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諸善男子,我時常這樣說。色法與心法諸緣,按百法明門論所說:色法有十一種,心法有八種,即八識心王,五十一個心所法,二十四個不相應法,和色法,(心法,有爲法不相應,但和無爲法有點相應。)再加上六種無爲法,共成百法。諸緣有四種:(一)親因緣;(二)增上緣;(叁)次第緣,亦名等無間緣;(四)所緣緣。
所有這種種由緣所生之法,皆不出一念心所現。所謂山河大地,森羅萬解,一切萬物,都從一念心所生。一切都是包括在一念心裏,不是心被這些萬物所包括。如能認識本來真心,則這一切萬法萬物,根本都是幻有。
真心如鏡,諸法如鏡中像、鏡中影。修道便要修至影來即現,影去即滅。真心是湛然清淨,沒有半點塵影汙染的。
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
你的色身和識心,都是由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出來的物,就是你之識心,亦是在妙明真心裏。因爲不知道,便錯認這個識心爲真心,認賊作子,生出種種顛倒相。
雲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爲何你等,把本來自妙,本來圓滿靈明的真心和寶貴光明的自性,都舍棄遺失,而在妙悟中,自取迷昧!即是把自己常住真心,全體大用,本有家珍都丟棄遺失,反認識心爲自己真心。不當認而認,這便是顛倒執著,這亦是悟中生迷,迷上加迷。
悟就知萬法唯心,心包萬法。迷就迷法皆在心外,心只在身中。如手臂本無正倒,而分正倒,這就是執著。若無執著,就是正遍知;有執著就成爲性顛倒,如人迷東爲西,東實不轉爲西,只是迷情妄執,東西顛倒。顛倒中妄計顛倒,這就是認悟中迷,亦是不迷中而起迷。
晦昧爲空。空晦暗中。結暗爲色。
晦昧即無明,黑暗。無明便看不見,故等于空。因無明黑暗,就將靈明洞徹之真空,變爲冥頑晦昧之虛空。在這頑空晦昧中,再依無明之力,轉本有智光,爲能見之妄見。這就是瞪以發勞;和黑境結在一起,就生出四大之色。
色雜妄想。想相爲身。
色既結暗而成四大之色。妄想即識心,從妄想的識心參雜妄色,就造成五蘊之色身,亦即名色。這是十二因緣的道理。
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昏擾擾相。以爲心性。
聚集種種因緣,而從眼、耳、鼻、舌、身、意進入。因六塵影子,便生出分別計度之心,造成內心搖動不息,趣外即觸。趣走向外邊去,各處馳跑,妄想心可以各處奔跑,觸亦可以各處奔跑。沒有真正智慧,就迷亂地向外亂跑,不辨東西南北,終日昏昏擾擾,把元妙真心,寶明妙性都失去了,反而不明白。把不光明作爲自己的心性,亦即認識心爲真心。
一迷爲心。決定惑爲色身之內。
第一種執迷不悟,就是堅決認定真心在色身之內,一般人最大錯誤,便是錯認心在身裏面。那麼,不在身裏面,是否在身外邊呢?也不是的,而是我們都在真心裏面。
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虛空大地。鹹是妙明真心中物。
既然迷執心在身內,而不知道真心實在是廣大周遍,包含萬象,外洎即外及山河虛空大地,皆是妙明真心中所現之物。
我們這真心是包含虛空萬物,而不是虛空包羅萬物。明白這個道理,便不會丟失真心。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唯認一浮漚體。
我們的真心既然廣大無比,能包羅萬物,有如澄清百千大海之大,而我們反棄之不要,只認一水泡浮漚,作爲大海,豈不大錯!
目爲全潮。窮盡瀛渤。
不明真心廣大有如百千大海,反認爲一小浮漚爲全海之潮,已包括一切大瀛小渤。(大瀛即大海,小渤即大海旁之小海。)
真心不在內,不在外,而是包羅萬象,又是人人都具有,只因不認識,便成爲性顛倒。
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無差別。如來說爲可憐愍者。
你等(指沒有證果的有漏之衆)皆是迷中倍迷,好像我垂手,便說倒手;我舉起手,又說是正。實我手本來無差別,無倒正,而偏說有倒正,這是本來無問題,而造出問題。百千大海不要,而反認一小漚爲海;廣大無比之真心不要,而反認識心爲真心;本來不迷而執迷,便是迷中加迷。故佛說:“這樣真是最可憐憫的人!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
阿難承蒙佛慈悲,從邪術救回,又得佛多次深切教誨,萬分感激,就流淚叉手向佛說:“我雖是承蒙佛教導,這樣微妙的法音,而明白覺悟,妙明真心本來是圓滿常住不變的。”
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
但我明白佛所說的最妙法音,還是依然用我的分別攀緣心來領悟和敬仰。
允是誠的意思,緣心即識心。這是說,這個識心能分別善惡好壞,所以實是我所依賴瞻仰而不能舍離。因恐怕舍離這個分別心,就不知用什麼心來聽法。
徒獲此心。未敢認爲本元心地。
佛所說之真心,能包羅虛空萬象,山河大地,阿難豐不敢十足相信。所以說:“我現在才知道具有妙明真心,但只明白其道理,還不敢接受,正式承認爲本來圓滿、原有常住的心地。”
願佛哀愍。宣示圓音。拔我疑根。歸無上道。
阿難雖然得到佛指示,見性就是常住真心,但還不敢接受這種道理,因爲他慣用攀緣心來聽法,誤認爲沒有攀緣心,就沒有法可聽。故說:“現求佛慈悲哀憫,宣示圓滿無礙之音,拔除我的疑惑深根,使能歸至無上道,即證不生不滅之果位。”
圓音,即一音。佛能以一音演說法,衆生隨類皆得解。佛之聲音,是圓滿普被,故叁界六凡衆生,聽聞之後,皆和自身語音一樣,都能明白。只要和佛有緣,無論距離多遠,都可以聽得清清楚楚,好像在佛身邊一樣。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非得法性。
佛告阿難:“你們現在,還是用攀緣心來聽我說法,那麼法也就變成攀緣,不是無生滅,而變成有生滅。故不得法之本體真性,即是不生不滅之真性。”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
譬如有人,用手指著月亮對人說:“這是月亮。”那個人依他的手指所指,就應當看月亮。
若複觀指以爲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二淺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