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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 解題▪P2

  ..續本文上一頁金剛經》。嘉祥大師曾指出,本經的初番問答是般若道,次番問答為方便道。般若道是體,方便道是因,兩者相輔相成,體用不二。此處可從兩個層次來說:(一)自菩薩而言,如果菩薩存著我滅度一切眾生的心念,那麼就是落於人、我分別的陷阱裏,有了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的差別心,這一念生起,便「差之毫釐,失之千裏」,時時都起分別念、處處都見分別相,有念有相,滅度時,那裏還能不分別卵生、胎生、有色、無色的一切眾生呢?既然不能平等滅度一切眾生,當初所發的菩提心也等於是空談了,怎麼還能稱得上是大慈大悲的菩薩呢?所以,佛陀說:「即非菩薩。」(二)自眾生而言,度眾生乃是在度自性眾生。在後面第二十一分裏,佛陀開示了眾生者,「彼非眾生」的觀念。為什麼彼非眾生呢?溥畹大師說:「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平等性中,無自他之形相。」在真如之內,眾生與佛是平等不二的,所差別的地方,是在「佛乃已度之眾生,眾生即在迷之諸佛」。所以,雖然滅度一切眾生,事實上無眾生可度,因為眾生本自具足真如法性的緣故。菩薩只不過是示現眾生自己本有的,令他悟解本知本覺而已。

  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所謂「一體同觀」者,即是「萬法歸一,更無異觀」之意也。故能以一眼攝五眼,一沙攝恆河沙,一世界攝多世界,一心攝眾生心。眾生與佛,本來無異。眾生本有佛性,與佛原來無二無別,只是眾生隨業遷流,忘失了本體。而佛不為業轉,了悟真心。佛知眾生為同體,因同體而起滅度無量眾生之大悲也。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法界者,十法界也;通化者,是指般若智慧充遍法界,無所不通,無處不化也。第十八分說的是叁心不可得,既說心不可得,恐怕眾生誤會福亦不必修了。所以,此分告知以無福之福,無得之得的妙理。所謂「無福之福」,是雖有布施,而心無所住;「無得之得」,是雖有能所,而不著能所。因為住心布施,皆是有為的功用;不住相布施,方是無為的功用。有為的福,終有了日;無為的福,永無盡時。有為的福,是妄心所行處;無為的福,是真心見性處。此分言,要以叁心不可得之無住心為「因」用七寶作緣,如是布施,才能得福甚多。住心布施,所得的福德是有限的。住相為有漏之因,不能得無漏之果。若能破此執見,即能了悟無福之福,無得之得,此般若妙智,則能通化法界,無量無邊。

  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此分說明如來的圓滿報身,有相皆是虛妄,離諸相才能見性,也才能見得如來。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此經始終要破除人們所執的見相,前分關於佛身的見相已破除,此分更欲深入破除佛語的見相。所以,佛陀一再為眾生解黏去縛,破其執見及所知諸障,希望眾生能隨說隨泯,悟入般若妙境。「法無所說,所說非法」的用意,即在於此。佛陀說法,無非是應機而談,隨機而說,眾生聽聲音、看到文字,就以為佛陀在說法。其實,從法身理體之處來看,哪裏有可說的法、能說的人?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無法可說,是因為法本具不可說,法自證不可說,是順真諦而言;「說法者」,是如來順俗諦而言;「是名說法」,是如來即俗即真,即空即有,順中道第一義諦而言。

  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般若妙法,本是自己所有,非心外而得;本來無失,故無所謂有得。若雲有所得,皆是執情未忘,能所未破之故也。此分總明無得之得,得而無得之實諦。

