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涉俗濟世之用
在進修慧學的過程中,一般學佛者,每每祇著重在如何證得勝義谛理而又不離世俗事相,所謂從真出俗,即俗即真,事理無礙。使現實生活與最高理性,達到完全的統一。不過智慧的初證,總不免偏重真性的,所以最初證得一切法空性,還須要不斷的熏修,將所悟真理證驗于諸法事相;然後才能透過真理去了達世俗,不執著,離戲論,真俗圓融而無礙。于是悟理與事行,生活與理性,無往而不相應。把握這一重點,原是不錯的,但大乘慧學,更要注意 [P193] 到慧力的擴展。在未成就聞、思、修叁慧之前,對于世間的,凡有益人生社會的種種學問,都應該廣泛的學習;但如沒有佛法聞、思、修的特質作根本,當然祇是普通知識而已,與佛法無關。然菩薩發心,以教化衆生爲要行,必須具有廣大的願欲,遍學一切世出世間無邊法門,種種善妙知識。所以菩薩初學,一面修學聞、思、修,一面對于各類學問,也應隨分隨力廣求了知。大乘聖典曾經指出:「菩薩當于五明處學」。因爲五明中,除了內明(佛法──包括叁乘聖道)是菩薩所應學的根本而外,其它醫方、工巧、因明(論理學)、聲明(語言學),都是有助弘揚佛法,有利社會民生的學問。菩薩爲護持佛法,爲利益衆生,這些自然不能不學。一個人如果在未得佛慧甚至未信佛以前,就多聞博學,對世間知識無不明了通達,那麼他若信皈佛教,獲得證悟,即能說法無礙,教化無量衆生。如舍利弗在學佛以前就是一位著名的學者,所以當他轉入佛法,證阿羅漢果後,便成爲智慧第一的大聖者了。同時,在修學的過程中,一切世間學問,當體證法空,離諸戲論,一無所得的境界上,似乎都是妄想分別的剩累,但如透過了這一 [P194] 關,卻成爲菩薩濟世利生的大用。有了悟證以後,更應學習以及運用佛法,使世學與佛法融通無礙。菩薩不但是道智,而且是道種智,這是一般所不大注意的。真正的大乘慧學,不但重視觀境與生活的相應,理性與事相的統一。而且能夠博通一切世學,容攝無邊微妙善法,使一切世間學,無礙于出世的佛學,並成爲佛法利益衆生的善巧方便。(常覺記) [P195]
十、解脫者之境界
一 解脫即是自由
解脫,是學佛所仰求到達的,是最高理想的實現。我們是初學,沒有體驗得,至少我沒有到達這一境地,所以不會說,不容易說,說來也不容易聽。如沒有到過盧山,說盧山多少高,山上有什麼建築,有怎樣的森林、雲海,那都是說得空洞,聽得渺茫,與實際相隔很遠的。佛與大菩薩的解脫,體會更難,現在只依憑古德從體驗而來的報告,略爲介紹一二。
解脫,是對系縛而說的。古人稱做解粘釋縛,最爲恰當。如囚犯的手足被束縛,受腳鐐手铐所拘禁,什麼都不自由。除去了系縛,便得自由。人(一切衆生)生活在環境裏,被自然,社會,身心所拘縛,所障礙,什麼都不得自由。不自 [P196] 由,就充滿了缺陷與憂苦,悔恨與熱惱。學佛是要從這些拘縛障礙中透脫過來,獲得無拘無滯的大自在。叁乘聖者,就是解脫自由的實證者。
在自然,社會,身心的環境中,也可說有系縛與非系縛的。如磚石亂堆一起,會障礙交通,便是系縛。如合著建屋的法則,用作建築材料,那就可築成遮風避雨,安身藏物的處所,增加了自由。即長江大河,疏導而利用他,可成交通運輸,灌溉農田的好工具。否則,河水泛濫,反而會造成巨大的損害。社會也是如此,身心也如此,不得合理的保養,休息,鍛煉,也會徒增苦痛。然而使我們不得自在的系縛力,使我們生死輪回而頭出頭沒的,最根本的系縛力,是對于(自然、社會、身心)環境的染著──愛。內心的染著境界,如膠水的粘物,磁石的吸鐵那樣。由于染著,我們的內心,起顛倒,欲望,發展爲貪、瞋、癡等煩惱,這才現生爲他所系縛,並由此造業而系縛到將來。我們觸對境界而生起愛瞋、苦樂,不得不苦、不得不樂,這不是別的,只是內心爲事物所染著,不由得隨外境的變動而變動。學佛的,要得解脫與自由,便是要不受環境所轉動,而轉得一切 [P197] 。這問題,就在消除內心的染著、執著,體現得自在的境地。佛問某比丘:你身上穿的衣服,不留意而被撕破了,你心裏覺得怎樣?比丘說:心裏會感到懊喪。佛又問:你在林中坐禅,樹葉從樹上落下,你感到怎樣?比丘說:沒有什麼感觸。佛告訴比丘說:這因爲你于自己的衣服,起我所執而深深染著的關系。樹葉對于你,不以爲是我所的,不起染愛,所以才無動于中。佛陀的這一開示,太親切明白了!平常的家庭裏多有意見,或者吵鬧,這因爲父子、兄弟、夫妻之間,構成密切關系,大家都起著我我所見,所以容易「因愛生瞋」。對于路過的陌生人,便不會如此。我們生活在環境中,只要有了染著,便會失去甯靜,又苦又樂,或貪或恨。從我的身體,我的衣物,到我的家庭,我的國家,凡是自己所關涉到的,無論愛好或瞋恨,都是染著。