣和合而生”,爲什麼
蚊子吃人的血是否爲了蚊子而生人
又太陽和地球之間有一定的距離,若太近我們勢必熱死,太遠要凍死,這是衆緣和合而生嗎
(林先生)
答:觀先生之文氣,緣之一字,似有誤解,茲略解釋。緣是機會義,此機會倘于某原因契合,則發生某種事物,不契合則不發生,故曰諸法因緣生。蚊子吃人血,正是緣合,若單蚊或單人,何有人血,血由何吃。爲了蚊子生人,于此問離題太遠,恕不贅答,倘有近似之疑,不妨另問。地球太陽距離,不近不遠,我們既不凍死,亦不熱死,正是衆緣和合,緣如不契,當然凍熱而死,此又何疑。
問:九十六期第二十頁,陳贊祥先生談“佛教的博愛性”說:“佛教不僅普愛人類,並愛及一切動物”假如像蚊子、毒蛇,也不去殺,那麼我們人類如何生存
殺了蚊子,毒蛇是否算犯罪。(林先生)
答:此特分理與事而說:一、以理言之,群生各有生命,各皆樂生畏死,人如此畜亦如此。佛家眼光,衆生平等,儒家思想,萬物並育而不相害。人殺畜生,不是罪惡,畜生殺人,應也不是罪惡
若說人強而靈,畜弱而暗,理當人存畜死,試問歐美人有原子武器爲強,非澳人無原子武器爲弱,理當只存歐美人,盡殺非澳人乎
二、以事言之,若說蚊蛇能以殺人,他來殺我,我爲防衛,還而殺他,情尚通達,或言爲預防計,必先尋而殺之,然則今日報載,青年時行殺人,汽車時行殺人,即應爲預防計,盡尋青年而殺之,盡尋汽車而毀之乎
問:在佛教中,我常看到我們人類自己用木頭做了某某像,說這是某神,然後去拜,這不是迷信
又假如有天災發生,某某佛,被燒了,或損壞了,豈不是自身難保,安能保人。(林先生)
答:此等問題,本刊在數年前已詳解之,本不擬答,因先生盛氣指責,謹重解釋。人類用木做神,或各有其說,並不全屬佛教,在下不便涉及。今只以木頭做佛而論,不過取作代表,實非求此木頭保人,而保人者別有事在。如總理遺像,中國家庭之木主,墓前之石碑,國家之國旗等,彼有時亦或被燒及損壞,彼自不保,何能保人,向之禮拜,亦豈不是迷信耶
問:有人托問,天下人絕欲,百年後無複人類,奈何
(周慧德)
答:所問無其事,誰能使天下人盡絕欲
細味問者之意,不外謗佛與護欲耳。因多誤會,有是問題。佛教修者,分出家在家四衆,出家者作師,其律嚴其數少,不以妻子財産累心,專門上弘下化,製斷欲。在家者爲弟,其律寬其數衆,各聽正業治家,隨緣自行化他,許嫁娶。問者不明,誤爲學佛一例斷欲,提出人類滅絕,以作攻擊,區區亦要提出反诘,請其答複。慮絕人類,諒先以自身起,試問日日縱欲,身即常存乎
或曰爲求留後代耳,留後代是否爲民族國家,先請思自己對民族國家如何
若遠推委于後,則渺茫矣。再進言之,今日真絕人類者,爲原子彈,曷以不加憂慮
問:有人托問,牛可耕田,犬可司夜,固當憐之,豬羊一無所能,不食何用。(周慧德)
答:豬毛鬃出口,羊毛織衣織毯,既養人,又生利,實有大恩,而無微罪,殺之不義,食之不仁。如以無能,便應殺食,殘廢人,老年人,盲聾喑啞,乞丐流氓等,曷不一例殺而食之
問:中國儒家是肯定人生,肯定生命價值的孝的倫理,每一社會所應該接受的,而佛教反之。在謝幼偉所著的倫理學大綱,內有這樣的批評“孝在中國文化上之地位,這可說是對生命價值的全部肯定,這是中國人最根本的人生態度,和印度佛教的人生態度便極不相同,佛教視生命爲本質上是惡的,是充滿痛苦和罪惡的,則生命本身便成爲無價值之物不必重視,亦不必愛護,所以佛教的人生態度是否定生命的,是否定生命的價值的
