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貫徹,即在這緣起的空無我中建立。照上面說,一切法都是緣起的,沒有真實性,所以生而不起有見,滅而不起無見,生滅都是緣起本空的。緣起法的歸于滅,說它是空,這不是因緣離散才是滅、是空,當諸法的生起時,存在時,由于了無自性可得,所以是如幻如化,空的、寂滅的。從無我而深入的本空、本寂滅、本性不生不滅,即在這緣起的生滅無常中看出。生滅無常,即是空無我的;空無我即是不生不滅的;不生不滅即是生滅無常的。這樣,緣起法的本性空──無我,就貫徹叁印了。一部分學者的誤會,即以爲涅槃是要除滅什麼,如海中的波浪息滅,才能說是平靜一樣。因此,常與無常,生滅與不生滅,對立而不能統一。對于緣起法的流轉與還滅,也打成兩橛。要是從緣起無我的深義去了解,那麼法的生起是幻起,還滅是幻滅,生滅無常而本來空寂。所以佛弟子的證得涅槃,不過是顯出諸法實相,還他個本來如是。叁法印,那裏是隔別對立而不可貫通呢?
叁法印即是一法印
平常說:小乘叁法印,大乘一實相印。這是似乎如此, [P163] 而並不恰當的。『阿含經』與聲聞學者,確乎多說叁法印;大乘經與大乘學者,也確乎多說一法印。這叁印與一印,好象是大乘、小乘截然不同的。其實,這不過多說而已。佛法本無大小,佛法的真理並沒有兩樣,也不應該有兩樣。無常、無我、寂滅,從緣起法相說,是可以差別的。豎觀諸法的延續性,念念生滅的變異,稱爲無常。橫觀諸法的相互依存,彼此相關而沒有自體,稱爲無我。從無常、無我的觀察,離一切戲論,深徹法性寂滅,無累自在,稱爲涅槃。『雜含』(卷一0.二七0經)說:「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這是依叁法印而漸入涅槃的明證。然而真得無我智的,真能體證涅槃的,從無我智證空寂中,必然通達到叁法印不外乎同一法性的內容。由于本性空,所以隨緣生滅而現爲無常相。如實有不空,那生的即不能滅,滅的即不能生,沒有變異可說,即不成其爲無常了。所以延續的生滅無常相,如從法性說,無常即無有常性,即事相所以有變異可能的理則。彼此相依相成,一切是衆緣和合的假有,沒有自存體。所以從法性說,無我即無有我性,無我性,所以現象 [P164] 是這樣的相互依存。這樣,相續的、和合的有情生死,如得無我智,即解脫而證得涅槃。涅槃的不生不滅,從事相上說,依「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消散過程而成立。約法性說,這即是諸法本性,本來如此,一一法本自涅槃。涅槃無生性,所以能實現涅槃寂滅。無常性、無我性、無生性,即是同一空性。會得佛法宗旨,叁法印即叁解脫門,觸處能直入佛陀的正覺。由于叁法印即同一空性的義相,所以真理並無二致。否則,執無我,執無常,墮于斷滅中,這那裏可稱爲法印呢!
佛爲一般根性,大抵從無常、無我次第引入涅槃。但爲利根如迦旃延等,即直示中道,不落兩邊。聲聞弟子多依一般的次第門,所以在聲聞乘中,多說叁法印。大乘本是少數利根者,在悟得無生法忍,即一般聲聞弟子以爲究竟了的境界,不以爲究竟,還要悲願利他。從這無生的深悟出發,所以徹見叁法印的一貫性,惟是同一空性的義相,這才弘揚真空,說一切皆空是究竟了義。拘滯名相的傳統學者,信受叁法印而不信一法印;久之,大乘者也數典忘祖,自以爲一法印而 [P165] 輕視叁法印了。惟有龍樹的中觀學,能貫徹叁印與一印。如『智論』(卷二二)說:「有爲法無常,念念生滅故,皆屬因緣,無有自在,無有自在故無我;無常,無我,無相,故心不著,無相不著故即是寂滅涅槃」。又說:「觀色念念無常,即知爲空。……空即是無生無滅。無生無滅及生滅,其實是一,說有廣略」。這真是直探佛法肝心的名論! [P167]
第十叁章 中道泛論
第一節 人類的德行
從神到人
佛法,不是爲了說明世間,而是爲了解放自己,淨化世間。佛法是理智的,德行的,知行綜貫的宗教,要從生活的經驗中實現出來。說它是最高的哲學,不如說它是完善的道德,深化又廣化的道德好。釋尊從正覺中,開示了緣起支性,更開示了聖道支性。聖道是恰到好處的道德,是向上、向正覺所必經的常道,所以稱爲「中道」、「正道」、「古仙人道」。這是佛陀所開示的惟一的人生正道──八正道。正道的具體說明,關涉到極深極廣,現在先略說他的兩大特色。
