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百丈以前,梁僧法雲,住光孝寺,雖已奉诏創製清規,但沒有像百丈一樣,敢明目張膽,大刀闊斧的毅然改製,定作規範,在百丈以後,更無完美的僧衆製度,能夠超過叢林製度的範圍,所以說者便截定是百丈禅師,創建叢林製度了。
在百丈以前,禅宗的學風,大多只在長江以南一帶流傳,最盛的區域,當在廣東、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江蘇、四川等省,能夠北入中原的還不太多,至于黃河南北,還是停留在初期東來佛教的方式。禅宗以外的其余宗派,以及專精佛教學理,講習經論的法師,被稱爲義學沙門的,爲數還是很盛,大凡笃信研究經論學理的人們,不是過于圓通,便是過于迂執,盡管他自己本身,也翻滾不出時代的潮流,如果有人要公開改變舊製,自然就會忿然動色的。所以當百丈創建叢林之初,就被人罵作“破戒比丘”,這也是事所必致的了。馬祖百丈等輩,都是氣度雄偉,智慧豁達之士,具有命世的才華,擔當立地成佛的心印,他毅然改製,固然由于見地定力的超群,也是適應時勢機運的當然趨勢。
百丈以後,晚唐五代之間,禅宗本身,又有五家宗派的門庭設立,範圍僧衆的製度,大體還是遵守叢林的清規,可是在教授方法,和行爲儀禮之間,卻因人、因地、因時的不同,就各有少許出入,這種不能算是異同,只能算是出入的儀禮和教授法,便又名爲家風。所以後世各個叢林禅寺,各有家風的不同,一直流傳到清末民初,嚴格地說,禅寺叢林所流傳的規範,已經經過千余年的變易,當然不完全是百丈禅師時代之舊觀了。而且江南江北,長江上遊和下遊,各寺都有各寺不同的家風和規矩,但推溯這個演變的源流,無論它如何變更形式,窮源探本,可以得一結論:
叢林禅寺的宗風,是淵源于叢林製度的演變。禅宗的叢林製度,是脫胎于佛教戒律的演變。
佛教戒律,是由釋迦牟尼佛所製定的,它爲了範圍僧衆集體生活,修證身心性命所建立,具有中國文化《禮記》中的禮儀,以及法律、與社會法規等的精神和作用。
1.叢林的規模
(1)住持和尚:他是職掌全寺的修持(教育)、寺務(行政)、戒律和清規(法律)、弘法(布道)、經濟財務等事權,等于政府的元首、社會的領袖。他在寺內住的所在,叫做方丈,也就是佛經上說,維摩居室,僅有方丈之意,所以普通便叫一寺的住持和尚作方丈,有時也叫作住持,就是佛經上住持正法之意。《禅苑清規》稱尊宿住持謂:“代佛揚化,表異知事,故雲傳法。名處一方,續佛慧命,斯日住持。初轉*輪;名爲出世。師承有據,乃號傳燈。”
(2)住持和尚的産生:住持是僧衆們推選出來的,必須具有幾個條件:第一,是禅宗的得法弟子,要確有修持見地,足爲大衆師範,而且形體端正,無有殘缺。第二,要德孚衆望,經請山長老和其他叢林的住持們贊助。第叁,得朝廷官府(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同意。
他具備這些衆望所歸的條件,經過一次極其隆重的儀式,才得升座作住持和尚,如果以上還有老師和尚的存在,在升座的儀式中,還有付法、嗣法。人院、視箓等手續,才算完成接座的一幕,相等于現代的交替教育宗旨,和職位上的移交。
(3)退院的和尚:前任的住持和尚退位,便稱爲退院老和尚,他閑居養靜,再不間事(或者閉關專修,大體都是功高望重,修持與德操,達到圓滿的程度。他與新任接位接法的住持和尚之間,視如父子,必須極盡恭敬供養侍奉的能事,一直到了老死,務須盡到孝養,否則,會被諸山長老及僧衆們所指責的,甚之,還算是犯了清規,受到責罰,但是唐宋時代的退院高僧,多半是飄然遠引,從來不肯作形似戀棧的事。
(4)和尚與政府的關系:以前在中國的政治上,關于僧道製度,雖然曆代都有過不大不小的爭議,但因中國文化的博大優容,最後決議,都以師禮待遇僧道等人,雖然朝見帝王時,也不跪拜,只須合掌問訊,等于只有一揖了事。東漢時,僧尼隸屬于鴻腫寺管理。唐以後,改變自姚秦、齊、梁以來的大增正和大僧統,設祠部曹,主管天下僧尼道士的度謀和道箓等事。祠部與僧箓司,等于現代政府的宗教司,唐代是隸屬于禮部的,《唐會會要》稱:“則天延載元年五月十五日,敕天下僧尼隸祠部。”全國僧尼的戶籍,也隸祠部專管,並置有僧籍的專案,迨唐憲宗元和二年,在帝都長安的左右街還置有僧錄的職銜,相當于姚秦的僧正,後魏的沙門統,南齊京邑僧官的僧主,那是選拔聘請有道德學術修養的高僧,人都作僧官,主管天下僧尼道士等的事務。元代有一時期,還專設有行宣政院,以管理僧俗喇嘛及邊情等事務。明洪武時,置僧祭司,各直省府屬置僧綱司,州屬置僧正司,清代因其職稱。度碟,是政府給僧尼的證件,等于現代的文憑和身份證明書,唐代又稱爲何部牒,它自尚書省祠部發出。道士們的度牒,又名爲箓。
