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有沈沒 5. 他所擾惱、叁種遠離1. 住處遠離 2. 見遠離 3. 聞遠離、五種厚重過失能爲定障1. 忿 2. 慢 3. 欲貪 4. 薩迦耶見 5. 不能堪忍。
(四)抉擇非叁摩呬多地:闡明十二種不定地和十二種不定地的對治法。
(五)抉擇有心地:言諸心差別而轉,略由五相︰1. 世俗道理 2. 勝義道理 3. 所依(阿賴耶識)能依(七轉識) 4. 俱有 5. 染淨建立,並加以解釋。
(六)抉擇無心地:說明七種因緣,1. 在緣缺 2. 作意缺 3. 未得 4. 相違 5. 斷故6. 滅故 7. 已生故,七種情況下心不得生。
(七)抉擇聞所成慧地:初釋歸依,次釋沙門、婆羅門的差別,次釋欲、有、梵行叁求,次釋內明,次雜抉擇聞所成慧地的義理。
(1) 廣辯皈依:考察所歸的物件,皈依的種類,能皈依者的資格,皈依者應具的正行,皈依者所能獲得功德。
(2) 六種理門略釋聖教:真義理門、證得理門、教導理門、遠離叁邊理門、不可思議理門、意趣理門。
(3) 造論六因:欲令法義當廣流布、欲令種種信解有情,由此因緣能入正法、爲令失設種種義門重開顯故、爲欲略攝廣散義故、爲欲顯發甚深義故、欲以種種美妙言詞生淨信故。
(八)抉擇思所成慧地:初就事思議、有非有思議、因果思議、乘思議等四種思議,次說明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二十九門分別。
(九)抉擇修所成慧地:闡明聲聞乘相應的作意和大乘相應的作意等十六種修。
(十)抉擇聲聞地及獨覺地:只抉擇聲聞地,初就成立無種姓等七門分別,次辨聲聞種類,次辨四聖谛等,次分別律儀,次聲聞行果,後雜抉擇。
(十一)抉擇菩薩地:一切菩薩行果等。
(1) 說明菩薩的十種發心,四種恒常隨護心,九種正行,對五種有情衆起邪行名無哀愍,五種無堪任性有情。
(2) 五法叁自性:相、名、分別、真如、正智等五法。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等叁自性。以釋名,辯體,差別,叁性與五法關系,叁性與叁無性,依止,作用,有無,染淨等方面分別叁性。
(3) 以五因緣說明菩薩威德不可思議,有十法行能令菩薩成熟有情,自性、功能、加行、轉、還大菩提五種相,圓滿、無垢、不動、無等、能作有情利益事業、功能六相略攝如來功德。
(4) 以施、戒、見、心、語、智、垢七種清淨,說明菩薩惠施乃能清淨。
(5) 抉擇叁聚淨戒等。
(6) 十種顛倒道能證得一百四十種不共佛法。
(十二)抉擇有余依、無余依二地,分別二種涅槃界中離系、壽行、轉依、住等多門差別。
叁、第叁攝釋分,解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的說法和解釋的儀則。
(一)契經體,文、義二種
(二)五法釋經:1. 法要 2. 等起 3. 義 4. 釋難 5. 次第。
(叁)六種契經文:1. 名身 2. 句身 3. 字身 4. 語 5. 行相 6. 機請。
(四)十種契經義:1. 地義 2. 相義 3. 作意等義 4. 依處義 5. 過患義 6. 勝利義7. 所治義8. 能治義9略義10. 廣義。
(五)十二經教:1. 契經 2. 應頌 3. 記別 4. 諷頌 5. 自覺 6. 緣起 7. 譬喻 8. 本事 9. 本生 10. 方廣 11. 未曾有 12. 論議。
(六)叁種等起:1. 事 2. 時 3. 補特伽羅依處。
(七)二種義:1. 總義 2. 別義。
(八)二種釋難:1. 自設難 2. 他設難。
(九)叁次第:1. 圓滿次第 2. 解釋次第 3. 能成次第。
(十)法師十相:1. 善于法義 2. 能廣宣說 3. 具足無畏 4. 言語善巧 5. 善方便說 6. 具足成就法隨法行 7. 威儀具足 8. 勇猛精進 9. 無有厭倦 10. 具足忍力。
(十一)說者與聽衆:處五衆中宣說八種言。
(十二)安住聽者:令住恭敬,無倒聽聞。
(十叁)略廣贊佛:講經前必先稱揚佛德。
四、第四攝異門分,略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所有諸法的名義差別,分爲白品與黑品。
(一)白品(善法)用四偈說明;第一偈有師等八門,第二偈有智等十五門,第叁偈有如來等十門,第四偈有欲等九門。
(二)黑品(不善法)用一偈說明:有生老死等十一門。
五、第五攝事分,略攝十七地有關的叁藏特別是《雜阿含經》等衆多要事義。
(一)經:用1. 行 2. 十二處 3. 緣起 4. 四食 5. 四谛 6. 十八界 7. 四念住 8. 四正斷 9. 四神足 10. 五相 11. 五力 12. 七覺支 13. 八正道 14. 出入息念 15. 叁增上學 16證淨等說明。
