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意爲彼(五根)依」。五根是由四大所造成的清淨色,是物質的,屬于生理的 [P106] 。意根爲精神的,屬于心理的。意爲五根所依止,即是說:物質的生理機構,必依心理而存在,而起作用;如心理一旦停止活動,生理的五根也實時變壞。所以五根與意根,爲相依而共存的,實爲有情自體的兩面觀。從觸對物質世界看,沒有五根,即不能顯出意根的存在;從引發精神作用看,沒有意根,五根即沒有取境生識的作用。試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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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角對的邊應爲直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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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此圖,可見身根與意根的交感。意根爲根身──含攝得眼、耳、鼻、舌四 [P107] 根的身根活動的所依,根身也是意根存在與生起的所依,二者如蘆束相依。五根中,身根此四根的範圍大,有眼、耳等是必有身根的。這可見意的特征,即是與根身的和合。低級有情,眼等四根可能是沒有的,但身根一定有,沒有即不成其爲有情。有情自體即六根,六根或譯作六情,這是從情──情識、情愛而生起,能生情而又與情相應的。身心相互依存,不即不離的有情觀,即從五根與意根的交感中顯出。有人說:心理作用是由物質結構的生理派生的,這是抹煞意根,偏重物質。有人說:心是離根身而存在的,色根爲心的産物,這是忽視色根,偏于心理。佛法的有情論,意根與五色根相依而存。單有五根,僅能與外境觸對,而不能發生認識作用;意根不離五根的活動,所以想分解五根而別求意根,也是不可能的。
意根與五根的關系,可從取境的作用而知。如眼根,像一架照相機,能攝取外境作資料,現爲心相而生起眼識。意根是根,所以也能攝取境界。『中含』『大拘絺羅經』說:「五根異行異境界,各各受(取)自境界,意爲彼盡受境界」 [P108] 。意根不但有他獨特的(「別法處」)境界,還能承受五根所取的境界。五根如新聞的采訪員,意根是編輯部的外稿搜集者。意根能取五根的所取,又爲五根起用的所依。五根與意根的交感相通,即說明了意根爲身心和合的中樞。
二、意爲認識作用的源泉:根是生義,如樹依根而發枝葉;六根能發識,所以稱根。平常說:依眼根生眼識,……依意根生意識,這還是大概的解說。精密的說:意根不但生意識,而且還能生前五識。所以凡能生認識的心理根源,都稱爲意根;而從此所生的一切識,也可總名之爲意識。意爲認識作用的根源,研究此發識的根源,佛教有二派解說不同──也有綜合的:一、主張「過去意」,即無間滅意。以爲前念(六)識滅,引生後念的識,前滅識爲後起識的所依,前滅識即稱爲意。一、主張「現在意」,六識生起的同時,即有意根存在,爲六識所依。如波浪洶湧時,即依于同時的海水一樣。此同時現在意,即意根。所以意的另一特征,即認識活動的泉源。依根本教義而論,意根應該是與六識同時存在的,如十八界中有六識界,同時還有意界。 [P109]
依意生識
識,了別義,重在觸對境界的認識;能了識別,故稱爲識。所依的根有六,所取的境也有六,識也因此分爲六種。『中含』『嗏啼經』說:如火是同一的,草燒即名草火,木燒即名木火。識也如此,依六根,緣六境,依此即成爲六識。關于識的是一是多,古來大有爭辯。依緣起觀的見地說,識應爲相對的種種差別,而非絕對的多識。但識爲依根緣境而現起者,所以說明上不妨側重差別。
佛教後期,發展爲七識說,八識說,九識說。佛的區別識類,本以六根爲主要根據,唯有眼等六根,那裏會有七識、八識?大乘學者所說的第七識、第八識,都不過是意識的細分。古代的一意識師(見攝大乘論),以意識爲本而說明諸識,以爲意識對外而了別五塵時,即爲一般所說的前五識;意識又向內而執取根身。這向內而執取根身的,即等于一般所說的阿陀那識。此意識爲本的意識,應爲從意而生的意識,不只是六識中的意識。