  淨心行善分第二十叁

  說明一切法性本來平等,無有高下,故一一法皆不可分別執著。以此平等清淨心,不著人、我、眾生、壽者四相,而修一切善法,便契真如法性,照見本來面目,而得無上正等正覺。法平等有二義:(一)法相緣起平等:比如說,此法生起,必以彼法為助緣;此法為主,彼法為伴,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若彼法生起,則又有另一個法為伴,如此主伴因緣,重重無盡,互為主伴,如此看來,豈不平等?(二)法性普遍平等,即指二空般若智所顯出的真如實相,法爾天然,普遍平等。在佛不增,在眾生不減,本來就沒有高下勝劣之相,由此更顯出法法平等的實義。

  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所謂「福智」,即福德與智慧的並稱。有相的布施縱使如山高、如海深,山崩海枯之時,福智亦是有盡。然受持經典的無相般若妙慧,所得的福智,方是無量無邊,不可計數的。

  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化」者,以法度生也;「無所化」者,以平等心度平等眾,外不見所度的眾生,內不見能度的我,能所俱忘,自然是化無所化。

  第二十一分非說所說,是無法可說;第二十二分無法可得,是連法也不可得;此分化無所化,是連根本的惑根都要除去,如來是無眾生可度,不曾度過一個眾生。*經雲:「平等真法界,如來不度生。」《華嚴經》雲:心佛及眾生,是叁無差別。」佛陀在在處處,總要一手提起,再用另一手放下,恐怕眾生懷疑他有眾生可度,所以,一再點出生佛平等的真理。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本分在敘述如來法身遍滿法界,無一處不是如來的法身理體;既遍滿法界,即不能住相觀如來,所以說,如來法身非相。

  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本分在敘述般若法,非斷非常,不可用斷常之見思量,而且般若法本是不生不滅的,不可用生滅之法來論議,因此般若法體無斷無滅。前一分雲「不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是遮眾生著相而求的「常見」,也就是「有見」,這一分則是止眾生撥無因果的「斷滅空見」。這二種見都是偏執,不是佛法的大義;真正的「空」是超越有、無二邊,無實無虛的中道,不是什麼都沒有才叫空,而是即有即空、即空即有的真空妙有。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本分敘述菩薩修行階次的深淺不同。凡夫菩薩雖知外塵之相不實,但未證得無生法忍,心中還存有微細之妄念,著相布施,未能通達無我之法。聖賢菩薩,心不住法,得成於忍,因此「得忍菩薩」的無漏功德,勝過「寶施菩薩」有漏的福德。菩薩悟得無我之後,不馳求福德,不戀著涅槃,所以說「不貪」。不受福德,並不是撥無業因功果,而是菩薩心不貪著福德,無較量福德的妄想分別。

  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本分乃敘述如來即威儀即寂靜,即體即用,隨緣不變,不變隨緣,故無往而不在,所謂威儀者,即叁十二相、八十種好,萬德具足、莊嚴圓滿之相也;而所言寂靜,即無去無來,非動非靜,寂然之體也。所以,不可以行住坐臥處見如來,因為如來雖現威儀之相,而實是寂靜之體;雖是寂靜之體,而隨現威儀之相的。

  一合理相分第叁十

  此分說明一合相之理。如來為恐須菩提尚有執見未泯,不了解般若真諦,未明法身應身之理,所以用叁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比喻應身不離法身,猶如世界是假的,就連微塵亦是虛而不實的。叁千大千世界與微塵,雖異而不異,合而不離之相,但畢竟也是因緣假合而已,終有因緣離散,壞空無實的一天。

  知見不生分第叁十一

  真知者,無所知而又無所不知;真見者,無所見卻又無所不見。凡夫不悟般若妙理,不能降伏妄念之心,所得知見,外不能離六塵、內不能斷緣影,紛紛墮於能知、所知之障中。本分旨意,即是要我們斷除心外取法的毛病,務使知見不生才是。

  應化非真分第叁十二

  應化者,應機度化之意也。舉凡一切佛陀所言所說,一文一字、一形一相,無非是為了度化眾生而設,並非真實,故佛陀至此,不忘隨說隨泯,破眾生之執,以顯般若之理也。

  (香光尼眾佛學院圖書館整理)

  

《金剛經 解題》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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