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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講記▪P18

  ..續本文上一頁。“是故,叁種意生身及無漏業,緣無明住地”。凡夫也有無明住地,但沒有無漏業,所以沒有意成身。等到四住地煩惱斷了,無明住地的作用,才顯發出來。如鑼鼓聲停止的時候,微小的聲音就發現了。那時,無明住地即助無漏業而感生意生身。這樣,“有愛住地數四住地,不與無明住地業同”。四住地助有漏業而感叁有身,無明住地助無漏業而感意生身。所以應確切的認定“無明住地異,離四住地”而別有;這是“佛地所斷,佛菩提智所斷”,而不是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所能斷的。

  寅二約叁人辨不斷之失卯一二乘無漏未盡

  “何以故?阿羅漢辟支佛斷四種住地,無漏不盡,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證。無漏不盡者,即是無明住地。”

  爲“何”不說阿羅漢辟支佛也斷無明住地呢?因爲“阿羅漢辟支佛斷四種住地”,無明住地不能斷,所以“無漏不盡”。漏是煩惱,有煩惱即不清淨,所以二乘的無漏,未得究竟。因爲無漏不盡,所以雖修聖道,而“不得自在力”。雖證得少分滅,也“不”能“作證”。作證,即是證得涅槃,所作已辦而究竟了的意思。這叁句,無漏不盡是斷集不究竟(兼攝知苦);不得自在力是修道不究竟;不作證是證滅不究竟,所說的“無漏不盡”,“即是指“無明住地”而說,這顯示了二乘的無漏不究竟。

  卯二叁聖智斷有余辰一總說“世尊!阿羅漢辟支佛最後身菩薩,爲無明住地之所覆障故,于彼彼法不知不覺,以不知見故,所應斷者,不斷不究竟。”

  “阿羅漢辟支佛”斷分段生死,自以爲是涅槃,其實未得真滅。菩薩以成佛爲究竟,未成佛時,當然是不究竟的。所以二乘及“最後身菩薩”,直到成佛的前一刹那,都是“爲無明住地”“所覆障”。由無明住地,蒙蔽真實,不能徹見一切法的如實性相,所以說:“于彼彼法不知不覺”,不覺即不見。或知約達一切如幻法相,見約證一切法空性。菩薩雖也分得法空智,分見法空,然未圓滿未究竟,故說不知不見。經說菩薩的見法性,如隔輕紗。上明智有余,“不”得真“知”真“見”,所以“所應斷”的,都“不斷”,斷惑而“不究竟”,此說斷有余。不斷不究竟,是除佛以外,叁乘聖者所同的。推求所以不斷不究竟的根源,即由于無明住地煩惱。

  辰二別說巳一約叁事明有余“以不斷故,名有余過解脫,非離一切過解脫;名有余清淨,非一切清淨;名成就有余功德,非一切功德。”

  再分別的說。先說叁事有余:“以不斷”無明住地,故“名有余過解脫”。過患──煩惱的解脫,是不究竟的,所以僅是有余解脫,“非離一切過”的無余“解脫”。過患沒有能究竟解脫,所以離惑所顯的真法性,如二乘但見我空真如,大力菩薩見一分法空真如而不徹底,都不夠清淨,僅“名有余清淨,非一切清淨”。唯佛證得最清淨法界,才是無余清淨。阿羅漢辟支佛的戒定慧功德,菩薩的悲願六度功德,都未究竟,所以“名成就有余功德,非一切功德”。此中,解脫約解脫德說,清淨約法身德說,功德約般若德說:叁聖都是有余而非究竟的。

  巳二約四事明有余“以成就有余解脫,有余清淨,有余功德故,知有余苦,斷有余集,證有余滅,修有余道。”

  這樣,因爲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菩薩,“成就有余解脫,有余清淨,有余功德”,所以,能知苦而只能“知有余苦”;能斷集──煩惱,而只能“斷有

  余集”;能證涅槃──滅,然只能“證有余滅”;雖也修聖道,而只能“修有余道”。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菩薩,于知斷證修的四谛事中,都是有余,即根源于無明住地的不斷。

  辰叁結說“是名得少分涅槃;得少分涅槃者,名向涅槃界。”

  從上智斷有余,叁事有余,四事有余,可知阿羅漢辟支佛的證得涅槃,僅“得少分涅槃”。“得少分涅槃”,所以名“向涅槃界”,不是到達究竟涅槃,不過在到涅槃的路上,走向涅槃界而已。所以前面說:“離涅槃界遠”。二乘的涅槃非真,所以經文結示二乘是向涅槃界;菩薩未得般涅槃,是共明的事實,所以略而不論。

  卯叁如來乃爲究竟辰一明常住涅槃巳一約四事明

  “若知一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修一切道,于無常壞世間,無常病世間,得常住涅槃,于無覆護世間,無依世間,爲護爲依。”

  以下,對二乘有余而說如來究竟。先示常住涅槃的德相,爲如來所得。上來說,二乘(與菩薩)不知不見不斷,所以叁德、四谛都是有余的,不是究竟涅槃。反之,“若”能遍“知”叁界內外的“一切”──分段、變易生死──“苦”,“斷”四住及無明住的“一切”煩惱──“集”;“證”叁界內外的一“切”有漏離系“滅”;“修”叁乘共及大乘不共的“一切”聖“道”。如這樣,才能得究竟常住的涅槃。世,有遷流變化的意義,凡墮在遷流變化中的,就名世間。世間即是無常的。壞就是死。也可以說:壞是分位的突變的分段死,所以說“無常壞世間”。病是漸變的變易死,所以說“無常病世間”。離此分位的、刹那的二種無常,就“得”究竟“常住”的“涅槃”,在這涅槃界中,不生不滅,再也沒有無常的轉變。能達到這樣的常住涅槃,就可以于“無覆護世間”“爲護”,于“無依世間”“爲依”了。覆是覆蔽,護是保護,依

