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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讲记▪P18

  ..续本文上一页。“是故,三种意生身及无漏业,缘无明住地”。凡夫也有无明住地,但没有无漏业,所以没有意成身。等到四住地烦恼断了,无明住地的作用,才显发出来。如锣鼓声停止的时候,微小的声音就发现了。那时,无明住地即助无漏业而感生意生身。这样,“有爱住地数四住地,不与无明住地业同”。四住地助有漏业而感三有身,无明住地助无漏业而感意生身。所以应确切的认定“无明住地异,离四住地”而别有;这是“佛地所断,佛菩提智所断”,而不是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所能断的。

  寅二约三人辨不断之失卯一二乘无漏未尽

  “何以故?阿罗汉辟支佛断四种住地,无漏不尽,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证。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

  为“何”不说阿罗汉辟支佛也断无明住地呢?因为“阿罗汉辟支佛断四种住地”,无明住地不能断,所以“无漏不尽”。漏是烦恼,有烦恼即不清净,所以二乘的无漏,未得究竟。因为无漏不尽,所以虽修圣道,而“不得自在力”。虽证得少分灭,也“不”能“作证”。作证,即是证得涅槃,所作已办而究竟了的意思。这三句,无漏不尽是断集不究竟(兼摄知苦);不得自在力是修道不究竟;不作证是证灭不究竟,所说的“无漏不尽”,“即是指“无明住地”而说,这显示了二乘的无漏不究竟。

  卯二三圣智断有余辰一总说“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最后身菩萨,为无明住地之所覆障故,于彼彼法不知不觉,以不知见故,所应断者,不断不究竟。”

  “阿罗汉辟支佛”断分段生死,自以为是涅槃,其实未得真灭。菩萨以成佛为究竟,未成佛时,当然是不究竟的。所以二乘及“最后身菩萨”,直到成佛的前一刹那,都是“为无明住地”“所覆障”。由无明住地,蒙蔽真实,不能彻见一切法的如实性相,所以说:“于彼彼法不知不觉”,不觉即不见。或知约达一切如幻法相,见约证一切法空性。菩萨虽也分得法空智,分见法空,然未圆满未究竟,故说不知不见。经说菩萨的见法性,如隔轻纱。上明智有余,“不”得真“知”真“见”,所以“所应断”的,都“不断”,断惑而“不究竟”,此说断有余。不断不究竟,是除佛以外,三乘圣者所同的。推求所以不断不究竟的根源,即由于无明住地烦恼。

  辰二别说巳一约三事明有余“以不断故,名有余过解脱,非离一切过解脱;名有余清净,非一切清净;名成就有余功德,非一切功德。”

  再分别的说。先说三事有余:“以不断”无明住地,故“名有余过解脱”。过患──烦恼的解脱,是不究竟的,所以仅是有余解脱,“非离一切过”的无余“解脱”。过患没有能究竟解脱,所以离惑所显的真法性,如二乘但见我空真如,大力菩萨见一分法空真如而不彻底,都不够清净,仅“名有余清净,非一切清净”。唯佛证得最清净法界,才是无余清净。阿罗汉辟支佛的戒定慧功德,菩萨的悲愿六度功德,都未究竟,所以“名成就有余功德,非一切功德”。此中,解脱约解脱德说,清净约法身德说,功德约般若德说:三圣都是有余而非究竟的。

  巳二约四事明有余“以成就有余解脱,有余清净,有余功德故,知有余苦,断有余集,证有余灭,修有余道。”

  这样,因为阿罗汉辟支佛及大力菩萨,“成就有余解脱,有余清净,有余功德”,所以,能知苦而只能“知有余苦”;能断集──烦恼,而只能“断有

  余集”;能证涅槃──灭,然只能“证有余灭”;虽也修圣道,而只能“修有余道”。阿罗汉辟支佛及大力菩萨,于知断证修的四谛事中,都是有余,即根源于无明住地的不断。

  辰三结说“是名得少分涅槃;得少分涅槃者,名向涅槃界。”

  从上智断有余,三事有余,四事有余,可知阿罗汉辟支佛的证得涅槃,仅“得少分涅槃”。“得少分涅槃”,所以名“向涅槃界”,不是到达究竟涅槃,不过在到涅槃的路上,走向涅槃界而已。所以前面说:“离涅槃界远”。二乘的涅槃非真,所以经文结示二乘是向涅槃界;菩萨未得般涅槃,是共明的事实,所以略而不论。

  卯三如来乃为究竟辰一明常住涅槃巳一约四事明

  “若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修一切道,于无常坏世间,无常病世间,得常住涅槃,于无覆护世间,无依世间,为护为依。”

  以下,对二乘有余而说如来究竟。先示常住涅槃的德相,为如来所得。上来说,二乘(与菩萨)不知不见不断,所以三德、四谛都是有余的,不是究竟涅槃。反之,“若”能遍“知”三界内外的“一切”──分段、变易生死──“苦”,“断”四住及无明住的“一切”烦恼──“集”;“证”三界内外的一“切”有漏离系“灭”;“修”三乘共及大乘不共的“一切”圣“道”。如这样,才能得究竟常住的涅槃。世,有迁流变化的意义,凡堕在迁流变化中的,就名世间。世间即是无常的。坏就是死。也可以说:坏是分位的突变的分段死,所以说“无常坏世间”。病是渐变的变易死,所以说“无常病世间”。离此分位的、刹那的二种无常,就“得”究竟“常住”的“涅槃”,在这涅槃界中,不生不灭,再也没有无常的转变。能达到这样的常住涅槃,就可以于“无覆护世间”“为护”,于“无依世间”“为依”了。覆是覆蔽,护是保护,依

