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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講記▪P19

  ..續本文上一頁“積聚”。經論說阿賴耶無始來爲一切過患所積集;說阿賴耶爲過失聚,也與此意相同。過失聚的無明住地,“生一切修道斷煩惱上煩惱”。這句話,可這樣的解說:生一切修道斷煩惱──上煩惱。簡單的說,生起一切隨煩惱;這一切隨煩惱,爲修道所斷的(唐譯缺修道斷煩惱句)。此中說的修道斷,並非與見道所斷相對的修道所斷,是泛指道谛應修的修道。修道與隨煩惱相違,有隨煩惱,即障修

  道;修道即能斷此隨煩惱。約別義說,今不論一般凡夫所有的煩惱;然二乘聖者,得無漏道,而有根障,定障,不能得佛一樣的深定,大智。聲聞學者稱此爲不染汙無知,今即說爲從無明住地所起的隨煩惱。使二乘及菩薩的修道,不得究竟圓滿,不得無余清淨。這種障于修道而爲大乘不共修道斷的,即所知障。

  “彼生心上煩惱”下,共有十一句。彼,即無明住地,上煩惱是隨煩惱。心上煩惱,是障心的煩惱。或可說,心本性淨,修道時,障于自性心而不得究竟淨的煩惱。心上煩惱,爲總說,因爲一切隨煩惱,都是隨逐心而爲煩動惱亂的。其他十句爲別,解義也准前可知。“止”爲奢摩他,是寂靜的意思。系心一處而不散動,名止。“觀”爲毗缽舍那,即分別觀察。止觀與定慧略同,然古德說:“止觀爲定慧之根”,即止觀重在初修。禅與正受,都是修止所成的定。“禅”那譯爲靜慮,指色界四靜慮的根本定說。“正受”,梵語爲叁摩跋提,或譯爲等至,指四無色定及滅受想定說。方便與智,都是修觀所成的智慧

  。“方便”,梵語漚和,即是智慧的善巧;“智”即般若。二者的不同是:達諸法真性的是智,了差別事相的是方便。般若又名根本智或如理智,方便又名後得智或如量智。“果”指聲聞果,辟支佛果,以及菩薩的分證果,以道及滅──功德爲體。“得”約能證能得的得說。也可說:果是道果,得是滅得。“力”是十力,“無畏”是四無所畏,然菩薩也有十力等。如所說的十一種上煩惱,都是屬于修道的,與定慧修證有關,所以不妨說爲修道所斷上煩惱。這修道的“過恒沙等上煩惱”,不是二乘果智及菩薩因智所能斷的,唯有“如來”一念相應的大“菩提智所”斷。這“一切,皆”是“依”于“無明住地”所“建立”的;“一切上煩惱”的現“起”,無不是“因”于“無明住地、緣”于“無明住地”。總結這一切隨煩惱的根源,以顯示不斷無明的無邊過失。大樹緊那羅王經說:緊那羅王會作樂,大迦葉聽了他的音樂,不期然的歡喜得起舞。天冠菩薩見了,便對迦葉說:你是世尊的尊德上座,怎麼聽了音樂,喜躍得如小兒一樣?迦葉說:我是聲聞,對叁界的五欲,雖能不染著,但對大乘微妙

  功德,還不能無染,這可作爲二乘所知障習現行的明證。所以,二乘斷叁界內的煩惱障,而于大乘無漏功德,還有隨煩惱現行,古人或稱之爲界外煩惱。

  “世尊!于此起煩惱”,這是呼應前文,結示無明住地與起煩惱的差別。上文,初說住地煩惱有四,次說生起煩惱,四住地及四起煩惱,爲二乘所斷的;而接著對論起煩惱與無明住地的差別──心相應心不相應。此中說無明住地及生起過恒沙上煩惱,爲如來菩提智所斷,而爲二乘所不斷的。接著也對論起煩惱與無明住地的別異。文義影顯,實因爲初期佛法,但明四住煩惱乃四起煩惱。次于四住中,別出甚深細的無明住地;從此而又出過恒沙的起煩惱。阿含時舉煩惱爲見、愛、無明。五住地說,似即偏據此特勝義,以二乘見道斷爲見,二乘修道斷爲(叁)愛,以如來究竟斷盡的爲無明。

  巳二能斷之功德午一一切悉斷“世尊!若複過于恒沙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一切皆是無明住地所持所建立。譬如

  一切種子,皆依地生,建立,增長,若地壞者,彼亦隨壞。如是過恒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一切皆依無明住地生,建立,增長,若無明住地斷者,過恒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皆亦隨斷。”

  說明無明住地斷而一切斷,先承前依無明而建立說起。“過于恒”河“沙”等,而爲“如來菩提智所應斷”的煩惱“法,一切皆是無明住地所持所建立”的。建立,是安立的意思,持是持續不失的意思。接著,舉喻說,“譬如”谷麥等“一切種子,皆”是“依”于大“地”而出“生”而“建立”而“增長”的。所以反過來說,“若地壞”了,從“彼”所生的種子、芽、莖等,也就“隨”而失“壞”了。“如是”下,合法。“過恒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的上煩惱“法”,既然“一切”都是“依”于“無明住地”所“生”起所“建立”所“增長”,那末,“若無明住地”究竟斷了,從它所生起的“過恒沙等如來菩提智所應斷法”,自然也就“隨”之“斷”盡了。叁乘所以不能斷一切起煩惱,即因未斷此無明住地。