(二)律:用利聚等十門說明。
(叁)論:先敘述流轉雜染二十二事,還滅清淨十九事;接著廣辯以異門等四門廣辯其相。後聚等六門,又十八門等說明。
本論的傳譯如下:
一、中國的傳譯
(一)唐.玄奘譯《瑜伽師地論》,一百卷,收于《大正藏》第叁十冊。
(二)北涼.昙無谶譯《菩薩地持經》,十卷,收于《大正藏》第叁十冊,相當于第叁十五至五十卷前半〈本地分菩薩地〉。
(叁)北涼‧昙無谶譯《菩薩戒本》,一卷,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相當于第四十至四十一卷〈本地分菩薩地戒品〉。
(四)劉宋.求那跋摩譯《菩薩善戒經》,九卷,收于《大正藏》第叁十冊,相當于〈本地分菩薩地〉和《地持經》大同,但另有〈序品〉。
(五)劉宋.求那跋摩譯《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一卷,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冊,《菩薩戒本》的異譯。
(六)梁.真谛譯《十七地論》,五卷(已佚),相當于第一至叁卷〈本地分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
(七)梁.真谛譯,《決定藏論》,叁卷,收于《大正藏》第叁十冊,相當于第五十一至五十四卷〈攝決擇分五識身相應地意地〉。
(八)唐.玄奘譯《王法正理論》,一卷,收于《大正藏》第叁十一冊,相當于第六十一卷。
(九)唐.玄奘譯《大乘阿毗達磨集論》,收于《大正藏》第叁十一冊,本事分與決擇分取自本論中的本地分與攝決擇分。
二、藏文的傳譯
(一)無著造《瑜伽行地》,區分前十二地(二十六卷)、聲聞地(二十卷)、菩薩地(二十二卷)、攝決擇(四十叁卷)、攝事(二十二卷)、攝調伏、攝異門、攝釋(都不分卷),共八部份。收于《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
叁、梵文的傳譯
(一)1930~1936年間日本荻原雲來將在尼泊爾發現而收藏于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之《菩薩地》梵本,羅馬字化並且校訂刊行。1966年N. Dutt亦以別種梵文寫本來刊行校訂本。1973年K. Shukla亦將「聲聞地」的梵本校訂出版。
(二)西藏被發現的《瑜伽師地論》全部梵文寫本,1957年V. Bhattacharya已經將第一地至第五地作爲第一冊出版。
本論的注疏如下:
一、中國的注疏
(一)最勝子造;玄奘譯《瑜伽師地論釋》,一卷,收于《大正藏》第叁十一冊,據說原書有六百卷之多,玄奘法師只譯一卷。
(二)唐.窺基著《瑜伽師地論略纂》,十六卷,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叁冊,爲本論卷一~卷六六之略釋本。
(叁)唐.窺基著《瑜伽師地論劫章頌》,一卷,收于《卍續藏》第七十五冊,僅是將卷二中關于劫之名目、次第與七言四句頌攝之,共叁十六頌半。
(四)唐.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四十八卷,收于《大正藏》第四十二冊。
(五)日本增賀造《瑜伽論問答》,七卷,收于《大正藏》第六十五冊。
(六)唐.法成撰;智慧山記《瑜伽師地論分門記》,六卷,收于《大正藏》第八十五冊,存有「本地分」與「攝決擇分」詳細科判。
(七)唐.法成述;福慧記《瑜伽師地論手記》,四卷,收于《大正藏》第八十五冊。
(八)韓清淨等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共叁冊,會集相關的注疏與論典而將論本科判與注釋。
(九)太虛大師講《瑜伽真實義品講要》,太虛大師全書全書第七。
(十)太虛大師講《瑜伽師地論菩薩地真實義品親聞記》,太虛大師全書全書第七。
(十一)歐陽漸撰《瑜伽師地論敘》,二卷。
二、藏譯注疏:
(一)最勝子等造;舊錄或作勝友譯,《瑜伽師地論釋》,即玄奘譯《瑜伽師地論釋》。
(二)德光造;燃燈吉祥智、戒勝同譯《菩薩地釋》。
(叁)德光造;慧铠、智軍同譯《菩薩戒品釋》。
(四)勝子造;勝友、慧铠、智軍譯《菩薩戒品廣釋》。
(五)海雲造;寂賢、戒勝同譯《菩薩地釋》。
(香光尼衆佛學院圖書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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