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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論▪P3

  ..續本文上一頁的自相殘 [P12] 殺,不忍老死的逼迫。這種「世間大苦」的感覺,是深切的經驗,是將自己的痛苦與衆生的痛苦打成一片,見衆生的痛苦而想到自己的痛苦。釋尊經此感動,不滿傳統的婆羅門教與政治。自憫憫人,于是不忍再受王宮的福樂,爲了探發解脫自我與衆生苦迫的大道,決意擺脫一切去出家。出家,是勘破家庭私欲占有製的染著,難舍能舍,難忍能忍,解放自我爲世界的新人。衆生這樣的愚昧,五濁惡世的人間又這樣的黑暗!浮沈世海的人類,爲世間的塵欲所累,早已隨波逐浪,自救不了。那不妨從黑漆繳繞的人間──傳統的社會中解放出來,熱腸而冷眼的去透視人間。鍛煉自己,作得主,站得穩,養成爲世爲人的力量。所以釋尊說:「爲家忘一人,爲村忘一家,爲國忘一村,爲身忘世間」(增含力品)。這「爲身忘世」,不是逃避現實,是忘卻我所有的世間,勘破自我。不從自我的立場看世間,才能真正的理解世間,救護世間。看了釋尊成佛以後的遊化人間,苦口婆心去教化人類的事實,就明白釋尊出家的真意。

  在出家修學的過程中,釋尊又有一番新的覺悟。原來當時印度流行的新宗教 [P13] ,主要的爲定樂與苦行。禅定中,如無所有定與非想非非想定,釋尊都曾修學過。但覺得這還是不徹底的,不能由此正覺人生的實相。因此又到苦行林中與苦行者爲伍,經曆六年的苦行,但末了覺得這也不是正道。約克製情欲說,苦行似乎有相當的意義,但過分的克己,對于人類與自己,有何利益?這樣否定了定樂與苦行,以敏銳的智慧,從中道的緣起觀,完成圓滿的正覺,釋尊的正覺,是從己及人而推及世間,徹悟自他、心物的中道。深徹的慧照中,充滿了同情的慈悲。

  

  即人成佛

  釋尊是人間的聖者,這本是曆史的事實。但釋尊又給予深刻的含義說:「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增含等見品)。這是說:佛是人間的正覺者,不在天上。天上沒有覺者,有的是神、梵天、上帝、天主們與他的使者。釋尊是人,不是天上的上帝,也沒有冒充上帝的兒子與使者,向人類說教。所以佛法是人間覺者的教化,也不像神教者,說經典──吠陀、新舊約、可蘭經等爲神的啓示。這「佛出人間」的論題,含有無神論的情調。天上,依印度人與一般神教者的看法,是淨潔的,光明的,喜樂的;而人間卻充滿了罪惡、黑 [P14] 暗與苦痛。但釋尊從「佛出人間」,「人身難得」的見地否認他。理智的正覺,解脫的自由,在人間不在天上。所以說:「人間于天則是善處」(增含等見品),人間反成爲天神仰望的樂土了。人生,不但是爲了追求外物的五欲樂,也不在乎嘗受內心神秘的定樂:應重視人間,爲正覺的解脫,而勵行理智的德行。人類的心眼,早被神教者引上渺茫的天國;到釋尊,才把他們喚回人間。據傳說:印度的梵天──世界的創造者,爲了無力拯救人間,誠懇的請佛爲人類說法。印度的群神,都向釋尊請教,自稱弟子。天帝們需要正覺與解脫,反證他們的愚昧不自由。所以「智者不屬天」,要歸依「兩足尊」(人)的佛陀。

  釋尊出在人間,所以是即人成佛的,是淨化人性而達到正覺解脫的。釋尊是人,與人類一樣的生、老、病、死、飲食、起居、眼見、耳聞;這父母所生身,是釋尊的「生身」。同時,釋尊有超一般人的佛性,是正覺緣起法而解脫的,這是釋尊的「法身」。釋尊是人而佛,佛而人的。人類在經驗中,迫得不滿現實而又著重現實,要求超脫而又無法超脫。重視現實者,每缺乏崇高的理想,甚至以 [P15] 爲除了實利,一切是無謂的遊戲。而傾向超脫者,又離開現實或者隱遁,或者寄托在未來,他方。崇高的超脫,平淡的現實,不能和諧合一,確是人間的痛事。到釋尊即人成佛,才把這二者合一。由于佛性是人性的淨化究竟,所以人人可以即人成佛,到達「一切衆生皆成佛道」的結論。

  

  自覺與覺他

  佛陀的正覺,不單是理智的解悟,是明月一般的在萬裏無雲的空中,遍照一切,充滿了光明喜樂與清涼。現在,姑從自覺與覺他說。佛陀是自覺者,不同聲聞弟子的「悟不由他」,是「自覺誰奶師」的自覺。佛法由釋尊的創見而流布人間,他是創覺者,所以稱爲佛陀。佛世的多聞聖弟子──聲聞,雖也能正覺解脫,與佛同樣的稱爲阿羅漢,卻沒有被稱爲佛的。所以我們說釋尊是覺者,應重視他的創覺性。釋尊本是人,而竟被推尊爲佛陀了。這因爲釋尊在菩提樹下,創覺緣起法性,離一切戲論,得到無上的解脫。佛陀的所以爲佛陀,在乎正覺緣起法性,這是佛陀的法身。釋尊證覺緣起法身而成佛,如弟子而正覺緣起法的,也能證得法身;不過約聞佛的教聲而覺悟說,所以稱爲聲聞。「如須陀 [P16] 洹得是法分名爲初得法身,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名後得法身」(羅什答慧遠書)。能得法身的佛弟子,是真能窺見佛陀之所以爲佛陀的,所以釋尊說:「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須菩提尊者的深觀法空,釋尊也推許他「先見我身」。因釋尊覺法成佛,引出見法即見佛的精義。再進,那就是「法身常在」。釋尊說:「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遺教經)。法身的是否常在,依佛弟子的行踐而定。有精勤的實行者,就有現覺法性者,有能見佛陀的所以爲佛陀者,法身也就因此而實現在人間。佛法的不斷流行,有不斷的勤行者,法身這才常在人間而不滅。「法身常在」的論題,是何等深刻、正確而有力!