好象是到處荊棘,到那裏便牽挂到那裏。聽到聲音,心就被音聲鈎住了;看見景色,心便被景色鈎了去。好獵的見獵心喜;好賭的聽見牌響,心裏便有異樣感覺。我們的心,是這樣的爲境所轉,自己作不得主。求解脫,是要解脫這樣的染著。任何境界,就是老死到來,也不再爲境界所 [P198] 拘縛,而能自心作主,甯靜的契入于真理之中。對事物沒有粘著,便是離系縛得解脫了。煩惱染愛,無始以來,一直在系縛我們,所以憂苦無邊,如在火宅。真的把染愛破除了,那時候所得到的解脫法樂,是不可以形容的。好象挑著重擔的,壓得喘不過氣來,一旦放下重擔,便覺得渾身輕快。又如在酷熱的陽光下,曬得頭昏腦脹,渴得喉幹舌硬。忽而涼風撲面,甘露潤喉,那是怎樣的愉快!解脫了的,把身心的煩累重壓解消了,身心所受的「離系之樂」,輕安自在,惟有體驗者才能體會出來。總之,解脫不是別的,是大自在的實現,新生活的開始。
二 解脫的層次
佛法說有二種解脫:一、心解脫,二、慧解脫。這雖是可以相通的,而也有不同。如畫師畫了一幅美女或一幅羅剎,因爲人的認識起了錯誤,以爲是真的美女或羅剎,于是生起貪愛或者恐布,甚至在睡夢中也會出現在面前。事實上,那裏有真的美女或羅剎呢!這種貪愛與恐怖等,只要正確的認識他──這不過假的 [P199] 形像,並沒有一點真實性;能這樣的看透他,就不會被畫師筆下的美女與羅剎所迷惑了。我們的生死系縛不自在,也是這樣,依無明爲本的認識錯誤,起染愛爲主的貪瞋等煩惱,憂愁等苦痛。如能以智慧勘破無明妄執,便能染著不起,而無憂無怖,離無明,名爲慧解脫,是理智的。離愛,名心(定)解脫,是情意的。這二方面都得到離系解脫,才是真解脫。
佛法的解脫,廓清無明的迷謬,染愛的戀著,所以必須定慧齊修。但外道的修習禅定,也有修得極深的,對五欲等境界,名位等得失,都能不起貪等煩惱。不知真實的,以爲他是斷煩惱了,何等自在呀!其實這不是根本解決,如石壓草一樣,定力一旦消失了,煩惱依舊還生。這如剿匪一樣,倘不施予感化,兵力一旦調走,匪會再活動起來。若能施以道德的感化,生活的指導,使成爲良民,地方才會真的太平。所以,系縛我們的煩惱,必須用智慧去勘破他,而不能專憑定力。佛法重智慧而不重禅定,理由就在此。然而,一分佛弟子,僅有一點共凡夫的散動慧解,這對于解脫,不能發生多大力量。有的著重真慧,依少些未到定力 [P200] ,能斷煩惱,了生死,這稱爲慧解脫。這樣的解脫,從了生死說,是徹底的;但在現實身心中,還不算圓滿。所以定慧均修,得「俱解脫」,才契合解脫的理想。
專約慧證的解脫說,人類對于事事物物,處處起執著,處處是障礙,不得自在。要破除執障而實現解脫,在修持的過程上,略可分爲叁階。一、于千差萬別的事相,先求通達(外而世界,內而身心)一切法的絕對真如──法法本性空,法法常寂滅。真如是絕對平等而無差別的,可是我們(一切衆生)從無始以來,一直在無明的蒙蔽中,于一一境界,取執爲一一的實性。由此,我見我所見,有見無見,常見斷見,無邊的葛藤絡索,觸處系著。如能從幻相而悟入平等無差別的法性,即能從執障中透出,而入于脫落身心世界的境地。古人說:「見滅得道」,「見空成聖」,「入不二門」,大旨相同。如不能透此一門,一切談玄說妙,說心說性,都不相幹。二、雖然要悟入空性無差別(或稱法界無差別),而不能偏此空寂,偏了就被呵爲「偏真」,「沈空滯寂」,「墮無爲坑」。原來,理 [P201] 不礙事,真不壞俗,世界依舊是世界,人類還是人類。對自然,社會,身心,雖于理不迷,而事上還須要陶冶。這要以體悟的境地,從真出俗,不忘不失,在苦樂,得失,毀譽,以及病死的境界中去陶練。換言之,不僅是定心的理境,而要體驗到現實的生活中。叁、功行純熟,達到動靜一如,事理無礙。醒時、睡時、入定、出定,都無分別,這才是世法與出世法的互融無礙,才能于一切境中得大自在。關于悟入而心得解脫,本有相似的與真實的,淺深種種,不過從理而事,到達事理一致的程序,可作爲一般的共同軌轍。
叁 解脫的重點
解脫,從體悟真性而來。體悟,是要離妄執,離一切分別的。在修行趣證的行程中,合理的分別是必要的。但在臨近悟入的階段,善的與合理的分別,都非離卻不可。經上說:「法尚應舍,何況非法」?論上說:先以福舍罪,次以舍舍福。佛見,法見,涅槃見,都是「順道法愛生」,對于無生的悟入是有礙的。古 [P202] 人所以要「佛來佛斬,魔來魔斬」。所以說:「欲除煩惱重增病,趣向真如亦是邪」。你不見,白雲烏雲,一樣的會遮礙日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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