佛教主張超出生死海,不重人類日常的生活,尤不重人類男女的關系,以修行、出世、做和尚爲人的最高境界,就是由這種否定生命價值的態度而來。但這種態度,從倫理學言,是錯誤的,倫理學必須肯定人生的價值。不肯定人生的價值,我們就不必談什麼倫理,談什麼做人之道。談做人之道,即肯定做人有價值,亦即肯定生命有價值,佛教的主張與佛教的實際行爲,也是矛盾的。緣生命若真無價值,則應有的行爲,是自殺,不自殺而要修行,要做和尚,這就肯定了生命的價值,當你不生存而沒有生命時你能修行嗎
你能做和尚嗎
人人做和尚,你的和尚生活又能維持嗎
可見在佛教的實際行爲上,生命的價值仍是被肯定的。(陳一士)
答:吾等是爲學問而談話,有話自應據書直言,言直恐欠委婉,祈臺端及謝先生皆加原諒。謝先生此段談話,應最注意者,是舉事實少,空批評多,少事實多批評,其批評便如無的放矢,略舉分答如下:(甲)謝說:孝在中國文化與佛教極不相同。(屬批評)余解:極不同是極相反,細較儒佛兩經,未見反處,有之只在追遠一事,儒重祭祀,佛重超度而已。(乙)謝說:佛教視生命爲本質上是罪惡的(是批評),是充滿痛苦的。(是事實)余解:佛經視人生,有如下之言,“人身難得,”“人天福報,”“人天善道,”“人天小果,”等等,其如何難得,及如何爲福善小果,皆有言論,茲不贅,謝氏此評,佛理無之。至雲痛苦,佛經曰,“觀受是苦”是說享受者是苦,未說凡事皆苦也。然亦對初機與小乘而調其爲欲方便,變猶儒家謀道不謀食之義,若至大乘,則一切平等,無所謂苦樂矣。(丙)謝說:佛教主張超出生死海,(是事實),不重人類日常生活,(是批評),余解:凡是宗教,其通義皆是求一最後歸宿,即是神魂不生不死,佛教亦不例外。所謂神魂者,即爲變生死之體,易曰,“精氣爲物,遊魂爲變”,但佛教主者乃性非神,惟性常存也。此理非片言而解,暫且不談。至于日常生活,不知何指
酒池肉林酣歌恒舞,是桀纣之生活。日食萬錢錦帳十裏,是何石之生活,巴黎狂歡之夜,好萊塢紅粉綠酒,是時髦人之生活。佛家生活,“叁千威儀,八萬細行,”“一日不工作,一日不吃飯,”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而已。(丁)謝說:尤不重人類男女關系,以出世做和尚,爲人生的最高境界。(是批評)余解:佛教製度分出家衆,在家衆。出家衆作師,專門修學教人,是必放下一切,使其物不系累,故不蓄妻子財産。在家衆爲弟,重自立而隨緣隨分教人,飲食男女,在道德與國法之中不加限製,惟不許邪淫,邪淫者,夫婦以外之沾染也。(戊)謝說:這種否定生命價值的態度;從倫理學言,是錯誤的(是批評)余解:佛戒對于動物生命,不問其大小,一律予以同情及愛護。于人之生命,其愛護更何必言,且有禁止自殺之戒,謝先生說佛教否定生命價值,屬于誤解誣陷。至言從倫理言是錯誤的一語,倫理者,人類道德之原理,此語講來,甚不簡單。茲先講道德,後講道德之原理。按曲禮“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句,疏中曰,叁皇行道,五帝行德,叁王行仁,五霸行義,苟相開羁縻,是之謂禮。記中之中庸篇曰,“率性之謂道”,是道之原謂性, 自性至禮遞降而爲六,以正文言,德以上之叁行,施而不求報,此道德原理之淺釋也。佛無緣慈悲喜舍,不但不受報,且心不著相,此于倫理而是錯誤,如何是正確