  釋尊不忍世間的長此黑暗,不忘出家的初心,開始宏法工作。但釋尊完滿的自覺,爲時代所限,不能徹底而詳盡的發揚,只能建立適應時機的「方便教」。方便教,糅合了一分時代精神──厭世的精神,使釋尊的究竟道受到限製,但不是毫無真實。這方便教中蘊蓄的真實道,在佛法的流行中,已大大的闡發了。釋尊是創覺者,弟子是後覺,先覺覺後覺,覺覺不已的住持這覺世的大法,要如何 [P17] 才有可能?這唯有組織覺者集團的僧伽。毗奈耶中說:釋尊的所以依法攝僧,使佛弟子有如法的集團,是爲了佛法久住,不致于如古聖那樣的人去法滅。事實上,住持佛法,普及佛法,也確乎要和樂清淨大衆的負起責任來。這和樂僧團的創立,是佛陀慧命所寄。佛陀在自覺正法上,存在于法的體現中;在覺他世間上,存在于覺者的群衆中。釋尊說:「施比丘衆已,便供養我,亦供養衆」(中含瞿昙彌經)。這「佛在僧數」的論題,表示僧團是佛陀慧命的擴展與廷續。毗奈耶中說:有如法的和合僧,這世間就有佛法。這可見,不但「僧在即佛在」,而且是「僧在即法在」。這一點,不但證實釋尊的重視大衆,更了解佛法的解脫,不是個人的隱遁,反而在集團中。連自稱「辟支佛」式的頭陀行者──隱遁而苦行的,也不許他獨住,非半月集合一次不可。人間佛陀的真精神,那裏是厭世者所見的樣子! [P18]

  圖片

   ┌ 自覺正法──見法即見佛──法身常在─┐

  佛陀(創覺者)┤ ………………紹隆佛種……………………├(後覺者)僧伽

   └ 覺他大衆──僧在即法在──正法久住─┘

  

  

  第叁節 佛法的奉行者──僧

  建僧的目的

  釋尊的教化,風行恒河兩岸,得到不少的信受奉行者,其中也有從佛出家的,起初,釋尊爲出家弟子,提示了「法味同受」,「財利共享」的原則。等到出家衆一多,佛陀開始製戒,使他們成爲和合的,稱之爲僧伽──衆。釋尊的所以「以法攝僧」,不但爲了現在的出家衆,目的更遠在未來的正法久住。釋尊創覺的常道,非一般人,也非天、魔、梵──印度宗教的神所能轉的。惟其難得,愛護的心也特別關切。所以發現了出家衆的過失,就從事僧衆的組織;成立僧團的第一義,即爲了住持佛法。佛法雖是探本的,簡要的,卻是完成的。在傳布中,可以引申、闡發,可以作方便的適應,卻沒有修正或補充可說。所 [P19] 以佛弟子的宏揚佛法,是「住持」,應特別注意佛法本質的保持。關于住持佛法,雖然在許多經中,囑付王公,宰官,囑付牛鬼、蛇神,其實除囑付阿難不要忘記而外,這正法久住的責任,釋尊是鄭重的托付在僧團中。和合僧的存在,即是正法的存在。

  釋尊的所以製律,以法攝僧,有十種因緣:「一者攝僧故;二者極攝僧故;叁者令僧安樂故;四者折伏無羞人故;五者有慚愧人得安穩住故;六者不信者令得信故;七者已信者增益信故;八者于現法中得漏盡;九者未生諸漏令不生故;十者正法得久住故」(磨诃僧祇律卷一)。這十者,是釋尊製戒律的動機與目的;而正法久住,可說是最後的目的。從正法久住的觀點說:佛弟子要有組織的集團,才能使佛法久住世間。這僧團的組合,釋尊是把他建築在律製的基礎上;嚴格的紀律,成爲攝受僧衆的向心力。「攝僧」與「極攝僧」,是集團的和合。和合的僧衆們,有了法律可守,這才能各安其分,不致有意無意的毀法亂紀,引起僧團的動亂糾紛。彼此融洽的爲道,自然能做到「令僧安樂」。有了這律製的和 [P20] 樂僧團,可以使僧衆的本身更建全。廣大的僧衆,雖然賢愚不齊,但有了律治的僧團,那無慚無愧的犯戒者,在大衆的威力下,便不能不接受製裁;不接受,就不能寄生在佛教中。有慚愧而真心爲道的,在集團法律的保障下,也能安心的爲法護法,不會因人事的糾紛而退心。這樣的「折伏無羞人」,「有慚愧人得安穩住」,做到了分子健全與風紀嚴肅,便是清淨。和合、安樂、清淨,爲律治僧團的叁大美德。佛法的久住世間,不能離社會而獨立。社會的信解佛法,作學理的研究者少,依佛弟子的行爲而決定者多,所以如沒有和樂清淨的僧團,便難以引起世人的同情。如世人誤會或不滿意佛弟子所代表的佛法,那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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