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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壇經》簡說(徐恒志)

  《壇經》簡說

  徐恒志

  六祖惠能大師,廣東新州人(今廣東新興縣東),叁歲喪父,家境貧困,靠賣柴養母。因聞客誦《金剛經》,心便開悟,投奔到五祖弘忍禅師門下,做舂米之類的粗活。在五祖選嗣法弟子的過程中,他道出了得法偈:“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由于悟境超異而繼承了頓教衣缽,成爲中國禅宗的第六代祖師。五祖並開示他“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若識自本心,見自本性,即名丈夫、天人師,佛。”之後,六祖爲避人爭奪衣缽,在獵人隊中隱藏、保任了十五年,才削發爲僧,開東山法門,高唱見性成佛的頓悟說,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禅宗思想體系,並發揚光大,曆久不衰。

  六祖的禅法以直指、直示爲特點,把見性,悟性作爲禅的生命。在《壇經》裏,他強調“惟論見性,不論禅定解脫”,“若識自心,一悟即至佛地”。他認爲“菩提自性本來清淨,但用此心直了成佛。”“不悟即佛是衆生,一念悟時衆生是佛。”“若開悟頓教,不執外修,但于自心常起正見,煩惱塵勞常不能染,即是見性。”他甚至斬釘截鐵地指出:“汝等自心是佛,更莫狐疑!”他的這些論點,即是反複說明:見性,悟性對從根本上轉化妄想執著和解決人我、是非、善惡、順逆、染淨等種種二元對立狀態的重要性;其中他以“般若觀照”,息妄顯真,得定開慧,作爲識心見性的重要手段。他說:“用自真如性,以智慧觀照,于一切法不取不舍,即是見性成佛道。”又說:“若起正真般若觀照,一刹那妄念俱滅,若識自性,一悟即至佛地。”在六祖的開示中,還處處顯示體用不二、定慧一體、空有圓融、性相一如的般若正見,把一相(一相無相)叁昧和一行(直心直行)叁昧結合起來,雖不變而隨緣,雖隨緣而不變。他說:“真如即是念之體,念即是真如之用。”“定慧一體不是二,定是慧體,慧是定用;即慧之時定在慧,即定之時慧在定。……猶如燈光,有燈即光,無燈即暗,燈是光之體,光是燈之用,名雖有二,體本同一。”六祖曾開示智隍:“汝但心如虛空,不著空見,應用無礙,動靜無心,凡聖情忘,能所俱泯,性相如如,無不定時也。”在此基礎上,六祖認爲見性之人,于一切法立亦得,不立亦得,要“去來自由,無滯無礙,應用隨作,應語隨答,普見化身,不離自性,即得自在神通,遊戲叁昧,是名見性。”這正像明鏡照物,物來影現,物去鏡空,一切不立,又一切不廢,即所謂“自由自在,縱橫盡得”。

  從認識論角度分析,六祖對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心和物的關系問題,是無相而無不相,無念而無不念的空有圓融、心物不二論者,也是他所說“自性自悟,頓悟頓修”的最上乘境界。雖然如此,六祖亦並不否定根性有利鈍這一客觀事實,而說“法即一種,見有遲疾。”“法無頓漸,人有利鈍。”由于人有利鈍,也即障有深淺,故佛說無量法門,隨機施教。人們在實踐中,或頓悟頓修,或頓悟漸修,或漸悟漸修,無有定法,最後同證菩提,無有差別。在實踐過程中,當專修一法而不能相應時,也允許改修他法,以適應根性,而免虛耗時光。實際上,佛菩薩,善知識並無實法與人,但因病施藥,方便對治。所以六祖說:“吾若言有法與人,即爲诳汝。但且隨方解縛,假名叁昧。”這與《金剛經》“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同一旨趣,同一法味。總之,如果我們能以“菩提爲因,大悲爲根,方便爲究竟。” (《大日經》) 離指見月,不生執著,可得法益而解法縛;一旦我法雙空,並空亦空,則無盡煩惱自然化爲大光明寶藏了。這樣,一切固執法見,舍本逐末,甚至诤論勝劣,高樹慢幢等現象,不是“可以休矣”嗎

  

  綜觀上述所引《壇經》內容,可以這樣說:六祖是以“真如自性”作爲本體論;通過“般若觀照”來達到“領悟自性”,作爲實踐要領;而以“若見一切法,心不染著”的無念,“外離一切相”的無相,“于諸法上念念不住”的無住,作爲認識論的基本要求。六祖所建立的頓教法門及其思想體系是獨具特色的,是中國佛教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亦是佛教中國化的一個鮮明標志。

  摘自《般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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