(己)謝說:佛教實際行爲,也是矛盾的後一大段,(是批評)余解:後一段仍不過是前之義,不必細答,所謂矛盾者,因謝先生未研佛典,多有誤會,故譏佛學矛盾,至雲修行二字,若能了解,則以上之言,便不發矣。茲爲略解,以釋其疑。今仍以倫理爲據,即前言之性道德仁義禮六級,修者從德向上追求,是明其本體,行者從德向下推動,是益乎大衆。其余譏刺,合觀上解,即可釋然。
問:人守倫常,不能抛開孝字,和尚出家,不在家侍奉父母,這是不對的,倫理學大綱這樣說:“印度佛教雖主慈悲,其慈悲不是肯定生命價值的慈悲,而是否定生命價值的慈悲。生命價值被否定,自然家庭的價值亦被否定,隨而社會的價值也必在否定之列。所以佛教的人生,便以逃避社會,入山修行爲目標,盡管佛有救世之志,然其志究在使人超出社會,而不是在使人成就社會。但沒有社會的存在,和尚又如何能修行呢
但在肯定社會的存在上,我們又必須接受孝的倫理。”我看這話是對的
(陳一士)
答:謝先生之“倫理學大綱”,在下未曾讀過,臺端大概也未研究佛典,故深表同情。殊不知此一段,亦是誤會之批評,等于韓昌黎之谏佛骨表,摸象而已。但人各有志,好惡自由,但不宜看朱成碧,指鹿爲馬,亦分答如下:(甲)謝說:然其慈悲不是肯定生命價值的慈悲,而是否定生命價值的慈悲。(是批評),余解:慈義是與對方安樂,悲義是與對方拔苦,有生命物始名對方,如無便是空虛界,空虛有何苦樂,而向之去施慈悲,如何所施,實難解釋。再佛理向對方之慈悲,在六度中,首重布施,即財法無畏叁種,豈對生命物而外所施者
(乙)謝說,自然無家庭的價值,亦被否定,隨而社會的價值,也必在否定之列。(是批評),余解:家庭之疑,在第一答丁項中已經釋明,不複贅,至言社會也必在否定之列一語,“也必在”疑辭也,與“莫須有”相同。大藏諸經,對國家之維護,家庭之秩序,皆有專經,名目不一,事實俱在,不必多辯。蓋佛說法,先看對方,遇父言慈,遇子言孝,故有五乘之異,即人、天、聲聞、緣覺、菩薩。所謂家庭國家等語,皆載人乘之典,尋非其類,猶向布店去買油鹽也。(丙)謝說:所以佛教的人生,便以逃避社會,入山修行爲目標,(是事實是誤會)余解:人之根器萬異,有喜靜動及利己利他之別,以性善習遠而論,皆有損人利己私心,佛但爲其改惡,則順人之靜動,而說大小二乘,逃避深山者經有之,小乘也,在朝在市者經有之,大乘也。衆所知者,如代入火坑,代入地獄,皆載大乘經典。曆代賢相,晉之王導謝安,唐之房玄齡杜如晦,宋之範仲淹、司馬光、呂蒙正、元之脫脫等,名將郭子儀、孟珙、戚繼光等,皆深信佛,經師大儒,尤難勝數,逃避社會何有焉。(丁)謝說:然其志究其使人超出社會,不是使人成就社會。(是批評),余解:各宗教皆預備最後歸宿,最後者死後之神魂也,前已釋矣,佛教所言之超,對俗言其神識由叁途超升爲人,或由人超升爲天。對學者 言,是轉識成智。都非說現在肉身逃避山林爲之超,壇經曰:“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是身在社會修因,神轉超出成果,不可作倒因爲果之錯認。