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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論▪P11

  ..續本文上一頁事實,戀著過去或欣求未來所引起的困惱。不過,情愛表現于時間的活動中,雖顧戀過去,欣求未來,染著現在,而由于時間的必然傾向,多少側重于未來的無限欲求。愛在叁世漩流的活動中,一直向前奔放,所以經中有時特重于從現在到未來,如「四愛」所說。

  逐物與離世

  情愛的活動,又必然是自我的活躍于環境中。有人說:人類的 [P85] 一切愛,都是以男女間的性愛爲根本。愛兒女、父母、愛朋友等,不過是性愛的另一姿態。然以佛法說,這是不盡然的。有情是可以沒有性欲的。如欲界以上;即如一類下等動物,也僅依自體的分裂而繁殖。所以論到情愛的根本,應爲「自體愛」。自體愛,是對于色心和合的有情自體,自覺或不自覺的愛著他,即深潛的生存意欲。自體愛又名我愛;這不獨人類如此,即最低級的有情也有。有了我,我是「主宰」,即自由支配者,所以我愛的活動,又必然愛著于境界,即我所愛。對于與自我關涉而從屬于自我的欲求貪著──我所愛,或稱之爲「境界愛」。境界愛與自體愛,嚴密的說,有此必有彼,相對的分別爲二(我與我所也如此),是相依共存的。有情存在于時間中,故發現爲過現未的叁世愛染;自體愛與境界愛,可說爲有情的存在于空間中。愛著有情自體,而自體必有相對的環境,所以即以自我愛爲中心而不斷向外擴展。如燈以炷焰爲中心,向外放射光明,使一切外物籠罩于光明中一樣。有情愛著自體,于是對關聯自體的環境也愛著。 [P86] 如在家庭中,即認爲我的家庭而樂著;我的身體,我的衣物,我的事業,我的朋友,我的國家,我的名譽,我的意見等愛著,也是境界愛。有我即有我所,這本爲緣起依存的現實。由于情愛的愛著,想自主,想宰他,想使與自我有關的一切從屬于我。然而自我的自由,要在我所的無限擴大中實現;不知我所關涉的愈多,自我所受的牽製愈甚。想占有外界以完成自我,結果反成爲外界的奴隸。或者由于痛感我所的拘縛,想離棄我所而得自在。那知沒有我所,我即成爲毫無內容的幻想,從何能得自由?從愛染出發,不能理解物我、自他、心境的緣起性,不能契合緣起事相,偏于自我或偏于外境,造成極端的神秘離世,與庸俗徇物。不過這二者中,自體愛是更強的。在某種情形下,可以放棄外在的一切,力求自我的存在。有故事說:一位商人入海去采寶,遇到風浪,船與寶都丟了,僅剩他一無所有的個人。別人替他可惜,他卻慶辛的說:「幸得大寶未失」──人還沒有淹死,這是自我愛的強烈表現。進一步,在某種情形下,只要生命不斷,甚至連手足耳目都可以犧牲。就是「殺身成仁」,「舍生取義」,也是覺得這是更于自 [P87] 我意義的。 <, /font>

  此自體愛與境界愛,如約現在、未來二世說,即四愛:愛,後有愛,貪喜俱行愛,彼彼喜樂愛。前二爲自體愛,後二爲境界愛。第一、爲染著現在有的自體愛;第二、是渴求未來永存的自體愛;第叁、是現在已得的境界愛;第四、是未來欲得的境界愛。此四愛,即自體愛與境界愛而表現于現在、未來的形式中。

  

  存在與否定

  平常以爲愛著只是占有的戀著,實則愛的意義極深,不但是如此的。經中常說有叁愛:欲愛,有愛,無有愛。「欲」即五欲──色、聲、香、味、觸欲;對此五塵的貪愛和追求,是欲愛。貪著物質境界的美好,如飲食要求滋味,形式貪求美觀,乃至男女的性愛,也是欲愛之一,這是屬于境界愛的。「有」即存在,佛法以有情爲本,所以每稱有情的存在爲有。如叁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四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有愛,即于有情自體起愛,即自體愛。無有愛,此「無有」極難解,近人所以或解說爲繁榮欲。這仍應依古代的解說,即否定自我的愛。凡是緣起的存在,必有他相對的矛盾性,情愛也不能例外 [P88] 。對于貪愛的五欲,久之又生厭惡;對于自己身心的存在,有時覺得可愛而熱戀他,有時又覺得討厭。這如印度的一般外道,大都如此,覺得生活的苦惱,身心的難以調治,因此企圖擺脫而求出離。中國的老子,也有「吾有大患,爲吾有身」的見解。這還是愛的變相,還是以愛爲動力;這樣的出世觀,還是自縛而不能得徹底的解脫。這叁愛,經中又曾說爲叁求:欲求,有求,梵行求。梵行求,即是修遠離行,以圖否定存在的愛求。

