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常喜吃鴨舌湯),盤菜百金(燒鵝掌將鐵皮燒紅,放活鵝在上面,讓它撲跳慘叫,血液均集中在腳掌上,再砍下鵝掌來作菜肴)窮極奢侈之能事。相府家人的享用,也勝過富貴人家。早已超過十年宰相應享之福,後代還須爲娼奴賞報。反而責怪我所說不驗,有此道理嗎?譬如有人將一個月的生活費在一天內揮霍光,剩下的二十九天要受饑寒此乃理所當然,怎麼能怨天尤人!”李林甫聽後默然無話,汗流不止。
叁、心好命不好,禍轉爲福報。這類人過去生中造作惡業,今生惡業先成熟,遭受種種惡報。但是,有的人相信叁世因果,能夠不怨天,不尤人,安分守貧;有的更能忏悔宿業,隨緣行善。一旦惡業消除,善緣成熟,否去泰來,必然使貧窮困苦的厄運轉化爲美好幸福的佳境。這種故事社會上流傳不少,這裏舉兩例都是很真實的:
1.《南洋佛教雜志》載,清代臺灣嘉義州林登章,爲人誠實,不幸被人誣告,關進監獄。林妻變賣財産營救,無結果。官府索銀四十兩,不得已賣兒得四十兩銀,便攜銀兩去衙門,不慎在途中遺失。這袋銀卻被一個用手代腳,沿街討飯的乞丐徐良泗拾得。徐當時心想,這筆巨款,失落的人可能會自殺,便決定留在那裏等待失主。果然林妻匆匆跑回來尋找,徐問明情況後即歸還她。後來,縣官知道林妻賣子救夫,乞丐拾金不昧的事情,大受感動,釋放林登章,不受她的銀兩。林回家後,用此款經營五金店,維持生活。徐良泗當天做了這件好事後,晚間仍回太伯公廟過夜。次日清明節,徐去郊外墓地討乞,夜裏宿地藏廟,半夜慘叫一聲,驚醒香燈師:第二天醒來,癱瘓多年的雙腿居然能站立了。香燈師問經過,徐說:“昨夜夢見兩個小鬼,一個抱身,一個包腳,對拉;痛得我大叫一聲,便昏迷過去。今晨起來,兩腿竟然能伸直走路了!”徐良泗從此給人挑水維生。林夫妻開店叁年,生意興隆,時常想念徐的恩德,但不知其姓名和住址。有一天徐挑水到林家店裏,林妻見他面貌很像恩人,但這人是站立走路,又不敢認。次日徐又來,林妻上前詢問,才知果系恩人,夫妻倆對徐叩頭謝恩,讓他留在店中居住。後來,林夫妻回廣東繼承其叔父的百萬家産,便將在臺灣的五金店及其他財産,全部贈送給徐。徐晚年又將財産布施給一家醫院。
按:徐良泗乞討維生,又系殘廢,竟能面對巨款,不昧良心,歸還失主。只此一念,便能消除夙業,增長善根,轉禍爲福,施理所當然的事。
2.王恩洋著《人生哲學與佛教》載:清代,有鄉試官王某,原系一窮秀才,年過六十,教私塾,年終散學,帶回教書所得的六千文錢(有方孔的銅錢)回家過年。途中聽路旁茅屋裏哭聲悲慘,進去問明情況,因欠債無力償還,年終索債很急,只好改嫁妻子來還債,有小兒女,不忍分離,所以痛哭。這窮秀才很同情他們,問欠債多少?回答六千文。便毫不猶豫把六千文給他們就各自回家去了。途中窮秀才走到岩邊,天晚了,恰遇對面幾十人擡大木料前來,躲避不及,墜落岩下,當場死亡。消息傳開,人們都說:“老天沒眼睛,做好事沒好報,因果根本就不可信!”這窮秀才的神識,忽然像一場夢醒來,睜眼一看,自己卻睡在一豪華房間中,寬廣的臥床,錦緞的被蓋。他的頭剛一動,一個老太太驚喜說:“我兒子活了!”兩個年青的婦女正在哭泣,急忙用手撫摸他,好象是妻子一樣。