若言成就社會,成就者,使得秩序有條而安樂也,我國爲人倫社會,聚人成家,聚家而爲國爲社會,必身修而家齊,家齊而國治,佛經以戒修身,叢林中之組織(等家),曾爲大儒(忘名)歎爲禮樂之存,身修矣,家齊矣,孔子曰:“惟孝友于兄弟,奚其謂爲政”而反斥以不成就社會,是未之思也。(戊)謝說:是在肯定社會的存在上,我們又必須接受孝的倫理。(是批評),余解:謝先生是肯定孝與社會密不能分,不成就社會即不孝,社會之事,在丁項中已經解明,此不再贅。按儒家孝經,開宗明義,即曰:“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于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佛垂教萬古,爲人天之師,度生無量,舉世尊仰,凡奉佛者,皆知佛父母之名,其顯父母,尚有加者乎
再行孝之道,有天子諸候、卿大夫、士庶人等之異,各有其孝,各有其道,或言或辯,俱不簡單。(附)尊問尚有數條,皆是引謝先生之倫理學大綱,語文太繁,義止如此,僅答兩問,亦可類推其余,因本欄地位有限,無法盡載,再宗教之事,信否自由,不解內容,這個屬迷,謗亦不智,況在下性讷,豈肯與人诤論,此爲答臺端之疑,非無故而向人生事也。
問:現在我是個基督徒,自從我在基、佛兩教的雜志各種月刊裏常看到互相抨擊…最使人遺憾的乃是幾位佛教法師及居士,毒罵基教所信的神,以及侮辱聖經,致使引起我研究佛教道理。據我的研究佛教確系崇高深遠,初時我以爲佛教是世上最深至上的宗教,基教則不過位居次位而已吧!但佛經數目衆多,其內容怪談奇異,矛盾百出,使我無法信佛。(陳志同)
答:佛教毒罵基教,按道不謗道之理,宗教聯誼之義,皆不應爲,但請指出佐證,再查原因。據在下所知,皆是貴教首先開罵,佛教反诘,如在臺十數年前,貴教散布圖畫傳單,畫和尚念經,以及孔老等皆不能救人墮落,惟有十字架,乃可超升。又組織軍樂隊大吹大擂,攻入屏東佛寺內布教,此是在臺開釁起點。然過此以後,相安無事。已經十年,閣下突寫信來,罵佛經“內容怪談奇異,矛盾百出。”假若請爲指出,互相辯論,或又說是誣蔑貴教矣。且印有“僧侶信主記”小冊,冷嘲熱罵,若佛教徒,搜尋材料,亦寫一冊“耶徒皈佛記”,豈非又是互攻。追前查今,是佛徒生事耶
抑貴教生事耶
幸其自省。
問:佛教的歸宿涅。一、進入涅之後到底還有沒有我的存在
二、凡信佛的人都得可進入涅的把握否
叁、聽說要進入涅只有僧伽,依法修行自得其樂,不知道要修行至甚麼程度
(陳志同)
答:萬事成就,在于功夫,若言無修持,竟得結果,此是不合邏輯之妄語,涅是“常樂我淨”、“不生不滅”、“智窮宇宙”、“量包虛空”,進入涅,不分僧俗。涅分四種,斷惑分叁類,斷惑是修因,涅是證果,因有深淺,果有高低。
問:念經拜忏,以什麼證實亡魂會得超度
拙見:因人活著的時候所種的因(即業力)死後便一同帶進去了,怎樣的會能有效呢!豈不是佛教的因果律破了麼
(陳志同)
答:此段議論,甚爲正確。佛教念經度亡,有得益者,有不得益者,茲以得益者略論,誦經人必與亡魂感召,使其心開業滅,始能解脫。然感召及心開,則有種種條件,非能數語盡之矣。
唯願臨終神不亂 預知時至體安然皮膚脫落根塵淨 托質金臺上品蓮
——乘戒大師
《佛學問答(叁)析疑》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