  是依止。世间有情的所以无覆无护无依,就因为一切在不息的变化中,没有究竟的归宿处,也就没有究竟的安隐。如证得常住涅槃,即得究竟的归宿,身心绝对的安乐,再也没有恐怖了。如风雨中得到荫覆,危难中得到保护,孤苦零丁时得到依止处。但这不是说,佛为众生的依护,是说常住涅槃,为无常世间的依怙。阿含经中,每喻涅槃为覆、为依、为护、为洲、为舍宅等,都是约离一切生死怖畏而说。世间是无常的,无常即是苦,所以经中常说:“我以一切行无常故,说三界是苦”。涅槃是常住的,离无常的坏病,即离苦而得究竟的安隐了!

  巳二约三事明“何以故?法无优劣故得涅槃;智慧等故得涅槃,解脱等故得涅槃,清净等故得涅槃,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谓解脱味。”

  这可说是为常住涅槃下一注解。四事圆满的涅槃,为什么是常住的?“法无优劣故得涅槃”,是总说。一切法的本性,是平等而无优劣的,如金刚经说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一般说的大乘优,小乘劣,一乘优,三乘劣,浅深高下,都是为了众生转迷成悟所作的施设,如直论一切法性,法性是平等的,有什么优劣可说?此优彼劣就是相对法,非不二法。法法平等,是本来如此的。因为法法本来如此,所以能证得此无优劣的平等性,就能实现常住涅槃。如有优劣,即有无常变化,即不是涅槃了。由于一切法的本来平等,所以能证的“智慧”也就“平等”,称为平等大慧。平等有普遍的意思,智慧达一切法平等,遍一切法而转,所以有平等智。以此平等大慧,断一切烦恼过失,得大解脱自在,所以“解脱”也是平“等”的。约智证离垢所显的“清净”法界说,虽随智而似有分满,而实本性清净,也是平“等”的。智慧等是般若德,解脱等是解脱德,清净等是法身德。从此三德的平等,显得大般涅槃的常住究竟,所以大般涅槃经说:涅槃是三德秘藏。这三德的平等,从法性平等无优劣而显。所以在无二的法性中,一切智慧,一切解脱,一切清净,都圆融不二;不即不离,相摄相入,而名大般涅槃。三德一一是绝对究竟不二的,所以如伊三

  点,不一不异,不纵不横(宝性论引此文,明智慧解脱法界的不离”。“是故、涅槃”是“一味等味”的,即所“谓解脱味”。一即不二,等即平等。不二平等,也即是圆满究竟。味,显涅槃是安乐自在的。一切圣者,以证得此法味为究竟;究竟,即是平等不二。如江湖河池的水,一经流入大海,即成同一鹹味。众生流转生死时,千差万别;到得究竟涅槃,唯一平等的解脱味;涅槃即在此解脱上显出。这本为阿含经旧说,但今从般若、解脱、法身的三德平等,以明涅槃的一味等味。显示了究竟常住的涅槃,非二乘所见的灰身泯智可比。

  辰二明无余断惑巳一不断之过失午一总说“世尊!若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不得一味等味,谓明解脱味。何以故?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过恒沙等所应断法不断不究竟。过恒沙等所应断法不断故,过恒沙等法应得不得,应证不证。”

  上文出究竟涅槃体相;但无明住地不断,即不能证得,要无余断惑的佛地,才能圆成。所以说:“若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的话,就“不”能“得一味等味”的“明解脱味”。明就是般若。前文说解脱味,依宝性论所引,也是明解脱味。本来,涅槃是不二而备三德的,所以或简说解脱;或说般若(明)解脱;或详说般若、解脱、法身,意义并无不同。“无明住地”如“不断不究竟”,因为它是烦恼根本,所以“过恒”河“沙等”的烦恼──“所应断法”,也就“不断”了。如“过恒沙等所应断”的烦恼“法,不”能究竟“断”的话,那“过恒”河“沙”数的一切功德“法,应”该“得”的也就“不”能“得,应”该“证”的也就“不”能“证”。应得不得的是无量道;应证不证的是无量灭。烦恼与道是相违的,道修成了,烦恼就灭;烦恼起了,道就不能修得。又烦恼与灭,也是相违的,证灭必然断烦恼;烦恼不断,即不能证灭。所以,这里总括的说:无明不究竟断,就不能断一切烦恼,也不能得一切(道与灭)功德。

  午二别说“是故无明住地积聚,生一切修道断烦恼上烦恼,彼生心上烦恼,止上烦恼,观上烦恼,禅上烦恼,正受上烦恼,方便上烦恼,智上烦恼,果上烦恼,得上烦恼,力上烦恼,无畏上烦恼。如是过恒沙等上烦恼,如来菩提智所断,一切皆依无明住地之所建立。一切上烦恼起皆因无明住地,缘无明住地。世尊!于此起烦恼,刹那心刹那相应;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

  这里别说不断的过失,且重在烦恼滋生一边。

  “无明住地”含摄一切微细的所知障种,烦恼习气,故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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