神教者以爲德行的根源是神的,德行只是人怎麼服事神,人怎麼體貼神的意思來待人,如離開了神,德行即無從說起。所以在神教中,不但人的德行變成了 [P168] 神的奴役,而迷妄的宗教行爲,也被看爲道德的,有價值的。釋尊的中道行,與神教相反,從人與人──自他的合理行爲,深化到內心,擴大到一切有情,無邊世界。從人本的立埸,使德行從神的意旨中解放出來。『中含』『伽彌尼經』說:「梵志(婆羅門)自高,事若幹天,若衆生命終者,彼能令自在往來善處,生于天上」。這種神教的祈禱,祭師的神權,佛以爲,這等于投石水中,站在岸上祈禱,希望大石會浮起來。實則我們前途的苦樂,決定于我們行業的善惡,決不會因天神與祭師的祈禱而有所改變。所以說:「奉事日月水火,唱言扶接我去生梵天者,無有是處」(長含叁明經)。神教的祭祀萬能,特別是血祭,釋尊也反對他:「若邪盛大會,系群少特牛,水特,水牸,及諸羊犢,小小衆生悉皆傷殺。逼迫苦切仆使作人,鞭笞恐怛,悲泣號呼。……如是等邪盛大會,我不稱歎」(雜含卷四‧八九經)。「作是布施供養,實生于罪」(卷四‧九叁經)。這種殘殺犧牲,虐待仆役的大祭祀,那裏是布施,簡直是作惡!所以當時的人,都以爲「沙門瞿昙,呵責一切諸祭祀法」。對于吠陀,特別是阿闼婆吠陀中的咒法, [P169] 以及占蔔星相等迷信,如『長含』『梵動經』說:「沙門瞿昙無如是事」。這些,都是無知的産物,凡是「見(真)谛人,信蔔問吉凶者,終無是處。……生極苦……乃至斷命,舍離此內,更從外(道)求……或持一句咒、二句、叁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咒、令脫我苦者,終無是處」(中含多界經)。說得徹底些,如『雜含』(卷四十‧一一一八經)說:「幻法,若學者,令人墮地獄」。總之,因神教而引起的祈禱、祭祀、咒術,種種迷信行爲,佛法中一概否認。不但否定神教的迷信行爲,而且巧妙的改造他。如婆羅門教的祭祀,用叁火,佛也說叁火,但叁火是:供養父母名根本火,供養妻兒眷屬名居家火,供養沙門婆羅門名福田火(雜含卷四‧九叁經)。神教徒禮拜六方,佛也說禮拜六方,但這是親子、師生、夫婦、親友、主仆、宗教師與信徒間的合理的義務(中含善生經)。釋尊肅清了神教的宗教道德,使人生正道從神教中解放出來,確立于人類的立埸,爲佛法中道的特色。
從少數人到多數人
人類原爲平等的,由于職業的分化,成爲不同的職業層 [P170] ;由種族的盛衰,造成自由民與奴隸,這是古代社會的一般情形。初期的宗教,與種族相結合,成爲氏族的宗教。這才因種族的盛衰,而弱者的宗教被排斥,宗教就成爲勝利者的特權。如耶和華爲以色列人的上帝,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婆羅門教爲婆羅門、剎帝利、吠奢的宗教,首陀羅沒有依宗教而得再生的權利。印度的四姓階級製,不但是世俗的,而且與宗教相附合。佛以爲:「四姓皆等,無有種種勝(不)如差別」。因爲無論從財力說,從法律說,從政治說,從道德說(雜含卷二0‧五四八經);從女人所生說,從隨業受報與修道解脫說(中含婆羅婆堂經),四姓完全是平等的,是機會均等的。四姓不過是職業分化,人爲的非法階級──婆羅門假托神權的四姓說,等于「如有人強與他肉,而作是說:士夫可食!當與我直」(中含郁瘦歌邏經)。佛說四姓平等,即種族優劣的根本否定。這在宗教中,佛法即爲一切人的宗教。所以四姓「出家學道,無複本姓,但言沙門釋迦弟子」(增含苦樂品)優婆離尊者,出身賤族,爲持律第一上座,這可見佛法的人類平等精神。 [P171]
男與女,約信仰、德行、智慧,佛法中毫無差別。如在家的信衆,男子爲優婆塞,女子即是優婆夷。出家衆,男子爲沙彌、比丘,女子即爲沙彌尼、比丘尼。女衆與男衆,同樣的可以修道解脫。依這道器的平等觀,生理差別的男女形相,毫無關系。如『雜含』(卷四五‧一一九九經)蘇摩尼所說:「心入于正受,女形複何爲」!女衆有大慧大力的,當時實不在少數。但釋尊製戒攝僧,爲世俗悉檀(智論卷一),即不能不受當時的──重男輕女的社會情形所限製。所以對女衆的出家,釋尊曾大費躊躇,不得不爲他們定下敬法(中含瞿昙彌經)。女衆雖自成集團,而成爲附屬于男衆的。釋尊答應了阿難的請求,准許女衆出家,這可見起初的審慎,即考慮怎樣才能使女衆出家,能適應現社會,不致障礙佛法的宏通。由于佛法多爲比丘說,所以對于男女的性欲,偏重于呵責女色。如說:「女人梵行垢,女則累世間」(雜含卷叁六‧一0一九經)。其實,如爲女衆說法,不就是「男人梵行垢,男則累世間」嗎?二千多年的佛法,一直在男衆手裏。不能發揚佛法的男女平等精神,不能扶助女衆,提高女衆,反而多少傾向于重男 [P172] 輕女,甚至鄙棄女衆,厭惡女衆,以爲女衆不可教,這實在是對于佛法的歪曲!
總之,佛法爲全人類的佛法,不論貴賤、男女、老少、智愚,都爲佛法所攝受,佛法普爲一切人的依怙。
從人類到一切有情
佛法不但是人類的,而且是一切有情的。佛法所要救濟的,是一切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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