  是依止。世間有情的所以無覆無護無依,就因爲一切在不息的變化中,沒有究竟的歸宿處,也就沒有究竟的安隱。如證得常住涅槃,即得究竟的歸宿,身心絕對的安樂,再也沒有恐怖了。如風雨中得到蔭覆,危難中得到保護,孤苦零丁時得到依止處。但這不是說,佛爲衆生的依護,是說常住涅槃,爲無常世間的依怙。阿含經中,每喻涅槃爲覆、爲依、爲護、爲洲、爲舍宅等,都是約離一切生死怖畏而說。世間是無常的,無常即是苦,所以經中常說:“我以一切行無常故,說叁界是苦”。涅槃是常住的,離無常的壞病,即離苦而得究竟的安隱了!

  巳二約叁事明“何以故?法無優劣故得涅槃;智慧等故得涅槃,解脫等故得涅槃,清淨等故得涅槃,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謂解脫味。”

  這可說是爲常住涅槃下一注解。四事圓滿的涅槃,爲什麼是常住的?“法無優劣故得涅槃”,是總說。一切法的本性,是平等而無優劣的,如金剛經說

  :“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一般說的大乘優,小乘劣,一乘優,叁乘劣,淺深高下,都是爲了衆生轉迷成悟所作的施設,如直論一切法性,法性是平等的,有什麼優劣可說?此優彼劣就是相對法,非不二法。法法平等,是本來如此的。因爲法法本來如此,所以能證得此無優劣的平等性,就能實現常住涅槃。如有優劣,即有無常變化,即不是涅槃了。由于一切法的本來平等,所以能證的“智慧”也就“平等”,稱爲平等大慧。平等有普遍的意思,智慧達一切法平等,遍一切法而轉,所以有平等智。以此平等大慧,斷一切煩惱過失,得大解脫自在,所以“解脫”也是平“等”的。約智證離垢所顯的“清淨”法界說,雖隨智而似有分滿,而實本性清淨,也是平“等”的。智慧等是般若德,解脫等是解脫德,清淨等是法身德。從此叁德的平等,顯得大般涅槃的常住究竟,所以大般涅槃經說:涅槃是叁德秘藏。這叁德的平等,從法性平等無優劣而顯。所以在無二的法性中,一切智慧,一切解脫,一切清淨,都圓融不二;不即不離,相攝相入,而名大般涅槃。叁德一一是絕對究竟不二的,所以如伊叁

  點,不一不異,不縱不橫(寶性論引此文,明智慧解脫法界的不離”。“是故、涅槃”是“一味等味”的,即所“謂解脫味”。一即不二,等即平等。不二平等,也即是圓滿究竟。味,顯涅槃是安樂自在的。一切聖者,以證得此法味爲究竟;究竟,即是平等不二。如江湖河池的水,一經流入大海,即成同一鹹味。衆生流轉生死時,千差萬別;到得究竟涅槃,唯一平等的解脫味;涅槃即在此解脫上顯出。這本爲阿含經舊說,但今從般若、解脫、法身的叁德平等,以明涅槃的一味等味。顯示了究竟常住的涅槃,非二乘所見的灰身泯智可比。

  辰二明無余斷惑巳一不斷之過失午一總說“世尊!若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者,不得一味等味,謂明解脫味。何以故?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者,過恒沙等所應斷法不斷不究竟。過恒沙等所應斷法不斷故,過恒沙等法應得不得,應證不證。”

  上文出究竟涅槃體相;但無明住地不斷,即不能證得,要無余斷惑的佛地,才能圓成。所以說:“若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的話,就“不”能“得一味等味”的“明解脫味”。明就是般若。前文說解脫味,依寶性論所引,也是明解脫味。本來,涅槃是不二而備叁德的,所以或簡說解脫;或說般若(明)解脫;或詳說般若、解脫、法身,意義並無不同。“無明住地”如“不斷不究竟”,因爲它是煩惱根本,所以“過恒”河“沙等”的煩惱──“所應斷法”,也就“不斷”了。如“過恒沙等所應斷”的煩惱“法,不”能究竟“斷”的話,那“過恒”河“沙”數的一切功德“法,應”該“得”的也就“不”能“得,應”該“證”的也就“不”能“證”。應得不得的是無量道;應證不證的是無量滅。煩惱與道是相違的,道修成了,煩惱就滅;煩惱起了,道就不能修得。又煩惱與滅,也是相違的,證滅必然斷煩惱;煩惱不斷,即不能證滅。所以,這裏總括的說:無明不究竟斷,就不能斷一切煩惱,也不能得一切(道與滅)功德。

  午二別說“是故無明住地積聚,生一切修道斷煩惱上煩惱,彼生心上煩惱,止上煩惱,觀上煩惱,禅上煩惱,正受上煩惱,方便上煩惱,智上煩惱,果上煩惱,得上煩惱,力上煩惱,無畏上煩惱。如是過恒沙等上煩惱,如來菩提智所斷,一切皆依無明住地之所建立。一切上煩惱起皆因無明住地,緣無明住地。世尊!于此起煩惱,刹那心刹那相應;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

  這裏別說不斷的過失,且重在煩惱滋生一邊。

  “無明住地”含攝一切微細的所知障種,煩惱習氣,故稱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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