這時窮秀才大爲困惑,用手摸胡須沒有了,心想我可能死去,又投生了吧?!聯想起布施救人和墜岩喪生的經過,感覺渾身疲乏無力,不能說話,便糊裏糊塗的睡著了。第二天,一位老太爺,須發盡白,和自己前生形狀差不多,陪著醫生來診病,診脈後醫生說:“公子的病基本好了,只需培補一下就可恢複。”這樣臥床七天,可以下床走動。當他走到中堂,看那供的木主牌位,才知道不姓張而姓王了。又從奴婢口中知道這王家是當地最有地位的,老太爺只有這個獨生子,現年二十五歲,讀書不長進,還是童生。沒有孫兒,結婚後又娶姨太太。一天老太爺對他說:“我家世代書香,不能到你便中斷。現在病也好了,可去書房用功讀書!”公子連答是、是。走進書房,窗明幾淨,室外花木繁茂,老師已坐在那裏和自己過去相似。叫他背書,沒一字錯漏;叫他寫字,沒有一點敗筆;叫他作文,寫出的文章十分老練,懷疑是抄別人的。另出題面試,也和前篇差不多。老師大驚,心想這個學生素來腦子很笨,做八股文寫不能成篇,不可能害一場病學問就提高到這個地步。問他是什麼原故,公子不答。老師再叁追問,還是不說。老師對此始終感到奇怪。一個月明之夜,老師留他賞月談心,又誠懇地問到此事,公子說:“我前生是個秀才,教私塾。年終回家途中,布施救人,墜岩而死。萬沒有想到神識投入這個臭皮囊中,便以這人的父母做父母,妻子做妻子。想我前生,並沒有做壞事;可是功名很不順意,年過六十仍然十分貧困。拿我布施的六千文來說,並不算多,但這是自己全家的生活費。當時也沒有考慮,只覺得別人一家分離,太淒慘,動了悲憫心。是不是因這一念真誠的悲心,所以死後神識便投入這公子的軀殼中呢?”老師聽後,異常驚詫說:“想不到果真有這種事呀!”第二天,老師要告別,公子問爲什麼?老師說:“你的學問文章,我比不上;你的思想境界,更比我高。我怎配當你的老師?假使是從前的公子,那我再教他十年也沒有問題。”公子說:“我前生也是教書的,今生能獲得這種好報,我怎忍心讓你離去!我們倆正好一起研究學問,秋天同去參加縣上的考試,如果能夠還我一個秀才,您也光榮,父親必定重謝您。”教師便留下,秋天考試,兩人同時考取秀才,父母喜出望外,重謝老師。公子繼續考中舉人、翰林、出任主考官。十多年後,這家父母已亡故,他是一家之主,又有較高的社會地位,不怕別人議論了。他回到原來家裏,談起往事,件件吻合。給家裏購置産業,安慰他們的辛苦,並宴請鄉親,暢談前生事。這一下傳開了,人們都說:“今天才知道,老天有眼睛,作善有善報,因果貫通叁世,是真實不虛的!”
按:從佛法看,這個窮秀才,過去生中造的惡業較重,所以一生窮困,還應凶死,死後可能墜入惡道。但他能夠起一念悲心,舍己救人,六千文雖不多,是他全家的生活費。這一念和“不爲自己求安樂,但願衆生得離苦”的菩薩心腸沒有兩樣,自然能消除過去的罪障,種植未來的福報。所以神識不經過投胎,而直接投入公子的軀殼中。這也由于業力和福報所致,佛教稱爲“奪舍”,像奪占別人的房舍來住一樣。因爲沒有住胎,所以轉世不迷,記前生事曆曆如昨日事。還有一點要說明,因果並不是機械的,如果存心去模仿,要想獲得這樣的好報,未必能如願。我們只應當學習他舍己救人的大悲心行。因爲一念真誠的悲心,可以消除業障,增長福德,改變命運,這是絲毫不用懷疑的!