從有情爲本的立埸說,有情爲六處和合的存在,意處爲身心交感、認識活動 [P110] 的源泉。意根與身根的交感,即有情身心的統一。佛說「依意生識」,應以與根身相依存的「意」爲根源。低級的有情,可能沒有眼、耳、鼻、舌,但身根是有的。身根爲四大所造清淨色,由于地大增勝而成定形的機體;水大增勝而有液汁循環的機體;火大增勝而有消化的機體;風大增勝而有運動的機體;意與這身根相應而生起的覺了,或觸對外境,從意起身識;或執取身根,執取身心自體,從意生(細)意識,這二者,無論如何微昧,微昧到不易理會,但是一切有情所必具的。此(細)意識爲「名色緣識,識緣名色」的有取識,即與極微細的我見、我愛、我慢相應的染識。像人類,意根與根身相應而生的覺了,外緣即明確的五識。如定中根身所起的內觸識,及內取根身,執取自體的──細意識,也是極微昧的。此外,有高度明確的意識,承受五識外緣的落謝影像,承受(細)意識內取的積集余勢,承受前念意識的活動形態,發爲一般明確的意識。重視佛陀「依意生識」的教義,「六處和合」的立埸,應從根身與意識的交感處,說明一切有情共有的微細身識與意識,到達人類特有的明確意識。 [P111]
心及叁者的綜合
心的梵語有四,但中國譯成同樣的心字。這裏所要說的,是「質多」。質多是「種種」的意義;但不就是種種,是由種種而存在而長成的,所以古來約「種種積集滋長」而解說爲「集」。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的認識,取之于外,同時留下所認識的印象于內,即成爲心。識愈攀緣得多,內存的心象也愈多,所以說種種滋長。這可見心的特殊含義,爲精神界的統一。這統一性的心,還可從多方面得到明證。如『雜含』(卷一0.二六七經)說:「長夜心爲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此即說相續心爲叁毒所染汙。又如說「心心所」,依心而起種種心所,也即是以心爲統一性的。又如說「心遠獨行」,獨即有獨一的意義。所以此心爲種種的集起義,又是種種的統一義。這樣,依上來的解說,心意識的關系如此: [P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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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識──┤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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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約認識境界──內境、外境說。識由何來,由身心交感的──心理源泉的意處而來。識生了又如何?識生後剎那即滅,留影象而充實內心,心是種種的積集與統一。心與意,爲內心的兩種特性:一是六識所引生的,一是六識所從生的,流出又流回。識多對境界說,意多對根身說,心多對心所說。
一般的心理學者或認識論者,論到認識的來源時,有的說:心如白紙,什麼都沒有,一切認識作用,都由生活經驗而漸漸生起、資長。如不和外境接觸,心就什麼也不會有。一切從經驗來,即所謂經驗派。有的說:認識作用的種種功能,是與生俱來的。如想象、思考、推測等種種認識功能,都本來就有,由外境的觸對而引發,此即所謂理性派。以佛法來說,這即是新熏說與本有說。二家所說 [P113] 的,各見得一些,卻不是完善的。依佛法,有情爲身心相依的共存體;心理活動,是無始以來,即由外而內──從識到心,又由內而外──從意到識,不斷的交流。有情無始以來,即有此心此意此識。不悟時間的幻惑性,推斷爲本有或者始有,實在可以無須!
第二節 心與心所
認識的過程
心與心所,約心的統覺及所有複雜的心理內容說。心所,是「心所有法」,心所生起,系屬于心而爲心所有的。此心與心所,從依根緣境而發識來說,每分爲六識聚,而分別說明他的複雜內容與發展程序。六識聚所有的心所中,最一般的,即作意、觸、受、想、思五者。作意與觸,更爲認識過程中的要素。作意,如『中含』『象迹喻經』說:「若內眼處不壞者,外色便爲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識得生」。此「念」,『雜心論』譯作憶;『智度論』譯作憶念;玄奘即譯爲作意。粗淺的說,此作意即注意。深刻的說,根境和合時,心即 [P114] 反應而起作用;由于心的警動,才發爲了別的認識。此心的警動。反應,即作意。古譯爲憶念,這因爲內心的警動,是在根取境相時,心中有熟習的觀念起來與境相印合;由根境感發反應而起憶念與境相印合,這才成爲認識。『入阿毗達磨論』也說:「亦是憶持曾受境等」。唯識家的「警起心種」,也即此義的不同解說。上座者的九心輪,在根識的矚「見」境界前,有「能引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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