  午二一切悉證“如是一切煩惱上煩惱斷,過恒沙等如來所得一切諸法,通達無礙,一切智見。離一切過惡,得一切功德,法王法主而得自在,證一切法自在之地。如來應等正覺正師子吼: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故世尊以師子吼,依于了義一向記說。”

  上說二乘及菩薩,爲無明住地所覆而不知不斷,因此叁事有余,四事有余。現在反過來,先說能斷才能見;“如是一切”住地“煩惱”及現起的“上煩惱”,假使能“斷”了,那末,也就能證得“過恒沙等如來所得”的“一切諸”功德“法”。二乘及最後身菩薩,爲無明住地所覆障,所以于一切法不能如實知覺;如來斷盡了,所以于一切法“通達無礙”,得“一切智見”,無所不知,無所不見,成就一切種智。

  次說叁事無余:“離一切過惡”,即一切解脫;“得一切功德”,即一切功德(般若);“法王法主而得自在,證一切法自在之地”,即一切清淨──

  法身德。王是自由自在;佛于一切法得自在,所以名爲法王。主是作得主,佛能轉一切法,一切法隨佛轉,所以名爲法主。如于一切法不得清淨,被煩惱所系縛,即不能爲法主法王了。一切法自在地,是佛地,或稱爲涅槃山,或說爲寶所。法身有二義:約法性說,名一切清淨。得最清淨法界,由于具一切功德,離一切煩惱所顯,所以法身又即是白法所成身,功德聚名法身。離縛而成一切功德,法身即一切自在義。

  次說四事究竟:“如來應等正覺”,能如上所說的,圓證叁德大般涅槃,所以能真“正”的作大“師子吼”:“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這就是一切苦盡,一切集斷,一切道修,一切滅證的四事圓滿。叁德爲佛內證功德,表示出來,就是宣說我生已盡等。“是故,世尊以師了吼,依于了義一向記說”,總結如來的究竟。惟是佛,才能一向肯定的作此了義徹底的宣說。阿羅漢,雖也如此說,其實是少分的,不了義的,還須要解說。上來,廣明二乘的叁事、四事不究竟,佛的叁事、四事究竟,根本在無明住地的斷

  與不斷;不斷無明住地,有變易生死,恒沙煩惱,不具一切功德;斷無明住地,就沒有變易生死,斷過恒沙上煩惱,得一切功德。無明住地是所知障,是聲聞學者所稱爲不染汙無知的。依此而明二乘的不究竟,似乎二乘學者也非承認不可。

  壬叁結成癸一開大小二途子一標“世尊!不受後有智有二種。”

  二乘有生死怖畏,所說的四智是方便說,所以現在結歸究竟,會二乘入一乘。

  前說智有四種: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這且以不受後有──盡一切煩惱,盡一切受生功能爲例。聖者證得聖果,有自證“智”,能知以後更“不受後有”。然不受後有智“有二種”:一、如來智,二、二乘

  智。

  子二釋醜一如來不受後有智“謂如來以無上調禦降伏四魔,出一切世間,爲一切衆生之所瞻仰,得不思議法身,于一切爾焰地,得無礙法自在,于上更無所作,無所得地,十力勇猛,升于第一無上無畏之地,一切爾焰無礙智觀,不由于他,不受後有智師子吼。”

  依前所標而解釋,先明如來的不受後有智。“如來以無上調禦降伏四魔”。調禦,如野馬野象,性情■戾,要經過調伏訓練,才可駕禦。衆生的煩惱,也暴戾難伏,須以佛法修持,才能降伏。在聖者的調禦煩惱中,佛是無上的調禦者:自離煩惱而得究竟,是自調伏;又能爲調禦師,教化弟子,是調伏他。由于如來能無上調禦煩惱,離一切過患,所以能降伏四魔。四魔是:一、煩惱魔,這是衆生心中的魔,由此障礙一切功德善法。二、五蘊魔,衆生的有漏身心,雜染不淨,即是魔。有身即爲饑渴冷暖等所困惱,有心即起種種煩惱。叁

  、死魔,發心修行,每因無常到來,使善法不得成就,故稱死爲魔。也可說:死爲大苦惱事,所以是魔。四、天魔,即他化自在天。前叁魔,即衆生自己的有漏身心,後一才是外來的。現在,佛斷盡一切煩惱,即降伏煩惱魔。得法身,即降伏蘊魔。清淨法身,無爲常住,即降伏死魔。得不動叁昧,神通自在,即降伏天魔。四魔都降伏了,所以如來超“出一切世間”。若屬世間,即落于魔數。以佛超出了世間,所以“爲一切衆生”“所瞻仰”。一切衆生,歸依于佛,以佛爲崇仰的典型,而發心以求成佛。上約累無不寂的解脫德說。以出離一切過患,即“得不思議法身”。“于一切爾焰(所知境)地”,“得無礙”而于“法自在”。佛于因地廣大修行,故果得成就無邊智慧。如此,即達到究竟,“于上更無所作”。一切功德圓滿,一切境界通達,一切過患消除,所以更無所作事了。此時,住于佛果的“無所得地”,離一切戲論妄想分別。在所證的功德中,有“十力勇猛”,十力即處非處智力乃至漏盡智力,佛具足十力功德,而無所不能,故稱勇猛。又得“升于第一無上無畏之地”,這是遠離一

  切生死怖畏的涅槃地。也可以說:無畏即四無所畏。于自所證所說法,決不爲他所指責,能自信而無所怖畏。從如來以無上調禦到一切衆生所瞻仰,是解脫德,明過無不盡;從于一切爾焰地到升于第一無上無畏之地,是般若德,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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