四、心命俱不好,遭殃且貧夭。這類人,過去生中多造惡業,未種善因。今生大多愚癡,不信因果;遭遇不好,環境困厄。但是又不知道反思忏悔。總是怨人窮,恨人富,總想采取損人利己,違法犯罪的活動,來謀取財富,來實現自己的美夢。其結果總是事與願違,往往遭受橫禍,或者終身貧困,或者短命身亡。這種事例隨處可見。社會上的犯罪分子中,有部分人因爲環境貧困,自己好吃懶做,不安分守法,不勤奮謀生,而是采取偷盜、賭博、搶劫等損害別人身命財産安全,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手段,妄圖改變自己的命運。其結果難逃“以害人開始,以害己告終”這一因果規律。以下引用一九九四年臺灣佛陀教育基金會出版的《太上感應篇注訓證》中的叁件事例爲證:
1.浙江永嘉人徐輝,家貧經商,曾向單陽富翁借了一筆巨款,對家眷說:“如果富翁死,沒人索債,我便成了小富翁了。”不久,富翁果死去,富翁家屬不知道借款事,徐便隱瞞過去。後來徐生一子,聰穎俊秀,非常可愛。八歲時患病,多方醫治,耗盡家産,病仍不愈。一天,來一位老比丘尼,孩子對她說:“我想走了!”老尼說:“這便是你的家。父母這般疼愛,你還要去哪裏?”答說:“我是單陽人,徐輝曾借我的巨款,希圖我死,便不還債,我是特來討債的!”說完便斷氣。
2.安徽有陳某、徐某二人,均以撐渡船爲職業。陳撐船較快,收入較多。徐嫉妒,常暗裏損壞陳的篙竿和撓漿。一次同宿江邊船上,徐又暗中把陳的篙竿弄斷;快天亮,怕被發現,便解纜離去,船行至江心,突然失腳落水,大呼救命,陳聽見,要去救援,可是撓漿斷了,無法行船。這時徐在水中說:“我暗裏弄斷你的撓漿,反而斷送自己性命,沒料到報應竟這樣快呀!”說完便沈沒水中。
3.明代嘉靖年間,江西南昌有木工李某、裁縫段某、算命劉某叁家,因災荒逃到湖北居住,本是同鄉,交情很好。李的侄兒李橋,依叔父居住,有學問,教書維生。劉算他的命主貴,給他做媒,與段的女訂婚。後李橋准備回江西參加考試,要求與段女結婚同行。可是段妻變心,認爲富貴未必可望,不願讓愛女遠離,便另覓一少女代替,李橋和劉某均不知道。李橋回江西後,考試連捷,旋出任成都府知府,路過湖北,攜重禮致送嶽父母。而段某親女,則與一姓肖的結婚,勞力維生,十分貧困;于是暗裏羨慕某女享受富貴榮華而自己卻貧困不堪的段女,憂郁而死。
究竟應該怎樣對待命運問題?
目前,社會上一般人都相信命運,有的人時常都在算命、看相、求簽、問蔔,把自己的前程、未來的命運都寄托在這上面,卻不反躬自責,修省心地;有的人到處跑寺廟,挂紅放炮,燒香拜佛,祈求佛菩薩保佑自己官升叁級,腰纏百萬,卻不想一想自己究竟種的什麼業因?是否能夠獲得這種果報呢?這種人都是舍本逐末,不遵循佛陀的教誨,不修省內心,不從自己心田上去下種、耕耘,卻向外弛求,想獲得福果,獲得好的命運是絕不可能的。
我們學佛的人,首先必須深信因果,執戒修行,以叁歸五戒、淨化身心,以四攝六度,利益衆生。最後達到心不隨境,心能轉境的地步。如果命運不好,應該反求諸己,忏悔今生或前世的罪業,虛心改過遷善,決不怨天尤人。這樣惡業日消,善緣日增,冥冥中常蒙護持,自能轉禍爲福,獲致吉祥。如果命運美好,更當布施培福,廣種善因,自然福澤綿長。但應當知道,富貴榮華,轉眼成空,夢幻泡影,不堪留戀。這樣泰然處之,不爲物累,任運逍遙安詳自適。真要了生死,出輪回,生淨土,成佛道,也必須從深信因果、止惡行善做起。這是作爲佛弟子對命運問題應持的態度。
[i] 福變爲禍兆:意爲福報將轉變爲災禍的兆頭,即:“福兮禍所伏”的道理。
[ii] 禍轉爲福報:如逢凶化吉,遇難呈祥。正是“轉變由心”,即“禍兮福所依”的道理。
[iii] 遭殃且貧夭:意爲不但要遭禍殃,而且貧困、短命。
[iv] 心可挽乎命,最要存仁道:意爲一個人的心地可以挽回或改造自己的命運,關鍵是要存心仁慈厚道。這和佛教提倡的慈悲心(大慈能與衆生樂,大悲能拔衆生苦)相近似。
[v] 命實造于心,吉凶惟人召:命運實際是唯心所現,吉凶禍福都是自己所招致的。
[vi] 信命不修心,陰陽恐虛矯:不少人很信命運,到處看相算命,卻不修省心地;這樣陰陽顛倒,一切不能順心如意。
[vii] 修心一聽命,天地自相保:一個人應當時刻檢查自己。修省心地,對于命運聽其自然,不求福報,而冥冥中常蒙叁寶攝受,龍天護持,自然業消智朗,障盡福隆。這是符合因果律的。
《心地與命運》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