  有人說:佛法是否定生命──反人生的。這是對的,也是不對。如西洋某哲學家說:「道德的目的,在于不道德」。這不道德,並不是殺人放火等惡行,是說:道德的究極目的,在使人到達超越一般的道德。佛法說了生死,說無生,也是如此。一般的人生,愛染是他的特性,是不完善的。情本的有情,含有不可避免的痛苦,有不可調治的缺陷,故應透視他,超脫他。佛法的體察有情無我無我所,不但離有愛,也要離無有愛。所以佛法說無生,不是自殺,不是消滅人生,是徹底的洗革染愛爲本的人生,改造爲正智爲本的無缺陷的人生。這樣,無生不 [P89] 但無此生,更要無此不生。如龍樹的解說無生,即生、無生等五句皆絕。如佛與阿羅漢等,即是實現了情愛的超越,得到自由解脫的無生者。 [P91]

  

  第七章 關于有情流轉的業力

  第一節 行業的發見與價值

  業與行

  有情的流轉生死,與業有深切的關系。業的梵語爲「羯磨」,本爲「作事」的意思。如僧團中關于僧事的處理,都稱爲羯磨。但從奧義書以來,羯磨早已含有深刻的意義,被看作有情流轉生死的動力。如『布利哈德奧義書』(四、四,二──五)說:「人依欲而成,因欲而有意向,因意向而有業,因業而有果」。然在佛典中,漢譯『雜含』雖偶而也有論到業的,如說:「諸業愛無明,因積他世陰」(卷一叁‧叁0七經)。「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卷一叁‧叁叁五經)。但巴利本缺。業說,爲佛法應有的內容,但在佛世,似乎還沒有重要的地位。這要到『中』與『增一』、『長阿含』,才特別發揮起來。 [P92]

  印度舊有的「業」說,無論爲傳統的一元論,新起的二元論,總是與「我」相結合的。或以業爲自我所幻現的──自作,或以業爲我以外的動作──他作,都相信由于業而創辟一新的環境──身心、世界,「我」即幽囚于其中。釋尊的正覺,即根本否定此我,所以非自作,非他作,即依中道的緣起,說明此生死的流轉。如『雜含』(卷一二‧叁00經)說:「自作自覺(受),即墮常見;他作他覺,即墮斷見。義說法說,離此二邊,處于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等。浮彌尊者與外道論法,也否定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而說「世尊說:苦樂從緣起生」(雜含卷一四‧叁四叁經)。這可見釋尊的教說,實以緣起說明生死的流轉;即從身心關涉環境──自然、社會、身心──的展轉相依,次第相續的活動中去說明。後來業力說的發揚,由于緣起支的解說而多少通俗化。

  正覺的緣起觀,一切是展轉相依,生滅相續的大活動,也可說「大用流行」。活動的一切,爲無限活動過程與活動過程的形態,不斷的在發生、安住、變異 [P93] 、消滅中推移,總名爲「行」。所以說:「諸行無常」。這一切行,沒有不變性、主宰性的,所以說:「眼(等世間諸行)空,常恒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爾」(雜含卷九‧二叁二經)。原來,行與有爲、業、作(力用)等字,字根是同一的。行是正在活動著的;有爲是活動所作成的;業是活動的見于事相;作是活動的力用。其中,行與有爲,爲佛法重要術語,尤其是行。行是世間的一切,佛法以有情爲本,所以世間諸行,不外乎情愛爲中心的活動。像五蘊中的行蘊,即以思心所爲主。經上也說:「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雜含卷一0‧二六0經)。緣起支中的行支,也解說爲「身行、語行、意行」,即思心所爲中心的身語意的活動。從展轉相依、生滅相續的諸行中,抉出(愛俱)思心所爲中心的行支、行蘊,爲五蘊現起的動力。由于這是相依相續的活動,所以當下能開示無常無我的深義。後代學者每忽略行業的緣起性,從靜止、孤立的觀點去思考,所以通俗化的業報說,每流于膚淺!

  

  業感說的價值

  業爲奧義書以來的新發見,曾經給人以非常的影響,一直到 [P94] 現在。起初,業與我相結合。到釋尊,從緣起無我觀中,使他淨化完成,契于情理。這是沈浸于耶、回文化者所難得理解的,所以略爲解說。

  一、自力創造非他力:人類在環境──自然、社會、身心中,常覺到受有某種力量的限製或支配,不是自己所能轉移與克服的;于是想象有大力者操縱其間,是神力、是天命等。但人類不能忍受這樣的無情虐待,發出打開現實,改造未來的確信。覺得這是可能轉變的,可以從自己身心──合于因果事理的努力中完成。這確信自己身心行爲的價值,即達到否定神權等他力,爲「人定勝天」的具體解說。人類在環境中,雖從來就在自己努力的情況下,獲得自己的一切。但對于不易改轉的自然現象,社會局勢,身心積習,最初看作神力、魔力(魔是神的相對性)的支配,覺得可以從自己對于神、魔等的信虔、服從等中得到改善。這或者以物品去祭祀,禱告即祭祀的願詞、贊詞;或者以咒術去遣召。進一步,覺得這是祭祀與咒術的力量,是自己身心虔敬動作的力量,使神與魔不能不如此。自我的業力說,即從此興起。佛陀使業力從神秘的祭祀與咒術中解放出來,使人 [P95] 類合理的行爲,成爲改善過去、開拓未來的力量。

  二、機會均等非特殊:神教者根源于神的階級性,造成人爲的社會階級。什麼上帝選民,什麼婆羅門、剎帝利、吠奢爲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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