叢林住持的和尚,雖然由僧衆推選産生,但是也須得朝廷或地方官的同意聘任,如果住持和尚有失德之處,政府也可以罷免他的職位,甚至,還可以追回度碟,勒令還俗,便變成庶民,像平常人一樣接受政府法律的製裁,這種製度,一直到清代以後,才漸漸變質,不太嚴格。因爲清代在精神上,乃異族統治,變相松弛,是另有他的政治作用。中國曆代政權,雖然沒有像現代人一樣,有憲法規定宗教信仰的自由,可是向來都聽任自由信仰宗教的,過去政府對于僧道的措施,並不是嚴格的管理,只是嚴整的監督。
(5)住持和尚執行的任務:住持的職位上,是全寺首腦的住持,由他選拔僧衆,分擔各種執事的職務,但是卻叫作請職,並非分派。請職,等于說以禮聘請,並不以命令行爲。各種執事的職位,雖然由住持所請,但一經請定了,便各自執行他的職掌,秉公辦理,即使對住持,也不能徇私,因爲他們有一最高的信仰,盡心盡力,一切都爲常住,才是功德。常住,就是指叢林寺院的全體代名辭,也就是佛經所說佛法常住之意。所以幾關于處理或決議全寺和大衆的事,住持必須請集全體執事公議以決定之,不能一意孤行,至少,也有兩序執事長老,或少數重要執事參加決定才行。因此,住持在職位上,並不像專製時代政府的主官一樣,他卻像中國舊式教育的全體弟子們的嚴師一樣,因爲他所負的重要責任,便是指導全寺僧衆們的實地修行,和品行的督導,關于這一方面,他卻有無上的權威,也有無限的責任感,所以古代的叢林,有些住持,根本就不問事務,他認爲執事的職掌,已經各有所司,毋須他來多管,他只須自己努力修行,隨時說法,行其身教就是,要能不使學者走入歧途,這才是他應負的責任。
(6)住持和尚請兩序班首執事:住持就位,就要選請全寺的執事,所謂執事,百丈舊規,稱爲知事。班首,舊規稱爲頭首。他要選拔僧衆中才能勝任,而且足孚衆望的出任各種職司,雖然不經過選舉,但是必是大衆所諒解同意的。他要發表各位執事職司的手續時,先要征求本人的同意,再把各執事職司的名字職位,寫在一個牌上(等于現代的公告牌),挂了出來,大家就得遵守之,須在每年正月十五、或七月十五挂牌。在請職以前,先于叁五天前方丈預備了茶果,就命侍者去請某某師等同來吃茶,經過住持向他們當面請托,得到了同意,才一一由書記寫好名字職位,挂牌示衆。然後在就職那一天,午齋的時候,先送到齋堂,依次就座用膳。飯後再繞佛經行,送到大殿上,依次排列位置,再禮佛就位。晚課以後,各請新的執事,便到方丈禮座就職,住持便當面加以訓勉,告誡盡心職務,遵守清規。退而再至各老職事房中,一一拜候,便叫作巡寮(巡寮這個名辭,在戒律上又作別論)。這樣便是簡單的請職程序。請職的時候,也有請二人同任一職,互爲副助,或數人同任一職的,偶也有之。但各職執事職司,雖由住持請出,卻不像上下級官吏的組織,他是平行的,可以說,只有圓的關系,既不是上下,也不是縱橫的隸屬,他們有弟子對老師的尊敬,卻沒有下級對上級的班行觀念。
2.叢林的風規
(1)身份平等,集團生活:唐、宋時代,正當禅宗鼎盛的時候,大凡出家爲僧的,不外四種情形:①部分研究佛學經論的稱爲義學比丘們,有的是因政府實行佛經的考試既經錄取,便由朝廷賜給度碟出家的。②自動發心,離群求道,請求大德高僧剃度的。③朝廷恩賜,頒今天下士庶,自由出家的。唐時,政府有幾次爲了財政的收入,還有鬻賣度碟,聽任自由出家的。④老弱鳏寡,無所歸養而出家的。在這四種情形當中,如有未屆成年想求出家者,依佛的戒律,還須得父母家族的同意,才能允許出家。
既經出家受戒,取得度碟以後,就可往叢林討褡長住,討褡大約分作兩種,各有不同的手續:①普通少住數日或一短時期的,便叫做挂褡(俗作挂單或挂搭)。挂褡的僧衆,爲慕某一叢林住持和尚的道望,遠來參學,或是遊方行腳經過此處,但都須先到客堂,依一定的儀式,作禮招呼,依一定的儀式放置行李,然後由知客師或照客師依禮接待,並依一定的禅門術語,詢問經過,既知道了他挂褡的來意,便送進客房,招呼沐浴飲食。普通僧衆住的客房,術名叫寮房。接待遊方行腳僧的,又叫做雲水寮,唐宋時代,舊稱通叫做江湖寮。最普通的過路挂褡也要招待一宿叁餐,等于歸家穩坐,絕無歧視之處。如遇參學遊方的,有些比較大的叢林,在他臨行時,還要送些路費,叫做草鞋錢。倘要久住些的,便要隨大衆上殿念經,參加作事,雖然居在客位,勞逸平均,仍然不能特別。②要想長住的,使叫作討褡。要住進禅堂內修學的,便叫作討海褡。討了海褡,就算本寺的正式清衆了,這必須要先挂褡,住些時日,經過知客師及各執事們的考查,認爲可以,才能討得海褡長住,舊製稱爲安褡.常住的僧衆,每年春秋兩次,各發一次衣布,或衣單錢,以備縫製衣服之用。除了施主的布施以外,常住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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